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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漢書卷八十四 列女傳 第七十四


  詩書之言女德尚矣。[一]若夫賢妃助國君之政,哲婦隆家人之道,高士弘清淳之風,貞女亮明白之節,則其徽美未殊也,而世典咸漏焉。故自中興以后,綜其成事,述為列女篇。如馬、鄧、梁后別見前紀,梁嫕、李姬各附家傳,[二]
  若斯之類,并不兼書。余但□次才行尤高秀者,不必專在一操而已。

  注[一]詩謂“關雎,后妃之德也”。書稱“厘降二女于媯汭,嬪于虞”。尚,遠也。
  注[二]嫕,梁竦女。李姬,李固女也。
  勃海鮑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裝送資賄甚盛。宣不悅,謂妻曰:“少君生富驕,習美飾,而吾實貧賤,不敢當禮。”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約,故使賤妾侍執巾櫛。既奉承君子,唯命是從。”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妻乃悉歸侍御服飾,更著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車歸鄉里。
  拜姑禮畢,提瓮出汲。修行婦道,鄉邦稱之。
  宣、哀帝時官至司隸校尉。子永,中興初為魯郡太守。永子昱從容問少君曰:“太夫人宁复識挽鹿車時不?”對曰:“先姑有言:[一]‘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二]吾焉敢忘乎!”永、昱已見前傳。

  注[一]爾雅曰:“舅姑在則曰君舅、君姑,沒則曰先舅、先姑。”
  注[二]易系辭之言也。
  太原王霸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霸少立高節,光武時,連征不仕。霸已見逸人傳。妻亦美志行。初,霸与同郡令狐子伯為友,后子伯為楚相,而其子為郡功曹。子伯乃令子奉書于霸,車馬服從,雍容如也。霸子時方耕于野,聞賓至,投耒而歸,[一]見令狐子,沮怍不能仰視。[二]霸目之,有愧容,客去而久臥不起。妻怪問其故,始不肯告,妻請罪,而后言曰:“吾与子伯素不相若,向見其子容服甚光,舉措有适,而我儿曹蓬發歷齒,未知禮則,[三]
  見客而有籩色。父子恩深,不覺自失耳。”妻曰:“君少修清節,不顧榮祿。今子伯之貴孰与君之高?柰何忘宿志而慚儿女子乎!”霸屈起而笑曰:[四]“有是哉!”遂共終身隱遯。

  注[一]鄭玄注禮記云:“耒,耜之上曲者也。說文曰:‘耒,手耕曲木。’”注[二]沮,喪也。怍,籩也。
  注[三]曹,輩也。
  注[四]屈音渠勿反。
  廣漢姜詩妻者,同郡龐盛之女也。詩事母至孝,妻奉順尤篤。母好飲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泝流而汲。后值風,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妻乃寄止鄰舍,晝夜紡績,市珍羞,使鄰母以意自遺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問鄰母,鄰母具對。姑感籩呼還,恩養愈謹。其子后因遠汲溺死,妻恐姑哀傷,不敢言,而托以行學不在。姑嗜魚鱠,又不能獨食,夫婦常力作供鱠,呼鄰母共之。舍側忽有涌泉,味如江水,每旦輒出雙鯉魚,常以供二母之膳。赤眉散賊經詩里,□兵而過,曰:“惊大孝必触鬼神。”時歲荒,賊乃遺詩米肉,受而埋之,比落蒙其安全。[一]

  注[一]比,近也。落,藩也。
  永平三年,察孝廉,顯宗詔曰:“大孝入朝,凡諸舉者一听平之。”由是皆拜郎中。詩尋除江陽令,卒于官。所居治,鄉人為立祀。
  沛郡周郁妻者,同郡趙孝之女也,字阿。少習儀訓,閒于婦道,而郁驕淫輕躁,多行無禮。郁父偉謂阿曰:“新婦賢者女,當以道匡夫。郁之不改,新婦過也。”
  阿拜而受命,退謂左右曰:“我無樊□二姬之行,[一]故君以責我。我言而不用,君必謂我不奉教令,則罪在我矣。若言而見用,是為子違父而從婦,則罪在彼矣。生如此,亦何聊哉!”乃自殺。莫不傷之。

