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歷史軍事 > 高衙內新傳

第十一卷 招安 第一章(上) 文 / 斬空

    第一章(上)

    蘇州章氏假錢案,乃是當時極為轟動的一樁案子,崇寧二年蔡京發當十錢,一枚當十大錢的工料可以造四枚小平錢,幣值卻規定為十文,於是就給私造幣者留下了巨大的利潤空間。許多人都把原先的小錢融了,再私自鑄造成大錢,其數額之大,根本無法計算。

    貨幣體制的混亂必然造成經濟的混亂,尤其是在錢荒嚴重的東南五路,這種私造錢幣的行為使得物價的上漲超過人們的想像,否則的話,也不可能發生方天定等摩尼教徒進京請求廢止當十大錢的事件。

    當蔡京還在相位上的時候,礙於當時人的思想局限,他不可能使用各種巧妙的經濟手段來調整這種貨幣體制。再加上蔡京本人的行政風格,向來是用行政強制力來保證政策的推行,一旦遇到阻力,他第一反應就是抓人治罪,就像他當年在開封府任上,只用了五天時間就將境內的雇役法改成差役法一樣。

    但這次的情況比較複雜,鑄錢這種行為,在當時還是很有技術含量的,一般人不要說哪裡來的資本去收購小平錢和銅器,單單要鑄造出能夠與官方質量相比的銅錢來,就不是一件小事。因此有能力私鑄錢者,多半都是豪門大戶,而這其中很多人家甚至只是出於保護自己所藏有的銅錢不會貶值太快,也不得不將已有的小錢轉鑄為大錢。

    如此一來,當十錢的推行在大宋各地都引起了軒然大波,市面上很快就流通起了無數私鑄錢幣,物價一時扶搖直上,不可遏制。蔡京這下慌了手腳,局勢已經亂成這個樣子,他也沒什麼好辦法應對。只能是嚴刑峻法,於是一聲令下,各地提刑衙差等眾齊出,拘執鞭打帶枷遊街處處可見。

    蘇州當時是鑄造私錢的重災區,為此而受刑者不下千家。蔡京老於政事,法不責眾的道理他是明白的,這許多犯法的不可能都重辦,只能抓典型。這其中章家與他的政敵劉逵乃是親戚關係,就成了他拎出來儆猴地那隻小雞。

    章家鑄錢案前後審了一年多,主審官換了三任,最終章家破門,十餘人充軍沙門島,好在大宋寬待士大夫,這樣的罪名再加上政爭的怨恨居然都沒殺人,比起其他朝代來要好上許多。至於案件本身。高強沒大留意史書上的記載,到底章傢俬鑄銅錢是真是假,他也不敢說,不過據他那位曾任兩浙路提刑的好友張隨雲所言,當時情況非常混亂。蘇州鑄造私錢者幾乎遍地都是,章家又是當地的大族,要說屁股上乾乾淨淨那是不可能的,不過不像蔡京認定的那麼嚴重罷了。

    本來這事和高強是沒什麼大關係。章家和他八桿子打不到一塊去,別說只是充軍,就算滿門抄斬,他也是眼皮都不眨一下。但張隨雲在這方面有些認死理,蔡京這案子明顯是辦地政治案、人情案,為了殺一儆百,以及趁機打擊政敵,章家也確實有點冤。張隨雲在兩浙路提刑任上查到了這案情後,心心唸唸就想翻案。

    無如蔡京這幾年權勢熏天,他一個小小提刑想翻案,就連高強也不敢幫他,好容易勸得他消停,當時只說兩年之期,等到蔡京下台再翻案不遲。原本在歷史上,章家這案子也是平反了的。章誕後來入京為官。在御前掛了個虛職。只是充了一回軍,臉上照例要刺金印。章誕這老兄一腔怨憤難平,連皇帝叫他拿藥把金印抹平了他都不肯,還叫囂要在金印下再刺三個字「太師錯」,拿自己的臉當作射向蔡京的匕首和投槍了,可見心中怨毒之深。

    張隨雲雖然人耿直些,年輕熱血些,不過自幼受老爹張叔夜教誨,可不是什麼沒腦子的衝動之輩,有高強提醒著,他也知道蔡京勢大,一時搬不倒他說不得還得饒上自己連累朋友,因此這兩年一直隱忍不發。只是這件事憋在心裡難受,少不得要和知己好友傾訴一番,這陳朝老一來是他好友,二來又是白身的太學生,張隨雲與他書信來往之中,多次提到此事,要他留意京師政局,若是蔡京罷相,就是翻案之時。

    此番陳朝老受燕青和張隨雲之托,眼見高強有難,也幫了一把,就便提起這事來。

    高強拿眼睛彈一彈許貫忠,心裡就犯嘀咕:自己現在與太師府有齟齬,看來京城是個長眼睛帶耳朵的都知道了,這事可不大好啊,畢竟自己要在政壇上更進一步,不可能拋開蔡京所代表的文官集團單干,要是完全站到其對立面去,以後這路就窄了許多,尤其是為了迎接即將到來地民族戰爭,若是背後有這麼一個強大的政敵摯肘,那還怎麼辦事?

    有道是成大事者,不拘小節,高強哪裡會為了這麼小小一樁鑄錢案而停下自己的腳步?更不可能為此就和蔡京一黨徹底翻臉,否則的話,他又何必去請梁士傑回來為他斡旋。

    可道理是這麼個道理,卻不曉得怎麼和對面這位太學生溝通,一來此事牽涉極廣,中間許多機密,根本不知從何說起;二來這位明顯是熱血青年一位,熱血青年的特徵就是,既不聽話也難溝通,只能利用不能重用,在眼下這麼複雜地形勢中,高強可不敢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但這陳朝老好歹剛剛為自己解了圍,又是張隨雲和燕青的朋友,總不好當面給他冷臉看,高強一時不知如何應對,只得把皮球踢給許貫忠。

    不愧是同為年輕書生,許貫忠片刻間就找到了感覺,先問了陳朝老的表字,便笑道:「良佐兄,適才我家留守相公多得兄言語之助,這廂謝過。蘇州章氏一案,我家留守相公不曾辦理,亦不知內裡情由,卻說不得昭雪不昭雪的,大宋刑律自有提刑官與有司掌管,縱使宰府重臣,若非庭議大案,也不得插手。」

    這話雖然有些推脫之意,卻也是常理,只是熱血青年自有熱血青年地道理,只見陳朝老冷笑一聲:「許員外,這話只好哄騙旁人,須不得對小生。隨雲兄長對我明言,留守相公曾允諾他,待得蔡相退位,這案子就到了昭雪之時,怎的如今又說什麼官司有司的話,若果真如此,當初又何以阻著隨雲兄長,要他不可上告翻案?這可是他提刑官的職司所在吧!」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