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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三十三章 胡公牌,驚聞屠城】 文 / 鄒久官

    跟沈雲的父親沈慕比起來,方鬊的形象可就差多了。他不似沈慕那般丰神俊朗,身體很消瘦,鬍鬚及胸,有點飄逸,但卻摻雜著灰白色,背也有點駝,整個人看上去有點猥瑣。

    唯一與沈慕相同的,是他那雙同樣精明而又充滿魄力的眼睛!

    在回到侯府的第一天,沈雲只在宴會上跟方鬊有過接觸,宴會上也都是一片和睦之色。但第二天一早,沈雲便被方鬊請到書房,開口便是如此機密的一句話。

    看來前一天晚上,方左氏和方謄已經把事情都告訴了方鬊,而只過了一個晚上,方鬊便有了決斷,這種魄力的確是常人所不能及。

    當然,這是站在方鬊的位置上去想。而站在沈雲的角度,他壓根不知道方鬊跟白虎邪教到底有什麼勾連,更不知道方鬊到底為何會突然對他說這些。

    「伯父,剿滅白虎邪教小侄沒有意見,需要小侄幫忙的儘管開口。」

    沈雲有自知之明,自己雖然跟方鬊同樣是侯爵,但他始終是自己的長輩,他不會,也沒必要跟自己商量什麼事情。作為一個素有名聲的侯爵,他會跟沈雲說這些,定然是想從他這裡得到些什麼。

    果然,方鬊很快便道:「賢侄也知道,老夫之前與那黃真元有過一些交往,若要剿滅他則必須通過淮南駐軍,可有些事,老夫又不想讓他們知道……」

    沈雲皺眉:「伯父,你我兩家向來同氣連枝,患難與共,伯父有何話明說便是,小侄力所能及的絕不推辭。」

    「好,不愧是清泉兄的好兒子!」方鬊撫鬚笑道,「其實也不須賢侄如何,只要賢侄肯將那塊胡公令牌借來一用便可。」

    沈雲頓時想到,方鬊可能是想在駐軍剿滅白虎邪教的時候。用胡公令牌調開一連的士兵,好讓他自己的家兵衝進去做一些毀滅證據的事。權衡一番,沈雲乾脆地答應下來。

    沈雲的猜測雖不中,亦不遠矣。方鬊的確有一些東西在黃真元那裡,不過調開那一連士兵卻不是為了那些所謂的證據,而是要確實殺掉黃真元——方鬊是不能留下這個活口的。

    行動的日子定在二月二十日。那天晚上,沈雲將胡公令牌交給了方鬊。然後就待在房裡跟方人胥繼續聊天,旁聽的還有方仲。

    看得出來,方仲比較開心,因為疼愛他的父親回來了,這段日子來淮南侯府的機會比較多。沈雲也是最近才知道,方仲原來並不住在府裡。方鬊給他們母子在城外另起了一套宅院,離侯府不遠,步行大概也就半個時辰。

    不過這段時間方鬊顯然很忙,根本沒時間看顧自己這個小兒子,連他即將要參軍的事也放諸腦後。

    方人胥在得知方仲要去參軍之後,也頗為激動,也提出希望能讓淮南侯出面作保。而讓他跟方仲一起參軍的請求。

    沈雲聽的稀奇,這方人胥一看便已經超過了二十,「大漢男兒,十八必須從軍」,為何他會例外?

    原來方人胥是益州人,他要參軍必須先回益州戶籍所在地報備。雖然帝國有「男子十八必須從軍」的規定,可對於方人胥這樣的特例卻是管不到的。聖祖之後,商業氣氛逾濃的大漢。這樣四處漂泊做生意,而導致無法按時服兵役的情況屢有發生。於是在漢成帝時期,帝國推出了「保甲兵役」制度。即在外地無法及時服兵役者,可請當地名宿作保,申請入伍。同時還規定,外出經商的男子,十八歲無法回到原籍服兵役者。最遲不得晚於二十二歲服兵役。

    這樣的規定顯然是很富有人性化色彩的。方人胥今年已經二十了,如果今年還無法入伍,最遲明年,他也必須回一趟益州。不然被帝國兵部盯上,可是一種罪名。

    對於方人胥的請求,沈雲拍胸脯保證,就算淮南侯不肯作保,他渤海侯也是願意的,大不了去渤海服役便是。從淮南往金陵方向不過五天,坐船去渤海也不過五天,比從這裡回益州可是近多了。

