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第十四章 拜訪鄧府(下) 文 / 風簷
鄧宏景也大笑著走過來握住他的手,笑道:「早就聽說堂翁年少有為,深得當今聖上器重,老夫心慕已久,今日一見果然名不虛傳,本縣百姓能得到堂翁這樣的少年才俊施治,寧泊亦甚感欣慰之至。」
「不敢當鄧公如此稱呼,請叫晚生草字亭淵便好。」
雙方又客套了幾句,鄧宏景問他:「亭淵何不請尊夫人下轎,內人久聞尊夫之名,一直說要親見一回,要陪她觀賞我寧園美景。」
丁柔的官轎已經直接抬進院裡,依舊張起布布幔遮擋。丁柔在薄梅兒的挽扶下走出來,她稍一抬頭,頓時滿院失色,驚世絕艷的美貌令在場所有第一次看見她的人,無論男女,都呆住了,誰都不願移開眼睛,也一時忘記說話。
大堂旁邊穿堂的門外傳來異聲,原來是鄧家三公子躲在那裡偷看,因為看得入迷,站立不穩倒出門外。這廝色心包天,即使人倒在地上,一雙賊眼仍舊死死地地盯著丁柔,嘴角涎流不止。
鄧宏景乍見到丁柔的絕世美貌驚為天人,心裡頭只反覆說:「如此絕代的尤物怎麼可能出現在人間,禍水,禍水,傾國傾城的紅顏禍水。」被異響驚醒後,看見兒子的醜態,怒火中燒,也算他反應極快,立即沖家僕道喊道:「快去扶起少爺,他的宿疾又發作了,速請丈夫。」然後滿臉歉然地向陶勳解釋道:「犬子身患風疾,經年治療一直沒有斷根,驚擾官眷,請勿見怪。」
陶勳心裡清楚,嘴中只陪笑道:「令郎身體不適,晚生豈敢錯責,不打緊,不打緊的,倒是叨擾鄧公府上,實是晚學之罪。」
這時,鄧家的婢女僕婦簇擁著鄧夫人走出來,這位鄧夫人只三十歲出頭,長得亦十分漂亮,但在丁柔面前則黯然失色,她不是鄧宏景的原配,而是他的第十二房妾室,因為鄧宏景的正室去年過世,暫由最得寵的十二姨太太攝夫人之位。
雙方見過面,由鄧夫人帶丁柔往內堂去了。
鄧宏景將陶勳讓進客廳正堂,這間房子十分寬敞,中央一副巨大的下山猛虎畫像,畫上獸王毫髮畢現,活靈活現地好似要撲出畫面,一看就知道必定出自名家手筆,室內的傢俱全都用極高級的紅木做成,靠背、扶手等處都有很精美的雕刻,顯見價值不菲。
國朝極重科舉,官場上相見首先要敘甲第,鄧宏景雖止同進士出身卻比他早十科中第,故而陶勳老老實實地陪在末座上,。
「晚輩年輕,初次知一縣正堂,管轄十萬百姓,自愧才疏學淺,不懂的地方還很多。老前輩久於仕途,多年為地方首官,望能對晚輩多加提點才是。」
「亭淵不要太謙虛。」鄧宏景擺手道:「老夫久在宦海浮沉,治理過的地方也有十數,都如蜻蜓點水一般,只有秋垣是桑梓之地,眷戀之情非他鄉可比,自然關注之心尤切。所以自打亭淵上任以後,老夫特別關切。亭淵上任時間雖然短,但種種舉措有開風氣之新意,所施之政亦大善,深孚人望,老夫十分慰懷哩。」
「前輩過獎了。晚輩初來乍到,不熟悉本縣人情風土,施政之中總歸難免有缺陷,如有不妥的地方還望直指出來,也好改正之。」
「呵呵,亭淵上任伊始就發佈告聲明一文不妄取,衙中用度皆按值購買,清廉之心可昭;上任第二天便坐堂放告,不出旬月巡視地方,勤政之志可嘉;收秋賦之時當即革除淋尖踢斗弊制,愛民之心感天。凡此種種,都開一派新氣象,諸多善政還利於民,本縣父老可有福了。」
「此亦晚輩拳拳之心,不足道也。但治政之道,並非如此簡單,晚輩履職一月有奇,稍稍接觸公務,知道種種職責其實十分複雜。有時候一時意氣做出的決定,縱使出自公心,也難免有錯。」
