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職場校園 > 心理專家

作品相關 案例分析 文 / 庸儒

    案例分析

    邱興華,男,已婚,農民,40餘歲,「7.16」漢陰特大殺人案的疑凶。

    根據弗洛伊德的理論,我們先從邱興華的童年說起,邱自幼喪父、母親是間歇性精神病。童年是一個人成長生活過程中社會化最為關鍵的基礎階段,我們不敢說邱興華今天的犯罪與其童年經歷緊密相連,但是這樣的家庭背景絕對是其不良心理形成的始作俑者。喪失父愛,不能感受母愛的溫暖,從小生活在擔驚受怕的日子裡,必然在其幼小的心靈中形成了低信任感、自卑、向外(或向內)攻擊的性格特徵,這些也許在平時生活中沒有顯現出來,比如其哥哥邱興富說到,『大部分情況下,特別是在外人面前,邱興華很少發脾氣,受到欺負時,儘管心裡惱火,卻一般不會外露』。但是歪曲、變態的心理會逐漸形成,並潛伏在人的內心深處,一旦足夠量的刺激出現,這樣的「潛意識」就會浮出冰面,成熟的犯罪心理形成,不良心理體驗會一起迸發出來,如果情境允許,那麼表現在行動上就會付諸實施。在看守所裡,邱興華對警方說,他在一夜間殘忍地連殺10人的理由,竟是因為鐵瓦殿道觀住持熊萬成「摸了他媳婦一下」。後來他又說,他承認自己沒拿到證據,但他堅定地認為這是事實。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枉下判斷,並認為就是事實,這樣小的一個刺激量就成了邱興華殺人的犯罪的導火索、催化劑。

    邱興華由於童年的不幸遭遇加上後來生活上的不如意,周圍環境對其的排斥,逐步歪曲了其正常心理。邱興華自己曾說,自己頻頻地搬家,究其原因是因為所處的鄰居不好。但其搬了六次家,如此頻繁地搬家,不是因為工作或生活的原因,而就是因為與鄰居關係處理不好,這就值得我們深思,究竟是鄰居有問題還是他本人不易與人相處呢?在與別人相處的過程中,邱興華選擇的是逃避而不是直面、正確地去面對,這樣的與人相處的方法也無可厚非,但久而久之,當無法逃避時,就會選擇其它過激的方法來處理。在平常生活中,由於種種生活壓力所迫,邱興華又不會運用一定的宣洩方法來排解,因此衝動性、報復性、攻擊性心理特徵逐漸形成,為後期犯罪心理的「成熟」積蓄了可怕的能量。

    據邱興華的妻子何冉鳳講述,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她就開始感覺到邱興華有些古怪。他心神不定,坐立不安。經常無緣無故地發火,抱怨何冉鳳瞧不起他。而就在去年下半年,邱興華承包的一處土方工程,因為事故賠償了一名受傷工人4000塊錢,導致這一年幾乎沒有收入。邱興華的情緒由此跌入谷底。他晚上經常一個人悶頭抽煙,一坐就是一通宵。邱興華的古怪也漸漸升級,他開始有了奇怪的想法:兩個女兒不是他親生的,因為她們走路的姿勢與他不像。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會成為夫妻吵架的理由。吵完或打完後,邱興華有時會反省,向家人道歉。然而他似乎無法控制自己,之後不久,同樣的事情又會發生。

    這些現象都表明,潛伏在邱少華潛意識中的原始衝動已經經受不住意識閥的控制開始活躍,多疑、報復等心理狀態和暴力性的行為現象已經開始頻繁出現。這就好比地震的前期徵兆頻繁出現一樣,預示著後面地震的即將到來。

    福建五少年殺死同學勒索20萬警方繳獲軍用手槍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一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準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並稱不准報案,否則後果自負。」

    接到報警後,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於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一起打電腦、玩遊戲,行動詭秘。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採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一起玩電子遊戲機而結為朋友,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於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後,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屍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後潛回家中,並於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買槍對抗黑社會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柳某因與同校的黃某有矛盾,便叫來徐某等將對方毆打了一頓。柳也因受到學校的嚴厲批評處理。第二天晚上,當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柳某的寢室裡時,被聞訊趕到的值班教師發現,之後徐某等被帶到黃田派出所。調查中,這夥人供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他們中間曾相互間傳送著一支槍!全體參戰幹警為此大惑不解,一夥初中人何來槍支呢?他們決心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原來,就讀該縣某中學的徐某、厲某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伙發生衝突。為能何他們對抗,徐某等也組建了一個名為「十三鷹」的學生團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買支槍來去打獵,就通過朋友介紹在其叔叔張某那裡,以250元購買了一支單管火藥槍,後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鷹」在與「十八黨」的對抗中敗北,他們覺得如果有一支槍在手便可扭轉敗勢。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籌資到黃田鎮,以同學關係將柳某的那支槍購買過來,並將槍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案情至此已初步明瞭,警方便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出戰,於4月26日深夜包圍制槍犯罪嫌疑人張某並將其逮捕歸案

