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第二百九十章 賠錢貨 文 / 狐雲
陌還是那條陌,小水溝還是那條小水溝,甚至當初依著緩口氣的那棵老樹,也只是多披了一身綠芽,李清似乎還能聽到那急促的喘息聲,還能體會到那喪家犬的落寞心情。
只是世事總難料的,休說那滄海桑田、白雲倉狗的變化,僅二個月不到,他李清再回到這條路上,又儼然是個胡漢三了,說這話可沒冤枉他,因為簇擁在他身邊的,不但有太湖的水寇,還有京城的「巨盜」,這能是啥好形象?
和諧就是打出來的!皆大歡喜的酒宴不消說了,自然喝得個個東倒西歪,誰叫咱晏知府預備的糧草多呢?水寨照舊留著,通常的小說裡,山賊從了良,一般都是將賊窟一把火燒了,以示和罪惡的過去一刀兩斷,不過李清就是不同意,多好的水寨啊,敗家子才燒呢!
咱燒得還少麼?阿房宮到哪去了?
這剿和被剿的,一起齊唱凱歌還,徹底展現了咱大宋安定繁榮的局面,曹孔目很滿意,現在李清扒在欄杆上,沖運河兩邊經過的大姑娘、小媳婦吹口哨,他也不翻之以白眼了,人家小媳婦都又羞又喜的,他幹嘛做惡人?何況李清一吹口哨,滿船的官兵好漢一起跟著起哄,弄得人家小媳婦趕緊低頭跑開時,身子扭啊扭的都像踩棉花糖上了。
只是船隊到了蘇州碼頭,明瞧著時辰還早呢。東風又吹著,正好順風扯帆回江寧,還能趕上晚飯呢,可李清卻鬧著要下船,說是有兩個老朋友得去訪訪,曹孔目心裡直嘀咕。老朋友?別是剛才吹口哨來了勁,趁著出門在外打野食?
讓他自己帶隊回江寧,這當然不好了,何況白指揮使也鬧著要跟去,好歹也是一場勝仗,凱旋而回時,主事地人都不在,晏知府面上可不好看;曹孔目寫了報捷文書。打發人先期回江寧給晏殊報喜,然後和李清約定,「李公子,今日船便泊在蘇州府了,公子可要快去快回,最遲明日辰時便要回轉,老朽可是要晏大人準備慶功宴的。」
從碼頭上的車馬行牽了幾頭青皮騾子,一行人說說笑笑上了路,李清還賣了關子,楞不說這兩個老朋友都是些什麼身份。弄得杜先生都認為李清是要會大姑娘,當初水陸關卡都沒封住李三郎,還不就是靠裙帶遮掩過去的?
就是張九鬱悶點,車馬行規模不大,輪到他時,只能騎小毛驢了。不過他現在也不敢和陳彪去爭,一來打不過,二則人家是帶路的。
李清那晚可是喪家犬樣的瞎跑,哪分東南西北,陳彪對許家莊地路徑卻是熟悉的,因為他帶人去搜過兩次,原來李公子一直就貓在許家莊呢,許員外這個老殺才居然指天劃地的賭咒說沒見過外人。人家李公子可是大姑娘都勾引了幾個,看來許員外沒把咱太湖好漢放在眼裡,有機會還得多交流交流。
李清可不知道陳彪還抱著打劫的心思呢,要知道准要罵陳彪不長進。都要奔向海盜這麼個有前途的職業,還為三瓜兩棗動啥心思呢?