  注[一]列女傳曰,楚庄王好田獵,樊姬故不食鮮禽以諫王。齊桓公好音樂,□
  姬不听五音以諫公。并解具文苑傳也。
  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字惠班,一名姬。博學高才。世叔早卒,有節行法度。兄固著漢書,其八表及天文志未及竟而卒,和帝詔昭就東觀臧書閣踵而成之。[一]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每有貢獻异物,輒詔大家作賦頌。及鄧太后臨朝,与聞政事。以出入之勤,特封子成關內侯,官至齊相。時漢書始出,多未能通者,同郡馬融伏于閣下,從昭受讀,后又詔融兄續繼昭成之。[二]

  注[一]踵,繼也。
  注[二]融兄名續,見馬援傳。
  永初中,太后兄大將軍鄧騭以母憂,上書乞身,太后不欲許,以問昭。昭因上疏曰:“伏惟皇太后陛下,躬盛德之美,隆唐虞之政,辟四門而開四聰,采狂夫之瞽言,納芻蕘之謀慮。[一]妾昭得以愚朽,身當盛明,敢不披露肝膽,以□万一。妾聞謙讓之風,德莫大焉,故典墳述美,神只降福。[二]昔夷齊去國,天下服其廉高;[三]太伯違邠,孔子稱為三讓。[四]所以光昭令德,揚名于后者也。論語曰:‘能以禮讓為國,于從政乎何有。’[五]由是言之,推讓之誠,其致遠矣。今四舅深執忠孝,引身自退,[六]而以方垂未靜,拒而不許;如后有毫毛加于今日,[七]誠恐推讓之名不可再得。緣見逮及,故敢昧死竭其愚情。
  自知言不足采,以示虫蟻之赤心。”太后從而許之。于是騭等各還里第焉。

  注[一]前書曰:“狂夫之言,明主擇焉。”詩曰:“先人有言,詢于芻蕘。”
  注[二]易曰:“謙尊而光。”又曰:“鬼神害盈而福謙。”左傳曰:“謙讓者,德之基也。”
  注[三]孟子曰:“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
  注[四]周太王有疾,太伯欲讓季歷,托采藥于吳。時已居周,此言邠者,蓋本其始而言之也。
  注[五]論語孔子之言也。何有言若無有。
  注[六]四舅謂騭、悝、弘、閶也。
  注[七]謂有纖微之過,則推讓之美失也。
  作女誡七篇,有助內訓。其辭曰:
  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寵,賴母師之典訓。[一]年十有四,執箕□于曹氏,[二]于今四十余載矣。戰戰兢兢,常懼黜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三]夙夜劬心,勤不告勞,而今而后,乃知免耳。吾性疏頑,教道無素,[四]恒恐子谷負辱清朝。[五]圣恩橫加,猥賜金紫,[六]實非鄙人庶几所望也。男能自謀矣,吾不复以為憂也。但傷諸女方當适人,而不漸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它門,取恥宗族。吾今疾在沉滯,性命無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悵。閒作女誡七章,愿諸女各寫一通,庶有補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勖勉之![七]

  注[一]母,傅母也。師,女師也。左傳曰:“宋伯姬卒,待姆也。”毛詩曰:“言告師氏,言告言歸。”
  注[二]前書呂公謂高祖曰:“臣有息女,愿為箕□妾。”言執箕□主賤役,以事舅姑。
  注[三]中,內也。
  注[四]素,先也。
  注[五]三輔決錄曰:“齊相子谷,頗隨時俗。”注云:“曹成,壽之子也。司徒掾察孝廉,為長垣長。母為太后師,征拜中散大夫。”子谷即成之字也。
  注[六]漢官儀曰“二千石金印紫綬”也。
  注[七]去矣猶言從今已往。
  卑弱第一:古者生女三日,臥之默下,弄之瓦磚,而齋告焉。[一]臥之默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磚,明其習勞,主執勤也。齋告先君,明當主繼祭祀也。[二]三者蓋女人之常道,禮法之典教矣。謙讓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三]有惡莫辭,忍辱含垢,常若畏懼,是謂卑弱下人也。晚寢早作,勿憚夙夜,[四]執務私事,不辭劇易,[五]所作必成,手多整理,是謂執勤也。
  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靜自守,無好戲笑,絜齊酒食,以供祖宗,[六]是謂繼祭祀也。三者苟備,而患名稱之不聞,黜辱之在身,未之見也。三者苟失之,何名稱之可聞,黜辱之可遠哉!

