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后漢書卷七十九上 儒林列傳 第六十九上


  昔王莽、更始之際,天下散亂,禮樂分崩,典文殘落。及光武中興,愛好經術,未及下車,而先訪儒雅,采求闕文,補綴漏逸。[一]先是四方學士多怀協圖書,遁逃林藪。自是莫不抱負墳策,云會京師,范升、陳元、鄭興、杜林、□宏、劉昆、桓榮之徒,繼踵而集。于是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書歐陽、大小夏侯,詩齊、魯、韓,禮大小戴,春秋嚴、顏,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總領焉。

  注[一]禮記曰:“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車,而封黃帝之后于薊。”
  建武五年,乃修起太學,稽式古典,籩豆干戚之容,備之于列,[一]服方領習矩步者,委它乎其中。[二]中元元年,初建三雍。明帝即位,親行其禮。天子始冠通天,[三]衣日月,[四]備法物之駕,[五]盛清道之儀,[六]坐明堂而朝腢后,登靈台以望云物,[七]袒割辟雍之上,尊養三老五更。饗射禮畢,帝正坐自講,諸儒執經問難于前,冠帶縉紳之人,圜橋門而觀听者蓋億万計。[八]其后复為功臣子孫、四姓末屬別立校舍,搜選高能以受其業,自期門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經章句,匈奴亦遣子入學。濟濟乎,洋洋乎,盛于永平矣!

  注[一]籩豆,禮器也。竹謂之籩,木謂之豆。干,盾也。戚,鉞也。舞者所執。
  注[二]方領,直領也。委它,行貌也。委音于危反。它音以支反。
  注[三]徐廣輿服雜注曰:“天子朝,冠通天冠,高九寸,黑介幘,金薄山,所常服也。”
  注[四]續漢志曰“乘輿備文日月星辰”也。
  注[五]胡廣漢制度曰“天子出,有大駕、法駕、小駕。大駕則公卿奉引,大將軍驂乘,太仆御,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万騎。法駕,公不在鹵簿,唯河南尹、執金吾、洛陽令奉引,侍中驂乘,奉車郎御,屬車三十六乘。小駕,太仆奉駕,侍御史整車騎”也。
  注[六]漢官儀曰“清道以旄頭為前驅”也。
  注[七]云物,解見明紀。
  注[八]漢官儀曰:“辟雍四門外有水,以節觀者。”門外皆有橋,觀者水外,故云圜橋門也。圜,遶也。
  建初中,大會諸儒于白虎觀,考詳同异,連月乃罷。肅宗親臨稱制,如石渠故事,[一]顧命史臣,著為通義。[二]又詔高才生受古文尚書、毛詩、谷梁、左氏春秋,雖不立學官,然皆擢高第為講郎,給事近署,所以网羅遺逸,博存觿家。孝和亦數幸東觀,覽閱書林。及鄧后稱制,學者頗懈。時樊准、徐防并陳敦學之宜,又言儒職多非其人,于是制詔公卿妙簡其選,三署郎能通經術者,皆得察舉。自安帝覽政,薄于蓺文,博士倚席不講,[三]
  朋徒相視怠散,學舍頹敝,鞠為園蔬,[四]牧儿蕘豎,至于薪刈其下。順帝感翟酺之言,乃更修黌宇,[五]凡所造构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試明經下第補弟子,增甲乙之科員各十人,除郡國耆儒皆補郎、舍人。本初元年,梁太后詔曰:“大將軍下至六百石,悉遣子就學,每歲輒于鄉射月一饗會之,以此為常。”[六]自是游學增盛,至三万余生。然章句漸疏,而多以浮華相尚,儒者之風蓋衰矣。党人既誅,其高名善士多坐流廢,后遂至忿爭,更相言告,亦有私行金貨,定蘭台桼書經字,以合其私文。熹平四年,靈帝乃詔諸儒正定五經,刊于石碑,為古文、篆、隸三体書法以相參檢,樹之學門,[七]使天下咸取則焉。

