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海軍的枷鎖(松江海軍軍備條約) 文 / 閃爍
在一戰結束之後簽署的各項停戰以及限制軍備條約中,《松江海軍軍備條約》的重要性,特別是對海軍發展的重要性是最為重要的,而這也是僅次於《華盛頓-德黑蘭停戰條約》的一項重要軍事條約。
《松江海軍軍備條約》的核心內容就是限制九個海軍強國的海軍發展。一戰中,海軍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所有列強都認識到,未來的主戰場仍然是在海上,而限制海軍的發展,是避免戰爭的一條重要手段。因此,在《華盛頓-德黑蘭停戰條約》簽署之後,九個主要海軍強國(唐帝國,波斯帝國,德意志帝國,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俄羅斯,日本)在松江就限制海軍軍備進行為期一年半的談判。因為談判時間過長,原本這份應該列入《停戰條約》(《華盛頓-德黑蘭停戰條約》的簡稱)的條約被單獨列了出來,作為一份單獨的條約,由參與談判的國家共同商定條約內容。
談判的焦點,或者說是關於條約內容條款的重點落在了各個國家所應該分配到了海軍艦隊的份額上。唐帝國,美國,英國作為傳統的海上強國,同時又是上一次大戰的主要參與國,以及調停國,因此其地位是不可動搖的。在這一點上,唐帝國也沒有過多的爭執,因為唐帝國也無法繼續維持「兩強標準」,只能選擇一個主要對象。最終,這三個海軍強國得到了同樣的海軍艦艇總噸位。而接下來,就是其他的六個國家所應該獲得的海軍艦艇的噸位數量了,這才是整個談判的關鍵。
按照唐帝國的分析,美國在具有了與唐帝國同樣噸位的海軍戰艦之後,至少會將六成的艦隊部署在太平洋上,其中的一半會部署在西太平洋上,而英國也將部署兩成的艦隊在南大西洋上。而當時能夠威脅到唐帝國的也就只有日本。而唐帝國要想在西太平洋,印度洋保證絕對的海上霸權,就不能比這三個國家的海軍艦隊總和底,因此,唐帝國堅持要求,日本所獲得的艦隊噸位必須在唐帝國的一半以下。
同樣的問題也存在與英國與德意志帝國之間。按照英國的計算,英國能夠部署在北大西洋上的艦隊只有六成,因此,英國要求德國的海軍總噸位不能超過英國的六成,這樣英國才能夠保證在北大西洋上有足夠的海上霸權。
實際上,德意志帝國與日本的海軍艦艇總噸位的數量就是這場攀談的焦點。唐帝國無法容忍日本擁有超過唐帝國一半實力的海軍艦隊,而英國則無法容忍德國擁有超過其六成的海軍實力。而日本則堅持認為,必須要擁有唐帝國八成的海軍噸位才能夠保證日本的安全,而德意志帝國則堅持要求擁有與英國同等的海上實力,這樣才能夠保證德國的船隻在北大西洋上安全的航行,因為德國把法國,意大利,西班牙,俄羅斯全都算成了對手。如果他們連英國的海軍實力都沒有達到的話,還怎麼應付這麼多的強國?
