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十一章 狼園驚魂(4) 文 / 許開禎
第十一章狼園驚魂(4)
畜牲就是畜牲,老狗得出這樣的結論。
兩個人離得遠遠的,各自揣著一些心事,還有某種想法,等待夜色把狼園一點點吞噬。
狼園中心,那座類似於碉堡的房子裡,漆黑掩蓋著一切,也掩蓋著主人騰龍雲的悲涼心情。
的確,騰龍雲的心境有些悲涼,這是一種奇怪的感覺,騰龍雲很少有這種感覺。從他赤手空拳打天下那一天,他就被一種叫野心的東西鼓舞著,振奮著。那是一種很適合他的東西,他找到了它,便也找到了人生目標。騰龍雲一開始是沒有人生目標的,他胡亂地來到這個世界,胡亂地被父母拋棄,胡亂地又被一個叫騰墨的潦倒男人收養。此後,他便活在了一種沒有希望的人生裡。小小年紀,他便跟騰墨喝酒,便跟騰墨行竊,為了一個包子,他跟騰墨拿刀子恐嚇賣包子的老婦,為了垃圾桶裡一個塑料瓶,他跟騰墨聯手放倒收破爛的老人。沒辦法,大家都是為了生存,不這樣他跟騰墨就活不下去。六歲的時候,他忽然得知,潦倒如乞丐的騰墨,原來是一高級知識分子,只因那場大災難,他被打成反革命,後來又被下放到一個叫夾邊溝的勞改農場,那可是真正荒無人煙的地方,因為一場大飢餓,騰墨逃出了那個地方,一路被人追捕,他九死一生,算是撿了一條命,但,那個一腔熱血滿腹才華的騰墨死了,活在這世界上的,成了一個乞丐騰墨,一個白癡騰墨,一個任人欺負任人羞辱的不知廉恥的騰墨。
沒辦法啊,要想活下去,你就得把一切思想和抱負都丟掉,像鬼一樣苟且。六歲那年的一個冬夜,喝得醉酗酗的騰墨抱著酒瓶,這樣教育他。
六歲的騰龍雲有了人生的第一條常識,人是不能有思想和抱負的,苟且地活著,你的生命才能由自己把握。
七歲那年,一場車禍無情地奪去騰墨的生命。一輛單位的公車在郊外的月光下,在騰龍雲的眼皮底下將半醉的騰墨碾成肉餅。騰龍雲和騰墨住在郊外一菜農廢棄的一間棚屋裡,郊外通向城區的那條路是他們父子為活命必須要走的路,誰知最後卻成了奪走養父生命的路。鮮血汨汨中,騰龍雲伸出瘦弱的小手,撕住了駕車人的衣服,原指望他能為自己的過錯說幾句什麼。或者,為還沒嚥氣的騰墨盡最後一點力。沒想到,那人抬起高貴的腿,一腳把他踹到了路邊。嚎啕中,騰龍雲記下了車號,也記下了駕車者的面孔。後來他在為養父奔走的過程中,才得知駕車者不是司機,而是市裡某單位的局長。
正義是沒人主持的,高貴者為了自己的尊嚴和體面,是可以任意踐踏一個弱者的。弱者的生命在強者眼裡,還不如一條狗。這是騰龍雲獲得的第二條人生常識。
有了這兩條,騰龍雲就知道,要想活下去,你就得想方設法爬在強者之上,讓強者屈服於你。
仇恨便是在那一年冬天產生的,此後它像熊熊大火,燃燒了他整個人生。
現在想起來,七歲那年那場車禍依然清晰可見,血腥充斥了他漫長的一生。七歲那年他用仇恨點燃的那場大火依然氣勢洶洶,他甚至能聽得見辟辟剝剝的聲響,能看見直入雲霄的火焰。
要把一切燃燒掉!
必須把一切燃燒掉!
燃燒吧,我的怒火。騰龍雲再次聽見這個偉大的聲音,它來自地獄深層,來自養父騰墨的心中!
哈哈哈哈!騰龍雲爆出一片狂笑,每每想起養父,想起那場慘禍,他心裡就會發出這樣的狂笑。
從七歲到現在,他就是一路狂笑著走過來的,他用狂笑把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盡頭,從一個黑暗走到了另一個黑暗,從最初的絕境走到了最後的絕境。
是的,絕境。
騰龍雲從沒想過,自己的人生會擁有光明,他討厭光明,也拒絕光明。為什麼要光明呢,光明只是一種虛假,黑暗才是人生最真實的顏色。
他喜歡黑暗,比如現在,他寧可把燈全關掉,把自己置入暗無天日的黑暗中,他覺得充實,覺得幸福,覺得飽滿,覺得很有成就感。
哈哈哈哈。他再次爆出一片狂笑,為成就兩個字。
盡頭他不怕,他的生命應該在七歲那年結束,應該在撕住駕車人衣服的一瞬間燦然而逝。是的,如果那一天他勇敢一點,如果那一天他知道有些事原本是可以用暴力來尋求到公正的話,那麼,他的生命就不會延續到現在,他會在那一刻毫不猶豫地用生命去捍衛另一種尊嚴,弱者的尊嚴。
可惜,這個道理他悟到的太遲了,他的生命白白浪費了這麼多年。
足了,現在我可以安靜地死去。
這是他為自己做的一首詩,記不清是哪一天做的,好像生下來那一天,他就為自己準備了這首詩。又好像他用一生的努力來為自己做這首詩。
足了,現在我可以安靜地死去。
他又朗誦了一遍。
對眼前的形勢,騰龍雲看得比誰都清,比范宏大清,比范正義清,比龐壯國那個弱智清,比鄭春雷也清,甚至,比省城那個劊子手賈成傑還要清。
劊子手!這是他送給范宏大和賈成傑的雅號,對這兩個人來說,沒有哪個雅號比這更貼切。只不過,他們穿著另一套衣裝,他們用一種叫做光明的東西蒙騙著世界,蒙騙著眾人。如果說,他是用仇恨來任意塗抹這個世界,那麼,范宏大和賈成傑就是用權力來肆意強暴著這個世界。
在我死去的瞬間,讓我親手為他們掘一個美麗的墓。
這是養父騰墨留給他的一句詩,現在他把這首詩送給范宏大和賈成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