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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博覽 第149節 楊乃武案(6) 文 / 嵩山坳

    第149節楊乃武案(6)

    供詞錄好,著小白菜畫了供,劉錫彤即刻派人去傳楊乃武——他中了舉人,便成了士紳先生,稱呼也要變成『老爺』,即便是到縣衙,也要劉錫彤親自相迎,彼此很客氣的落座,取過小白菜的口供給他。當然是改過的,把關於『劉大少爺』的話從中刪除了。不但供詞,也把小白菜帶上花廳,和他兩造對質。

    楊乃武一看便知,供詞是刑求之下所得。因此打定主意,要推翻全案,「十月小陽春的天氣,葛品蓮停屍四日,豈有不生屍變的道理?如今固執成見,對一弱女子臨之以威,加之以大刑,何求不得?子虛烏有之事,根本談不到對質不對質!」

    這番話說得非常犀利,劉錫彤又怒又很,偏偏還動他不得,只好報以冷笑,「你是新科舉人,我奈何你不得。」他大聲吩咐,「送客!」

    在楊乃武覺得,劉錫彤斷然無奈自己這個新科舉人何,但他錯打了盤算,劉錫彤連夜動筆,親自擬了一道公文,歷數楊乃武過去包攬訴訟,干預公事,煽動鄉愚,抗糧抗租的劣跡,以及葛品蓮暴亡,葛畢氏供詞,傳楊乃武到案不敢對質的情形,認為以『該舉人之種種惡行,無異衣冠禽獸,枉讀詩書,玷辱士林』,應該斥革他的舉人。

    請了本縣學政來,這個人秉性庸弱,劉錫彤怎麼說他就怎麼做,當即列名會銜,派典史上省,由府而道,由道而省,轉咨學政出奏。不過三天功夫,便得意洋洋的回縣覆命了。

    這樣的一道回文,只是革了楊乃武的秀才,卻還革不得舉人,因為革除舉人的功名要報部批准,千山萬水,絕不是那麼快就能夠有批復的。但即便如此,也可以讓劉錫彤大喜過望了,再度把楊乃武傳來,這一回情形不同,他的秀才已經被革,上公堂要照平常百姓那樣跪著回話了。但楊乃武吃公門飯多年,刑名之事熟稔於心,言語之中全無漏洞,劉錫彤也不是那麼容易吃的下來。審了一天,全無結果。

    劉錫彤以非為是,要將案子解府。他有個刑名師爺,名叫田壽山,因為詩酒逍遙,雅好金石,因此得了個田黃的外號。田黃雖然懦弱,但性情忠厚,以為雖然有小白菜的口供,但攀咬楊乃武的口供中有一節,她說楊乃武是十月初五日給她砒霜,要她害死丈夫,而十月初五日的時候,楊乃武正在南鄉岳家,為高中舉人一事舉行家宴,雖然其中有兩個時辰在睡午覺,暫時摸不清動向,但攻不破這個破綻,只怕案子到了府裡,也得給駁回來。

    命、盜重案,罪致死刑的,都要由縣而府,層層審轉,經三法司秋審之後,方可定讞。在縣裡,一遇到這樣的大案子,應該立刻報府,名為『初報』,初報之時,案情不明,所以一般而言都會很簡略;等審理有了一定的結果,全案解府,可就馬虎不得了。倘若有不明不白,不盡不實之處,打回來重審,名之為『駁』。案子駁回就表示縣官處理得不好,不但人犯移解,公務往還,麻煩很多,而且還會丟面子,影響考績。

    但劉錫彤打的卻是借刀殺人的主意:杭州府知府叫陳魯,南京人,舉人出身,為人剛愎自用,最恨的就是有文無行的人,混上一個功名,不好好往正途上走,在家鄉仗勢欺人,借百姓要挾官府,借官府魚肉鄉民,兩面三刀,又做師傅又做鬼,可惡透頂便如同楊乃武之流的人!

    而即便陳魯駁了自己的案子,也不必怕,公文來回,總要數月之久,到時候部裡革除楊乃武舉人功名的公文到手,即便楊乃武再給轉了回來,也好對他動刑!就不信他不招!這樣一想,決心已定,將楊乃武解往杭州府。

    到了杭州府,部裡的批文也到了,這一次陳魯全無顧忌,放手大幹,大刑之下,楊乃武被屈打成招。到十一月初的時候,案子中一干卷宗解到省按察使衙門。按察使司叫蒯賀蓀,字士薌,原籍江蘇吳江,寄籍順天府大興、縣,從小生在天子腳下,說一口極漂亮的京片子,也沾染了很多旗下大爺的派頭,公案上擺著龍井茶,精緻的水煙袋,不時還要剔一剔指甲,聞兩下鼻煙。