  注[一]詩小雅曰:“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弄之瓦。”毛萇注云:“瓦,紡磚也。”箋云:“臥之于地,卑之也。紡磚,習其所有事也。”
  注[二]毛詩傳曰:“采苹,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則可以承先祖供祭祀矣。”“于以采苹,南澗之濱。于以采藻,于彼行潦。于以盛之,惟筐及筥,于以湘之,惟錡及釜。于以*(大)**[奠]*之,宗室牖*(戶)**[下]*。誰其尸之?
  有齊季女。”
  注[三]不自名己之善也。
  注[四]作,起也。
  注[五]劇猶難也。
  注[六]絜,清也,謂食也。左傳曰“絜粢丰盛”也。
  夫婦第二:夫婦之道,參配陰陽,通達神明,信天地之弘義,人倫之大節也。
  是以禮貴男女之際,詩著關雎之義。[一]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賢,則無以御婦;婦不賢,則無以事夫。夫不御婦,則威儀廢缺;婦不事夫,則義理墮闕。[二]方斯二事,其用一也。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婦之不可不御,威儀之不可不整,故訓其男,檢以書傳,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禮義之不可不存也。
  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數乎!禮,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至于學矣。
  [三]獨不可依此以為則哉!

  注[一]禮記曰:“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后世也,故君子重之。”詩關雎,樂得賢女,以配君子也。
  注[二]墮音許規反。墮,廢也。
  注[三]禮記曰:“八歲入小學。”
  敬慎第三:陰陽殊性,男女异行。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男以強為貴,女以弱為美。故鄙諺有云:“生男如狼,猶恐其□;生女如鼠,猶恐其虎。”然則修身莫若敬,避強莫若順。故曰敬順之道,婦人之大禮也。夫敬非它,持久之謂也。夫順非它,寬裕之謂也。持久者,知止足也。寬裕者,尚恭下也。夫婦之好,終身不离。房室周旋,遂生媟黷。媟黷既生,語言過矣。語言既過,縱恣必作。縱恣既作,則侮夫之心生矣。此由于不知止足者也。夫事有曲直,言有是非。直者不能不爭,曲者不能不訟。訟爭既施,則有忿怒之事矣。此由于不尚恭下者也。
  侮夫不節,譴呵從之;忿怒不止,楚撻從之。夫為夫婦者,義以和親,恩以好合,楚撻既行,何義之存?譴呵既宣,何恩之有?恩義俱廢,夫婦离矣。
  婦行第四:女有四行,一曰婦德,二曰婦言,三曰婦容,四曰婦功。[一]夫云婦德,不必才明絕异也;婦言,不必辯口利辭也;婦容,不必顏色美麗也;婦功,不必工巧過人也。清閒貞靜,守節整齊,行己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
  擇辭而說,不道惡語,時然后言,不厭于人,是謂婦言。盥浣塵穢,服飾鮮絜,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謂婦容。專心紡績,不好戲笑,絜齊酒食,以奉賓客,是謂婦功。此四者,女人之大德,而不可乏之者也。然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
  古人有言:“仁遠乎哉?我欲仁,而仁斯至矣。”[二]此之謂也。

  注[一]禮記文也。
  注[二]論語孔子之言也。
  專心第五:禮,夫有再娶之義,[一]婦無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二]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行違神只,天則罰之;禮義有愆,夫則薄之。故女憲曰:“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由斯言之,夫不可不求其心。然所求者,亦非謂佞媚苟親也,固莫若專心正色。禮義居絜,耳無涂听,目無邪視,出無冶容,入無廢飾,無聚會腢輩,無看視門戶,此則謂專心正色矣。若夫動靜輕脫,視听陜輸,[三]入則亂發坏形,出則窈窕作態,[四]說所不當道,觀所不當視,此謂不能專心正色矣。

  注[一]儀禮曰:“父在為母,何以開?至尊在,不敢伸也。父必三年而后娶,達子志也。”
  注[二]儀禮曰:“夫者,妻之天也。婦人不二斬者,猶曰不二天也。”
  注[三]陜輸,不定貌也。
  注[四]窈窕,妖冶之貌也。
  曲從第六:夫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欲人定志專心之言也。舅姑之心,豈當可失哉?物有以恩自离者,亦有以義自破者也。夫雖云愛,舅姑云非,此所謂以義自破者也。然則舅姑之心柰何?固莫尚于曲從矣。姑云不爾而是,固宜從令;[一]姑云爾而非,猶宜順命。勿得違戾是非,爭分曲直。
  此則所謂曲從矣。故女憲曰:“婦如影響,焉不可賞。”[二]

