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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九十八章 鳳凰血 文 / 花清晨

    第九十八章鳳凰血

    漸漸地,白日裡見到尋的次數是越來越少,除了蝶宮內的一些事務,他的精力全部放在陪衡成練功上面,為的是下個月的武林大會。

    偷得浮生半日閒。

    我剛坐下猛灌了一口水,就聽身後有腳步聲。我回頭一望,一驚,口中的水幸虧及時嚥了下去,否則定會被嗆著。是尋,不過今日他很奇怪,居然易成了夜尋歡的面容。

    我會心一笑,大聲道:「怎麼突然有空,不用陪衡成了?你不用來監視我,我很用功的。」

    他朝我燦爛地一笑,走過來欲擁住我。那瞬間,我聞到了一種香氣。

    猛地,我從頭上拔下一根簪子,迅速抵住他的咽喉,凶神惡煞地道:「死狐狸,你又皮在癢?」

    「唉,想盡法子只為抱你一下而已,都那麼難?你怎麼看出來的,前一會兒還把我當成他的,我以為你會思念這張臉的,見到這張臉會開心的。」他哀聲連連。

    我當然會思念這張臉,尋有時為了逗我開心也會易成那張平凡的臉,而今這事換成霍無影這麼做,我卻覺得有些倉惶。

    「你去死。下次,要是再讓我瞧見你易成夜尋歡,小心我劈了你。」我伸手從他臉上揪下那塊人皮面具,嗤道,「技術是不錯,但是注意下你身上的追蝶香吧。」

    「啊!這樣啊,難怪日使說你的鼻子賽過將軍。」他笑道。

    「你丫的找抽是不是?」說著,我右腿橫掃出去。

    他嬉笑著,身手敏捷地往後跳了幾步,躲過我的「無影腳」。隨即他的笑臉又消失得無影無蹤,低目垂眉,歎息,「果然還是他對你最瞭解,就連教你武功也與眾不同。他們還在找你麻煩嗎?你們真的打算要離開這裡?」

    「嗯,還好。等他的事解決完了,我們會離開這裡。」我微笑著應道,「咦,你怎麼不去盯著你徒弟方起?」

    說到當日那方起,還真的找過來了。不過呢,霍無影訓練他的方式也與眾不同,對他這個徒弟也頗為滿意。而開心與他呢,時常也會因為追憶兩人大大出手,為了防止兩個小屁孩真的搞出什麼事,都是隔得遠遠的,要想見一面,難。

    「今日輪到他習字。」他答道。

    「哦……」

    望著霍無影那宛如雕琢過一般的俊美面容,此刻卻一臉失落,我心底竟泛起了一陣漣漪。這些日子以來,霍無影對我的態度與初識早已不同,至於他對我是否有心,我想我不是瞎子,尋也不是瞎子,我一直竭力地逃避去觸碰這類敏感話題,我只希望他永遠不要跨越我們還是朋友這條鴻溝。

    氣氛凝結,我正考慮如何打破這僵局,門外傳來了追憶稚嫩的聲音:「大叔,日使爺爺請你過去一趟,有急事找。」

    白骨精找我?唉,最怕見他了,真是個讓人頭疼的傢伙。

    「日使他找我什麼事?」我蹲在追憶的面前,撫了撫她粉嫩的臉頰,小東西真是個執拗性子,明知道應該叫我一聲洛姨,便為了不要做開心的老婆,卻始終堅持等她長大,等我變回男裝,娶她做老婆。

    「追憶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為了尋哥哥身上的那塊血鳳凰。」追憶回道。

    尋哥哥?要命,這小東西為什麼要叫開心尋哥哥,聽到這聲尋哥哥,我滿腦子裡充斥地都是童年白映雪這樣叫尋的景象。

    「開心身上的血鳳凰?怎麼回事?」好好的白骨精為什麼會找我問關於血鳳凰的事?