  注[一]石渠見章紀。
  注[二]即白武通*(議)**[義]*是。
  注[三]禮記曰:“凡侍坐于大司成者,遠近閒三席。”又曰:“若非飲食之客則布席,席閒函丈。”注云:“謂講問客也。”倚席言不施講坐也。
  注[四]詩小雅曰:“鞠為茂草。”注云:“鞠,窮也。”
  注[五]說文曰:“黌,學也。”黌与橫同。
  注[六]漢官儀曰:“春三月,秋九月,習鄉射禮,禮生皆使太學學生。”
  注[七]古文謂孔子壁中書。篆書,秦始皇使程邈所作也。隸書亦程邈所獻也,主于徒隸,從簡易也。謝承書曰:“碑立太學門外,瓦屋覆之,四面欄障,開門于南,河南郡設吏卒視之。”楊龍驤洛陽記載朱超石与兄書云:“石經文都似碑,高一丈許,廣四尺,駢羅相接。”
  初,光武遷還洛陽,其經牒秘書載之二千余兩,自此以后,參倍于前。及董卓移都之際,吏民扰亂,自辟雍、東觀、蘭台、石室、宣明、鴻都諸藏典策文章,競共剖散,其縑帛圖書,大則連為帷蓋,小乃制為縢囊。[一]及王允所收而西者,裁七十余乘,道路艱遠,复□其半矣。后長安之亂,一時焚蕩,莫不泯盡焉。

  注[一]縢亦□也,音徒恒反。說文曰:“□,囊也。”
  東京學者猥觿,難以詳載,今但錄其能通經名家者,以為儒林篇。其自有列傳者,則不兼書。若師資所承,[一]宜標名為證者,乃著之云。

  注[一]老子曰:“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也。不善人者,善人之資也。”故因曰師資。
  前書云:田何傳易授丁寬,[一]丁寬授田王孫,王孫授沛人施讎、東海孟喜、琅邪梁丘賀,[二]由是易有施、孟、梁丘之學。又東郡京房受易于梁國焦延壽,[三]別為京氏學。又有東萊費直,[四]傳易,授琅邪王橫,為費氏學。[五]本以古字,號古文易。又沛人高相傳易,授子康及蘭陵毋將永,為高氏學。[六]施、孟、梁丘、京氏四家皆立博士,費、高二家未得立。

  注[一]前書寬字子襄。
  注[二]前書讎字長卿,喜字長卿,賀字長翁。
  注[三]前書延壽名贛。
  注[四]前書直字長翁。
  注[五]前書“橫”作“璜”,字平仲。
  注[六]毋將姓也,毋讀曰無。
  劉昆字桓公,陳留東昏人,[一]梁孝王之胤也。少習容禮。[二]平帝時,受施氏易于沛人戴賓。能彈雅琴,知清角之操。[三]

  注[一]東昏屬陳留郡,東緡屬山陽郡,諸本作“緡”者誤。
  注[二]容,儀也。前書魯徐生善為容,孝文時,以容為禮官大夫。
  注[三]劉向別錄曰:“雅琴之意,事皆出龍德諸琴雜事中。”前書蓺文志曰:“雅琴,龍氏名德,趙氏名定。”韓子曰:“師曠對晉平公曰:‘昔黃帝合鬼神,駕象車,交龍畢,方并轄,蚩尤居前,風伯進埽,雨師洒道,作為清角。今君德薄,不足以听之。’”王莽世,教授弟子恒五百余人。每春秋饗射,常備列典儀,以素木瓠葉為俎豆,桑弧蒿矢,以射“菟首”。[一]每有行禮,縣宰輒率吏屬而觀之。王莽以昆多聚徒觿,私行大禮,有僭上心,乃系昆及家屬于外黃獄。尋莽敗得免。既而天下大亂,昆避難河南負犢山中。[二]

  注[一]詩小雅瓠葉詩序曰:“刺幽王□禮而不能行,故思古之人,不以微薄廢禮焉。”詩曰:“幡幡瓠葉,采之亨之。君子有酒,酌言嘗之。有菟斯首,炰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獻之。”昆懼禮之廢,故引以瓠葉為俎實,射則歌“菟首”之詩而節也。
  注[二]郡國志河南郡有負犢山。
  建武五年,舉孝廉,不行,遂逃,教授于江陵。光武聞之,即除為江陵令。時縣連年火□,昆輒向火叩頭,多能降雨止風。征拜議郎,稍遷侍中﹑弘農太守。
  先是崤﹑黽驛道多虎□,行旅不通。昆為政三年,仁化大行,虎皆負子度河。
  帝聞而异之。二十二年,征代杜林為光祿勳。詔問昆曰:“前在江陵,反風滅火,后守弘農,虎北度河,行何德政而致是事?”昆對曰:“偶然耳。”左右皆笑其質訥。帝歎曰:“此乃長者之言也。”顧命書諸策。乃令入授皇太子及諸王小侯五十余人。二十七年,拜騎都尉。三十年,以老乞骸骨,詔賜洛陽第舍,以千石祿終其身。中元二年卒。
  子軼,字君文,傳昆業,門徒亦盛。永平中,為太子中庶子。建初中,稍遷宗正,卒官,遂世掌宗正焉。
  洼丹字子玉,[一]南陽育陽人也。世傳孟氏易。王莽時,常避世教授,專志不仕,徒觿數百人。建武初,為博士,稍遷,十一年,為大鴻臚。作易通論七篇,世號洼君通。丹學義研深,易家宗之,稱為大儒。十七年,卒于官,年七十。