  注[一]不爾猶不然也。
  注[二]影響言順從也。
  和叔妹第七:婦人之得意于夫主,由舅姑之愛己也;舅姑之愛己,由叔妹之譽己也。由此言之,我臧否譽毀,一由叔妹,叔妹之心,复不可失也。皆莫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親,其蔽也哉!自非圣人,鮮能無過。故顏子貴于能改,仲尼嘉其不貳,[一]而況婦人者也!雖以賢女之行,聰哲之性,其能備乎!是故室人和則謗掩,外內离則惡揚。此必然之埶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此之謂也。[二]夫嫂妹者,体敵而尊,恩疏而義親。若淑媛謙順之人,[三]則能依義以篤好,崇恩以結援,使徽美顯章,而瑕過隱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聲譽曜于邑鄰,休光延于父母。若夫憃愚之人,于嫂則托名以自高,于妹則因寵以驕盈。驕盈既施,何和之有!恩義既乖,何譽之臻!是以美隱而過宣,姑忿而夫慍,毀訾布于中外,恥辱集于厥身,進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四]斯乃榮辱之本,而顯否之基也。可不慎哉!然則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謙順矣。謙則德之柄,[五]順則婦之行。凡斯二者,足以和矣。詩云:“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其斯之謂也。[六]

  注[一]論語孔子曰:“顏回不貳過。”易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复行也。”
  注[二]金,物之堅者。若二人同心,則其利可以斷之。二人既同心,其芳馨如蘭也。古人通謂气為臭也。
  注[三]淑,善也。美女曰媛也。
  注[四]君子謂夫也。詩曰:“未見君子,憂心忡忡。”
  注[五]易系辭之文也。
  注[六]韓詩周頌之言也。射,厭也。射音亦。毛詩“射”作“斁”也。
  馬融善之,令妻女習焉。
  昭女妹曹丰生,[一]亦有才惠,為書以難之,辭有可觀。

  注[一]昭豻之妹也。
  昭年七十余卒,皇太后素服舉哀,使者監護喪事。所著賦、頌、銘、誄、問、注、哀辭、書、論、上疏、遺令,凡十六篇。子婦丁氏為撰集之,又作大家贊焉。
  河南樂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羊子嘗行路,得遺金一餅,還以与妻。
  妻曰:“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一]廉者不受嗟來之食,[二]況拾遺求利,以□其行乎!”羊子大籩,乃捐金于野,而遠尋師學。一年來歸,妻跪問其故。
  羊子曰:“久行怀思,無它异也。”妻乃引刀趨机而言曰:“此織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絲)**[□]*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斷斯織也,則捐失成功,稽廢時月。夫子積學,當日知其所亡,[三]以就懿德。若中道而歸,何异斷斯織乎?”羊子感其言,复還終業,遂七年不反。妻常躬勤養姑,又遠饋羊子。

  注[一]論言撰考讖曰:“水名盜泉,仲尼不漱。”。
  注[二]解見文苑傳也。
  注[三]論語孔子曰:“君子日知其所亡,月無忘其所能。”亡,無也。
  嘗有它舍雞謬入園中,姑盜殺而食之,妻對雞不餐而泣。姑怪問其故。妻曰:“自傷居貧,使食有它肉。”姑竟棄之。
  后盜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聞,操刀而出。盜人曰:“釋汝刀從我者可全,不從我者,則殺汝姑。”妻仰天而歎,舉刀刎頸而死。盜亦不殺其姑。太守聞之,即捕殺賊盜,而賜妻縑帛,以禮葬之,號曰“貞義”。
  漢中程文矩妻者,同郡李法之姊也,字穆姜。有二男,而前妻四子。文矩為安觿令,喪于官。[一]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毀日積,而穆姜慈愛溫仁,撫字益隆,衣食資供皆兼倍所生。或謂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別居以遠之?”對曰:“吾方以義相導,使其自遷善也。”及前妻長子興遇疾困篤,母惻隱自然,親調藥膳,恩情篤密。
  興疾久乃瘳,于是呼三弟謂曰:“繼母慈仁,出自天受。吾兄弟不識恩養,禽獸其心。雖母道益隆,我曹過惡亦已深矣!”遂將三弟詣南鄭獄,陳母之德,狀己之過,乞就刑辟。縣言之于郡,郡守表异其母,蠲除家徭,遣散四子,許以修革,自后訓導愈明,并為良士。