    「方纔尋哥哥非要將這個送給人家,說是給人家的定情信物,可人家不喜歡這個,我喜歡他身上的那塊血鳳凰,可是他死活都不肯給我,真是個小氣的男人,和大叔你根本就沒法比。後來,我們兩人在搶奪那血鳳凰的時候,被日使爺爺看到了,就問尋哥哥這塊玉哪兒來的,然後就說到大叔你了。」追憶從頸間掏出那條項鏈,我定睛一看,正是我送給笑笑的朱雀石。

    「走。」我讓追憶在前面帶路,示意霍無影一齊跟去瞧瞧怎麼回事。

    這一次,我以為白骨精會易成一個不男不女的人妖,讓我驚愕的是,坐在眼前的竟是一位中年大叔,待他自我介紹了後,我方知他便是白骨精的真身。俗話說「男人四十一枝花」,40多歲的男人,正處於人生黃金年齡段,當初夏仲堂那成熟、穩重、安定的氣質,讓我仰慕了很久。望著眼前這位同樣成熟、穩重、氣定的男子,我輕佻了左眉,再次感歎,這個時空下的極品真是多,無論老的少的。

    「坐。」白骨精一改往日的嘻哈風格,眉頭深鎖。

    我坐下,恭敬道:「雨叔召洛寶前來不知所謂何事?」由於和白骨精混得比較熟,我又不是蝶宮的人,對他的尊稱則是一聲雨叔。

    「這可是你的東西?」白骨精表情凝重,手上握的正是夏之洛娘的遺物,那塊血鳳凰。

    「正是。」我輕點頭。

    「你打哪兒得來的?是原本就是你的,還是從何處得來的?」他又問。

    我不禁也蹙起了眉頭,暗忖:記得當年夏仲堂彌留之際,一直喚我鳳,還說什麼要憑這血鳳凰去找她,而那日碰到的那幾個怪人也叫我鳳千吟,今日白骨精又一反常態,向我詢問這塊血玉的來歷。這塊血鳳凰究竟有什麼奇特之處?貌似這血鳳凰有什麼來頭,或是隱藏了些什麼秘密?否則何以白骨精這麼重視?

    白骨精見我沉默不語,又道:「你不要隨口搪塞我,這塊血玉是你撿來的。」

    「不,這塊血玉並不是我的東西,是我一個逝去的朋友在臨終之前相贈。」我不知道該怎麼說這東西,若說它是我的,其實非也,若說它不是,我這具身體又如何作解。

    「哦,原來不是你的東西,可惜了,可惜了。」白骨精將那塊血玉對天仰望,歎聲連連,一臉失落的神情,繼而又道,「那你可知它的來歷?你那位朋友既然能將如此貴重的東西在臨終之時送與你,你和他的關係非淺,他是否告知你這塊血玉的來歷?」

    我的眉頭蹙得更深,搖了搖頭,道:「不曾,雨叔有話不妨直說。」

    「唉,這塊血玉,我也是曾聽我的師尊提及過。當時我還很小,他說這世上有一個神秘的族人叫做鳳凰族,最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據說喝了他們的血可以延年益壽,百毒不侵,世人將他們的血稱為鳳凰血。無論是朝庭亦或是江湖中人,都想找到那個族人,只為嘗一口他們的血。歷朝歷代,人們尋找鳳凰族人足跡的熱情甚至超過了那四塊神獸之石,畢竟皇家之物難求,這族人尚是可尋。可惜多少年來,終是無果。漸漸地,有些人認為這只是一個傳說,這樣的族人並不存在於世。」白骨精深歎了一口氣,道,「這聽起來又好笑,又匪夷所思,原本我也不相信,但今日見了這塊名為血鳳凰的血玉,我才相信,那個傳說是真的。我的師尊說,他也是曾聽說,鳳凰族身份極為崇高的人才會擁有一塊這樣的血玉,紅艷似血,裡面有一個鳳凰,透著光,從不同的角度看,那隻鳳凰便猶如活的一般,昂首直衝九霄。你看,你這塊血玉……」

    望著那鮮活的鳳凰,我心中咯登一下,現在心中所想與白骨精的意思不謀而合。這血玉何以什麼不好叫,偏偏叫血鳳凰?為了求證,我便開口道:「雨叔的意思可是說,擁有這塊血玉的主人有可能就是鳳凰族的人,而且身份極為高貴?」

