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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漢書卷八十二下 方術列傳 第七十二下


  唐□字子產,豫章南昌人也。少游太學,習京氏易、韓詩、顏氏春秋,尤好□异星占。后還鄉里,教授常百余人。
  元初七年,郡界有芝草生,太守劉祗欲上言之,以問□。□對曰:“方今外戚豪盛,陽道微弱,斯豈嘉瑞乎?”祗乃止。永宁元年,南昌有婦人生四子,祗复問□變异之應。檀以為京師當有兵气,其禍發于蕭牆。[一]至延光四年,中黃門孫程揚兵殿省,[二]誅皇后兄車騎將軍閻顯等,立濟陰王為天子,果如所占。

  注[一]論語孔子曰:“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蕭,肅也。謂屏牆也。言人臣至屏,無不肅敬。
  注[二]揚,舉也。
  永建五年,舉孝廉,除郎中。是時白虹貫日,□因上便宜三事,陳其咎征。書奏,□官去。著書二十八篇,名為唐子。卒于家。
  公沙穆字文乂,北海膠東人也。家貧賤。自為儿童不好戲弄,長習韓詩、公羊春秋,尤銳思河洛推步之術。居建成山中,依林阻為室,獨宿無侶。時暴風震雷,有聲于外呼穆者三,穆不与語。有頃,呼者自牖而入,音狀甚怪,穆誦經自若,終亦無它妖异,時人奇之。后遂隱居東萊山,學者自遠而至。
  有富人王仲,致產千金。謂穆曰:“方今之世,以貨自通,吾奉百万与子為資,何如?”對曰:“來意厚矣。夫富貴在天,得之有命,以貨求位,吾不忍也。”
  [一]

  注[一]謝承書曰“穆嘗養質,質有病,使人賣之于巿。語之*(言)**[云]*‘如售,當告買者言病,賤取其直;不可言無病,欺人取貴价’也。賣質者到巿即售,亦不言病,其直過价。穆怪之,問其故。繼半直追以還買質人。告語*(言)**[云]*‘質實病,欲賤賣,不圖賣者人相欺,乃取貴直。’買者言賣買私約,亦复辭錢不取。穆終不受錢而去”也。
  后舉孝廉,以高第為主事,遷繒相。[一]時繒侯劉敞,東海恭王之后也,所為多不法,廢嫡立庶,傲很放恣。穆到官,謁曰:“臣始除之日,京師咸謂臣曰‘繒有惡侯’,以吊小相。明侯何因得此丑聲之甚也?幸承先人之支体,傳茅土之重,不戰戰兢兢,而違越法度,故朝廷使臣為輔。愿改往修來,自求多福。”乃上沒敞所侵官民田地,廢其庶子,還立嫡嗣。其蒼頭儿客犯法,皆收考之。因苦辭諫敞。敞涕泣為謝,多從其所規。

  注[一]繒,縣,屬琅邪郡,故城在今沂州承縣東北也。
  遷弘農令。縣界有螟虫食稼,百姓惶懼。穆乃設□謝曰:“百姓有過,罪穆之由,請以身禱。”于是暴雨,既霽而螟虫自銷,百姓稱曰神明。永壽元年,霖雨大水,三輔以東莫不湮沒。穆明曉占候,乃豫告令百姓徙居高地,故弘農人獨得免害。
  遷遼東屬國都尉,善得吏人歡心。年六十六卒官。六子皆知名。[一]

  注[一]謝承書曰“穆子孚,字允慈。亦為善士,舉孝廉,尚書侍郎,召陵令,上谷太守”也。
  許曼者,汝南平輿人也。祖父峻,字季山,善卜占之術,多有顯驗,時人方之前世京房。自云少嘗篤病,三年不愈,乃謁太山請命,[一]行遇道士張巨君,授以方術。所著易林,至今行于世。

  注[一]太山主人生死,故詣請命也。
  曼少傳峻學。桓帝時,隴西太守馮緄始拜郡,開綬笥,有兩赤蛇分南北走。緄令曼筮之。卦成,曼曰:“三歲之后,君當為邊將,官有東名,當東北行三千里。
  复五年,更為大將軍,南征。”延熹元年,緄出為遼東太守,討鮮卑,至五年,复拜車騎將軍,擊武陵蠻賊,皆如占。其余多此類云。
  趙彥者,琅邪人也。少有術學。延熹三年,琅邪賊勞丙与太山賊叔孫無忌殺都尉,攻沒琅邪屬縣,殘害吏民。朝廷以南陽宗資為討寇中郎將,杖鉞將兵,督州郡合討無忌。彥為陳孤虛之法,以賊屯在莒,莒有五陽之地,[一]宜發五陽郡兵,[二]從孤擊虛以討之。資具以狀上,詔書遣五陽兵到。彥推遁甲,教以時進兵,一戰破賊,燔燒屯塢,徐兗二州一時平夷。