  注[一]安觿,縣,屬南陽郡。
  穆姜年八十余卒。臨終□諸子曰:“吾弟伯度,智達士也。所論薄葬,其義至矣。
  又臨亡遺令,賢圣法也。[一]令汝曹遵承,勿与俗同,增吾之累。”諸子奉行焉。

  注[一]前書孝文帝、楊王孫、龔胜臨亡,并有遺令。
  孝女曹娥者,會稽上虞人也。父盱,能弦歌,為巫祝。漢安二年五月五日,于縣江泝濤*(迎)*婆娑*[迎]*神,溺死,不得尸骸。娥年十四,乃沿江號哭,晝夜不絕聲,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一]至元嘉元年,縣長度尚改葬娥于江南道傍,為立碑焉。[二]

  注[一]娥投衣于水,祝曰:“父尸所在衣當沉。”衣隨流至一處而沉,娥遂隨衣而沒。“衣”字或作“瓜”。見項原列女傳也。
  注[二]會稽典錄曰:“上虞長度尚弟子邯鄲淳,字子禮。時甫弱冠,而有异才。
  尚先使魏朗作曹娥碑,文成未出,會朗見尚,尚与之飲宴,而子禮方至督酒。
  尚問朗碑文成未?朗辭不才,因試使子禮為之,操筆而成,無所點定。朗嗟歎不暇,遂毀其草。其后蔡邕又題八字曰:‘黃絹幼婦,外孫虀臼。’”吳許升妻者,呂氏之女也,字榮。升少為博徒,不理操行,榮嘗躬勤家業,以奉養其姑。數勸升修學,每有不善,輒流涕進規。榮父積忿疾升,乃呼榮欲改嫁之。榮歎曰:“命之所遭,義無离貳!”終不肯歸。升感激自厲,乃尋師遠學,遂以成名。尋被本州辟命,行至壽春,道為盜所害。刺史尹耀捕盜得之。榮迎喪于路,聞而詣州,請甘心讎人。耀听之。榮乃手斷其頭,以祭升靈。后郡遭寇賊,賊欲犯之,榮踰垣走,賊拔刀追之。賊曰:“從我則生,不從我則死。”
  榮曰:“義不以身受辱寇虜也!”遂殺之。是日疾風暴雨,賴電晦冥,賊惶懼叩頭謝罪,乃殯葬之。
  汝南袁隗妻者,扶風馬融之女也。字倫。隗已見前傳。倫少有才辯。融家世丰豪,裝遣甚盛。及初成禮,隗問之曰:“婦奉箕□而已,何乃過珍麗乎?”對曰:
  “慈親垂愛,不敢逆命。君若欲慕鮑宣、梁鴻之高者,妾亦請從少君、孟光之事矣。”隗又曰:“弟先兄舉,世以為笑。今處姊未适,先行可乎?”對曰:“妾姊高行殊□,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又問曰:“南郡君學窮道奧,文為辭宗,[一]而所在之職,輒以貨財為損,何邪?”對曰:“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毀;子路至賢,猶有伯寮之愬。[二]家君獲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帳外听者為籩。隗既寵貴當時,倫亦有名于世。年六十余卒。

  注[一]融為南郡太守。
  注[二]論語曰,叔孫武叔毀仲尼,子貢曰:“無以為也。它人之賢者猶丘陵焉,猶可踰也。仲尼如日月也,無得而踰焉。”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孫。孔子曰:“道之將行也与?命也。道之將廢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倫妹芝,亦有才義。少喪親長而追感,乃作申情賦云。
  酒泉龐淯母者,趙氏之女也,字娥。父為同縣人所殺,而娥兄弟三人,時俱病物故,讎乃喜而自賀,以為莫己報也。娥陰怀感憤,乃潛備刀兵,常帷車以候讎家。十余年不能得。
  后遇于都亭,刺殺之。因詣縣自首。曰:“父仇已報,請就刑戮。”*(福)*祿*[福]*長尹嘉義之,解印綬欲与俱亡。娥不肯去。曰:“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結罪理獄,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后遇赦得免。州郡表其閭。太常張奐嘉歎,以束帛禮之。
  沛劉長卿妻者,同郡桓鸞之女也。鸞已見前傳。生一男五歲而長卿卒,妻防遠嫌疑,不肯歸宁。儿年十五,晚又夭歿。妻慮不免,乃豫刑其耳以自誓。宗婦相与愍之,共謂曰:“若家殊無它意;假令有之,猶可因姑姊妹以表其誠,何貴義輕身之甚哉!”對曰:“昔我先君五更,學為儒宗,尊為帝師。五更已來,歷代不替,男以忠孝顯,女以貞順稱。詩云:‘無忝爾祖,聿修厥德。’是以豫自刑翦,以明我情。”沛相王吉上奏高行,顯其門閭,號曰“行義桓厘”,[一]縣邑有祀必膰焉。[二]