  注[一]風俗通“洼”音“圭”。
  時中山觟陽鴻,字孟孫,[一]亦以孟氏易教授,有名稱,永平中為少府。

  注[一]姓觟陽,名鴻也。觟音胡瓦反。其字從“角”字,或作“鮭”。從“魚”者,音胡佳反。
  任安字定祖,廣漢綿竹人也。少游太學,受孟氏易,兼通數經。又從同郡楊厚學圖讖,究极其術。時人稱曰:“欲知仲桓問任安。”又曰:“居今行古任定祖。”
  學終,還家教授,諸生自遠而至。初仕州郡。后太尉再辟,除博士,公車征,皆稱疾不就。州牧劉焉表荐之,時王涂隔塞,詔命竟不至。年七十九,建安七年,卒于家。
  楊政字子行,京兆人也。少好學,從代郡范升受梁丘易,善說經書。京師為之語曰:“說經鏗鏗楊子行。”教授數百人。
  范升嘗為出婦所告,坐系獄,政乃肉袒,以箭貫耳,抱升子潛伏道傍,候車駕,而持章叩頭大言曰:“范升三娶,唯有一子,今适三歲,孤之可哀。”武騎虎賁懼惊乘輿,舉弓射之,猶不肯去;旄頭又以戟叉政,傷匣,政猶不退。哀泣辭請,有感帝心,詔曰:“乞楊生師。”[一]即尺一出升。政由是顯名。

  注[一]乞讀曰*(气)**[气]*。
  為人嗜酒,不拘小節,果敢自矜,然篤于義。時帝豻梁松,皇后弟陰就,皆慕其聲名,而請与交友。政每共言論,常切磋懇至,不為屈撓。嘗詣楊虛侯馬武,武難見政,稱疾不為起。政入戶,徑升默排武,把臂責之曰:“卿蒙國恩,備位藩輔,不思求賢以報殊寵,而驕天下英俊,此非養身之道也。今日動者刀入脅。”
  武諸子及左右皆大惊,以為見劫,操兵滿側,政顏色自若。會陰就至,責數武,令為交友。其剛果任情,皆如此也。建初中,官至左中郎將。
  張興字君上,穎川鄢陵人也。習梁丘易以教授。建武中,舉孝廉為郎,謝病去,复歸聚徒。后辟司徒馮勤府,勤舉為孝廉,稍遷博士。永平初,遷侍中祭酒。
  十年,拜太子少傅。
  顯宗數訪問經術。既而聲稱著聞,弟子自遠至者,著錄且万人,為梁丘家宗。[一]
  十四年,卒于官。

  注[一]著于籍錄。
  子魴,傳興業,位至張掖屬國都尉。
  戴憑字次仲,汝南平輿人也。習京氏易。年十六,郡舉明經,征試博士,拜郎中。
  時詔公卿大會,腢臣皆就席,憑獨立。光武問其意。憑對曰:“博士說經皆不如臣,而坐居臣上,是以不得就席。”帝即召上殿,令与諸儒難說,憑多所解釋。
  帝善之,拜為侍中,數進見問得失。帝謂憑曰:“侍中當匡補國政,勿有隱情。”
  憑對曰:“陛下嚴。”帝曰:“朕何用嚴?”憑曰:“伏見前太尉西曹掾蔣遵,清亮忠孝,學通古今,陛下納膚受之訴,遂致禁錮,[一]世以是為嚴。”帝怒曰:
  “汝南子欲复党乎?”憑出,自系廷尉,有詔□出。后复引見,憑謝曰:“臣無謇諤之節,而有狂瞽之言,不能以尸伏諫,[二]偷生苟活,誠籩圣朝。”帝即□尚書解遵禁錮,拜憑虎賁中郎將,以侍中兼領之。