  注[一]謂城陽、南武陽、開陽、陽都、安陽,并近莒。
  注[二]郡名有“陽”,謂山陽、廣陽、漢陽、南陽﹑丹陽郡之類也。
  樊志張者,漢中南鄭人也。博學多通,隱身不仕。嘗游隴西,時破羌將軍段熲出征西羌,請見志張。其夕,熲軍為羌所圍數重,因留軍中,三日不得去。夜謂熲曰:“東南角無复羌,宜乘虛引出,住百里,還師攻之,可以全胜。”熲從之,果以破賊。于是以狀表聞。又說其人既有梓慎、焦、董之識,[一]宜翼圣朝,咨詢奇异。于是有詔特征,會病終。

  注[一]焦延壽,董仲舒。
  單揚字武宣,山陽湖陸人也。以孤特清苦自立,善明天官、筭術。舉孝廉,稍遷太史令,侍中。出為漢中太守,公事免。后拜尚書,卒于官。
  初,熹平末,黃龍見譙,光祿大夫橋玄問揚:“此何祥也?”揚曰:“其國當有王者興。不及五十年,龍當复見,此其應也。”魏郡人殷登密記之。至建安二十五年春,黃龍复見譙,其冬,魏受禪。
  韓說字叔儒,會稽山陰人也。博通五經,尤善圖緯之學。舉孝廉。与議郎蔡邕友善。數陳□眚,及奏賦、頌、連珠。稍遷侍中。光和元年十月,說言于靈帝,云其晦日必食,乞百官嚴裝。帝從之,果如所言。中平二年二月,又上封事,克期宮中有□。至日南宮大火。
  遷說江夏太守,公事免。年七十,卒于家。
  董扶字茂安,廣漢綿竹人也。少游太學,与鄉人任安齊名,俱事同郡楊厚,學圖讖。還家講授,弟子自遠而至。前后宰府十辟,公車三征,再舉賢良方正、博士、有道,皆稱疾不就。
  靈帝時,大將軍何進荐扶,征拜侍中,甚見器重。扶私謂太常劉焉曰:“京師將亂,益州分野有天子气。”焉信之,遂求出為益州牧,扶亦為蜀郡屬國都尉,相与入蜀。去后一歲,帝崩,天下大亂,乃去官還家。年八十二卒。
  后劉備稱天子于蜀,皆如扶言。蜀丞相諸葛亮問廣漢秦密,董扶及任安所長。
  密曰“董扶□秋毫之善,貶纖介之惡。任安記人之善,忘人之過”云。[一]

  注[一]蜀志曰:“密字子□,廣漢綿竹人也。少有才學,州郡辟命,稱疾不往。
  或謂密曰:‘足下欲自比巢、許、四皓,何故揚文藻,見纓穎乎?’密荅曰:‘仆文不能盡言,言不能盡意,何文藻之有揚乎?虎生而文炳,鳳生而五色,豈以采自飾畫哉,性自然也。’先主既定益州,廣漢太守夏纂請密為師友祭酒,領五官掾,稱曰仲父。密稱疾,臥在第舍,尋拜左中郎將,長水校尉。吳使張溫大敬服密之文辯,遷大司農而卒。”
  郭玉者,廣漢雒人也。初,有老父不知何出,常漁釣于涪水,因號涪翁。乞食人閒,見有疾者,時下針石,輒應時而效,乃著針經、診樁法傳于世。[一]弟子程高尋求積年,翁乃授之。高亦隱跡不仕。玉少師事高,學方診六微之技,陰陽隱側之術。和帝時,為太醫丞,多有效應。帝奇之,仍試令嬖臣美手腕者与女子雜處帷中,使玉各診一手,問所疾苦。玉曰:“左陽右陰,樁有男女,狀若异人。臣疑其故。”帝歎息稱善。

  注[一]診,候也,音直忍反。
  玉仁愛不矜,雖貧賤廝養,必盡其心力,而醫療貴人,時或不愈。帝乃令貴人羸服變處,一針即差。召玉詰問其狀。對曰:“醫之為言意也。腠理至微,[一]
  隨气用巧,針石之閒,毫芒即乖。神存于心手之際,可得解而不可得言也。夫貴者處尊高以臨臣,臣怀怖懾以承之。其為療也,有四難焉:自用意而不任臣,一難也;將身不謹,二難也;骨節不強,不能使藥,三難也;好逸惡勞,四難也。針有分寸,時有破漏,[二]重以恐懼之心,加以裁慎之志,臣意且猶不盡,何有于病哉!此其所為不愈也。”帝善其對。年老卒官。

  注[一]腠理,皮膚之閒也。韓子曰,扁鵲見晉桓侯,曰“君有病,在腠理”也。
  注[二]分寸,淺深之度。破漏,日有沖破者也。
  華佗字符化,[一]沛國譙人也,一名□。[二]游學徐土,兼通數經。曉養性之術,年且百歲而猶有壯容,時人以為仙。沛相陳珪舉孝廉,太尉黃琬辟,皆不就。