「呵呵,慢慢熟悉了就好。老夫治州縣多年,也算有點經驗,亭淵的施政雖然有種種令人驚贊之處,但有時也未必就是最好。」
「望前輩不吝賜教。」
「亭淵革除了衙門的一些陋政,還利於百姓,這是好事,但是衙門政繁、事雜而編製不足,需要許多幕僚、募役才能讓衙門運轉起來,朝廷薪俸十分微薄,正堂、佐貳官,就算正編吏、役的薪俸尚且連自身也難以養活,而那些幕僚、募役的開支都要由正堂負責,所以才有了衙門這許多弊政出現,實不得已爾。老夫當年治州縣之時,雖然對這些陋弊亦有所知,有心治理卻無力回天,只好睜隻眼閉只眼,只是暗中約束,不讓下面的人弄得太過分就行,這也是官場一般的規矩。亭淵革除了一些陋規,雖然於百姓有利,卻減少了下屬的收入,實則是取利於此而施惠於彼。草民百姓,只需種田納糧當差就可,而衙署吏役與長官朝夕相處,勞於王事而無實名,亭淵何忍負他們呢?」
陶勳聽到鄧宏景的指責,心裡很不高興,面上沒有表露出來,只道:「民為國之本,居權者當恤下民,民者為稼穡百業,繳賦稅以養國,服力役以強國,所求者不過一頓溫飽。然衙署吏役借官府所任之權煩擾百姓,收取錢財,有稍不如意則百般刁難使百姓蒙苦者,有上下其手奪人產業者,凡此種種不可盡數。吏役者,循上意執行諸政,僅為苦勞,百姓所得恩惠來自於上官而非其吏役。自古勞力者賤值,故晚輩認為吏役索取者倍於其應得,才裁省陋規。」
鄧宏景聽了作不得聲,半晌才道:「看來亭淵已有定策,老夫空自多憂了。」
陶勳接著:「實則恤民之苦,並非止於革除衙門陋規就可,要在使百姓收入漸高,使地之產多增,此方為正道。而衙門開支與朝廷薪俸的矛盾也要靠這個途徑來解決。」
「哦?老夫還是第一次聽說這樣的道理,願聞其詳。」
「晚輩打個比方,一戶之家三丁,耕租田二十畝,歲產二十四石,若能令田地之產多兩成,則多出四石八斗糧食,如果官府保護他們增產不被租主吞走,則四石八斗糧食除去補充口糧之外有一半留存,兩石四斗按官價折銀二兩四錢,假設其一半用於做衣服,則裁縫得三分之一,布店得三分之二,然後布店所得之一兩六錢銀子,有一兩要付給織布坊、染布坊、桑家等人。這些人也要吃飯穿衣,得到的錢花出去。這樣算來,若田地之產增加兩成,則受惠者不限於農夫,可使百業都被其澤,若官府按一錢收稅,農夫處收四錢八厘,衣店處收兩錢四厘,裁縫處得八厘,布店處得一錢六厘,止算到此就合計九錢八厘銀子,其他各業還有稅入,合計之值不少於一兩。要是這些多產的糧食被田主收走,就算田主肯主動交稅,官府也只能得到四錢八厘,還有六錢銀子就沒了,此外各業的收入也就沒有了。所以官府就要保護農夫的利益,也是在保護自己的利益呀。」
「然則如果增收部分由田主收去或者由吏役得去,不一樣也要花出去嗎?」
陶勳搖頭道:「表面上是這樣,實則不然,有錢者無非兩種,一種以錢買地廣置田產,而買田產又不是說買就能買到的,於是錢被屯積起來沒有被花出去,官府從這些錢裡得到不任何好處;另一種人有錢就到繁華城市花費,錢都流到外地去了,本地得不到這些錢,官府更得不到。錢只有在流通之中才能生錢,只有花在本地,本地百業才能得到好處,官府也才能得到好處。只有讓貧苦的人手中漸漸有錢,他們將錢花出去,各工坊的生意也會好,官府的收入自然也會高,到時只需征少數幾項雜稅,就足夠衙門開支,到那時就算給每個吏役多發一倍的薪俸也不是不可能的,何必再去盤剝百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