    第二日,方鬊和方謄依舊沒有回來,不過因為已經知會過淮南駐軍,剿滅一個小縣城的邪教應該不是什麼難事,沈雲也沒有為此提心吊膽。當天上午還叫上方人胥去城外釣魚。可在準備妥當,就要出府時,卻見方歸雲和方仲兩人一前一後回府了,走在前面的方歸雲提著一條馬鞭,小臉氣呼呼的表情,有點讓人發噱。

    「怎麼了?又是哪家的公子惹了我們大小姐了?」沈雲拿著釣竿,小模小樣地對方歸雲道。

    方歸雲卻看都不看他,氣呼呼地白了他一眼,沒好氣地道:「也不知道淮南府在搞什麼,本來說好今天有騎術課要到郊外去的,可城門守衛說什麼今天戒嚴,不許出城。真是氣死我了,我看那楊成明就是故意跟我們淮南侯府作對!」

    沈雲一下意識到,鳳台縣那邊估計是開始了,不然不會讓淮南府衙有如此安排。想必很快就會有結果了。不過說是楊成明故意跟淮南侯府作對,這可未必。

    沈雲調笑道:「就你方小姐面子大,人家堂堂一郡之首,偏偏要跟你作對。」

    後面的方仲也道:「是啊小妹,我覺得可能真有什麼事情發生才對,他楊成明可不會專門為了跟你們作對才戒嚴吧?」

    方歸雲嘟著嘴,想了一會兒瞪著方仲道:「方仲哥哥,你也幫著他們欺負我麼?!」

    嚓,這小姑娘的腦袋是怎麼長的?剛才不是在說楊成明戒嚴的事麼,怎麼一下子又扯到欺負上面了?

    方仲頓時漲紅臉,說:「沒,沒有。小妹,我只是就事論事罷了……」

    「哼,我不管。你就跟著他們欺負我來著。不行,你得讓沈雲帶我去鴻慶樓吃一頓!」方歸雲睨了沈雲一眼,朝方仲發嗔道。

    沈雲頓時笑了:「得啦得啦,別逗你方仲哥哥了,不就是想喝酒了麼?還非要找那些理由。真是的。反正今天釣魚是釣不成了,我請你吃一頓就是!不過先說好,不許喝多。最多只能喝一兩!」

    方歸雲立即轉嗔為喜,跳上前將手裡的馬鞭和沈雲手裡的釣竿遞給門子,挽上沈雲的胳膊直晃,笑嘻嘻地道:「就知道渤海侯最是仁義無雙了,喝一兩哪夠啊!二兩好了!」

    沈雲被晃的兩眼發暈。不過還是有著底線,堅決地說:「就一兩,多一滴都不行!」

    「好嘛好嘛,一兩就一兩,趕緊走!」方歸雲立即叫人拴馬車去了。

    沈雲唯有苦笑。這小丫頭是越來越精明了,現在說好了一兩。()等到了鴻慶樓,估計會朝一斤了喝。說來也怪,這小丫頭雖然嗜酒,但酒量著實不錯,酒品也還可以,不會喝醉了亂髮酒瘋。反正喝了這麼多次,她喝醉了就往方仲懷裡一躺。倒也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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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南鴻慶樓的佈局跟帝都的大體相同,有點區別就在於這裡的鴻慶樓還提供住宿,是個客棧和酒樓的混合體。而帝都的鴻慶樓只是提供價格高得離譜的酒食而已。

    沈雲四人來到時,還沒接近飯點,樓下大堂裡人不多,只三三兩兩地坐著一些人。堂倌也認得淮南侯府的大小姐,立即堆笑上前,準備帶著四人去樓上雅間。

    「不要。今天我們就在大堂裡喝吧,老是去雅間,就我們四個人,無趣的很。我就不明白,我那些男同學為何就這麼喜歡去雅間喝酒!」方歸雲第一個反對,然後搶著到大堂邊上的一個座位上坐下,生怕被沈雲等人拉到上面去的模樣。

    沈雲和方人胥、方仲都對視一眼。曖昧地笑了笑,卻沒說破。男人喜歡去雅間,當然不是為了喝酒,而是會請優伶甚至是娼妓來做陪的。在這大堂裡就不能這麼肆無忌憚了。方歸雲在時。他們三個怎麼會這麼做?所以她無法領會男人去雅間的趣味所在。

    說起來,方仲和方人胥在這方面都不是什麼道德君子,也早就領教過風月之事了。事實上,在大漢,男人因為十八要從軍,所以家裡一般會比較早給他們娶妻生子。當然,一些大戶人家即使沒有娶正妻,也會給兒子安排滕妾,免得兒子從軍之後發生什麼意外就斷了香火。就是方謄,他也在十六歲的時候就接受過女人的洗禮了。

