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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我又從國外歸來。 前前后后出國的次數,自己也不記得是第几次了。我的生活,長久以來,就是“寫作”、“休息”、“旅行”三件事來占据的。“寫作”的時候,我總是夜以繼日,不眠不休,不見人,不應酬,不回信,不接電話……全神貫注的寫,因而被親家們給予“六親不認”的外號。“休息”的時候,我就完全變了,我看書,交朋友,聊天,看電影,盡量放松自己的情緒,完全不去想我的寫作。而“旅行”的時候,我不止是在享受,我也忙于觀察和吸收,追尋和体驗,對一切新奇的事物,我總在近乎感動的情緒下惊歎而欣賞。這樣,我活得好忙,也活得好充實。出國的次數多了,就想以國外為背景來寫部小說,但是,這只是個念頭而已,我對國外的任何地方,都只是走馬看花,缺乏深入的認識,真要寫自己不了解的東西,畢竟太困難。因此,這念頭在腦中閃過,卻從未有任何力量,吸引我去實行。 若干年前,我第一次去羅馬,我立即被那個城市所震撼了。我瘋狂的迷上了羅馬,當時,就很激動的說過一句話: “所有有關藝術的神話!應該發生在這個地方!” 不久之后,我又二度去羅馬,坐在翠菲噴泉的前面,坐在古競技場的拱門下,坐在國會方場的台階上,坐在羅馬廢墟的斷壁殘垣里,我忽然間,覺得有股龐大的力量,把我給牢牢的抓住了,我對自己許下一個宏愿:我一定要以羅馬為背景,寫一部小說!“宏愿”是有了,卻沒有“故事”。我無法去杜撰一個空中樓閣般的故事,也無法“無中生有”,這愿望就埋藏在我的內心深處,一直埋了四年之久。 直到今年一月,我在美國,去了舊金山,去了洛杉磯,去了華盛頓,D·C。接触到很多留學生和華僑,听到很多的故事,包括一些希奇古怪、令人難以置信的奇聞。面這些故事之中,有一個故事卻深深的感動了我! 一月底,我從國外倦游歸來,一下飛机,就被“家”的溫暖給包圍了。奇怪,出國的次數越多,對于“家”的感情就越濃厚,對于自己“國家民族”的觀念也就越深重。海外,即使是集聲色之极的拉斯維加斯,即使是霧蒙蒙的金門大橋,即使是華盛頓的國家博物館,即使是日本的富士山,即使是東京的寶冢歌舞,即使是京都的廟宇樓台……都抵制不了“家”“國”對我的呼喚!回到台灣,回到家里,我滿足的靠在沙發中,由衷的說了一句: “是我開始寫《人在天涯》的時候了!因為,我有了‘故事’,也有了‘感情’,還有了‘動力’!” 我坐進了書房,沒有延誤一分鐘,立即執筆寫《人在天涯》。雖然我剛經過一段疲勞的旅行,雖然正逢春節,雖然旅美多年的錦春妹第一次返國,我都無暇旁顧,又恢复了“六親不認”的我,埋頭在我的作品中。 《人在天涯》雖然有一個真實故事為藍本,但,不可否認,我更改了若干情節,也夸張了若干情節。真實故事寫成小說,要想完全“寫實”,是根本不可能的事,連“傳記”都做不到百分之百的真實。我把這故事從美國搬到歐洲,一來償了我的夙愿——以羅馬為背景寫一部書。二來,我認為這故事如果發生在歐洲,比發生在美國更動人而合理。三來,不論羅馬也好,瑞士也好,美國也好,對我而言,都是“天涯”! 我執筆寫《人在天涯》的同時,正好聯合報在海外發行世界日報,邀稿甚殷。因此,這部書原為皇冠雜志所預訂,經情商后先給了聯合報与世界日報,再由皇冠雜志轉載。也打破了我歷年來所堅持的一個原則——書未完稿前決不發表。這本書是邊寫邊登的,因而,也帶給我极多的難題。 在寫作前,我認為兩度去羅馬,而且有份很細密的日記,寫這本書決不成問題。誰知一旦著手,才知道自己所了解的,畢竟只是皮毛。對雕塑,對藝術,我也只能欣賞而無研究,這本書寫得十分辛苦。為了怕出錯誤,我直接或間接的請教了多位在歐洲留過學的音樂家和藝術家。在這儿我特別要向這些位幫助過我的朋友們致謝。包括:林寬先生,席德進先生,郭軔先生,徐進良先生,紀讓先生,和白景瑞先生。如果這本書寫得真實,是諸位先生幫助之功,如果有錯誤,是我記錄之失,無論如何,若有謬誤之處,請讀者們多所包涵。 雖然有各位先生的協助,這本書仍然有若干問題。例如,歐洲的藝術學院是學分制或學年制,就有兩种不同的說法,有的說是學年制,有的說是學分制。經我求證結果,在羅馬的“國家藝術學院”,是學年制,歐洲其他藝術學院,多為學分制,于是,故事中,我采用了后者。再例如學位問題,藝術學院畢業后,是學士?碩士?還是博士?最高能修到什么學位?各种說法,莫衷一是。終于,我綜合各方面的資料,認為這學位只有一個“稱謂”,并無“藝術博士”的存在。又例如歐洲的藝術沙龍,是一年四季皆有?還是每年一次?凡此种种,我所寫的,可能會有錯誤,雖然与故事情節及主題,并無太大關系,卻不能不加以說明。 回憶這些年來,我從開始寫作至今,已有十五年以上的歷史,這是第一次,我寫《人在天涯》這种題材。我常說,我不“求變”,可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見聞的增加,我体驗的不同,我的作品可能會自然而然的“變”。這本書,和我以往的作品,我相信有一段距离。我不知道我的讀者們,會不會喜歡它?因為赶時間,這些日子,我不眠不休,在書桌前熬了不知多少個通宵!(碰巧有兩次,我所住的地方竟通宵停電,我只能秉燭而寫,在燭光搖曳下,字跡模糊,連格子都看不清,雖然燭光很詩情畫意,仍然弄得我“眼花繚亂”,對古人的秉燭夜讀,不能不深深佩服!)這一個月來,我對志遠、志翔、憶華和小荔子,比對我自己還熟悉,只由于故事有若干真實性,我寫得辛酸,寫得激動,寫得淚眼模糊! 我愛這個故事,我愛這故事中每個人物,如果這故事不能感動別人,是我寫作的失敗,不是故事的失敗,如果它能得到一點點“共鳴”,我愿已足!走筆至此,我覺得心里有千言万語,難以盡述。我從來不解釋自己的作品,十五年來,不論褒与貶,我皆默默承受。對于《人在天涯》,我也不想再多說什么。無論你喜歡与不喜歡,我“努力”過了,我“耕耘”過了,我“寫”過了。 一九七六年三月五日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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