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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竟字伯況,扶風平陵人也。平帝世,竟以明易為博士講書祭酒。[一]善圖緯,能通百家之言。王莽時,*[与]*劉歆等共典校書,拜代郡中尉。時匈奴扰亂,北邊多罹其禍,竟終完輯一郡。光武即位,就拜代郡太守,使固塞以拒匈奴。 建武五年冬,盧芳略得北邊諸郡,帝使偏將軍隨弟屯代郡。[二]竟病篤,以兵屬弟,詣京師謝罪。拜侍中,數月,以病免。 注[一]王莽置六經祭酒,秩上卿,每經各一人,竟為講尚書祭酒。 注[二]隨姓,弟名也。弟音悌。 初,延岑護軍鄧仲況擁兵据南陽陰縣為寇,[一]而劉歆兄子龔為其謀主。[二] 竟時在南陽,与龔書曉之曰: 注[一]陰,縣名,屬南陽郡,故城在今襄州谷城縣界北。 注[二]臣賢案:前書及三輔決錄并云向曾孫,今言歆兄子,則不同也。 君執事無恙。[一]走昔以摩研編削之才,[二]与國師公從事出入,校定秘書,[三] 竊自依依,末由自遠。蓋聞君子愍同類而傷不遇。人無愚智,莫不先避害然后求利,先定志然后求名。昔智果見智伯窮兵必亡,故變名遠逝,[四]陳平知項王為天所棄,故歸心高祖,皆智之至也。[五]聞君前權時屈節,北面延牙,[六] 乃后覺悟,栖□養德。[七]先世數子,又何以加。[八]君處陰中,土多賢士,若以須臾之閒,研考异同,揆之圖書,測之人事,則得失利害,可陳于目,何自負畔亂之困,不移守惡之名乎?与君子之道,何其反也? 注[一]執事猶言左右也。敬前人,故呼其執事者。爾雅曰:“恙,憂也”。 注[二]走謂馳走之人,謙稱也,猶司馬遷与任少卿書云“牛馬走”之類也。說文曰:“編,次也。”削謂簡也,一曰削書刀也。研音午見反。 注[三]劉歆為王莽國師公也。 注[四]智果,智伯臣也。逝,去也。戰國策曰,智伯与韓、魏共圍趙,智伯之臣智果說智伯曰:“韓魏二主色動而喜,必背君矣。不如殺之。”智伯曰:“晉陽旦暮將拔之,而饗其利,乃有它心,不可,子勿复言。”智果見言之不听,出,更其姓為輔氏,遂去不見。其后韓、魏乃反殺智伯,三分其地。“果”或作“過”。 注[五]陳平初事項羽,后知羽必敗,乃仗□度河歸漢,見前書也。 注[六]延岑字牙。屈節謂臣事也。 注[七]爾雅曰“栖□,息偃也”,言后息偃養德,不复事延牙也。詩小雅曰:“或栖□偃仰。” 注[八]謂智果、陳平也。 世之俗儒末學,醒醉不分,而稽論當世,疑誤視听。或謂天下迭興,未知誰是,稱兵据土,可圖非冀。或曰圣王未啟,宜觀時變,倚強附大,顧望自守。二者之論,豈其然乎?夫孔丘秘經,為漢赤制,[一]玄包幽室,文隱事明。[二]且火德承堯,雖昧必亮,[三]承積世之祚,握無窮之符,王氏雖乘閒偷篡,而終嬰大戮,支分体解,宗氏屠滅,非其□歟?[四]皇天所以眷顧踟木,憂漢子孫者也。[五]論者若不本之于天,參之于圣,猥以師曠雜事輕自眩惑,說士作書,亂夫大道,焉可信哉?[六] 注[一]秘經,幽秘之經,即緯書也。赤制,解見郅惲傳。 注[二]包,臧也。言緯書玄秘,臧于幽室,文雖微隱,事甚明驗。 注[三]昧,暗也。亮,明也。言漢承唐堯、劉累之后,以火德王,雖遭王莽篡奪,一時闇昧,今光武中興,必盛明也。 注[四]王莽傳曰:“校尉公賓就斬莽首,軍人分裂莽身,支節肌肉臠分。”三輔舊事曰:“臠切千段。” 注[五]踟木猶裴回也。 注[六]師曠雜事,雜占之書也。前書曰陰陽書十六家,有師曠八篇也。 