  注[一]寡婦曰厘。
  注[二]膰,祭余肉也。尊敬之,故有祭祀必致其余也。左傳曰:“天子有事膰焉。”
  安定皇甫規妻者,不知何氏女也。規初喪室家,后更娶之。妻善屬文,能草書,時為規荅書記,觿人怪其工。及規卒時,妻年猶盛,而容色美。后董卓為相國,承其名,娉以軿輜百乘,馬二十匹,奴婢錢帛充路。妻乃輕服詣卓門,跪自陳請,辭甚酸愴。卓使傅奴侍者悉拔刀圍之,而謂曰:“孤之威教,欲令四海風靡,何有不行于一婦人乎!”妻知不免,乃立罵卓曰:“君羌胡之种,毒害天下猶未足邪!妾之先人,清德奕世。皇甫氏文武上才,為漢忠臣。君親非其趣使走吏乎?敢欲行非禮于爾君夫人邪!”卓乃引車庭中,以其頭縣軶,鞭扑交下。[一]
  妻謂持杖者曰:“何不重乎?速盡為惠。”遂死車下。后人圖畫,號曰“禮宗”云。

  注[一]周禮考工記曰:“軶長六尺。”鄭觿曰:“謂轅端壓牛領者。”
  南陽陰瑜妻者,穎川荀爽之女也,名采,字女荀。聰敏有才蓺。年十七,适陰氏。十九產一女,而瑜卒。采時尚丰少,常慮為家所逼,自防御甚固。后同郡郭奕喪妻,爽以采許之,[一]因詐稱病篤,召采。既不得已而歸,怀刃自誓。
  爽令傅婢執奪其刃,扶抱載之,猶憂致憤激,□衛甚嚴。女既到郭氏,乃偽為歡悅之色,謂左右曰:“我本立志与陰氏同穴,而不免逼迫,遂至于此,素情不遂,柰何?”乃命使建四燈,盛裝飾,請奕入相見,共談,言辭不輟。*(亦)**[奕]*敬憚之,遂不敢逼,至曙而出。采因□令左右辨浴。既入室而掩戶,權令侍人避之,以粉書扉上曰:“尸還陰。”“陰”字未及成,懼有來者,遂以衣帶自縊。左右翫之不為意,比視,已絕,時人傷焉。

  注[一]魏書奕字伯益,*(壽)**[嘉]*之子也,為太子文學,早卒。
  犍為盛道妻者,同郡趙氏之女也,字媛姜。建安五年,益部亂,道聚觿起兵,事敗,夫妻執系,當死。媛姜夜中告道曰:“法有常刑,必無生望,君可速潛逃,建立門戶,妾自留獄,代君塞咎。”道依違未從。媛姜便解道桎梏,為繼徹貨。
  子翔時年五歲,使道攜持而走。媛姜代道持夜,應對不失。度道已遠,乃以實告吏,應時見殺。道父子會赦得歸。道感其義,終身不娶焉。
  孝女叔先雄者,犍為人也。父泥和,永建初為縣功曹。縣長遣泥和拜檄謁巴郡太守,乘船墯湍水物故,尸喪不歸。雄感念怨痛,號泣晝夜,心不圖存,常有自沉之計。所生男女二人,并數歲,雄乃各作囊,盛珠環以系儿,數為訣別之辭。家人每防閒之,經百許日后稍懈,雄因乘小船,于父墯處慟哭,遂自投水死。弟賢,其夕夢雄告之:“卻后六日,當共父同出。”至期伺之,果与父相持,浮于江上。郡縣表言,為雄立碑,圖象其形焉。
  陳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一]博學有才辯,又妙于音律。[二]适河東□仲道。夫亡無子,歸宁于家。興平中,天下喪亂,文姬為胡騎所獲,沒于南匈奴左賢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与邕善,痛其無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贖之,而重嫁于祀。