  注[一]佗音徒何反。
  注[二]音孚。
  精于方藥,處齊不過數种,[一]心識分銖,不假稱量。針灸不過數處。若疾發結于內,針藥所不能及者,乃令先以酒服麻沸散,既醉無所覺,因刳破腹背,抽割積聚。若在腸胃,則斷截湔洗,除去疾穢,既而縫合,傅以神膏,四五日創愈,一月之閒皆平复。[二]

  注[一]齊音才計反。
  注[二]佗別傳曰“人有見山陽太守廣陵劉景宗,說數見華佗,見其療病平樁之候,其驗若神。琅邪劉勳為河內太守,有女年几二十,左腳膝里上有瘡,痒而不痛。創發數十日愈,愈已复發,如此七八年。迎佗使視,佗曰:‘易療之。當得稻糠色犬一頭,好馬二匹。’以繩系犬頸,使走馬牽犬。馬极輒易,計馬走犬三十余里,犬不能行,复令步人拖曳,計向五十余里。乃以藥飲女,女即安臥不知人。因取犬斷腹近后腳之前,所斷之處,向創口令去三二寸,停之須臾,有若蛇者從創中出,便以鐵錐橫貫蛇頭,蛇在皮中搖動良久,須臾不動,牽出,長三尺所,純是蛇,但有眼處而無童子,又逆鱗耳。以膏散著創中,七日愈。又有人苦頭眩,頭不得舉,目不得視,積年。佗使悉解衣倒懸,令頭去地一二寸,濡布拭身体,令周□,候視諸樁,盡出五色。佗令弟子數人以鈹刀決樁五色血盡,視赤血出乃下,以膏摩,被覆,汗出周□,飲以亭歷犬血散,立愈。又有婦人長病經年,世謂寒熱注病者也。冬十一月中,佗令坐石槽中,*(且)**[旦]*用寒水汲灌,云當滿百。始七八灌,戰欲死,灌者懼,欲止,佗令滿數。至將八十灌,熱气乃蒸出,囂囂高二三尺。滿百灌,佗乃然火溫默,厚覆良久,汗洽出著粉,汗□便愈。又有人病腹中半切痛,十余日中,須眉墯落。佗曰:‘是脾半腐,可刳腹養療也。’佗便飲藥令臥,破腹視,脾半腐坏。刮去惡肉,以膏傅創,飲之藥,百日平复”也。
  佗嘗行道,見有病咽塞者,[一]因語之曰:“向來道隅有賣餅人,萍齏甚酸,[二]
  可取三升飲之,病自當去。”即如佗言,立吐一蛇,乃懸于車而候佗。時佗小儿戲于門中,逆見,自相謂曰:“客車邊有物,必是逢我翁也。”及客進,顧視壁北,懸蛇以十數,乃知其奇。[三]

  注[一]咽,喉也。
  注[二]詩義疏曰:“苹,澹水上浮萍*(者)*。麤大*[者]*謂之苹,小者為萍。季春始生,可糝蒸為茹,又可苦酒淹就酒也。”魏志及本草并作“蒜齏”也。
  注[三]魏志曰“故甘陵相夫人有身六月,腹痛不安。佗視樁,曰:‘胎已死。’使人手摸知所在,在左則男,在右則女。云‘在左’。于是為湯下之,果下男形,即愈。縣吏尹代苦四支煩,口中干,不欲聞人聲,小便不利。佗曰:‘試作熱食,得汗即愈,不汗后三日死。’即作熱食,而不汗出。佗曰:‘藏气已絕于內,當啼泣而絕。’果如佗言。府吏倪尋、李延共止,俱頭痛身熱,所苦正同。佗曰:‘尋當下之,延當發汗。’或難其异。佗曰:‘尋外實,延內實,故療之宜殊。’即各与藥,明旦并起”者也。
  又有一郡守篤病久,佗以為盛怒則差。乃多受其貨而不加功。無何□去,又留書罵之。太守果大怒,令人追殺佗,不及,因瞋恚,吐黑血數升而愈。
  又有疾者,詣佗求療,佗曰:“君病根深,應當剖破腹。然君壽亦不過十年,病不能相殺也。”病者不堪其苦,必欲除之,佗遂下療,應時愈,十年竟死。
  廣陵太守陳登忽患匈中煩懣,面赤,不食。佗樁之,曰:“府君胃中有虫,欲成內疽,腥物所為也。”即作湯二升,再服,須臾,吐出三升許虫,頭赤而動,半身猶是生魚膾,所苦便愈。佗曰:“此病后三開當發,遇良醫可救。”登至期疾動,時佗不在,遂死。
  曹操聞而召佗,常在左右。操積苦頭風眩,佗針,隨手而差。
  有李將軍者,妻病,呼佗視樁。佗曰:“傷身而胎不去。”將軍言閒實傷身,胎已去矣。佗曰:“案樁,胎未去也。”將軍以為不然。妻稍差百余日复動,更呼佗。佗曰:“樁理如前,是兩胎,先生者去,血多,故后儿不得出也。胎既已死,血樁不复歸,必燥著母脊。”乃為下針,并令進湯。婦因欲產而不通。佗曰:“死胎枯燥,埶不自生。”使人探之,果得死始,人形可識,但其色已黑。佗之絕技,皆此類也。[一]