諸儒或曰:今五星失晷,天時謬錯,[一]辰星久而不□,[二]太白出入過度,熒惑進退見態,鎮星繞帶天街,歲星不舍氐、房。[三]以為諸如此占,歸之國家。蓋災不徒設,皆應之分野,各有所主。夫房、心即宋之分,東海是也。[四]尾為燕分,漁陽是也。[五]東海董憲迷惑未降,漁陽彭壟逆亂擁兵,王赫斯怒,命將并征,故熒惑應此,憲、寵受殃。太白、辰星自亡新之末,失行筭度,以至于今,或守東井,或沒羽林,[六]或裴回藩屏,或躑躅帝宮,[七]或經天反明,或潛臧久沉,或衰微闇昧,或煌煌北南,或盈縮成鉤,或偃蹇不禁,[八]皆大運蕩除之祥,圣帝應符之兆也。賊臣亂子,往往錯互,指麾妄說,傳相坏誤。 由此論之,天文安得遵度哉! 注[一]五星謂東方歲星,南方熒惑星,西方太白*[星]*,北方辰星,中央鎮星。 失晷,失于常度。 注[二]不□謂出入失度也。 注[三]前書曰:“昴、畢閒為天街。”氐、房,東方之宿。歲星,歲舍一次,當次舍于氐、房,今不舍之,是變常也。 注[四]前書天文志曰:“卯為房、心,宋之分也。” 注[五]前書天文志曰:“寅為尾、箕,燕之分也。” 注[六]東井,南方之宿。天官書曰:“北宮虛、危,南方有觿星曰羽林天軍。” “筭”或作“舛”。 注[七]帝宮,北辰也。藩屏,兩傍之星也。裴回謂縈繞淹留。躑躅謂上下不去也。 注[八]盈縮猶進退,曲如鉤形也。偃蹇,高而明大無禁制。 乃者,五月甲申,天有白虹,自子加午,廣可十丈,長可万丈,正臨倚彌。倚彌即黎丘,秦丰之都也。[一]是時月入于畢。畢為天网,[二]主网羅無道之君,故武王將伐紂,上祭于畢,求助天也。[三]夫仲夏甲申為八魁。[四]八魁,上帝開塞之將也,主退惡攘逆。流星狀似蚩尤旗,或曰營頭,或曰天槍,出奎而西北行,至延牙營上,散為數百而滅。奎為毒螫,主庫兵。[五]此二變,郡中及延牙士觿所共見也。是故延牙遂之武當,[六]托言發兵,實避其殃。今年比卦部歲,坤主立冬,坎主冬至,水性滅火,南方之兵受歲禍也。[七]德在中宮,刑在木,木胜土,刑制德,今年兵事畢已,中國安宁之□也。五七之家三十五姓,彭、秦、延氏不得豫焉。[八]如何怪惑,依而恃之?葛累之詩,“求福不回”,其若是乎![九] 注[一]蓋秦丰黎丘一名倚彌也。 注[二]畢,西方宿也。 注[三]史記曰,周武王即位九年,上祭于畢,東觀兵于孟津也。 注[四]歷法,春三月己巳、丁丑,夏三月甲申、壬辰,秋三月己亥、丁未,冬三月甲寅、壬戌,為八魁。 注[五]春秋合誠圖曰“奎主武庫之兵”也。 注[六]今均州縣也。 注[七]比卦,坤下坎上,坎為水也。 注[八]春秋運斗樞曰:“五七三十五,人皆共一德。” 注[九]詩大雅曰:“莫莫葛藟,施于條枚,愷悌君子,求福不回。”注云:“葛延曼于木之枝而茂盛,喻子孫依緣先人之功而起也。回,違也。言不違先祖之道。” 圖讖之占,觿變之驗,皆君所明。善惡之分,去就之決,不可不察。無忽鄙言! 夫周公之善康叔,以不從管蔡之亂也;[一]景帝之悅濟北,以不從吳濞之畔也。 [二]自更始以來,孤恩背逆,歸義向善,臧否粲然,可不察歟!良醫不能救無命,強梁不能与天爭,[三]故天之所坏,人不得支。[四]宜密与太守劉君共謀降議。仲尼栖栖,墨子遑遑,憂人之甚也。[五]屠羊救楚,非要爵祿;[六]茅焦干秦;豈求報利?[七]盡忠博愛之誠,憤滿不能已耳。 又与仲況書諫之,文多不載,于是仲況与龔遂降。 注[一]史記曰,周公以成王命伐殷,殺管叔,放蔡叔,以殷余人封康叔為□君。 注[二]濟北王志,高帝孫,齊王肥之子也。吳楚反時,堅守不從,景帝賢之,徙封為淄川王也。 