  注[一]論語孔子曰:“膚受之訴。”注云:“謂受人之訴辭,*[在]*皮膚之*[外]*,不深知其情核也。”
  注[二]韓詩外傳曰:“昔衛大夫史魚病且死,謂其子曰:‘我數知蘧伯玉之賢而不能進,彌子瑕不肖而不能退,死不當居喪正堂,殯我于側室足矣。’衛君問其故,子以父言聞于君,君乃召蘧伯玉而貴之,彌子瑕退之,徙殯于正堂,成禮而后去。”
  正旦朝賀,百僚畢會,帝令腢臣能說經者更相難詰,義有不通,輒奪其席以益通者,憑遂重坐五十余席。故京師為之語曰:“解經不窮戴侍中。”在職十八年,卒于官,詔賜東園梓器,錢二十万。
  時南陽魏滿字叔牙,亦習京氏易,教授。永平中,至弘農太守。
  孫期字仲彧,濟陰成武人也。少為諸生,習京氏易﹑古文尚書。家貧,事母至孝,牧豕于大澤中,以奉養焉。遠人從其學者,皆執經壟畔以追之,里落化其仁讓。黃巾賊起,過期里陌,相約不犯孫先生舍。郡舉方正,遣吏繼羊酒請期,期驅豕入草不顧。司徒黃琬特辟,不行,終于家。
  建武中,范升傳孟氏易,以授楊政,而陳元﹑鄭觿皆傳費氏易,其后馬融亦為其傳。融授鄭玄,玄作易注,荀爽又作易傳,自是費氏興,而京氏遂衰。
  前書云:濟南伏生[一]傳尚書,授濟南張生及千乘歐陽生,[二]歐陽生授同郡儿寬,寬授歐陽生之子,世世相傳,至曾孫歐陽高,[三]為尚書歐陽氏學;張生授夏侯都尉,[四]都尉授族子始昌,始昌傳族子胜,為大夏侯氏學;胜傳從兄子建,建別為小夏侯氏學:三家皆立博士。又魯人孔安國傳古文尚書授都尉朝,[五]朝授膠東庸譚,為尚書古文學,未得立。

  注[一]名胜。
  注[二]前書字和伯。
  注[三]高字子陽。
  注[四]都尉名。
  注[五]姓都尉名朝。
  歐陽歙字正思,樂安千乘人也。自歐陽生傳伏生尚書,至歙八世,皆為博士。
  歙既傳業,而恭謙好禮讓。王莽時,為長社宰。[一]更始立,為原武令。世祖平河北,到原武,見歙在縣修政,遷河南都尉,后行太守事。世祖即位,始為河南尹,封被陽侯。[二]建武五年,坐事免官。明年,拜楊州牧,遷汝南太守。
  推用賢俊,政稱异多。九年,更封夜侯。[三]

  注[一]長社,今許州縣也。
  注[二]被陽故城在今淄州高苑縣西南。
  注[三]夜,今萊州掖縣。
  歙在郡,教授數百人,視事九歲,征為大司徒。坐在汝南臧罪千余万發覺下獄。
  諸生守闕為歙求哀者千余人,至有自髡剔者。平原禮震,[一]年十七,聞獄當斷,馳之京師,行到河內獲嘉縣,自系,上書求代歙死。曰:“伏見臣師大司徒歐陽歙,學為儒宗,八世博士,而以臧咎當伏重辜。歙門單子幼,未能傳學,身死之后,永為廢絕,上令陛下獲殺賢之譏,下使學者喪師資之益。乞殺臣身以代歙命。”書奏,而歙已死獄中。歙掾陳元上書追訟之,言甚切至,帝乃賜棺木,贈印綬,賻縑三千匹。

  注[一]謝承書曰:“震字仲威。光武嘉其仁義,拜震郎中,后以公事左遷淮陽王廄長。”
  子复嗣。复卒,無子,國除。
  濟陰曹曾字伯山,從歙受尚書,門徒三千人,位至諫議大夫。子祉,河南尹,傳父業教授。
  又陳留陳弇,字叔明,亦受歐陽尚書于司徒丁鴻,仕為蘄長。[一]

  注[一]續漢書曰:“弇以尚書教授,躬自耕种,常有黃雀飛來,隨弇□翔。”
  牟長字君高,樂安臨濟人也。其先封牟,春秋之末,國滅,因氏焉。
  長少習歐陽尚書,不仕王莽世。建武二年,大司空弘[一]特辟,拜博士,稍遷河內太守,坐墾田不實免。

