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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160】發財大計(3) 文 / 幻龍影虎

    【160】發財大計(3)

    古雨山眼睛一轉,笑道:「此去東洋,波濤萬里,這海上謀生的可不光是咱們這些老實巴交的商家。」

    宋友亮笑了笑,要是真的老實巴交的話,那千萬家財就不知道如何累積下來的了。「這一點大家請放心,登州鎮已經在遼東的長生島一帶組建水軍營,打算在那裡建立一支護航艦隊,嚴厲打擊海上盜匪,保衛航道,只要大家都團結起來,我想咱們也能夠在北方開闢一條海上貿易的黃金通道,」

    古雨山和幾位掌櫃對視了一下,大家都是點了點頭,於是古雨山笑著說道:「全賴爵爺護持了,至於水軍所需花費,我們也願意一力承擔。」

    宋友亮點了點頭:「廓清海面,也是水軍義不容辭、責無旁貸的職責,不過水營的建設和運轉確實花費不小,我也希望大家以遼南為中轉,積極發展海外貿易。至於建立水軍的費用,不用諸位全部承擔,屆時市舶司會抽取一定的船舶費,優先用來發展護航艦隊,以確保大家有一個有保障的貿易環境。」

    「那~如何抽分呢?」徽商李明勝問。

    「按照老規矩:引稅、水餉、陸餉、加征餉,既不會多收,也不會少收!」宋友亮說。

    明代市舶司徵收的稅款,主要有四個項。

    第一,引稅。

    明政府規定,凡海商從廣州出海貿易,必須首先領取「引票」(通行證)。「引票」上寫明經商者的姓名、籍貫、住址、年貌,及商船計劃到達的國家和地區、回銷日期以及限定的器械、貨物名稱等,毋得遺漏。然後交納引稅。引稅數目是:凡往東西洋者,每引稅銀三兩,後增至六兩。每次請引以100張為限,萬曆二十七年(1599)又准增至110張。出海時,又由市舶司派員登船驗引,防止夾帶違禁物品及兵器出口,果無者才准予開駕。

    第二,水餉。

    這又稱丈抽法,是按船的噸位而徵收的船舶稅。丈抽辦法是以船的廣狹為準,按船隻的尺寸大小徵收船稅。如行西洋船,船闊一丈六尺以上者,每尺抽稅銀五麗,一船共銀三十麗,然後船每加大一尺者,加征銀五錢,水餉是採取累進稅率進行徵收的,往東洋的船,因其體積較小,則按西洋船丈尺稅則「抽十分之七」,即減收30%。

    第三,陸餉。

    即商品進口稅。這是按進口貨物之多寡或價值高低計算,征之於購買進口貨物的鋪商。萬曆三年(1575),初定各種船貨抽稅則例,十七年(1589),因貨物高下、時價不齊,進行釐正,有的按貨物多寡徵收從量稅,有的按貨物價值高低徵收從價稅,有的又按貨物的上、中、下等則徵稅。四十三年(1615),又制定新的抽稅則例,降低稅率。據史料記載,除了蘇木、犀角、番籐、交趾絹四種商品的進口稅稍為增加外,其餘79種商品的進口稅均比萬曆十七年(1589)降低15%—20%。

    第四,加征餉。

    這是為專門徵收從呂宋回廣東的商船而設立的商舶稅。一般由船主交納。因為當時中國商人到呂宋去貿易,回程貨物極少,而是運回大量的墨西哥銀元。這樣就失去了徵收貨物進口稅,為彌補這一損失,明政府特規定,凡是從呂宋回來的商船,除徵收水、陸餉外,「每船更追銀百五十兩,謂之加征」。[199]後因海商極力反對,萬曆十八年(1590),又減為120兩。

    宋友亮微笑道:「包括護航的協議,一旦確定,那麼大家就要遵守,本官不希望看到有人隱瞞或者製造虛假的商品信息。以逃避稅費,如果不接受這個稅率,現在就可以提出來,要是事後違反了誠信的原則,那麼就是違背協議,等同於違法,本官是會嚴厲追究的。」

    宋友亮看到眾人的臉色都有些不太好看。笑了笑說道:「這一點,我想各位都能理解,這就好像各位也希望我這邊遵守規則一樣,這個本官可以保證,市舶司只會徵收協議地稅率,絕不會多要大家一文錢,要是有這樣的情況,大家可以向本官反應,本官定然嚴懲不貸。同樣的,若是有哪位商人違反了協議,採用任何方式避稅,本官也是會嚴懲不貸,不知道這樣的對等要求,諸位會不會接受?」

    古雨山笑道:「我古雨山能有今天,都是托爵爺的庇蔭,爵爺說話辦事,向來說一不二,我古某人沒有異議,相信其他幾位掌櫃也一樣。」

    「嗯~我等也沒有異議~」其他幾個掌櫃交換了一下眼神之後也點了點。

    「那好,那麼我們就各自籌備~~」

    崇禎十五年三月初八,一家專門做錢銀匯兌、借貸等生意的專門錢莊——興業錢莊在北京、蘇州、南京、杭州、溫州、泉州、西安、以及金州登州同時開張。與此同時,一種新式銀幣也在這些錢莊內開始流通起來。