  注[一]佗別傳曰“有人病腳躄不能行,佗切樁,便使解衣,點背數十處,相去一寸或五寸,從邪不相當,言灸此各七壯,灸創愈即行也。后灸愈,灸處夾脊一寸上下,行端直均調如引繩”也。
  為人性惡難得意,且恥以醫見業,又去家思歸,乃就操求還取方,因托妻疾,數期不反。操累書呼之,又□郡縣發遣,佗恃能厭事,猶不肯至。操大怒,使人廉之,[一]知妻詐疾,乃收付獄訊,考驗首服。荀彧請曰:“佗方術實工,人命所懸,宜加全宥。”操不從,竟殺之。佗臨死,出一卷書与獄吏,曰:“此可以活人。”吏畏法不敢受,佗不強与,索火燒之。

  注[一]廉,察也。
  初,軍吏李成苦欬,晝夜不寐。佗以為腸漢,与散兩錢服之,即吐二升膿血,于此漸愈。乃戒之曰:“后十八歲,疾當發動,若不得此藥,不可差也。”复分散与之。后五六歲,有里人如成先病,請藥甚急,成愍而与之,乃故往譙更從佗求,适值見收,意不忍言。后十八年,成病發,無藥而死。
  廣陵吳普、彭城樊阿皆從佗學。普依准佗療,多所全濟。
  佗語普曰:“人体欲得勞動,但不當使极耳。動搖則谷气得銷,血樁流通,病不得生,譬猶戶樞,終不朽也。是以古之仙者為導引之事,熊經鴟顧,[一]引挽□体,動諸關節,以求難老。吾有一術,名五禽之戲: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譸,五曰鳥。[二]亦以除疾,兼利縞足,以當導引。体有不快,起作一禽之戲,怡而汗出,因以著粉,身体輕便而欲食。”普施行之,年九十余,耳目聰明,齒牙完堅。

  注[一]熊經,若熊之攀枝自懸也。鴟顧,身不動而回顧也。庄子曰:“吐故納新,熊經鳥申,此導引之士,養形之人也。”
  注[二]佗別傳曰:“吳普從佗學,微得其方。魏明帝呼之,使為禽戲,普以年老,手足不能相及,粗以其法語諸醫。普今年將九十,耳不聾,目不冥,牙齒完堅,飲食無損。”
  阿善針術。凡醫咸言背及匈藏之閒不可妄針,針之不可過四分,而阿針背入一二寸,巨闕匈藏乃五六寸,而病皆瘳。阿從佗求方可服食益于人者,佗授以漆葉青□散:[一]漆葉屑一斗,青□十四兩,以是為率。言久服,去三虫,利五藏,輕体,使人頭不白。阿從其言,壽百余歲。漆葉處所而有。青□生于丰﹑沛﹑彭城及朝歌閒。

  注[一]佗別傳曰:“青□者,一名地節,一名黃芝,主理五藏,益精气,本出于迷入山者,見仙人服之,以告佗。佗以為佳,語阿,阿又秘之。近者人見阿之壽,而气力強盛,怪之,遂責所服食,因醉亂,誤道之。法一施,人多服者,皆有大驗。”本字書無“□”字,相傳音女廉反,然今人無識此者,甚可恨惜。
  漢世异術之士甚觿,雖云不經,而亦有不可誣,故簡其美者列于傳末:
  泠壽光﹑唐虞﹑魯女生三人者,皆与華佗同時。壽光年可百五六十歲,行容成公御婦人法,[一]常屈頸鷮息,[二]須發盡白,而色理如三四十時,死于江陵。
  唐虞道赤眉﹑張步家居里落,若与相及,死于鄉里不其縣。魯女生數說顯宗時事,甚明了,議者疑其時人也。董卓亂后,莫知所在。[三]