  注[一]宋弘也。
  長自為博士及在河內,諸生講學者常有千余人,著錄前后万人。著尚書章句,皆本之歐陽氏,俗號為牟氏章句。复征為中散大夫,賜告一歲,卒于家。
  子紆,又以隱居教授,門生千人。肅宗聞而征之,欲以為博士,道物故。[一]

  注[一]在路死也。案:魏台訪*[議]*問物故之義,高堂隆荅曰:“聞之先師,物,無也,故,事也。言死者無复所能于事也。”
  宋登字叔陽,京兆長安人也。父由,為太尉。
  登少傳歐陽尚書,教授數千人。為汝陰令,政為明能,號稱“神父”。遷趙相,入為尚書仆射。順帝以登明識禮樂,使持節臨太學,奏定典律,轉拜侍中。數上封事,抑退權臣,由是出為穎川太守。市無二价,道不拾遺。病免,卒于家,汝陰人配社祠之。
  張馴字子鑈,濟陰定陶人也。少游太學,能誦春秋左氏傳。以大夏侯尚書教授。
  辟公府,舉高第,拜議郎。与蔡邕共奏定六經文字。擢拜侍中,典領秘書近署,甚見納异。因便宜陳政得失,朝廷嘉之。遷丹陽太守,化有惠政。光和七年,征拜尚書,遷大司農。初平中,卒于官。
  尹敏字幼季,南陽堵陽人也。[一]少為諸生。初習歐陽尚書,后受古文,兼善毛詩﹑谷梁、左氏春秋。

  注[一]堵音者。
  建武二年,上疏陳洪范消□之術。時世祖方草創天下,未遑其事,命敏待詔公車,拜郎中,辟大司空府。
  帝以敏博通經記,令校圖讖,使蠲去崔發所為王莽著錄次比。[一]敏對曰:“讖書非圣人所作,其中多近鄙別字,頗類世俗之辭,恐疑誤后生。”帝不納。敏因其闕文增之曰:“君無口,為漢輔。”帝見而怪之,召敏問其故。敏對曰:“臣見前人增損圖書,敢不自量,竊幸万一。”帝深非之,雖竟不罪,而亦以此沉滯。

  注[一]前書王莽居攝三年,廣饒侯劉京﹑車騎將軍千人扈云﹑太保屬臧鴻奏符命。京言齊郡新井,云言巴郡石牛,鴻言扶風雍石,莽皆迎受。十一月甲子,莽上奏太后曰:“巴郡石牛,雍石文,皆到未央宮之前殿,臣与太保安陽侯舜等視。天風起塵冥,風止,得銅章帛圖于石前,文曰:‘天告帝符,獻者封侯,承天命,用神說。’騎都尉崔發等視說,其后莽封發為說符侯。
  与班彪親善,每相遇,輒日旰忘食,夜分不寢,[一]自以為鐘期伯牙﹑庄周惠施之相得也。[二]

  注[一]旰,晚也。
  注[二]說苑曰,伯牙子鼓琴,其友鐘子期听之,志在于山水,子期皆知之。子期死,伯牙屏琴絕弦,終身不复鼓琴。庄子曰,庄子送葬過惠子之墓,顧謂從者曰:“郢人堊墁其鼻端若蠅翼,使匠石斲之,匠石運斤成風,听而斲之,盡堊而鼻不傷,郢人立不失容。元君聞之,召匠石曰:‘嘗為寡人為之。’匠石曰:
  ‘臣則嘗斲之。雖然,臣之質死久矣。自惠子之死,吾無以為質矣,吾無与言之。’”堊墁,有泥墁之也。堊音于各反。墁音莫干反。蠅翼薄也。
  后三遷長陵令。永平五年,詔書捕男子周慮。慮素有名稱,而善于敏,敏坐系免官。及出,歎曰:“瘖聾之徒,真世之有道者也,何謂察察而遇斯患乎?”十一年,除郎中,遷諫議大夫。卒于家。
  周防字偉公,汝南汝陽人也。父揚,少孤微,常修逆旅,[一]以供過客,而不受其報。

  注[一]杜預注左傳曰:“逆旅,客舍也。”
  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試經,防尤能誦讀,拜為守丞。
  防以未冠,謁去。[一]師事徐州刺史蓋豫,受古文尚書。經明,舉孝廉,拜郎中。撰尚書雜記三十二篇,四十万言。太尉張禹荐補博士,稍遷陳留太守,坐法免。年七十八,卒于家。