注[三]扁鵲之見桓侯,項王之敵漢祖也。 注[四]支,持也。左傳曰,晉汝叔寬曰:“天之所坏,不可支也;觿之所為,不可干也。” 注[五]班固曰“栖栖遑遑,孔席不暖,墨突不黔”也。 注[六]庄子曰“楚昭王失國,屠羊說走而從于王。昭王反國,將賞從亡者,及屠羊說。屠羊說曰:‘大王失國,說失屠羊;大王反國,說亦反屠羊。臣之爵祿已复矣,又何賞之有?’遂不受”也。 注[七]秦始皇遷太后于咸陽宮,又扑殺兩弟。齊人茅焦解衣伏質入諫,始皇乃迎太后歸于咸陽,爵茅焦為上卿,焦辭不受。事見說苑也。 龔字孟公,長安人,善論議,扶風馬援、班彪并器重之。[一]竟終不伐其功,潛樂道術,作記誨篇及文章傳于世。年七十,卒于家。 注[一]三輔決錄注曰:“唯有孟公論可觀者。”班叔皮与京兆丞郭季通書曰:“劉孟公臧器于身,用心篤固,實瑚璉之器,宗廟之寶也。” 楊厚字仲桓,廣漢新都人也。祖父春卿,善圖讖學,為公孫述將。漢兵平蜀,春卿自殺,臨命戒子統曰:“吾綈□中[一]有先祖所傳秘記,為漢家用,爾其修之。”統感父遺言,服闋,辭家從犍為周循學習先法,又就同郡鄭伯山受河洛書及天文推步之術。[二]建初中為彭城令,一州大旱,統推陰陽消伏,縣界蒙澤。太守宗湛使統為郡求雨,亦即降澍。[三]自是朝廷災异,多以訪之。統作家法章句及內讖二卷解說,位至光祿大夫,為國三老。年九十卒。 注[一]說文曰:“綈,厚繒也。”綈音提。 注[二]益部耆舊傳曰:“統字仲通。曾祖父仲續舉河東方正,拜祁令,甚有德惠,人為立祠。樂益部風俗,因留家新都,代修儒學,以夏侯尚書相傳。” 注[三]袁山松書曰“統在縣,休征時序,風雨得節,嘉禾生于寺舍,人庶稱神”也。 統生厚。厚母初与前妻子博不相安,厚年九歲,思令和親,乃托疾不言不食。 母知其旨,懼然改意,[一]恩養加篤。博后至光祿大夫。 注[一]懼音九具反。 厚少學統業,精力思述。初,安帝永初*(二)**[三]*年,太白入*(北)*斗,洛陽大水。[一]時統為侍中,厚隨在京師。朝廷以問統,統對年老耳目不明,子厚曉讀圖書,粗識其意。鄧太后使中常侍承制問之,厚對以為“諸王子多在京師,容有非常,宜亟發遣各還本國”。[二]太后從之,星尋滅不見。又克水退期日,皆如所言。除為中郎。太后特引見,問以圖讖,厚對不合,免歸。[三]复習業犍為,不應州郡、三公之命,方正、有道、公車特征皆不就。 注[一]續漢志曰,時正月己亥,太白入北斗中,以為貴相凶也。又京師及郡國四十一雨水,鄧太后專政也。 注[二]亟音紀力反。 注[三]袁山松書曰:“鄧太后問厚曰:‘大將軍鄧騭應輔臣*(以)**[星]*不?’對曰:‘不應。’以此不合其旨。” 永建二年,順帝特征,詔告郡縣督促發遣。厚不得已,行到長安,以病自上,因陳漢三百五十年之□,[一]宜蠲法改憲之道,[二]及消伏災异,凡五事。制書□述,有詔太醫致藥,太官賜羊酒。及至,拜議郎,三遷為侍中,特蒙引見,訪以時政。四年,厚上言“今夏必盛寒,當有疾疫蝗虫之害”。是歲,果六州大蝗,疫气流行。后又連上“西北二方有兵气,宜備邊寇”。車駕臨當西巡,感厚言而止。 至陽嘉三年,西羌寇隴右,明年,烏桓圍度遼將軍耿曄。永和元年,复上“京師應有水患,又當火災,三公有免者,蠻夷當反畔。”是夏,洛陽暴水,殺千余人;至冬,承福殿災,太尉龐參免;荊、交二州蠻夷賊殺長吏,寇城郭。又言“陰臣、近戚、妃党當受禍”。[三]明年,宋阿母与宦者□信侯李元等遘奸廢退;[四]后二年,中常侍張逵等复坐誣罔大將軍梁商專恣,悉伏誅。每有災异,厚輒上消救之法,而閹宦專政,言不得信。 