    北京一少年為偷錢上網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絡裡,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裡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準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裡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裡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裡,他痛哭流涕起來。

    北京大興一家六口滅門慘案兇手李磊已於11月30日晚被押解回京。李磊是不是有精神病?平日裡的「好人」為什麼會這麼殘忍?慘案又對家庭和社會給出怎樣的啟示?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心理研究所所長馬皚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一一做出了分析。

    案前有預謀、事後有計劃逃跑兇手應可排除精神病

    11月27日16時許,北京大興發現滅門慘案,一家六口家中被害,最小的年齡不到兩歲。29歲的李磊竟親手將父母、妹妹、妻子和兩個兒子用利器殺害。

    媒體披露,據李磊交代,起殺心時因為「長期的家庭積怨在心中累積」,用的是「事先準備好的單刃刀」,先殺害妻子,隨後又來到妹妹的房間,將其殺死,後又將聞訊趕來的父母殘殺。作案後,李磊清理了現場。作案前的當天下午,李磊就已經購買好24日晚8時從北京開往深圳的火車票。

    馬皚分析指出,從李磊的行為表現上看,事先有預謀、事後有計劃逃跑,明確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應該可以排除精神病的可能。

    多元化時代二分法判斷已過時對犯罪者的認識不該臉譜化

    案發後,很多熟悉李磊的人都感到異常的驚訝。通過李磊好友向媒體描述,李磊是個不錯的人,如「李磊很疼兩個兒子」、「遇事沉著講義氣,是個真正的男人」、「掌握財權不缺錢,對父母很孝順」等。大家都不敢相信這樣的一個「好人」會如此凶殘。

    「每每有極端惡性案件發生,媒體總是會關注『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有精神疾病』。犯罪嫌疑人周邊的總是驚訝『這麼好的一個人怎麼會殺人』,」在馬皚看來,這說明人們對犯罪人的認識還是臉譜化的,還停留在「二分法」時代,即簡單的把人區分為好人和壞人。

    「然而在社會多元化的情況下,人的價值觀和道德觀也趨向多元化了。人很難憑借自己的認知去揣測別人的行為。這就要求人們要改變刻板印象,放棄二分法的判斷標準。」馬皚指出,犯罪嫌疑人李磊的作案手法反映了他性格上的凶殘,至少可以說他近一段時間內是凶殘的、冷酷的。

    人的性格在12歲前基本成型孩子犯錯父母是第一責任人

    李磊的凶殘讓人驚愕的同時,也讓人反思,家庭和社會是不是也承擔一定的責任?

    「孩子有錯,父母是第一責任人。」馬皚稱,人的性格在12歲之前就基本定型了。人的性格或者說人格,將影響人的一生。」馬皚指出,在沒有自己獨立的思考和認知能力的時候,孩子是以家長和老師的認知及行為做範本的。然後再不斷得改變自己的認知,培養自己看問題的方式。成長的環境、遇到的挫折、婚姻狀況,都會對一個人的認知產生很大的影響。

    媒體披露說李磊之所以殺死兩個孩子,是擔心「自己逃亡後孩子沒人照顧」。「這說明李磊的價值判斷存在一定的偏執性,案發前他的價值觀是扭曲的。」馬皚分析,李磊所理解的『家庭積怨』,和大多數人的認知的不太一樣。也就是說,在李磊看來無法解決的矛盾恩怨,可能在其他人看來並非是無法化解的。由於李磊認知上的偏執,導致他採取了極端行為。」

    一元化的價值觀讓人無法接受平庸教育體制導向應改革

    據李磊交代,從小父母就對他的管教非常嚴厲,結婚後妻子在家裡又過於爭強好勝,而自己又比較內向。

    馬皚分析說,不難揣測,李磊父母和妻子對他的期望可能較高,與李磊自身的性格存在較大偏差。一大家人住在一起,李磊可能長期感覺內心比較壓抑。

    「這一點很值得我們反思!」馬皚感慨,目前我國現有的教育體制下,從小孩子們就被教育考好大學,肩負父母和老師的期望。進入社會又面臨找好工作、做成功人士的壓力。婚姻中還可能被另一半職責「爛泥扶不上牆」。這種單一的價值導向,讓整個社會都承受很大的壓力,人們承受挫折和忍受平庸的能力較差,容易發生極端行為。

    案發夜間10點多竟無鄰居報警法律意識強化是把雙刃劍

    據李磊交代,其作案時間是大約晚上10點多。

    這個時間,應該有很多鄰居還沒有入睡。李磊行兇過程中,其妻子、妹妹和父母都應該有過掙扎。為什麼沒有鄰居報警呢?

    馬皚並不認為鄰居們知道發生命案卻袖手旁觀,「很有可能是有鄰居聽到聲音,但是以為是一家人吵架,沒好意思勸架。」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人們更多的存在「不願打擾別人私生活」、「尊重別人家庭**「的心理,聽到鄰居家有動靜,擔心人家只是吵架而已,如果自己報了警反而是給人家找麻煩。馬皚指出,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是把雙刃劍,有時候會導致道德意識的缺失。

    ;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