  注[一]禮男子二十而冠。自以年未成人,故請去。謁,請也。
  子舉,自有傳。
  孔僖字仲和,魯國魯人也。自安國以下,世傳古文尚書、毛詩。曾祖父子建,少游長安,与崔篆友善。及篆仕王莽為建新大尹,[一]嘗勸子建仕。對曰:“吾有布衣之心,子有袞冕之志,各從所好,不亦善乎!道既乖矣,請從此辭。”
  遂歸,終于家。

  注[一]莽改千乘國曰建信,又改曰建新;郡守曰大尹。
  僖与崔篆孫駰复相友善,同游太學,習春秋。因讀吳王夫差時事,僖廢書歎曰:
  “若是,所謂畫龍不成反為狗者。”[一]駰曰:“然。昔孝武皇帝始為天子,年方十八,崇信圣道,師則先王,五六年閒,號胜文、景。[二]及后恣己,忘其前之為善。”[三]僖曰:“書傳若此多矣!”鄰房生梁郁儳和之曰:[四]“如此,武帝亦是狗邪?”僖、駰默然不對。郁怒恨之,陰上書告駰、僖誹謗先帝,刺譏當世。事下有司,駰詣吏受訊。僖以吏捕方至,恐誅,乃上書肅宗自訟曰:“臣之愚意,以為凡言誹謗者,謂實無此事而虛加誣之也。至如孝武皇帝,政之美惡,顯在漢史,坦如日月。是為直說書傳實事,非虛謗也。夫帝者為善,則天下之善咸歸焉;其不善,則天下之惡亦萃焉。斯皆有以致之,故不可以誅于人也。[五]且陛下即位以來,政教未過,而德澤有加,[六]天下所具也,臣等獨何譏刺哉?假使所非實是,則固應悛改;儻其不當,亦宜含容,又何罪焉?
  陛下不推原大數,深自為計,徒肆私忿,以快其意。臣等受戮,死即死耳,顧天下之人,必回視易慮,以此事窺陛下心。自今以后,苟見不可之事,終莫复言者矣。臣之所以不愛其死,猶敢极言者,誠為陛下深惜此大業。陛下若不自惜,則臣何賴焉?齊桓公親揚其先君之惡,以唱管仲,[七]然后腢臣得盡其心。
  今陛下乃欲以十世之武帝,遠諱實事,豈不与桓公异哉?臣恐有司卒然見构,銜恨蒙枉,不得自敘,使后世論者,擅以陛下有所方比,宁可复使子孫追掩之乎?謹詣闕伏待重誅。”帝始亦無罪僖等意,及書奏,立詔勿問,拜僖蘭台令史。

  注[一]夫差伐越,敗之,越王句踐乃以甲兵五千人栖于會稽,使大夫种因吳太宰嚭而行成。吳王將許之,伍子胥諫曰:“今不滅,后必悔之。”吳王不听。后句踐滅吳。吳王曰:“吾悔不用子胥之言!”遂自剄死。
  注[二]前帝,武帝年十七即位。即位一年,議立明堂,安車蒲輪征魯申公。六年,舉賢良。班固贊曰“以武帝之雄才大略,不改文、景之恭儉,以濟斯人,雖詩書所稱,何以加茲”也。
  注[三]謂武帝末年好神仙祭祀之事,征伐四夷,連兵三十余年,又信巫蠱,天下戶口減半,人相食,筭及舟車,官賣鹽鐵也。
  注[四]儳謂不与之言而傍對也。禮記曰:“無儳言。”儳音仕鑒反。
  注[五]誅,責也。
  注[六]言政教未有過失也。
  注[七]國語曰,魯庄公束縛管仲以与齊桓公,公親迎于郊,而与之坐,問焉。
  曰:“昔吾先君襄公,筑台以為高位,田狩畢弋,不听國政,卑圣侮士,而唯女是崇,九妃六嬪,陳妾數百,食必梁肉,衣必文繡,戎士凍餒,是以國家不日引,不月長。恐宗廟不埽除,社稷不血食,敢問為此若何?”管子曰:“昔者圣王之理天下,定人之居,成人之事,而慎用其六柄焉。四人者勿使雜處,雜處則其言哤,其事易”也。
  元和二年春,帝東巡狩,還過魯,幸闕里,以太牢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一]
  作六代之樂,[二]大會孔氏男子二十以上者六十三人,命儒者講論*[語]*。僖因自陳謝。帝曰:“今日之會,宁于卿宗有光榮乎?”對曰:“臣聞明王圣主,莫不尊師貴道。今陛下親屈万乘,辱臨敝里,此乃崇禮先師,增輝圣德。至于光榮,非所敢承。”帝大笑曰:“非圣者子孫,焉有斯言乎!”遂拜僖郎中,賜□成侯損及孔氏男女錢帛,詔僖從還京師,使校書東觀。

