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第141節 皇子勞軍(2) 文 / 嵩山坳
第141節皇子勞軍(2)
宣旨以畢,李鴻章把甘瀅請到設立在佐籐府中的臨時公署,「軍中簡陋,還請甘大人多多體諒。」
「荃帥過謙了。這裡是什麼地方?現在是什麼時候?我受朝廷所派而來,只想辦好這一次的差事,又豈能有貪圖享樂之心?」
「人言甘大人年少老成,才堪大用,今日一見,果然不凡。」李鴻章微笑點頭,「皇上龍體可好?」
「是。皇上康健如昔。」甘瀅公事公辦似的說道,「我這一次出京之前,皇上對我說,李大人年過五旬,為國奔勞多年,本來是不該選他到東瀛,受戰火波及、雨雪載途之苦,只是軍中不可無主,以李大人的年資,能力,都是不二人選,因此,心中明明不捨,為國事,也就顧不得了。」
「皇上掛念老臣,臣唯有效死以報!」李鴻章雙拳合攏,向天虛虛一拱,像是說閒天般的問道,「身處東瀛,消息斷絕,不知道近來京中可有什麼可供席間清談的佐姿嗎?」
「有倒是有的。在浙江餘杭,出了一件大事,說起來,也是一縣之長者,罔顧法度,全憑一己喜好行事,哎!惹得皇上很是動怒呢!」
「哦?」李鴻章一時間並未往心裡去,反而是張佩綸驚疑一聲,「可知是何事?」
「有個叫楊乃武的舉人……」
楊乃武案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是很多人都聽說過的,但所知不詳,這裡介紹幾句,題材是來自清人的筆記小說——。
楊乃武秀才出身,在餘杭縣內做了一個訟棍——這種職業和現在的律師差不多——多與官府打交道,楊乃武人極聰明,常常將縣令劉錫彤玩弄於股掌之上,久而久之,劉某人心中大恨。有一個故事,可證其事。
縣內有一個吳姓大戶,與胡雪巖有舊,等到胡財神發了家,吳家從他手中領了本金,做糧米生意,不出五六年的時間,家道大富,但富歸富,鐵公雞的性子卻是與生俱來的,更不必提窮人乍富,暴發戶的行徑很為當地的百姓看不慣,後來有一次,出了一樁大事。
吳家當年窮困潦倒的時候,曾經向一個姓金的寡婦借過一百兩銀子,金寡婦本是富孀,也不在乎這戔戔之數,一直沒有追討過本金,更不必提利錢了,時間久了,竟是把這件事拋到腦後去了。不料過了幾年,金寡婦的兒子長大不成材,吃喝嫖賭,把好好的一份家當敗得精光,自己遠走他鄉,去向不明,丟下老娘,苦得快要要飯了。
金寡婦這一天要賣破爛,無意中發現吳家的借據,才想起來有這樣一筆財富,一百兩銀子當初揮手即忘,如今卻成了養命之源,便喜滋滋的上門索欠,說明不計利息,只要本金。吳家為富不仁,便不大肯認這筆賬,卻又怕吵起來面子上不好看,於是好言安撫,先把借據騙到手裡,托辭現在沒有的現銀,約金寡婦明天再來。
到了第二天,翻臉不認人,金寡婦才知道上了當,無奈憑據已失,吵不出名堂,只得含淚而回,到了黃昏,悄悄來到吳家位於一條僻靜小巷的後門處,一索子吊死了。
這件事非常麻煩,所謂『滅門縣令』,老百姓人家遇到這樣的案子足以傾家蕩產,更不必提吳某人為富不仁,縣內早有罵名——縣令劉錫彤的兒子成親,照他的身家,起碼要送一百兩銀子的賀禮,哪知道只有八兩頭!因為這樣,劉錫彤也暗中恨上了吳某人,這一次發了事,便是八千兩、八萬兩也未必能夠了局了!
事發是在夜裡,無人知道,還是地保巡夜發現了狀況,夜來自然不能審案,劉錫彤也要趁這個機會和師爺商議對策,便拖到轉天的清晨,準備到時候再給吳某人一個好看,不料就是這樣一個折衝,給了吳家人以騰轉的時機。
吳家老大差人連夜把楊乃武請過來,楊乃武問過經過,如是這般的吩咐了一遍,上下家人對好了口供,便開始趁夜色打牌——這是故意給人留下一個閒豫的作用,對左右鄰居來說,也是顯得問心無愧的好辦法。無奈故作鎮定,並不能度過難關,牌聲辟啪,驚得他更是心神不寧,這也不在話下。
到了八圈打完,楊乃武由吳老大陪同著到了後門,抬頭看看在夜風中晃蕩的屍首,用手一指,「你把屍體抬下來。」
「抬下來?」
「不必多問,照我說的做!」楊乃武很不客氣,大聲呵斥著。
吳老大不敢多問,抱住金寡婦的屍體向上一送,把頭從圈套中卸下來,楊乃武緊接著命令道,「再套上去!」
吳老大心中疑惑,照舊把屍體套了回去,只聽楊乃武說道,「走吧,我們回去再說!」
等到天明,劉錫彤帶領縣內衙役到了吳家,他也是故意使壞,以小巷逼仄,不能施展為由,要在吳家找間屋子來驗屍。這是大干忌諱的事情,倒並不完全是家主覺得喪氣,主要原因是怕防止騷擾事主。
大清會典載明縣官現場辦案准許帶領的人數,就是為了防止這種事發生,如今指定在事主家中驗屍,那就不止於騷擾,而是有意與事主結仇了——從來屍體只能抬著出門,沒有抬著進門的道理,甚至一二品大員病故任上,盤靈回鄉,靈柩進城亦須奉旨特許,就是為了將這種事看得特重的緣故。劉錫彤不顧律令,不恤人情,如果有言官參上一本,他就有極大的麻煩,包他吃不了兜著走。
百姓是敢怒不敢言,吳老大只好花銀子打點,最後決定在附近找了一家破敗的廢園,作為驗屍的地點。因為是女屍,仵作不敢動手,還要再去傳官媒來,等到名喚馬二娘的婆媳兩個找來,日頭已經升起很高了,照得廢屋中一片明亮,可以很清楚的看見女屍頸部的兩道傷痕!