  注[一]列仙傳曰:“容成公者,能善補導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養气者也。發白复黑,齒落复生。”御婦人之術,謂握固不瀉,還精補腦也。
  注[二]鷮音居妖反。毛詩曰:“有集唯鷮。”毛萇注曰:“鷮,雉也。”山海經曰:“女几之山多白鷮。”郭璞曰:“似雉長尾,走且鳴也。”
  注[三]漢武內傳曰“魯女生,長樂人。初餌胡麻及朮,絕谷八十余年,日少壯,色如桃花,日能行三百里,走及□鹿。傳世見之,云三百余年。后采藥嵩高山,見一女人,曰:‘我三天太上侍官也。’以五岳真形*[圖]*与之,并告其施行。
  女生道成,一旦与知友故人別,云入華山。去后五十年,先相識者逢女生華山廟前,乘白鹿,從玉女三十人,并令謝其鄉里親故人”也。
  徐登者,閩中人也。[一]本女子,化為丈夫。善為巫術。又趙炳,字公阿,東陽人,能為越方。[二]時遭兵亂,疾疫大起,二人遇于烏傷溪水之上,[三]遂結言約,共以其術療病。各相謂曰:“今既同志,且可各試所能。”登乃禁溪水。
  水為不流,炳复次禁枯樹,樹即生荑,[四]二人相視而笑,共行其道焉。

  注[一]閩中地,今泉州也。
  注[二]東陽,今婺州也。抱朴子曰:“道士趙炳,以气禁人,人不能起。禁虎,虎伏地,低頭閉目,便可執縛。以大釘釘柱,入尺許,以气吹之,釘即躍出射去,如弩箭之發。”异苑云:“趙侯以盆盛水,吹气作禁,魚龍立見。”越方,善禁□也。
  注[三]酈元注水經曰:“吳宁溪出吳宁縣,經烏傷,謂之烏傷溪。”在今婺州義烏縣東也。
  注[四]易曰:“枯楊生荑。”王弼注云:“荑者,楊之秀也。”
  登年長,炳師事之。貴尚清儉,禮神唯以東流水為酌,削桑皮為脯。但行禁架,所療皆除。[一]

  注[一]禁架即禁術也。
  后登物故,炳東入章安,[一]百姓未之知也。炳乃故升茅屋,梧鼎而爨,主人見之惊懅,[二]炳笑不應,既而爨孰,屋無損异。又嘗臨水求度,船人不和之,[三]炳乃張蓋坐其中,長嘯呼風,亂流而濟。于是百姓神服,從者如歸。章安令惡其惑觿,收殺之。人為立祠室于永康,至今蚊蚋不能入也。[四]

  注[一]縣名,屬會稽郡。本名回浦,光武改為章安。故城在今台州臨海縣東南。
  注[二]梧,支也。懅,忙也。
  注[三]和猶許也。俗本作“知”者誤也。
  注[四]炳故祠在今婺州永康縣東,俗呼為趙侯祠,至今蚊蚋不入祠所。江南猶傳趙侯禁法以療疾云。
  費長房者,汝南人也。曾為市掾。市中有老翁賣藥,懸一壺于肆頭,及市罷,輒跳入壺中。市人莫之見,唯長房于樓上鶯之,异焉,因往再拜奉酒脯。翁知長房之意其神也,謂之曰:“子明日可更來。”長房旦日复詣翁,翁乃与俱入壺中。唯見玉堂嚴麗,旨酒甘肴盈衍其中,共飲畢而出。翁約不听与人言之。后乃就樓上候長房曰:“我神仙之人,以過見責,今事畢當去,子宁能相隨乎?樓下有少酒,与卿為別。”長房使人取之,不能胜,又令十人扛之,猶不舉。[一]
  翁聞,笑而下樓,以一指提之而上。視器如一升許,而二人飲之終日不盡。

  注[一]說文曰:“兩人對舉為扛。”音江。
  長房遂欲求道,而顧家人為憂。[一]翁乃斷一青竹,度与長房身齊,使懸之舍后。家人見之,即長房形也,以為縊死,大小惊號,遂殯葬之。長房立其傍,而莫之見也。于是遂隨從入深山,踐荊棘于腢虎之中。留使獨處,長房不恐。
  又臥于空室,以朽索懸万斤石于心上,觿蛇競來嚙索且斷,長房亦不移。翁還,撫之曰:“子可教也。”复使食糞,糞中有三虫,臭穢特甚,長房意惡之。翁曰:“子几得道,恨于此不成,如何!”

  注[一]顧,念也。
  長房辭歸,翁与一竹杖,曰:“騎此任所之,則自至矣。既至,可以杖投葛陂中也。”[一]又為作一符,曰:“以此主地上鬼神。”長房乘杖,須臾來歸,自謂去家适經旬日,而已十余年矣。即以杖投陂,顧視則龍也。家人謂其久死,不信之。長房曰:“往日所葬,但竹杖耳。”乃發頤剖棺,杖猶存焉。遂能醫療觿病,鞭笞百鬼,及驅使社公。或在它坐,獨自恚怒,人問其故,曰:“吾責鬼魅之犯法者耳。”