    禮部雖然早有宣傳,希望男子與女子都過了十八歲再生育,但傳宗接代乃是漢人心目中的頭等大事,官府也不能強作規定,以免引起騷亂,只能是潛移默化的影響著。現在還算好的,帝國承平,當兵相對來說沒什麼危險,只當是對男子的一種鍛煉罷了。加上富家大族都經朝廷的影響,也開始提倡「晚婚晚育」,所以現在民間也不會像聖祖之前那般,十三四歲就要結婚了。一般都會到十六七,甚至十**,如果不想耽誤子女前途的,拖到二十五六的也不少見。

    四個人要了幾個小菜,再加上兩壺酒便吃喝開了。

    沈雲一看方歸雲連菜都沒夾幾口就準備灌酒,連忙將她酒杯搶下,道:「老規矩,講一件邸報上的事就喝一杯,不許再像上次似的,話沒說幾句你就喝醉了,直往你方仲哥哥懷裡躺。」

    方歸雲嘟著嘴,一臉的不滿意,不過還是將學校論榜上的邸報消息說出來換酒喝。

    邸報,也就是朝廷的官報。聖祖立國之後曾想辦報紙,不過因為守舊派的反對和技術條件的限制,報紙並沒有大規模推廣。開疆聖戰之後,聖祖皇帝採用了一些辦法來改善封建時代,消息太過閉塞的弊端。這便是論榜和邸報了。聖祖規定,全國各個學校,包括小學在內都必須設置論榜,論榜上可供學生言事。此其一。其二便是官府必須將每隔三天便會下發的朝廷邸報張貼在論榜上,以供學子得知朝廷的最新消息。除了學校裡,在民間也有私報,不過大消息的來源也多來自於官府的邸報。

    當然,因為通訊手段的原因,邸報上的消息都會有所延遲,比如今天方歸雲說的邸報消息就是帝都七天以前發生的,這還是離帝都較近的淮南府,若是最南邊的星落城。延遲至少達到半年之久!

    隨著方歸雲的講述,沈雲才知道新州叛亂以及官員調動方面的事。不過此時新州叛亂還不是最大的新聞,所以第一條並不是有關叛亂的事,而是關於東方棤、馮籍、公甫效等人陞官的事。沈雲一下就關注到了公甫效升任戶部尚書的情況,皺著眉頭沉思不語。

    方仲和方人胥對這些關心不是很大,反而對新州叛亂頗有興趣,不時問方歸雲相關的事情。她一個丫頭片子知道什麼呀。所有消息都是從邸報上看來的,翻來覆去也就是那麼幾句,說不出什麼新意來。不過倒是也記住了斯達旺、默克多贊、西利可圖三個名字。

    方仲沉聲道:「若我從軍之後能調往西北,定斬此等賊酋。」轉過臉又問沉思的沈雲,「淵讓兄,你說這三個賊酋的首級能當幾個功勞?夠封侯不?」

    沈雲沒回答。方人胥卻笑道:「永殤還想封侯呢?!這三個賊酋可是朝廷認定的叛賊頭目,若是能斬殺,功勞肯定大,但要封侯估計還差點。一群跳樑小丑罷了,怕是等不到永殤你上戰場便被甘、肅兩州的軍隊給平定了!想要他們人頭的,可不止你永殤一個人!」

    方仲一想也是,喪氣地道:「唉。我怎麼就不能早點參軍,沒準還能趕上這場仗,撈點功勞呢!呸,殺不絕的叛匪,只希望他們能堅挺一些,別那麼快垮了……」

    其實不止方人胥和方仲這麼想,當塔里木河河谷之戰沒有發生之前,整個帝國的人都差不多認為斯達旺等人不可能長久。大漢兵鋒所指,所向披靡,這些人也就是給漢軍將士多添些功勞罷了。

    沈雲聽了方仲的話,卻皺眉道:「永殤,你若想日後封侯,就一定要記住,永遠別小瞧你的對手。我總覺得。這次新州叛亂不會那麼簡單。你沒聽小妹說嗎,邸報上都公佈大月南部三座城池被攻破了!那些叛匪一開始或許沒有什麼戰鬥力,但能連續攻破三座城池,這實力和士氣大漲是必然的!而且從他們能這麼快攻陷城池可以看出。大月那邊的軍隊中也有附逆的軍人。有了接受過大漢軍事訓練的軍人加入,這些叛匪就不再是烏合之眾!若斯達旺等人聰明些,以這些軍中的叛匪做骨幹,加上皮山、西夜、疏勒等城的武器補給,很快便能組建一起一支戰力不俗的隊伍……更何況,當人被逼急了,可是會爆發出想像不到的能力的!」