只是那晚上記得自己跑了好久啊,還上氣不接下氣覺得腿要斷了似的,怎麼現在一下就到了?要是平常,那麼破爛的土地廟,李清連眼角都不會掃一下,何況他還不信鬼神之說,不過現在一瞧見許家莊那殘破的土地廟,他就像看見自己家一樣地覺得溫馨。
這還沒進莊呢,怎麼李公子對個破土地廟有興致了?莫不成他還要去謝過土地老爺的保佑?在眾人驚異的眼光裡,李清急急的下了騾子,未到門前,便高聲笑道:「道長、大師,別來無恙否?」
到的這個時辰卻是剛剛好,沈道士和空聞和尚都起了床,老道斜依在香案前,空聞歪坐在自己床褥,正進行著例行的起床磨牙活動,也不知沈道士正在yy些什麼,空聞和尚不屑的大搖其頭,這會忽見一個公子跑進來大喊大叫,後面還跟著一大幫人,兩人趕緊起身,都有些不知所措。
如今的李清,又怎會是披著破袍子的窮酸相呢?
而且神態變化也很大,才率領著五艘戰船圍剿太湖水寇的實際指揮者,雖說本質不過是遊戲,但這自得總是有一點地,哪像逃亡之時,一聽見人聲,第一反應就是躲到土地爺身後去,那會的李清可是猥瑣的很!
李清也不作聲了,笑笑的看著兩位出家人,把個空聞都看得有些神態扭捏,還是沈道士機靈些,楞了半天,猛得高聲叫道:「原來是你這小哥,倒嚇得貧道不輕,我說誰大白天跑這破廟裡來呢,老賊禿,瞧仔細了,我說小哥終當富貴的,你卻不信,現下如何說!」
空聞這才認出李清就是數月前救過的那個小哥,卻也不急著和沈道士爭論,眉花眼笑地看著李清直念阿彌陀佛。
這時辰該當到莊裡化緣才是了啊,只是現在廟裡的破案上卻放著一個食盤,上面有一碗水煮豬肉,幾碟青菜,另外還加一個小酒瓶,香
著一個竹籃,只是有塊青布遮著,看不見裡面是什麼笑道:「今日有何喜事不成,怎地有酒好喝?卻不知是誰家丫頭出嫁,那腳大是不大,道長可曾瞧仔細了?」
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應該小範圍進行才好,如今這麼多人在場,老道士卻不好發高論的,只是尷尬的笑笑,空聞見這樣的問題居然是衝著沈道士去的,絲毫不曾涉及他這個有道高僧,這笑容越發燦爛了。
李清可是有備而來,說起來這兩個出家人還算是他救命恩人,這年頭可沒有特效退燒藥地。再說就算那些神符水、佛方湯沒作用,光凍也凍死他李清了;既然是來謝恩地,當然就要好好喝一頓才是,這些酒菜怎麼拿得上桌?李清用手將香案上食盒一拂,那碗豬肉還扣在香灰裡了,心疼得空聞使勁念阿彌陀佛。李清沖張九一擺手,「將預好的酒食拿上來,諸位兄弟不知的,要不是兩位道長、大師古道熱腸,救我李清於水火,今日亦不能與各位把酒言歡了。」
杜先生這才明白,難怪李清非要這會子叫著訪什麼故人呢,原來是和兩個出家人把李清藏起來了。怪不得找不著呢,眾人都是上前見禮,只是沈道士和莫風打個照面時,沈道士心裡一驚,乖乖,這大鬍子的彪壯漢子不就是之前在許員外門口要抓李清地人麼,怎麼都混成一路了?還穿著官軍地服色,但臉上還是一副壞人相啊,敢情官匪一家了都。
既然是一家人,何況李清還特意帶來一罈好酒。自然要好好喝一場了,陳彪還特別慇勤些,因為這樁公案還就是因他而起的,廟裡簡陋也沒什麼家什,李清是很隨意的就地坐了,杜先生和莫風幾個。是風塵中的好漢,當然也不在意,就是小白將軍有些遲疑,這麼髒的地方也坐?在咱家裡從小就不准地上亂滾啊,可見大家都不在意,他也只能坐到地上。
杜先生四下將這破土地廟打量了一番,和莫風一起搖頭感歎,辛苦咱那麼多兄弟一場啊。這個李三郎還真有一出是一出,這樣的地方也待得下來,一不留神還又鑽姑娘的裙子邊做小廝了,咱當初找人的時候。老當他是京城地貴介公子,誰曾想他滑溜的象泥鰍,幸好若英知道他家相公底細,斷定那敲背的柳小哥就是李清,否則再過幾天,沒準又成跑堂的了。
酒是一大壇,雞都有三、四隻,看來今天要好好的喝一頓了,而且李清也是誠心誠意的來感謝的,沈道士一氣喝了三杯酒,又抓著個雞腿啃上,伸手提起香案下的竹籃,沖空聞說道:「老賊……,空聞師傅,你先陪著小哥及眾位公子坐坐,我去了完這段公案,稍待便盡情樂上一場,小哥,寬坐些,且等我回來再痛飲。」
難怪有人送酒食來,看來是有事要他們做啊,只是有什麼事情好著急的,喝完了再去辦也不遲啊,那新婦的腳丫也不是次次都能看得到地,李清不經意的挽留沈道士,見他提著那個竹籃,這是什麼好東西啊,還遮得那麼嚴實,莫非有什麼寶貝不成?咱瞅瞅!
