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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去國 第十四章 合九成規(上) 文 / 荊洚曉

    操場上其他的同學在喧囂打鬧,王鵬回過身,招呼來者到了學校一處無人的牆角,數了十個金路易出來,塞在對方的手中。這兩個小孩,王鵬稍小些,但都有著被海風吹黑的臉膛,儘管一個是黃種人,一個是白種人,但乍一眼望,很有些相似的韻味。

    「我不能要,已經用你的錢買了衣服。」那個白人小孩搖了搖頭說,他的衣服嶄新而精緻,從風格和針腳,都可以看得出和王鵬身上的衣著出自同一個裁縫的手裡。王鵬嚴肅地把錢再次塞到他手,對那白人小孩說:「我們結拜時說過:有肉大家吃,有難同當!」

    「你還有困難嗎?」白人小孩搔了搔頭,他也是破落貴族的出身,很清楚王鵬時不時給他的錢,不是一個普通貴族小孩能拿得出來的。就算身上這衣服,也絕不便宜,否則以前總是恥笑他衣著寒磣的貴族同學,前些天也不會因為他的新衣服而妒忌,而來找碴和他們打架。他一時想不出,這個有錢的兄弟,還能有什麼困難。

    「你忘記了?」王鵬有些不快,狠狠地說:「那天我們的誓言!」他說的是兩人前些天教訓幾個高年級的貴族學生之後,在操場發出的誓言。

    「噢,兄弟!」那個白人小孩又一次用生硬的漢語,說出了這個王鵬教給他的詞,他抱了抱王鵬說:「我記得!我們都不是法國人!我一定幫你復國!」王鵬笑了起來,和這個白人小孩抱在一起,互相拍打對方。也許成年人不會為了一起和其他人打過幾架,就相交莫逆,但無疑小孩會,猶其是處於被其他人排擠的小孩。

    「我們去教訓那些高年級的混蛋吧!」

    「不好,他們來惹我們再說吧,讓老師發現了,會把我們開除的。」

    「不用怕,我們蒙上面,我教你:

    cecirouteouiis『ouvre!ceciarbreouiitransplanter!1……」

    「行嗎?這是什麼意思?」

    「行!你記下就對了,通常他們聽了就會嚇得屁滾尿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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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聖多明戈的陳宣按著太陽穴,看著桌面上的文件,《articleofconfederationandperpetualunion》,譯成中文,就是《邦聯和永久聯合條例》。要把這份文件給第十四州的議會審議,是其他十三州的議會的意見,其實不單是因為對十四州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因為大家潛意識裡都對組建新的政府有很深的牴觸情緒。

    和英國佬開戰的原因,就是推翻一個政府,北美這十三個州,噢,不,是十四個州了,有一些甚至就是海盜的窩點,推翻一個騎在頭上的政府,然後再弄一個政府騎在自己頭上?對於現在的十四個州來說,除了陳宣以外,其他的州都是嚴重的無政府主義者,他們才不想做這種蠢事。

    他們期望十四州最好再提出一些條件,然後再把政府的權力削弱一些。

    大陸議會現在的情況並不好,舉借了大量的外債,單是法國,不計算法王贈予的六百萬,單是貸款就達到近兩千萬里弗爾,加上諸如荷蘭、西班牙等國的貸款,年息就要近二百萬美元。而其他十三州向邦聯政府繳納的全部款項,一年只有五十萬美元,更麻煩的是自1775發行的大陸幣在迅速貶值中,幾乎已經是一文不值。否則胡仁就不可能遇到那些哄變的士兵。

    這也是為什麼大陸議會很快通過十四州加入的原因,因為十四州提出:三年繳納一百萬。就算是美元,每年也有三十多萬,也相當於其他十三個州的款項一半以上了。並且不是美元,是裡弗爾,當時堅挺的法國銀幣。

    但對於陳宣來說,他完全沒有意見,他只感到驚奇,這份條例給十四個州保留了太多的實際權力,這樣弄出的邦聯政府,陳宣以為,最好的結局,很可能也不會超過中原歷史上春秋時期,只納包茅的東周。

    如果是在中原有漢人要建立這樣的國家,陳宣一定會高呼「國將不國!」

    但這是番鬼的土地,陳宣當然不會做這種蠢事,但他有點瞭解胡仁要他盡快買下路易安那的意思:實力!