驗屍有相當嚴格的規矩,仵作照屍格上規定的項目一項一項的檢驗,一面驗,一面大聲報告結果,這個過程稱為『喝報』,不許有絲毫的含糊。消息一經傳出,吳老大沒口子的大聲呼冤,「大人,小弟冤枉!這可見是夏本江家移屍在前,誣告者後,意圖敲詐!」
夏本江是金寡婦的娘家侄兒,她的兒子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只好派人把他找來,擔任苦主——夏本江和他姑家的表兄一樣,也是不務正業,惡習滿身,和這個姑早就斷了往來,這一天為縣裡派人找來去,心知打這一場官司贏了有極大的和處,就是輸入,吳家至少也要替死者買一口棺材,自己經有經手,也有幾文錢可以撈摸,便樂得出頭鳥。
劉錫彤制止他的喊叫,親自過去驗看,果然有兩道縊痕,雖然都勒進肉裡,但新舊痕跡及其鮮明,一條是由喉頭過耳後,皮下瘀血,所以色澤深紫,是致命的一條;另外一條則是白印子,可見是死後移屍吊掛的新痕。
其事可疑,劉錫彤也不敢造次,眾目昭彰之下,不得不暫時釋放吳老大,否則給他告上去,自己的麻煩很大,只得宣佈兩造各自取保,改天再審,並將金寡婦的屍首發交屍親入殮安葬。
吳老大自然沒話說,夏本江卻不甘心偷雞不著反而蝕了米,和處沒有撈到,還要賠上一具棺材,所以當即表示,家無隔夜糧,無法為金寡婦買棺木成殮。「吳治!」劉錫彤無奈,反而要為被告說話話了,「行善得福,你拿幾兩銀子出來,給ier買棺材。」
吳老大的話也非常厲害,「是。大老爺的話小弟不敢不聽,不過,金寡婦那面對人,移屍來要害小弟一家,倘若小弟拿錢出來為金寡婦買棺材,事後人說小的情虛,急於了事,小弟反而落了把柄在人家還手裡,這一層關係小的身家性命,要請大老爺做主。」
「不相干,不會因為你行善,反倒定你的罪的。」
「是!」吳老大慨然答道,「小弟定遵大老爺吩咐,送夏本江十兩銀子就是。」
吳老大的聲音帶著掩飾不住的輕鬆,劉錫彤如夢初醒,自知犯了大錯!「啊,我說的是什麼啊?這不等於是在判他無罪了嗎?」
回到縣衙,召集親屬談論案情,所有人都知道是楊乃武授意吳家,在金寡婦屍體上動力手腳,如果當時刻意忽略那道白印子,只從金寡婦何以自縊在吳家門前來說話的話,這一案便大有生發,無奈當眾驗屍,已經承認了有移屍的確證,一著已錯,滿盤盡空了!
劉錫彤還不死心,又找來一個叫陳湖底商量。陳湖和楊乃武一樣,也是秀才,也是包攬訟詞,以刀筆為生;但不同的是,楊乃武專門和劉錫彤作對;陳湖則是劉錫彤的狗頭軍師,也就是鷹犬。
不必劉錫彤多說,陳湖就先大搖其頭,「老公祖,你吃了啞巴虧了,這件案子絕不能翻!」
「何以見得?」
陳湖為他分析,這件案子並不離奇,但己方失誤有二,第一是不該在地保報案之後,沒有立刻派人去徹夜看守,給了吳老大和楊乃武從容佈置的時間;第二則是現場驗屍,又拿不出楊吳兩個移屍的確證。這二者有一即是為對方抓住了把柄,何況有二?以至於楊乃武舉手之勞就為吳老大脫離罪!「他這五百兩銀子,來得好容易哦!」
「什麼五百兩銀子?」劉錫彤急匆匆的問,「吳家送來他五百兩?」
「白花花現銀五百兩。」
劉錫彤又羨又妒:這五百兩銀子是該送到縣衙門來得!他心裡在想,楊乃武不除,自己休想有好日子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