圍繞這這兩個問題,談判雙方爭論了近一年的時間,數次都差點讓談判破裂。當然,問題是肯定要解決的,雙方都無法繼續再打下去了,談判是唯一的解決辦法,不管爭論有多麼厲害,都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會在這個時候退出談判。
談判的焦點實際上是唐帝國與日本之間的分歧。而英國與德國之間的矛盾則是次要問題。日本在得到了英國,法國,美國等國家的暗中支持之後,一直堅持要求獲得唐帝國八成的海軍艦艇噸位。當然,唐帝國也在暗中指出德意志帝國與波斯帝國,讓這兩個國家提出英國與法國無法接受的條件。到了談判的中期,雙方主要解決的就是唐帝國與日本之間的分歧。
在美國做出了承諾,只在西太平洋部署兩成的海軍,另外,英國也做出讓步,不在南太平洋部署海軍艦隊之後,最終,唐帝國做出讓步,同意日本獲得七成的海軍艦艇份額。日本也很爽快的接受了這個條件,畢竟擁有唐帝國七成的海軍艦艇,這已經是一個不小的成就了。
接下來,波斯帝國保證將一半的艦艇部署在印度洋,只在地中海部署一半的海軍艦艇,波斯帝國與法國,意大利的問題得到了解決。而在法國表示只在大西洋部署三成的艦隊之後,德意志帝國也做出了讓步,只要求獲得英國七成的艦隊規模。
談判的重要問題得到了解決,結果是,以唐帝國為標準的話,美國與英國擁有與唐帝國同等規模的海軍艦隊,而日本與德國獲得了七成規模的艦隊,波斯帝國,法國,意大利則獲得了五成規模的艦隊,此時俄羅斯已經退出了談判,而在後期加入的西班牙則獲得了與波斯帝國相同的地位。
《松江海軍軍備條約》對九個強國的海軍限制並不僅僅在這麼一點,從主力戰艦的噸位,數量,主炮口徑,巡洋艦的噸位,主炮口徑,航母的噸位,數量等等方面,都做出了極為嚴格的限制。
在主力艦(戰列艦與戰列巡洋艦)方面,噸位不能超過三萬五千噸(一半燃料的標準排水量),主炮口徑不得超過380毫米。而唐帝國所獲得的主力艦總噸位是五十萬噸,按照這個標準,唐帝國可以擁有十四艘主力艦。
巡洋艦方面,排水量不得超過一萬噸(同上),主炮口徑不得超過203毫米。而唐帝國擁有的巡洋艦噸位為二十四萬噸。
航母方面,新造航母排水量不得超過兩萬噸(同上),主炮口徑不得超過203毫米(如同空文)。而由舊艦體改造的航母排水量不得超過三萬五千噸(同上),這主要是針對一些國家用超額的主力艦艦體來建造航母而設定的。
另外,條約還規定了核查方法,每三個月,九國代表都會輪番對九個國家的海軍艦隊,造船廠進行核查。同時也做制訂了懲罰機制,如有國家在條約有效期內違背條約的限制的話,將受到所有國家的經濟制裁(如同空文),等等。
《松江海軍軍備條約》的影響是很大的。在條約生效之後,九個海軍強國的發展都在嚴格按照條約內容進行。而這其中,新型快速戰列艦,大型艦隊航母,還有新誕生的重巡洋艦,這些都在後來的戰爭中產生了極為重大的影響。特別是大型艦隊航母與重巡洋艦這兩種戰艦的出現,幾乎改變了二戰的海戰方式。
當然,違背條約的事情也時有發生。比如,日本在戰前建造的幾種重巡洋艦就嚴重超標。按照條約規定,半油排水量為標準排水量,而日本方面則定為三分之一燃料排水量為標準排水量,這幾種重巡洋艦的排水量都遠超過了條約的限制。
對於戰後二十多年的和平來說,條約本身是有貢獻的。正是因為限制了海軍軍備的發展,因此戰後的世界秩序得到了維護,如果各國從戰火就開始大規模發展海軍的話,也許二戰會提前五年爆發。
後來,因為受到經濟危機的影響,各條約簽署國的執行情況是不一樣的。以唐帝國為例。應為經濟一直不景氣,在1313年之後,唐帝國的海軍發展速度非常緩慢,從來沒有達到過條約規定的戰艦噸位,在1317年的時候,唐帝國海軍擁有的戰艦噸位比條約規定的上限少了足足十五萬噸!而日本則在走上了軍國主義道路之後,全力發展海軍,到條約被廢止之前,日本的海軍戰艦噸位實際上已經超過了條約的上限。
可以說《松江海軍軍備條約》是一條加在世界列強海軍身上的枷鎖,但這條枷鎖絕對沒有辦法鎖住戰爭這頭猛獸,反而讓這頭猛獸在受到限制的時候積蓄了足夠的力量,而當它衝破了枷鎖的限制,將破壞力爆發出來的時候,大海將再一次拋起驚天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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