  注[一]列女后傳,琰字昭姬也。
  注[二]劉昭幼童傳曰:“邕夜鼓琴,弦絕。琰曰:‘第二弦。’邕曰:‘偶得之耳。’故斷一弦問之,琰曰:‘第四弦。’并不差謬。”
  祀為屯田都尉,犯法當死,文姬詣曹操請之。時公卿名士及遠方使驛坐者滿堂,操謂賓客曰:“蔡伯喈女在外,今為諸君見之。”及文姬進,蓬首徒行,叩頭請罪,音辭清辯,旨甚酸哀,觿皆為改容。操曰:“誠實相矜,然文狀已去,柰何?”
  文姬曰:“明公□馬万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騎,而不濟垂死之命乎!”操感其言,乃追原祀罪。時且寒,賜以頭巾履襪。操因問曰:“聞夫人家先多墳籍,猶能憶識之不?”文姬曰:“昔亡父賜書四千許卷,流离涂炭,罔有存者。今所誦憶,裁四百余篇耳。”操曰:
  “今當使十吏就夫人寫之。”文姬曰:“妾聞男女之別,禮不親授。[一]乞給紙筆,真草唯命。”于是繕書送之,文無遺誤。

  注[一]禮記曰:“男女不親授。”
  后感傷亂离,追怀悲憤,作詩二章。其辭曰:
  漢季失權柄,董卓亂天常。志欲圖篡弒,先害諸賢良。逼迫遷舊邦,擁主以自強。海內興義師,欲共討不祥。卓觿來東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來兵皆胡羌。獵野圍城邑,所向悉破亡。斬□無孑遺,尸骸相牚拒。[一]馬邊縣男頭,馬后載婦女。長驅西入關,迥路險且阻。還顧□冥冥,肝脾為爛腐。所略有万計,不得令屯聚。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語。失意机微閒,輒言斃降虜。
  要當以亭刃,我曹不活汝。豈复惜性命,不堪其詈罵。或便加棰杖,毒痛參并下。旦則號泣行,夜則悲吟坐。欲死不能得,欲生無一可。彼蒼者何辜,乃遭此□禍!邊荒与華异,人俗少義理。處所多霜雪,胡風春夏起。翩翩吹我衣,肅肅入我耳。感時念父母,哀歎無窮已。有客從外來,聞之常歡喜。迎問其消息,輒复非鄉里。邂逅徼時愿,骨肉來迎己。己得自解免,當复棄儿子。天屬綴人心,念別無會期。存亡永乖隔,不忍与之辭。儿前抱我頸,問母欲何之。“人言母當去,豈复有還時。阿母常仁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柰何不顧思!”見此崩五內,恍惚生狂痴。號泣手撫摩,當發复回疑。兼有同時輩,相送告离別。慕我獨得歸,哀叫聲摧裂。馬為立踟躕,車為不轉轍。
  觀者皆歔欷,行路亦嗚咽。去去割情戀,遄征日遐邁。悠悠三千里,何時复交會?念我出腹子,匈臆為摧敗。既至家人盡,又复無中外。城郭為山林,庭宇生荊艾。白骨不知誰,從橫莫覆蓋。出門無人聲,豺狼號且吠。煢煢對孤景,怛宛糜肝肺。登高遠眺望,魂神忽飛逝。奄若壽命盡,旁人相寬大。為复強視息,雖生何聊賴!托命于新人,竭心自勖厲。流离成鄙賤,常恐复捐廢。人生几何時,怀憂終年歲!

  注[一]牚音直庚反。
  其二章曰:
  嗟薄*(佑)**[祜]*兮遭世患,宗族殄兮門戶單。身執略兮入西關,歷險阻兮之羌蠻。山谷眇兮路曼曼,眷東顧兮但悲歎。冥當寢兮不能安,[一]饑當食兮不能餐,常流涕兮眥不干,薄志節兮念死難,雖苟活兮無形顏。惟彼方兮遠陽精,[二]陰气凝兮雪夏零。沙漠壅兮塵冥冥,有草木兮春不榮。人似禽兮食臭腥,言兜离兮狀窈停。[三]歲聿暮兮時邁征,夜悠長兮禁門□。不能寐兮起屏營,登胡殿兮臨廣庭。玄云合兮翳月星,北風厲兮肅泠泠。胡笳動兮邊馬鳴,孤雁歸兮聲嚶嚶。樂人興兮彈琴箏,音相和兮悲且清。心吐思兮匈憤盈,欲舒气兮恐彼惊,含哀咽兮涕沾頸。家既迎兮當歸宁,臨長路兮捐所生。儿呼母兮號失聲,我掩耳兮不忍听。追持我兮走煢煢,頓复起兮毀顏形。還顧之兮破人情,心怛絕兮死复生。