其實李清也不是非要看,不過隨手扯過來瞧瞧,沈道士不想李清這段時間多了很多強盜習氣,不留神還被李清奪了過去,見李清要掀開竹籃上的粗布,搶回來已經來不及,只得高聲喝止道:「小哥,別看!」
叫的晚了,李清已經看見了!
幸好搶籃子的時候李清是半蹲著身的,現在驚得一脫手,那竹籃在地上顛了兩下,倒也沒打翻,只是李清臉色剎白地愣在當場,看看沈道士,又看看空聞,就是一句話也不講。
好歹這李三郎也是見過世面的,上過沙場就不用說了,在咱大宋朝敢光天化日之下,衝著個摸樣周正的大姑娘、小媳婦就吹口哨,總不會是麻雀膽的人,這竹籃有啥蠍虎玩意,能把李三郎嚇成這樣?杜先生見李清臉色不對,起身搶前幾步,提起竹籃、掀開粗布細瞧。
李清已經坐回去了,這會也醒過神來,剛才主要是乍一看太出乎意料了,不能的,雖不好說兩個出家人救了自己就可以說是古道熱腸,可相處了一段時間,這麼傷天害理的事情,李清絕不相信這兩老頭做的出來!
杜先生居然還能細看,果真成名人物,不同凡響一些,看完了杜先生只是搖搖頭,將竹籃遞到沈道士手裡,揮揮手示意沈道士趕緊拿走,回過來地上坐了,拿起杯酒一飲而進,沖李清苦笑一聲道:「三郎休要錯怪了,確是溺死的!」
空聞低誦了句佛號,也有些慘然地說道:「那是早些時辰許員外叫人送來的,另加這些酒食,許員外也是菩薩心腸的人,這曝屍野外叫禽獸叼了去,總是損了上天之德。因此叫我等好生安葬了,再者誦經超度超度,叫他另尋佳緣早投胎罷,小哥,老衲出家之人,如何會做等事?只是未曾想到小哥今日會來。」
李清這會當然不
兩個出家人了。可他還是想不通,「可……是男孩啊,許家莊又不是窮鄉僻壤,平日都多見樂善好施地,如何會拮据到養不活?虎毒尚不食子,這父母怎地如此忍心!」
一抬眼看見小白將軍不解地瞪著他,李清這邪火還就衝他發上了,「平日價裡高氣揚。吆五喝六的看著挺威風,砸招牌很帶勁是不?扒人家衣服就現著你們能了!這樣的事情你們怎麼不管管,你這官怎麼當的?」
小白將軍一下傻眼了,話說剛才還好好的,咱什麼都沒干啊,天地良心剛才絕對沒和莫風搶菜吃,這麼多吃食地,咱抓個雞翅膀啃不過分吧?這三哥是怎麼?老提以前的破事,這砸招牌、扒衣服也是好多年才碰上這麼一回而已,又不是天天干!