注[一]春秋命歷序曰:“四百年之閒,閉四門,听外難,腢异并賊,官有孽臣,州有兵亂,五七弱,暴漸之□也。”宋均注云:“五七三百五十歲,當順帝漸微,四方多逆賊也。” 注[二]蠲,明也。 注[三]陰,私也。 注[四]阿母,順帝乳母山陽君宋娥也。 時大將軍梁冀威權傾朝,遣弟侍中不疑以車馬、珍玩致遺于厚,欲与相見。厚不荅,固稱病求退。帝許之,賜車馬錢帛歸家。修黃老,教授門生,上名錄者三千余人。 太尉李固數荐言之。*(太)**[本]*初元年,梁太后詔備古禮以聘厚,[一]遂辭疾不就。建和三年,太后复詔征之,經四年不至。年八十二,卒于家。策書吊祭。鄉人謚曰文父。門人為立廟,郡文學掾史春秋饗射常祠之。 注[一]古禮謂以束帛加璧,安車蒲輪等。 校勘記 一0四一頁四行*[与]*劉歆等共典校書刊誤謂案文“劉歆”上少一“与”字。 今据補。 一0四一頁九行劉歆兄子龔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云劉歆子恭,“恭”与“龔”古文通。按:聚珍本東觀記作“劉歆兄子恭”。 一0四二頁一行摩研編削之才按:東觀記“削”作“簡”。 一0四二頁二行末由自遠按:“末”原斗“未”,徑据殿本、集解本改正。 一0四二頁六行不移守惡之名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守惡”當作“首惡”。 校補謂“守惡”誠誤,但首惡之名見史記,惟為人君父者當之,龔但為仲況謀主,亦不應即斥為首惡,或為“同惡”之斗。 一0四四頁七行傳相坏誤按:刊誤謂“坏”當作“詿”,聲相近而誤。 一0四四頁八行西方太白*[星]*据汲本、殿本補。 一0四五頁二行求助天也按:集解引王鳴盛說,謂“助天”當作“天助”。 一0四七頁七行楊厚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作“序”。 一0四八頁一行拜祁令按:張森楷校勘記謂舊本“祁”作“郫”。祁縣屬太原郡,而此下云“樂益部風俗,因留家新都”,則當作“郫”為是。又按:張氏所謂“舊本”,据張氏自云“似是坊刻,稱通行本,一稱舊本”,未确言何本。 一0四八頁七行安帝永初*(二)**[三]*年太白入*(北)*斗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五星行道皆在黃道左右,無緣得入北斗,史言入斗者,皆南斗也。續志太白入斗中凡再見,俱無“北”字,知為后人妄增。且太白入斗在永初三年,此云“二年”,亦誤。今按:續志書永初三年正月己亥,太白入斗中。查永初三年正月壬辰朔,有己亥,二年正月戊辰朔,無己亥。錢說是,今据改。 一0四八頁一四行大將軍鄧騭應輔臣*(以)**[星]*不据集解本改。按:校補謂“星”原斗“以”,据袁書改。 一0四九頁八行而閹宦專政按:“宦”原作“官”,徑据汲本、殿本改。 一0四九頁一0行官有孽臣按:“孽”原斗“曤”,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0五0頁二行*(太)**[本]*初元年集解引惠棟說,謂依華陽國志,當作“本初”。今据改。 ------------------ YOUTH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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