  注[一]案史記達者七十二人。
  注[二]黃帝曰云門,堯曰咸池,舜曰大韶,禹曰大夏,湯曰大護,周曰大武。
  冬,拜臨晉令,崔駰以家林筮之,[一]謂為不吉,止僖曰:“子盍辭乎?”僖曰:
  “學不為人,仕不擇官,凶吉由己,而由卜乎?”在縣三年,卒官,遺令即葬。

  注[一]崔篆所作易林也。
  二子長彥、季彥,并十余歲。蒲□令許君然勸令反魯。對曰:“今載柩而歸,則違父令;舍墓而去,心所不忍。”遂留華陰。
  長彥好章句學,季彥守其家業,門徒數百人。延光元年,河西大雨雹,大者如斗。安帝詔有道術之士极陳變眚,乃召季彥見于德陽殿,帝親問其故。對曰:“此皆陰乘陽之征也。今貴臣擅權,母后党盛,陛下宜修圣德,慮此二者。”帝默然,左右皆惡之。舉孝廉,不就。三年,年四十七,終于家。
  初,平帝時王莽秉政,乃封孔子后孔均為□成侯,追謚孔子為□成宣尼。及莽敗,失國。建武十三年,世祖复封均子志為□成侯。志卒,子損嗣。永元四年,徙封□亭侯。損卒,子曜嗣。曜卒,子完嗣。世世相傳,至獻帝初,國絕。[一]

  注[一]臣賢案:獻帝后至魏,封孔子二十一葉孫羡為崇圣侯。晉封二十三葉孫震為奉圣亭侯。后魏封二十七葉孫乘為崇圣大夫。太和十九年,孝文幸魯,親祠孔子廟,又改封二十八葉孫珍為崇圣侯。北齊改封三十一葉孫為恭圣侯,周武帝平齊,改封鄒國公,隋文帝仍舊封鄒國公,惰煬帝改封為紹圣侯。貞觀十一年,封夫子裔孫子德倫為□圣侯,倫今見存。
  楊倫字仲理,陳留東昏人也。少為諸生,師事司徒丁鴻,習古文尚書。為郡文學掾。更歷數將,志乖于時,以不能人閒事,遂去職,不复應州郡命。講授于大澤中,弟子至千余人。元初中,郡禮請,三府并辟,公車征,皆辭疾不就。
  后特征博士,為清河王傅。是歲,安帝崩,倫輒□官奔喪,號泣闕下不絕聲。
  閻太后以其專擅去職,坐抵罪。
  順帝即位,詔免倫刑,遂留行喪于恭陵。服闋,征拜侍中。是時邵陵令任嘉在職貪穢,因遷武威太守,后有司奏嘉臧罪千万,征考廷尉,其所牽染將相大臣百有余人。倫乃上書曰:“臣聞春秋誅惡及本,本誅則惡消:振裘持領,領正則毛理。今任嘉所坐狼藉,未受辜戮,猥以垢身,改典大郡,自非案坐舉者,無以禁絕奸萌。往者湖陸令張疊、蕭令駟賢、徐州刺史劉福等,釁穢既章,咸伏其誅,而豺狼之吏至今不絕者,豈非本舉之主不加之罪乎?昔齊威之霸,殺奸臣五人,并及舉者,以弭謗讟。當斷不斷,黃石所戒。[一]夫圣王所以听僮夫匹婦之言者,猶塵加嵩岱,霧集淮海,雖未有益,不為損也。惟陛下留神省察。”
  奏御,有司以倫言切宜,辭不遜順,下之。尚書奏倫探知密事,激以求直。坐不敬,結鬼薪。[二]詔書以倫數進忠言,特原之,免歸田里。

  注[一]黃石公三略曰:“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注[二]結,正其罪也。鬼薪,取薪以給宗廟,三歲刑也。
  陽嘉二年,征拜太中大夫。大將軍梁商以為長史。諫諍不合,出補常山王傅,病不之官。詔書□司隸催促發遣,倫乃留河內朝歌,以疾自上,曰:“有留死一尺,無北行一寸。刎頸不易,九裂不恨。[一]匹夫所執,強于三軍。[二]固敢有辭。”帝及下詔曰:“倫出幽升高,[三]寵以藩傅,稽留王命,擅止道路,托疾自從,苟肆狷志。”[四]遂征詣廷尉,有詔原罪。