其他人都是莫名其妙的看著李清冒邪火呢。空聞和尚也像自己做錯了什麼似的垂首不語,只有杜先生略有興致的打量李清。
也不怪李清有些反常,剛才的確是嚇了一跳,不是沒見過死人,天宇山那次還和死人滾成一堆呢,只是這會第一沒想到。第二麼,那竹籃裡是個孩子小小屍身,更準確的說,是一個嬰兒的屍身。
雖然只掃了那麼一眼,那小孩本就僅繫了肚兜,李清看清了是個男嬰,杜先生說地沒錯,全身發紫。肚兜還是濕的,的確是溺死的,而且是初生的嬰兒,斷斷扯不到兩個出家人身上。
其實這溺嬰之事。自古便有之,早在先秦時期,《韓非子》裡就這麼記載著:「且父母之於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這個沒辦法,從母系社會結束後,由於勞動能力上的差異,重男輕女的習俗,不獨中國,世界上都差不多。
還往往在嬰兒一生下來,就給予了不公平對待,生男則弄之璋,生女是弄之瓦,只是中國到了漢朝,這情形有了些變化,民間多溺男嬰,那是因為自漢武帝起,小兒到3就交出口錢,15開始算賦稅,百姓交不起人頭稅,不得不溺殺男嬰。
不過到了唐朝有了改觀,也是因為南北朝造成人口銳減,為了鼓勵生育,人頭稅已經很低了,不至於讓百姓因為這點錢而溺殺嬰兒。
到了宋朝,這人頭稅變成了身丁稅,一旦編入戶籍,男子年滿二十為丁,六十為老,二十歲到六十歲之間,要交納身丁稅,不過這身丁稅並不高,合糧米不過七、八斗,而且自立國之後再無加過,到了南宋時期,還多給免了的。
李清並不是不通時務的迂腐人,兵荒馬亂或者是災年,就是易子而食都不算罕見,何況是溺嬰?只是現在大宋可算不上兵荒馬亂,更何況這是在江南,最富庶的地方,應該不至於出現養不起地問題,而且在李清的腦子裡,他認為溺的應該是女嬰才對。
這可不是李清滿腦子的男尊女卑,這是社會現實給他的印象,連小偷都有「盜不過五女門」的古訓,就是說誰家裡有五個女兒,那肯定是窮人,再去偷人家地東西傷天害理!再者,中國人麼,老是抱著「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舊觀念,總覺得只有兒子才能延續香火,特不知無論生男生女,這基因(dn.
其實這溺女嬰的現象,是從元朝開始的,明清盛行,萬曆年間江南都出現了「棄女者載道」的記錄,那會民間的習俗,是一家有二子一女為好,可不是「媽媽只要我一個」;說來也滑稽,江南歷來是富庶之地,這溺嬰地事情怎麼會出現這地方呢?江南百姓要是都養不起小孩了,那別的地方怎麼辦?
這溺女嬰的很多都不是因為貧窮,而是因為風俗,嫁妝!
就如同書裡記載的,「嫁女之家貲妝之具,動至千金,售產傾資,習不為異,病不能嫁者,多致育女不舉。」要是隨便嫁個女兒就得千金,即便是中產之家也是吃不消地,這女兒本來就不算啥強勞力,對家裡的貢獻就小,嫁的時候還要倒貼一大筆錢,難怪叫著「賠錢貨」!
不過這風俗到了後世是無需擔心的,新社會當然有新氣象,**他老人家一句「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響徹世界,其實他未曾料到,中國的女人站得更高些,從八十年代的多少條腿,到九十年代的幾個轆,咱們的新女性可是無需為嫁妝擔心了,那話乍說來著?鑽石恆久遠.一:;.|底誰是賠錢貨!
據說後世裡還是男女比例失調的,更有專家宣稱多少多少年後,有三千萬光棍找不著老婆,這女人家豈不是更要奇貨可居了的?敢情風水輪流轉,要是新女性們要求再高些,怕不是民間又要開始流行溺男嬰了?阿米豆腐,這計劃生育的政策還真他媽媽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