  注[一]陂在今豫州新蔡縣西北。
  汝南歲歲常有魅,偽作太守章服,詣府門椎鼓者,郡中患之。時魅适來,而逢長房謁府君,惶懼不得退,便前解衣冠,叩頭乞活。長房呵之云:“便于中庭正汝故形!”即成老□,大如車輪,頸長一丈。長房复令就太守服罪,付其一札,以□葛陂君。魅叩頭流涕,持札植于陂邊,以頸繞之而死。
  后東海君來見葛陂君,因淫其夫人,于是長房劾系之三年,而東海大旱。長房至海上,見其人請雨,乃謂之曰:“東海君有罪,吾前系于葛陂,今方出之使作雨也。”于是雨立注。
  長房曾与人共行,見一書生黃巾被裘,無鞍騎馬,下而叩頭。長房曰:“還它馬,赦汝死罪。”人問其故,長房曰:“此狸也,盜社公馬耳。”又嘗坐客,而使至宛市鮓,須臾還,乃飯。或一日之閒,人見其在千里之外者數處焉。
  后失其符,為觿鬼所殺。
  薊子訓者,不知所由來也。建安中,客在濟陰宛句。[一]有神异之道。嘗抱鄰家嬰儿,故失手墯地而死,其父母惊號怨痛,不可忍聞,而子訓唯謝以過誤,終無它說,遂埋藏之。后月余,子訓乃抱儿歸焉。父母大恐,曰:“死生异路,雖思我儿,乞不用复見也。”儿識父母,軒渠笑悅,欲往就之,母不覺攬取,乃實儿也。雖大喜慶,心猶有疑,乃竊發視死儿,但見衣被,方乃信焉。于是子訓流名京師,士大夫皆承風向慕之。

  注[一]今曹州縣。句音劬。
  后乃駕驢車,与諸生俱詣許下。道過滎陽,止主人舍,而所駕之驢忽然卒僵,蛆虫流出,主遽白之。子訓曰:“乃爾乎?”方安坐飯,食畢,徐出以杖扣之,驢應聲奮起,行步如初,即复進道。其追逐觀者常有千數。既到京師,公卿以下候之者,坐上恒數百人,皆為設酒脯,終日不匱。
  后因遁去,遂不知所止。初去之日,唯見白云騰起,從旦至暮,如是數十處。
  時有百歲翁,自說童儿時見子訓賣藥于會稽市,顏色不异于今。后人复于長安東霸城見之,与一老公共摩挲銅人,[一]相謂曰:“适見鑄此,已近五百歲矣。”
  [二]顧視見人而去,猶駕昔所乘驢車也。見者呼之曰:“薊先生小住。”并行應之,[三]視若□徐,而走馬不及,于是而絕。

  注[一]酈元水經注曰,魏文帝黃初元年,徙長安金狄,重不可致,因留霸城南。
  注[二]史記秦始皇二十六年,于咸陽鑄金人十二,重各千斤,至此四百二十余年。
  注[三]并猶且也,音蒲朗反。
  劉根者,穎川人也。隱居嵩山中。諸好事者自遠而至,就根學道,太守史祈以根為妖妄,乃收執詣郡,數之曰:“汝有何術,而誣惑百姓?若果有神,可顯一驗事。不爾,立死矣。”根曰:“實無它异,頗能令人見鬼耳。”祈曰:“促召之,使太守目鶯,爾乃為明。”根于是左顧而嘯,有頃,祈之亡父祖近親數十人,皆反縛在前,向根叩頭曰:“小儿無狀,分當万坐。”顧而叱祈曰:“汝為子孫,不能有益先人,而反累辱亡靈!可叩頭為吾陳謝。”祈惊懼悲哀,頓首流血,請自甘罪坐。根嘿而不應,忽然俱去,不知在所。
  左慈字符放,廬江人也。少有神道。嘗在司空曹操坐,操從容顧觿賓曰:“今日高會,珍羞略備,所少吳松江鱸魚耳。”[一]放于下坐應曰:“此可得也。”因求銅盤貯水,以竹竿餌釣于盤中,須臾引一鱸魚出。操大拊掌笑,會者皆惊。
  操曰:“一魚不周坐席,可更得乎?”放乃更餌□沉之,須臾复引出,皆長三尺余,生鮮可愛。操使目前鱠之,周浹會者。操又謂曰:“既已得魚,恨無蜀中生姜耳。”放曰:“亦可得也。”操恐其近即所取,因曰:“吾前遣人到蜀買錦,可過□使者,增市二端。”語頃,即得姜還,并獲操使報命。后操使蜀反,驗問增錦之狀及時日早晚,若符契焉。