    「正是此意。雖說我不能確定如何解岑兒身上的血影之毒,但若是找到他,借他的血姑且試一試,可惜你說他已經死了。唉,這也許便是天命。」白骨精深深一聲歎息。

    聽完白骨精的話,一股寒意從我的腳底直往上躥。

    血玉是夏之洛她娘洛吟心的,如果說洛吟心是鳳凰族的人,那麼夏之洛的血也就是鳳凰血,那麼我的血也就是鳳凰血……

    剎那間,腦中驟然浮現了洛吟心對童年的夏之洛所說的話:「洛兒,你要記住,無論是何人,你千萬莫要讓他嘗你的血。」

    莫要讓他嘗你的血……

    笑笑嘗過我的血,司行風嘗過我的血……難怪呢!難怪管焰城沒有出現黑寡婦的異狀。難怪曾經我和尋住進黑店,遇到迷香,我卻一點事也沒有。尋不是因為黑寡婦的毒被血影吞噬了,而是我根本就是百毒不侵,我根本就不曾中過黑寡婦……

    我應該高興才對的,尋有救了,世人找尋了那麼久的神奇鳳凰血,竟然就是自己的血,為什麼我現在只覺得渾身顫抖以及無盡的恐懼?為什麼?以前我總是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何以鳳凰族的人那麼難尋?如果我說我的血就是鳳凰血,這無非是向世人昭告了我是稀世之寶,等著他們一臉貪婪地尋來,只為了嘗一口我的血,屆時蝶宮大亂,我和尋、開心、追憶,我們一家人為了躲避這些人而四處顛沛流離……

    我一陣恍惚,要怎麼辦才好?

    「老媽,你怎麼了?臉色怎麼這麼難看?」開心用手在我眼前探了探。

    我回過神,正了正色,道:「沒事,我只是突然有些失望而已,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丫頭,也不必太失望,今日憑這塊血玉得以證實,那族人尚存活於世,這已是希望。唔,等成兒的事過了之後,老夫也準備動身去尋一尋,這塊血玉可否借老夫一用?」白骨精道。

    「雨叔儘管拿去便是。」我頓了頓,又道,「洛寶還有一事想請教雨叔,假若你尋得了鳳凰血,你會怎麼做呢?」

    白骨精沉思了片刻,道:「喂血!這是最直接,也是最好的方法,儘管不一定有用,但試總是要試一試。」

    喂血……

    以練武為由,我帶著開心和追憶,與霍無影一同告別了白骨精。回屋的路上,我一直思忖要找什麼樣的理由,才能讓尋去喝我的血。

    驀地,追憶叫了起來:「尋哥哥,你那塊玉被大叔送給日使爺爺了,我身上的這塊你就不能再要回去,不然你就是小狗耍無賴。」

    這句尋哥哥終於讓我回了神,我對開心道:「你什麼時候讓她這麼肉麻地叫你?不是讓你改姓夜了嗎?」

    「老媽,最可憐的就是我了,一會兒姓這一會兒姓那,你自己聽聽,心哥哥,開心哥哥,哪個不更肉麻,聽得我心一跳一跳的。夜哥哥,野哥哥,這聽了相是在叫我嗎?野哥哥,我又不會像你一樣,到處亂劈腿。」開心回道。