    陳宣不等送去巴黎和英國的文件寄回,以參考那些廣州一期的意見,就直接在文件上,以十四州議會的名義,簽署了同意,封了火漆。在他心中,那些廣州一期,就算不把他們當奴僕,也不過是自己的學生,為什麼要詢問他們的意見?如果不是胡仁一再叮囑,如果有關十四州的文件,一定要傳閱,陳宣連讓人送都懶得送,要知道送信到巴黎還好些,送到英國,得花上二十幾個銀幣。這不是一筆小錢。

    他拿起桌上的鈴搖了一下,兩個面目姣好的黑人少女連忙跑了過來,幫陳宣捶腿按肩,這是他前天向一位法國男爵花了三十個金路易買來的,膚色並不太黑,估計可能是混血吧,但長得很漂亮,皮膚比那毛孔粗大的白人好得多了,陳宣感覺到背後的黑人少女豐滿結實的胸部在他頭上蹭動,這讓他覺得有些不快,但他剛抬起手中的折扇,想讓她規矩些,卻無端想起那天拜會海軍上將德格拉塞伯爵的情人德北菲爾德夫人的情景,那浴室裡的香艷,於是陳宣沒有責罵那黑人少女,心裡想,以後給師父也買上兩個,漢人講平等,黑人總不會要我和她們講什麼平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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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白色平原,法國援軍羅尚博伯爵手下服役的一位法國炮兵中尉,在他的日記中記載:「初次看到這支軍隊的時候我震驚了……他們沒有制服,多數人衣衫襤褸,他們中的多數人光著腳。他們的形體各異,甚至有不到十四歲的孩子!2

    「當然,在後面趕來會師的那支被稱為民兵的隊伍,讓我眼前一亮,雖然他們有的士兵年紀也很小,但他們好歹有統一的軍服,並且相對都比較健壯。我接觸到的那個連隊,他們大部分人手中的武器是英國制式的火槍,據說是從英國人手中繳獲的。甚至腳上都穿著洋溢著英國制鞋匠風格的皮靴,據說也是他們的戰利品。可以說,單從軍容上,和我們的陸軍並沒有太大的差別了。

    其實我更願意把這支被稱為十四州警衛隊的民兵,稱為正規軍。他們到達以後,有秩序地紮下營盤,派出崗哨,並且我注意到要進入他們的營地,還需要口令。這在所謂的正規的大陸軍中,是不會見到的。

    這支民兵的軍官都很年輕,他們到達後就把那花花綠的軍服換成黑色的筆挺制服,他們中間混雜著一些黃種人,聽說這些黃種人作戰非常勇敢,作為部隊長的是一位來自東方的公爵,我沒有見過他,但據說也是黃種人,他俘虜了英國的奧哈拉將軍,並且獨自從約克敦殺出來,關於黃種人的英勇我並不懷疑,否則當年多腦河畔不會留下他們的馬糞,但我害怕另一次『**』的到來,幸好我見到的黃種人,他們都經常呼喚神的名……」

    羅尚博伯爵也在寫一些東西,是向法國當局的匯報:「我們的友軍還不到四千人2,而其中可以被稱為軍人的,大約只有被他們稱為民兵的十四州警衛隊那四百人……」。

    胡仁現在還不知道,他的隊伍在法國陸軍將士中,有如此高的評價,他正在焦頭爛額的打著腹稿,準備和華盛頓的見面時的說辭。因為,還沒有見到華盛頓,剛紮下營區,挖好戰壕,他的哨兵就槍殺了一名大陸軍,據說還是一名中尉。因為大白天喝醉了酒,闖進了他們的營區,而又答不出口令。

    現在十四州警衛隊的士兵們,正在他們的工事和戰壕裡,和那名中尉的部隊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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