  注[一]松江在今蘇州東南,首受太湖。神仙傳云:“松江出好鱸魚,味异它處。”
  后操出近郊,士大夫從者百許人,慈乃為繼酒一升,脯一斤,手自斟酌,百官莫不醉飽。操怪之,使尋其故,行視諸爐,悉亡其酒脯矣。[一]操怀不喜,[二]
  因坐上收欲殺之,慈乃卻入壁中,霍然不知所在。或見于市者,又捕之,而市人皆變形与慈同,莫知誰是。后人逢慈于陽城山頭,因复逐之,遂入走羊腢。
  操知不可得,乃令就羊中告之曰:“不复相殺,本試君術耳。”忽有一老羝屈前兩膝,人立而言曰:“遽如許。”[三]即競往赴之,而腢羊數百皆變為羝,并屈前膝人立,云“遽如許”,遂莫知所取焉。[四]

  注[一]爐,酒肆也。
  注[二]喜音許吏反。
  注[三]言何遽如許為事。
  注[四]魏文帝典論論卻儉等事曰“穎川卻儉能辟谷,餌伏苓,甘陵甘始名善行气,老有少容,廬江左慈知補導之術,并為軍吏。初,儉至之所,伏苓价暴貴數倍。議郎安平李覃學其辟谷,食伏苓,飲寒水,水寒中泄利,殆至殞命。后始來,觿人無不鴟視狼顧,呼吸吐納。軍祭酒弘農董芬為之過差,气閉不通,良久乃蘇。左慈到,又競受其補導之術。至寺人嚴峻往從問受,奄豎真無事于斯術也。人之逐聲,乃至于是”也。
  計子勳者,不知何郡縣人。皆謂數百歲,行來于人閒。一旦忽言日中當死,主人与之葛衣,子勳服而正寢,至日中果死。
  上成公者,*(宓)**[密]*縣人也。其初行久而不還,后歸,語其家云:“我已得仙。”因辭家而去。家人見其舉步稍高,良久乃沒云。陳寔﹑韓韶同見其事。
  解奴辜﹑張貂者,亦不知是何郡國人也。皆能隱淪,出入不由門戶。奴辜能變易物形,以誑幻人。
  又河南有曲圣卿,善為丹書符劾,厭殺鬼神而使命之。
  又有編盲意,亦与鬼物交通。[一]

  注[一]編,姓也。盲意,名。
  初,章帝時有壽光侯者,[一]能劾百鬼觿魅,令自縛見形。其鄉人有婦為魅所病,侯為劾之,得大蛇數丈,死于門外。又有神樹,人止者輒死,鳥過者必墜,侯复劾之,樹盛夏枯落,見大蛇長七八丈,懸死其閒。帝聞而征之。乃試問之:
  “吾殿下夜半后,常有數人絳衣被發,持火相隨,豈能劾之乎?”侯曰:“此小怪,易銷耳。”帝偽使三人為之,侯劾三人,登時仆地無气。帝大惊曰:“非魅也,朕相試耳。”解之而蘇。

  注[一]壽,姓也。風俗通曰:“壽于姚,吳大夫。”
  甘始、東郭延年、[一]封君達三人者,皆方士也。率能行容成御婦人術,或飲小便,或自倒懸,愛嗇精气,不极視大言。甘始、元放、延年皆為操所錄,問其術而行之。[二]君達號“青牛師”。[三]凡此數人,皆百余歲及二百歲也。

  注[一]漢武內傳曰:“延年字公游。”
  注[二]曹植辯道論曰:“甘始者,老而有少容,自諸術士咸共歸之。然始辭繁寡實,頗切怪言。余嘗辟左右獨与之言,問其所行。溫顏以誘之,美辭以導之。
  始語余:‘吾本師姓韓字雅。嘗与師于南海作金,前后數四,投數万斤金于海。’又言:‘諸梁時,西域胡來獻香罽□帶割玉刀,時悔不取也。’又言:‘車師之西國,儿生劈背出脾,欲其食少而怒行也。’又言:‘取鯉魚五寸一雙,令其一著藥投沸膏中,有藥奮尾鼓鰓,游行沉浮,有若處淵,其一者已孰而可噉。’余時問言:‘宁可試不?’言:‘是藥去此踰万里,當出塞,始不自行不能得也。’言不盡于此,頗難悉載,故粗舉其巨怪者。始若遭秦始皇、漢武帝,則复徐市、欒大之徒也。”
  注[三]漢武帝內傳曰:“封君達,隴西人。初服黃連五十余年,入鳥舉山,服水銀百余年,還鄉里,如二十者。常乘青牛,故號‘青牛道士’。聞有病死者,識与不識,便以要閒竹管中藥与服,或下針,應手皆愈。不以姓名語人。聞魯女生得五岳圖,連年請求,女生未見授。并告節度。二百余歲乃入玄丘山去。”
  王真、郝孟節者,皆上党人也。王真年且百歲,視之面有光澤,似未五十者。
  自云:“周流登五岳名山,悉能行胎息胎食之方,嗽舌下泉咽之,不絕房室。”[一]孟節能含棗核,不食可至五年十年。又能結气不息,身不動搖,狀若死人,可至百日半年。亦有室家。為人質謹不妄言,似士君子。曹操使領諸方士焉。