    「你個死小子,敢這樣說老娘我,你又皮癢了,欠修理?」我給了開心一記粟暴。

    「劈腿?什麼叫劈腿?」霍採花又來求知了。

    「劈腿就是……唔唔唔……」開心真是個長舌的傢伙,我一把摀住他的嘴,省得他亂說了什麼話,讓霍無影有所誤會。

    打發了開心和追憶,我給了霍採花一個解釋:「劈腿就是劈腿,沒什麼的,你練武的時候多劈幾下,就是那樣而已。」

    「是嗎?」霍採花不大相信。

    「信不信由你。哎喲,打坐時間到了,我先閃了。」匆匆話別霍採花,因為我得留點時間回去想想怎麼讓尋不起疑心地喝下我的血。

    夜幕降臨,尋回來了。

    我忍著左臂上傷口的疼痛,將我好不容易搞的一碗血端至他面前,嬉笑道:「來來,夜先生,快把這個喝了。」

    他望著這碗鮮血,眉頭深鎖,抿了抿性感的薄唇,疑惑道:「夜夫人,能否解釋一下,這是什麼東西?」

    「血啊,夜先生。」我仍是保持著微笑。

    「什麼血?夜夫人。」尋又問。

    「鹿血,夜先生。」我哂笑。

    「鹿血?夜夫人意欲何為?」尋挑著劍眉再問。

    我往尋的腿上一坐,在他俊美的臉頰上以指尖輕輕滑過,道:「夜先生,這俗話說,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而我現在就是如狼似虎。來嘛,喝掉它。」

    喝吧,不管有沒有用,只要你喝了我心裡就踏實了。

    此時,尋一臉怒氣,宛如黑雲罩頂,我知道我這個爛法子實在是有夠爛,而且這樣很容易折傷男人的自尊,但是除了這樣,我還能找什麼借口可以讓他來喝血的?只要他喝了,他男人的自尊之後我給他慢慢地補回來。

    但尋這回真的生氣了,他幽眸一凜,表情卻還是平靜如常,他拿開我手中那碗血,抱起我,便往內屋走去,似乎還有些咬牙切齒地吐出幾句話:「夜夫人這是對夜某不滿了?那現下我們就來試試,是否夜某真的讓夜夫人失望了,真的有所不滿了。」

    我眼明手快地拉住了那隔欄,卻被尋無情地掰開。

    「夜先生,等一下,就算要試的話,你也得先喝了那碗血,而且到底是不是像傳說中說的那麼神奇,你好歹也要讓我見識一下。話說這鹿血主治的東西很多,它含有品類齊全的氨基酸、維生素、脂類、微量元素等,可補充人體所必需的多種營養物質,可以補虛、止腰痛,跌傷、狂犬傷,大補虛損,益精血,解痘毒、藥毒,對心悸、失眠、健忘、跌傷、風濕、類風濕功效顯著,最重要的是能促進新陳代謝,改善大腦功能,可以提高免疫力、抗疲勞、延緩衰老等等,還有……」我想盡了腦中一切所有藥品廣告中的功效詞,嘰哩哇啦說了一大通,卻在看見尋裸著上半身坐在我面前時住了嘴。

    尋的嘴角向上輕抬了抬,望著他這副性感迷死人的模樣,我只顧著看他腹部的那六塊肌,竟忘了後面還要說什麼。

    他沙啞著聲音,低沉如磁,湊在我耳邊吹著氣,道:「然後呢?」

    「然後……然後……」我結巴著,不知道要說什麼。

    不行,眼前我一定要定,做到色即是空,讓他喝了那碗血才是最重要的,我慌張地跳下床,跑到外屋,小心翼翼地又將那碗血端了進來,可憐兮兮地對他道:「喝吧,我守株待鹿了好久,好不容易才等到一頭笨鹿撞死在樹上,好不容易才搞了這麼點血,不然我就白忙活了。就當你行行好,看在我辛苦的分上,喝了它,好嗎?」

    驀地,尋大笑了出來,一手從我手中接過那碗血,另一隻手輕捏著我的下巴,性感地扯了扯薄唇,道:「是嗎?那明日我倒是要去看看,哪頭鹿這麼笨?」

    他說完,便一口仰盡那碗血,親眼瞧見他喝掉那碗血,我懸著的一顆心終於放下了。

    尋的唇上沾滿了我的血,顯得格外妖艷,我剛想用絲帕幫他擦盡,豈料,他甩手扔了那空碗,猛地將我撲倒,輕啄了下我的唇,邪惡地笑道:「用這個幫我吮乾淨。」

    吮就吮,這可是我的鮮血啊,每一滴都是千金難求,嗚嗚嗚,不能浪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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