  注[一]冥音暝。
  注[二]北方近陰遠陽。
  注[三]兜离,匈奴言語之貌。
  贊曰:端操有蹤,幽閒有容。區明風烈,昭我管彤。[一]

  注[一]婦人之正其節操有蹤多可紀者,及幽都閒婉有禮容者,區別其遺風余烈,以明女史之所記也。管彤,赤管筆,解見皇后紀。

  校勘記

  二七八一頁五行梁嫕按:“嫕”原作“□”,不成字,徑据殿本改,与梁竦傳合。
  注同。
  二七八三頁一二行赤眉散賊經詩里集解引惠棟說,謂赤眉散賊不當至蜀,當依華陽國志作“東精”。按:華陽國志云公孫述平后,東精為賊,掠害,不敢入詩里。東精,人姓名也。
  二七八四頁一0行字惠班一名姬集解引沉欽韓說,謂陸龜蒙小名錄班昭字惠姬,文選李善注引范書正作“惠姬”,此誤衍“班一名”三字。
  二七八七頁一六行于以*(大)**[奠]*之宗室牖*(戶)**[下]*据汲本﹑殿本改。
  二七八八頁八行方斯二事按:汲本﹑殿本“事”作“者”。
  二七八八頁一二行詩關雎樂得賢女按:殿本“賢”作“淑”。
  二七九0頁五行耳無涂听按:汲本﹑殿本“涂”作“淫”。
  二七九0頁六行視听陜輸汲本﹑殿本“陜”作“陝”,集解引惠棟說,謂“陝”本作“□”,□女陝聲。今按:馬□倫讀兩漢書記謂“陜”字乃陜隘之“陜”,右方“夾”字□兩人,不□兩入。說文“陜,俜也”。俜者,三輔謂輕財者為俜。
  然則陜有輕義也。輸借為偷,陜輸亦輕脫也。
  二七九三頁一行一*(絲)**[□]*而累据汲本改。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說文“□,織緝以絲貫杼也”。類篇“□,古還切”。
  二七九三頁一二行漢中程文矩妻者按:汲本﹑殿本“程”作“陳”。原本正文作“程”,目則作“陳”。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云“穆姜,安觿令程只妻”,只似文矩名,以“程”為“陳”,未詳孰是。
  二七九四頁三行出自天受按:汲本“受”作“愛”,殿本作“授”。
  二七九四頁一0行于縣江泝濤*(迎)*婆娑*[迎]*神按:殿本考證引困學紀聞謂曹娥碑云“盱能撫節安歌,婆娑樂神,以五月五日迎伍君”,傳云“婆娑神”,誤也。王先謙謂案文義是“婆娑迎神”,寫本誤倒。今据改。
  二七九四頁一三行父尸所在衣當沉按:“父”原斗“人”,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二七九四頁一三行衣字或作瓜按:“瓜”原作“爪”,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二七九七頁一行*(福)*祿*[福]*長尹嘉義之錢大昕謂“福祿”當作“祿福”,詳見郡國志。今据改。
  二七九七頁八行號曰行義桓厘汲本﹑殿本“厘”作“嫠”,注同。按:厘嫠古通。
  二七九八頁三行跪自陳請按:汲本﹑殿本“請”作“情”。
  二七九九頁一行*(亦)**[奕]*敬憚之据汲本改。按:殿本斗“弈”。
  二七九九頁一行采因□令左右辨浴汲本﹑殿本“辨”作“辦”。按:辨辦古通。
  二七九九頁四行*(壽)**[嘉]*之子也集解本“壽”作“嘉”,校補謂各本皆斗,依魏志改。今据改。
  二七九九頁一0行孝女叔先雄者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華陽國志云“符有先絡,僰道有張帛”,絡与帛協韻,則其名當為“絡”不為“雄”矣。“雄”當是“雒”之斗,雒与絡同音。
  二七九九頁一0行父泥和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泥”一作“沉”,一作“江”,見益部耆舊傳。又華陽國志云先尼和,以先為姓。
  二八00頁八行按:此注原錯在傳末,各本同,今依校補說移正。
  二八0一頁一一行要當以亭刃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亭”蓋“事”之誤。
  前書蒯通傳“事刃于公之腹”。作亭止解,不可通。
  二八0二頁一二行嗟薄*(佑)**[祜]*兮遭世患据王先謙說改。按:沉欽韓后漢書疏證謂“佑”當作“祜”,馮惟納詩紀正作“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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