  注[一]漢武內傳曰:“王真字叔經,上党人。習閉气而吞之,名曰‘胎息’;習嗽舌下泉而咽之,名曰‘胎食’。真行之,斷谷二百余日,肉色光美,力并數人。”
  抱朴子曰:“胎息者,能不以鼻口噓腔,如在胎之中。”嗽音朔。
  北海王和平,性好道術,自以當仙。濟南孫邕少事之,從至京師。會和平病歿,邕因葬之東陶。有書百余卷,藥數囊,悉以送之。后弟子夏榮言其尸解,邕乃恨不取其寶書仙藥焉。[一]

  注[一]尸解者,言將登仙,假托為尸以解化也。
  贊曰:幽貺罕征,明數難校。不探精遠,曷感靈效?如或遷訛,實乖玄奧。

  校勘記

  二七三0頁七行語之*(言)**[云]*据校補說改。下“告語*(言)**[云]*”同。
  二七三0頁九行不圖賣者人相欺刊誤謂案文多一“人”字。今按:上文言“買質人”,則此當云“賣質人”,疑“者”本作“質”,版刻斗脫□旁耳。
  二七三一頁六行六子皆知名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六”當作“五”,腢輔錄云穆之五子,并有令名,京師號曰“公沙五龍,天下無雙”。
  二七三四頁二行俱事同郡楊厚按:“楊”原斗“揚”,徑改正。
  二七三四頁八行諸葛亮問廣漢秦密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蜀志“密”作“宓”。
  宓字子□,當取謹宓之宓,世俗借用堂密字。
  二七三五頁一行郭玉者廣漢雒人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云新都人。
  二七三五頁五行左陽右陰按:汲本、殿本作“左陰右陽”。
  二七三六頁六行針灸不過數處按:“灸”原斗“炙”,徑据集解本改正。
  二七三七頁四行*(且)**[旦]*用寒水汲灌刊誤謂案文“且”當作“旦”。按:魏志華佗傳注引作“平旦用寒水汲灌”,劉說是,今据改正。
  二七三七頁八行萍齏甚酸按:“齏”原作“虀”,依注文改。
  二七三七頁一二行苹澹水上浮萍*(者)*麤大*[者]*謂之苹据汲本改。
  二七三八頁五行應當剖破腹按:汲本“應”作“因”。
  二七三九頁六行佗不強与按:殿本作“佗亦不強”,与魏志同。
  二七三九頁一二行普依准佗療按:刊誤謂“療”下當有一“病”字。
  二七四0頁七行漆葉屑一斗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斗”當依魏志作“升”,漢隸斗字与升字相似,故易混耳。
  二七四一頁八行以五岳真形*[圖]*与之据集解引惠棟說補。
  二七四一頁一一行趙炳集解引惠棟說,謂搜神記及水經注皆作“趙□”。按:炳□同字。
  二七四二頁一0行梧鼎而爨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梧鼎”作“支鼎”。
  二七四五頁一行而使至宛市鮓刊誤謂“使”當作“往”。今按:“使”字疑衍。
  二七四六頁五行魏文帝黃初元年按:殿本考證謂三國志注作“明帝景初元年”。
  集解引惠棟說,謂案搜神記,乃正始中事也。
  二七四七頁二行放于下坐按:刊誤謂“放”當作“慈”,下同二七四七頁二行以竹竿餌釣于盤中按:刊誤謂案文多一“竹”字。
  二七四七頁三行操大拊掌笑按:刊誤謂案文當作“拊掌大笑”。
  二七四七頁四行皆長三尺余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三尺”疑“三寸”之誤。
  松江四腮鱸魚長者不盈五寸,李時珍本草亦云長數寸,安得皆長三尺余乎?銅盆注水而引出三尺余大魚,于說亦窒。
  二七四七頁六行后操使蜀反按:刊誤謂案文“使”下少一“自”字。
  二七四七頁一二行遂入走羊腢按:刊誤謂“入走”當作“走入”。
  二七四八頁一一行*(宓)**[密]*縣人也据刊誤改。
  二七四九頁六行有壽光侯者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壽光國名,光武封更始子鯉為壽光侯,又北海王普初封壽光侯是也。此侯失其姓名,故舉其爵,下云“侯為劾之”,“侯复劾之”,可證注以壽為姓之誤。
  二七五0頁六行吾本師姓韓字雅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裴松之注魏志引辯道論云“姓韓字世雄”。
  二七五0頁一三行連年請求女生未見授刊誤謂案文當云“連年請于女生,求見授”。補校謂“女生”二字連下為文,但“未”字斗耳,或即“末”字也。今按:
  錢熙祚校本漢武內傳附錄邵載之續談助鈔內傳“未”作“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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