    這種銀幣民間稱之為登州銀錢,面額有壹分、貳分、伍分;壹錢、貳錢、伍錢;壹兩、貳兩、伍兩九種面額。

    這種銀幣開始主要用來給登州軍的士兵發餉銀,以及用作和登州鎮有商業往來的商人用作結算。銀元與銀錠相比,有固定地面值,使用起來更加方便;而且登州鎮的沖壓鑄幣機技術領先,沖壓出來地銀元外形很漂亮,也不容易造假。再有登州鎮官署擔保,信用也有保證。

    拿著這種銀元,你可以在登州鎮管轄的範圍內購買你需要的任何東西。所以這種銀元先期只是發行了十萬兩的面額,不過雖然發行量小,並且聲明是內部流通使用,銀元的優點還是被一些善於經營的商人發現,他們也願意在交易中接收這些銀元,然後再用這些銀元,然後從登州鎮下轄的各種工場裡購買自己需要的貨物。這樣的交易,看上去還是讓銀元在內部流通,不過隨著交易地頻繁,有一些銀幣終究是流了出去,在山東、河北、天津都出現了一些這樣的銀元。隨後,只要是有興業錢莊的地方,這種銀元就會如漣漪般從那裡擴散出。

    大明崇禎十五年四月,已經停止了五年的朝鮮朝貢使團再次從漢城出發,由水路去往明朝,向明朝皇帝行藩臣之禮。隨行的還有朝鮮的幾大商團。與原本直接去往天津,然後再走陸路到達北京不同,這次,朝鮮朝貢使團卻中途折往登州,用人參、煙草、皮革、紙張、布匹、海產品、藥材、手工藝品換得大量登州銀元之後,才揚帆北上。

    原來,登州銀元擴散的速度很快就超過了宋友亮的預期,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這種銀元甚至流通到了臨近的朝鮮。朝鮮江商行首樸昌恪、松商行首全世甲、京商行首伊膺強來大明行商時,攜帶的錢幣都是這種登州銀。

    由於朝鮮本國缺乏白銀,朝鮮本國內部向不使用白銀,白銀只用於對外貿易。在對外貿易活躍時,朝鮮白銀經常捉襟見肘,所以朝鮮國王嚴禁朝貢使團私自攜帶銀兩,於是便實施「搜銀之法」。一方面朝鮮本地白銀產量很小,白銀過渡流出會造成國內用銀匱乏,另一方面害怕宗主國皇帝和官員因此而產生「朝鮮銀兩充裕、國力富庶」的口實,從而加大對朝鮮的掠奪和勒索。當明末之時,朝鮮使團渡海入京朝貢,仍有「搜銀」之規,後漸廢弛:「近來赴京之行,公私銀貨,行用已久,搜銀事目,實為虛套。

    1607年時宗氏為德川將軍重建與朝鮮的國交,而後又於1609年自行與朝鮮交換了外交文書(已酉條約或稱慶長條約)。因此,德川幕府與朝鮮李朝均視對馬宗氏為雙方之仲介。朝鮮從日本用人參換貿白銀,日本人是朝鮮人參的主要消費者。

    朝鮮稱日本白銀為「萊銀」,成色在八成以上。此外朝鮮流通的白銀還有成色在九成以上的明朝「天銀」、成色在七至八成的「丁銀」,以及成色只有六成的本地產「元銀」或「礦銀」。朝鮮使團一般使用「天銀」與「萊銀」,不足充用時以「丁銀」代用。「元銀」一度禁用,後不得已也用其充包。

    雖然崇禎因為明軍處在河南的戰敗的憂鬱之中,但是作為一個天朝上國的皇帝,他還是以極高的姿態接見了朝鮮朝貢使團。

    朝貢使團團長向崇禎遞交了朝鮮國王的書信,書信中稱願意傚法當年萬歷時那樣,派出一支軍隊,與明軍並肩作戰,協助天朝大軍討伐建奴。

    「是啊~~太需要一場勝仗了~」崇禎喃喃道:「不是在南面,就是在北面~~」送走朝鮮使者之後,崇禎在北書房自言自。

    「王承恩~~洪承疇部到哪裡了?」崇禎問。

    王承恩答道:「剛到山海關~」

    「傳旨~~讓他們調頭回寧遠,另外,讓洪承疇與宋友亮兩軍會師,在關外給朕打一場漂亮的勝仗。」崇禎說。

    「陛下~」王承恩有些顧慮,「這樣會不會顯得朝令夕改?」

    「什麼朝令夕改~這叫引蛇出洞,洪承疇不走,建奴怎麼會蠢蠢欲動、伺機出擊呢?」崇禎對自己的「兵法謀略」很滿意,他得意洋洋地說道:「不引蛇出洞,如何打蛇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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