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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3章 院長的情人 文 / 夏威夷

    第3章院長的情人()

    接前面的故事,陳院長除了自己應有的工作外,把心思一心花在女人身上。還有一個,他要想辦法自己撈錢,因為他知道,自己不會一直像這樣紅下去的,如果以後有一天下台就沒有機會了。

    醫院正在擴建,這是一個大好時機,反正是公家的錢,不拿白不拿。當然他有他的一套方法,他不會到財務去取一筆錢放在自己的口袋裡。女人方面,麗這段時間似乎躲著不見自己的面,他也知道,也滿足了。如果現在又去找麗肯定會使自己下不了台。他想以後日子長著呢。只要他在台上一天,只要麗一天還在醫院,他就有和麗到一起的機會。

    近日,他再次想到了琴,今天如果再不理他的話,哪怕是拖,也要拖她過去。他深知道琴的脾氣,鬧起來最多一兩天,只要等到颱風一過,雨過天晴,心情又是不一樣了,他提前打電話給琴:

    「喂,我是陳。」他聽到那邊接電話的不是琴,而是另外一個叫芳的醫生。

    「院長,有事嗎?」芳聽出是院長的聲音。

    「她呢?」因為同在一個科室的人都知道琴和他的關係,而且一般電話過去就是找琴,這次院長仍然沒有叫琴的名字,而是說「她呢」

    「哦,在,院長你等一下。」芳馬上把電話給了琴。

    「下班後出去吃飯。」陳說。

    「知道了。」琴在那邊答應著。

    因為那邊有人,陳院長也沒有多說什麼,約了琴出去吃飯就放下了電話。

    晚上陳院長和琴到了湖邊一個飯店,一個小縣城認識他的人也很多,有時他和琴去吃飯時,會帶上幾個他手下的人去,在外人看起來就是正常的,酒足飯飽以後,就是他和琴的天下。今天他沒有叫其他人去,而是自己和琴去的。飯店經理看到院長來後,又是茶又是煙地領他們到了最裡面的一個房間。

    稍後,菜上齊後,陳院長要了一瓶白酒,琴也能喝一點,她有時也陪陪院長。

    「這幾天怎麼變了?」院長說話了。

    「問問你自己。」琴看都沒有看他一眼。

    「我怎麼啦,還不是在忙嗎?你不懂,工程的計劃剛剛批下來,我跑這跑那,這麼累還不疼我,反倒生起氣來了?」陳院長先發制人。他深知道懷疑歸懷疑,沒有證據他不會承認的。他的嘴很緊,何況琴還是自己的情人。

    「拉倒吧,你以為我看不出來?」琴根本就不相信他的鬼話。她瞭解他兩天如果不做,必定是又和其他人鬼混去了。何況他已經有近兩個月沒有和自己在一起了。

    「不要說了,還是先喝酒吧。」陳院長等於默認了琴的話。

    「少喝一點吧,你老命要緊。」琴還是很體貼他的。

    「知道,今天吃過飯跟我去。」他先把去尋歡的事情安排好,不要半路上琴又說不去了。

    「吃了再說,現在不答應你。」琴沒有直接答應他,但也沒有拒絕。

    以前他們幽會一般是在陳院長的辦公室,有時也到一家偏遠一些的招待所。招待所的情調要比辦公室好一點。這要看院長的心情,如果是一般匆匆的就在辦公室解決。現在這麼長時間沒有和琴到一起了,他想要放開地瀟灑一回。

    「不是我說你,你還要注意一些影響,你和麗一出去,別人就議論你了。」琴說著。陳院長就插話了:「天都有人罵,我管他,在這裡,老子拿掉「土」字就是皇帝,縣長他不也養小情人嗎?」陳院長把自己的地位和縣長相提並論起來,因為他就是縣長培養起來的。

    「人家是大官,你能和他比嗎?」琴說的也有理。

    「今天我很高興,不要說掃興的話。」陳院長叫琴不要再說。

    飯後他們去了該去的地方,只有鬼才知道他們去做什麼了。

    陳院長和他人的事,我也不想多說,他有過多少女人,本跟我毫無關係,如果他和麗沒有關係,我也只是在旁邊笑笑。

    他光在醫院範圍內,出事後,出來指證的就有十幾個,還有很多不願意站出來的,還有很多為了蠅頭小利自願的。因為從民謠上推算有六十三個人的範圍。醫院外面的還不算。

    寫到這裡我有些想不通。女人啊!你為了什麼呢?如果純碎是為了好玩,對其他男人也有個好奇心裡,那你錯了。你要知道,你的丈夫是多麼地愛你!你就沒有必要去做。如果說你丈夫不再愛你,或者說他已經有出軌行為,你也不要去做,你就離婚,這樣的男人不值得你愛。但你不能以報復的心理去和其他男人,要知道你的身子比黃金還值錢的,你那神聖部位是高尚的、神秘的、純潔的。你怎麼能為一個對你花言巧語的男人而把你純潔的身子輕易給他呢?!如果你看破紅塵,不再對自己有珍惜,就另當別論,你是自由之身,與任何人不相干。

    像陳院長這樣的敗類,是終究沒有好下場的,那不過是遲早的事。

    我最最佩服明朝的朱元璋皇帝,他是在我國歷史上殺貪官力度最大,堅持時間最長的好皇帝,一切毫不留情。要是他在,陳院長的腦袋已經掉下幾個了。

    關於陳院長和別人的事,他是怎麼調戲婦女的,我也不去瞎編一個情節來愚弄大家,因為我不知道。我不是寫小說。但他和麗的事情我要弄得明明白白,那怕是拉個手,我都要搞清楚。

    麗在和我談朋友的期間,他無法下手。說實話,麗也是受害者,她的本意是不願意的,在她幼稚的情況下跨過了那道坎,已經不隨她自己的意識所控制,一步一步走地向深淵。

    我和麗在談了三個年頭,實際是兩年多。在我結婚之前,我為了想把神秘的那一刻在新婚之夜揭秘,(這或許與我的思想和家庭教育有一定的關係。)我沒有去碰麗,我們睡在一起也沒有。但是我萬萬沒有想到,她已經在色狼的控制之下,在我結婚前的幾天他們仍然上了床。結婚後麗和他又斷了一年多的聯繫。最後他們又到一起,直至我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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