  注[一]裂,死也。楚詞曰“雖九死其猶未悔”也。
  注[二]論語曰:“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
  注[三]詩曰:“出于幽谷,升于喬木。”
  注[四]狷,狂狷也,音絹。
  倫前后三征,皆以直諫不合。既歸,閉門講授,自絕人事。公車复征,遜遁不行,卒于家。[一]

  注[一]遁,逃也。
  中興,北海牟融習大夏侯尚書,東海王良習小夏侯尚書,沛國桓榮習歐陽尚書。
  榮世習相傳授,東京最盛。扶風杜林傳古文尚書,林同郡賈逵為之作訓,馬融作傳,鄭玄注解,由是古文尚書遂顯于世。

  校勘記

  二五四五頁四行怀協圖書汲本、殿本改“協”作“挾”。按:方術傳序“天下怀協道藝之土”,惠棟補注引孔平仲云,后漢“怀挾”字都作“怀協”。
  二五四五頁六行詩齊魯韓按:汲本、殿本“韓”下衍“毛”字。
  二五四七頁二行牧儿蕘豎按:“豎”原斗“□”,徑据汲本改正。
  二五四七頁一0行即白武通*(議)**[義]*据汲本、殿本改。按:汲本、殿本作“白虎通義”,此避唐諱,改“虎”為“武”也。
  二五四九頁一行蘭陵毋將永按:“毋”原斗“母”,徑改正。注同。
  二五四九頁九行劉昆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論衡“昆”作“琨”。
  二五五二頁六行乞讀曰*(气)**[气]*据集解引惠棟說改。按:惠氏謂“气”當作“气”。气,□也。
  二五五三頁一三行*[在]*皮膚之*[外]*据刊誤補。按:論語何晏集解引馬融云“膚受之愬,皮膚外語,非其內實”。
  二五五四頁七行孫期字仲彧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經典序錄“彧”作“奇”。
  二五五四頁一一行范升傳孟氏易按:集解引錢大昭說,謂范升傳云習梁丘易,又上疏云“臣与博士梁恭、山陽太守呂羌俱修梁丘易”,此傳亦云楊政從升受梁丘易,則此云“孟氏易”誤。
  二五五四頁一一行以授楊政按:“楊”原斗“揚”,徑改正。
  二五五四頁一二行而京氏遂衰按:集解引何焯說,謂“京氏”上疑當有“孟氏”二字。
  二五五五頁一0行歐陽歙字正思按:“正”原斗“王”,徑据汲本改正。
  二五五六頁一0行按:此注原在“書奏而歙已死獄中”下,今据集解本移正。
  二五五七頁八行魏台訪*[議]*按:史記匈奴傳索隱、藝文類聚歲時部、初學記歲時部及服食部、御覽時序部并引魏台訪議,此脫“議”字,今補。
  二五五八頁一行張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馴”一作“訓”,古文通。
  二五六0頁六行孔僖字仲和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連叢子作“子和”。
  二五六0頁六行世傳古文尚書毛詩按:集解引李良裘說,謂安國未聞受毛詩,“毛詩”疑“魯詩”之誤。
  二五六0頁一一行所謂畫龍不成反為狗者按:刊誤謂“龍”字乃“虎”字之誤。
  補注引王懋說,謂唐避“虎”字,改“虎”為“龍”,非誤也。
  二五六一頁四行天下所具也按:集解謂袁宏紀云“天下所共見也”。
  二五六二頁一一行命儒者講論*[語]*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論”下有“語”字。校補謂閩本是,各本皆脫一字。今据補。
  二五六三頁九行年四十七終于家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連叢子云年四十有九,延光三年十一月丁丑卒。
  二五六三頁一0行追謚孔子為□成宣尼按:刊誤謂案文此少一“公”字。
  二五六三頁一一行建武十三年世祖复封均子志為□成侯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紀在十四年四月,注引古今注,云志時為密令。此云“十三年”,似誤。
  二五六四頁二行楊倫字仲理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楊震傳“震舉荐明經陳留楊倫等”。李注“字仲垣。謝承書荐楊仲垣等五人,各從家拜博士”。与此字仲理不同。又按:“楊”原斗“揚”,徑改正。
  ------------------
  YOUTH 整理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