    方人胥不是笨人,仔細想了想便道:「淵讓兄說的是,都說狗急跳牆,兔子急了都會咬人,更何況新州那些叛匪。他們本就是看活下去無望才會造反,這個時候若是帝國不給予充分的重視,怕是敗仗可期!」

    方仲一聽反而興奮了,笑道:「是嗎?那我可要盡快參軍去,爭取調到西北平叛!」

    沈雲看著他那憨樣,笑道:「在我們面前你這樣無所謂,在軍中可不能這樣,說好聽些你這是聞戰則喜,若有人故意中傷你,你這是有謀反傾向,可懂?」

    方仲撓撓頭:「呵呵,明白,淵讓兄放心,我在你們面前才這麼說的。」

    三人說笑著,卻沒發現旁邊方歸雲一杯接一杯,又把自己灌了個爛醉,如今已經趴在桌子上睡著了,手裡還抓著酒杯,嘴裡泡泡亂飛,還嘟喃著一些根本聽不懂的話。

    看她那樣,方仲無奈道:「得,看來今天又要到這裡結束了。淵讓兄,人胥兄,我先帶小妹回去吧,你們再坐著。」

    方人胥道:「我跟你一起回吧,怎麼說我也是侯府的幕僚門客,見小姐這樣不送著回去始終不太好。」

    沈雲道:「嗯,也好,你們先回,我再坐會兒。」

    方仲和方人胥帶著方小妹回侯府,沈雲一個人自飲自酌,倒也輕鬆愜意。順便再仔細想想方才聽到的官職調動,想來皇帝伯伯是打算對後黨動手了,只是不知道會引起什麼樣的反彈呢?只希望反彈別太厲害就好!萬一鬧了個不可收拾,可就讓外人撿了便宜了。

    就這樣吃吃喝喝,不知不覺到了中午,鴻慶樓裡人多了起來。人一多,聲音不免吵雜。沈雲頓時覺得有點無趣,正要離開時,忽然聽見隔壁桌兩個人正在攀談。

    「你聽說了麼?鳳台縣那邊鬧匪患啦!」甲說。

    「你怎麼知道?」乙奇怪地問。

    「我那小舅子不是在淮南駐軍麼,上午回來了,一身的血,可把我婆娘嚇得不輕,後來聽他一說才知道,那都是叛匪的血。」

    甲繪聲繪色地描述,「乖乖,你是沒看見,我那小舅子的鎧甲上都是紅紅的血,嚇人呢,血都快浸透裡面的綢衣了。」

    「不是吧?那殺了不少人啊!」

    「可不是,據說軍官都下令屠城了,鳳台縣城的人都快死光了!」甲砸吧著嘴,喝了一口酒,接著道:「不過人也嚇得不輕,回到家的時候還死死攥著帶血的刀,連句囫圇話都不會說,可憐的。我那婆娘要照顧他,這不就把我趕到外面來吃飯了麼!」

    乙撇嘴道:「你就吹吧,鳳台縣好幾萬人呢,都屠了?!你當是西北的叛匪來了呢?!」

    甲一看乙不信他,頓時急了,放下急道:「是真的,我廢了老大勁才把他手指掰開,將他那把刀拿走,結果他一下清醒過來,撲到我懷裡就哭個沒完,嘴裡還嚎喪呢,說的都是……」

    「啥?」

    甲砸吧了一口酒,吸了口氣,裝出他小舅子的腔調,嚎道:「作孽啊,作孽啊,四萬人啊!整整四萬啊!我不想殺的啊,可是那幫當官的拿刀逼我啊!姐夫,你要相信我啊,我真的不想的啊!那孩子,那孩子才十歲啊!」

    「彭」的一聲巨響,一張桌子被掀翻在地。

    還在嚎喪的甲頓時嚇了一跳,注目看向旁邊,只見一個穿著富貴得體,但臉上帶著濃重煞氣的年輕人撲到他面前,用冰冷的聲音問道:「你說的可是實話?」

    這年輕人的氣勢非常大,通紅的眼睛幾乎要把甲給撕碎,嚇得甲不敢大聲,結結巴巴地說:「這位公子,我,我也不知道啊,我只是學我那小舅子說的……我發誓,我說的一字不差,他是這麼告訴我的!」

    說完,那年輕人卻重重哼了一聲,旋風般衝出了鴻慶樓,害的堂倌以為有人要吃霸王餐,正打算叫人追呢,幸好有另一個堂倌眼尖,見掀翻的桌子下有兩枚銀幣,這才算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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