    但蒯賀蓀只是行動漂亮,為人還是不顧民命的庸才,審過一堂,見兩個人的供詞並無翻異,隨即轉解巡撫親審。

    浙江一省之長叫楊昌浚,字石泉,湖南人,他和翁同龢一樣,都是十二年出一回,極難得的拔貢出身,因為功名驕人,楊昌浚在浙江相當專橫,凡事獨斷獨行,沒有什麼顧忌,但他的官聲倒不壞,遇到這樣的逆倫重案,倒也不敢輕忽,派了一個人叫鄭錫瀛的,到餘杭縣去密查。

    雖然是密查,但劉錫彤和陳湖並不害怕。在他們看來,楊中丞派鄭大令下來密查,擺明是要調劑調劑他,只要花銀子,就沒有辦不成的事!左右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就從楊乃武家中弄錢打點敷衍就是。

    到咸豐二十五年,四海昇平、物阜民豐,物價極賤,用了一百兩銀子擺平了鄭錫瀛,由他帶一份同餘杭縣一起稟賦的公文回去,不料楊昌浚大發脾氣:原來是要鄭錫瀛密查,如今卻是兩方一起會銜的稟賦,這就失卻了密查的原意,有人說要再派人去一次餘杭縣,但也有人認為,這樣一來,會耽誤限期,拖過了年很不適宜。

    兩方意見到了巡撫這裡,楊昌浚還是同意後者的看法,但於鄭錫瀛很是不滿——這種事自然瞞不過他——把他叫來,狠狠地訓斥了一通。

    楊家一邊,楊乃武有個姐姐,女中鬚眉,丈夫姓葉,人稱葉楊氏。她心知弟弟沒有做這種傷天害理的勾當,不管怎麼樣,也要救弟弟一條性命。

    葉楊氏走了兩面的門路,一個是找了一個叫鄒官生的退休刑名師爺,這個人精於刀筆,律例純熟,只是當年為一字之差,害死了一個本來不該死的盜犯,這一家人只有他一個獨子,冤枉送命,母、妻在不久之後也相繼病死了。鄒師爺覺得是自己造了孽,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故鄉。

    經鄒師爺的指點,葉楊氏和詹善正(他是楊乃武的妻弟)知道,這件案子在浙江已經成了鐵案,若是最後說錯了,從巡撫楊昌浚到知縣劉錫彤都要受到非常嚴厲的處分!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這些人也斷然不能准許翻案。所以唯一的辦法就是京控——也就是所謂的告御狀!

    咸豐十年前後,皇帝早就為百姓越級抱告一事有旨意明發天下,要各省官員不得有絲毫留難、恐嚇等事。但民不可與官斗的古訓深入人心,百姓只要有一線生機,也不敢做這種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的蠢事。而且,京控有非常嚴格的規定,也絕對不是想告就能告的。

    用鄒官生的話來解釋,有兩個條件,第一是在浙江最高衙門審過,仍舊覺得冤枉的,可以到京中去控告,「這個條件你們是有的。難的是第二個。」鄒官生說。

    「第二個條件是什麼?」詹善正問道。

    「第二是要案情內容。如果京控的呈詞與原案核對,『只小有異同,無關罪名輕重者』,就不再審理,翻案的反而還要治罪。非得是那種『與大部案情,迥不相符,而又事關重大者』,方能受理。」

    「這也是附和的啊!」詹善正問道,「浙江報部說我姐夫殺人,其實沒有,這就是與案情全不相符了吧?人命案子,當然也是事關重大了。」

    「是,但如何找出證據,就很值得研究了。」

    「那,京控若是准了,是不是部裡重新審?」

    「這也不一定,照會典的規定,有三個辦法,一是由刑部提全案來審,第二是發交督撫來審,三是京裡派欽差大臣到該管省裡去審,這三個辦法,請旨決定。」

    在鄒師爺這裡得了教益,葉楊氏和詹善正又找了另外一個人,這個人叫陳正,和楊乃武都是這一科得中的舉人,準備要離開杭州進京參加會試了。

    陳正為人忠直,也知道其中有弊,更主要的是,陳魯在杭州府任上荼毒士林,浙江的生員早就恨上了他,因此一諾無辭,拍胸脯保證,上京之後,一定要把這件事和在京中的浙江京官說個清楚明白,就不相信陳某人能一手遮天了?

    詹善正和葉楊氏自然很高興,同時有一個領悟:這件案子已經變成非浙江人的地方官如何為禍浙江的一個實例了。在京的浙江同鄉,為了維護鄉梓,也一定要借楊乃武這件案子有所表示——這是很有利的一個轉變。

    陳正到了北京,是二月初十,距離會試的日子還很長,先忙著為這件案子奔走,他找了一個人,名叫朱智,字茗笙,也是浙江人,而論起來還是陳正的表兄,是舉人出身的軍機章京。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歷來以文風薈萃的江浙兩省人最多,浙江人更是突出,如今軍機章京最有名的是兩個人,一個是許庚身,一個是朱學勤。

    朱智也知道發生在家鄉的這件案子,但都是道聽途說,所知不詳,經陳正詳細說過,「怪不得了!」他這樣說,「刑部對這件案子很慎重,尚未定讞。我會留心此事,等刑部的奏折上來,看看是何說法,再做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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