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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無命的劍,已刺人了阿飛的肩呷,但只刺人了兩分。 阿飛的劍,距离荊無命咽喉還有四寸。 他肩上的血已開始滲出,滲人衣服,染紅了衣服。 荊無命的劍為何沒有刺下去? 荊無命的肩呷處,斜插著一柄刀! 小李飛刀! 是什么奇异的魔力使李尋歡能發出這柄刀來的? 龍嘯云父于的臉色蒼白,手在發抖,一步步向后退,遇到牆角,他父子心里都很奇怪,李尋歡是哪里來的力量發刀的。 李尋歡已站起! 荊無命緩緩轉過頭,凝注著李尋歡,死灰色的眼睛中還是全無表情,也不知過了多久,突然道:“好刀!” 李尋歡笑了笑,道:“并不很好,只不過是你先對我有了輕視之心,竟全沒有將我放在眼里,否則我未必能傷你!” 荊無命冷笑:“你能騙過我,就是你的本事,你就比我強。” 李尋歡淡淡道:“我并沒有騙你,也沒有說我不能發刀,只不過是你自己這么想而已,是你自己的眼睛騙了自己。” 荊無命沉默了半晌,一字字道:“是,錯的是我,不是你。” 李尋歡歎了口气,道:“很好,你雖是凶手,卻不是小人。” 荊無命眼角瞟過龍嘯云父子,冷冷道:“小人還不配做凶手。” 李尋歡道:“好,你走吧。” 荊無命厲聲道:“你為何不殺我?” 李尋歡道:“因為你也沒有要殺我的朋友。” 荊無命垂下頭,望著自己肩上的刀,緩緩道:“但我這一劍。本想廢去他這條手臂的。” 李尋歡道:“我知道。” 荊無命道:“你這一刀卻很輕。” 李尋歡道:“人予我一分,我報他三分。 荊無命霍然抬頭,凝視著他,雖然沒有說一個字,但目中竟又有了种奇特的變化,就好像他在瞧著上官金虹時一樣。 李尋歡緩緩道:“我還要告訴你兩件事。” 荊無命道:“你說。” 李尋歡道:“我雖傷了七十六個人,其中卻有二十八人并沒有死,死的都是實在該死的。” 荊無命默然。 李尋歡低低咳嗽了几聲,接著又道:“我這一生,從未殺錯這一個人!所以……我只望你以后在殺人之前,多想想,多考慮考慮。” 荊無命又沉默了很久,才緩緩道:“我也要告訴你一件事。” 李尋歡道:“我也在听。” 荊無命道:“我從不愿受人恩情,更不愿听人教訓!” 說到這里,他突然在肩上那柄刀的刀柄上用力一拍。 露在外面的刀鋒,直沒人肉,直至刀柄。 鮮血涌出! “當”的,劍也落在地上。 荊無命的身子搖了搖,但面上還是冷如岩石,硬如岩石,全沒有半分痛苦之色,甚至連一根肌肉部沒有顫抖。 他沒有再說一個字,也沒有再瞧任何人一眼,大步定了出去! 英雄?……什么叫英雄?難道這就是英雄? 英雄所代表的意思,往往就是冷酷!殘忍!寂寞!無情! 也有人曾經替英雄下過种定義,那就是: 殺人如草,好賭如狂,好酒如渴,好色如命! 當然,這都不是絕對的,英雄也有另一种。 但像李尋歡這樣的英雄世上又有几人? 英雄也許只有一點是相同的——無論要做哪种英雄,都不是件好受的事。 阿飛的神情也很蕭索,長長歎了口气,道:“他這一生,只怕永遠也不能使劍了。” 李尋歡道:“他還有右手。” 阿飛道:“但他習慣的是左手,用右手,就會慢得多。” 他又歎了口气,道:“對使劍的人說來‘慢’的意思就是‘死’!” 他一向很少歎息。 現在,他歎息的非但是荊無命,也是他自己。 李尋歡凝注著他,眼睛里閃著光,緩緩道:“一個人只要有決心,就算兩只手一齊斷了,用嘴咬著劍,也會同樣快的,他的气若已餒,就算雙手俱全,也沒有什么用。” 他笑了笑,接著道:“世上雙手俱全的人很多,但出手快的又有几人?” 阿飛靜靜的听著,暗淡的眼睛中,終于又露出了逼人的神情。 他突然沖過去,緊握住了李尋歡的手臂,嘎聲道:“我明白你的意思。” 李尋歡道:“我知道你一定會明白的。” 這句話說完,兩人都已熱淚盈眶。若有第三人在旁邊瞧見,一定也會被感動得熱淚盈眶。 只可惜龍嘯云父子都不是這种人,他們正在悄悄往外溜。 李尋歡是背對著他們的,仿佛根本沒有覺察。 阿飛仿佛瞧了一眼,卻并沒有說什么。 直到他們父子都已溜出了門,阿飛才歎了口气,道:“我也知道你還是要放他們走的。” 李尋歡笑了笑,道:“他救過我。” 阿飛道:“他只救過你一次,卻害過你很多次。” 李尋歡笑了笑,淡淡道:“也許并不是忘了,而是從未記恨,因為他也有他的苦惱。” 阿飛沉默了很久,突也笑了笑,道:“我現在才知道,人生中的确有很多事是完全不公道的。” 李尋歡道:“不公道?” 阿飛道:“不公道,譬如說,有些人一生都很善良,只不幸做錯了一件事,這件事往往就會令他抱恨終生,非但別人不能原諒他,他自己也無法原諒自己。” 李尋歡默然。 他很了解“一失足成千古恨”這句話的意義。 阿飛接著道:“但像龍嘯云這种人,他一生中也許只做過一件好事,只救過你,所以你就永遠不會覺得他是個十分坏的人。” 他語聲中顯然有很多感慨。 李尋歡忽然明白他的意思了。 他是在為林仙儿不平。 他始終認為林仙儿這一生中只做錯過一件,而李尋歡卻始終不能原諒她。 “愛”的确是奇妙的,有時很甜蜜;有時很痛苦,也有時很可怕——它不但能令人變成呆子,也能令人變成瞎子。 龍嘯云父干溜出門的時候,心里不但很愉快,也很得意。 龍嘯云忍不住笑道:“你記著,別人的弱點,就是我們的机會。能把握住机會的人,就永遠不會失敗。” 龍小云道:“李尋歡的弱點,孩儿現在已全部知道了。” 龍嘯云道:“所以他遲早總要死在我們手大的。” 他忽然听到有人在笑。 李尋歡笑得有些凄涼,道:“有些事很難憶起,有些事卻終生難以忘記。” 阿飛歎了口气,道:“那只不過因為是有些事,你根本拒絕思想而已。” 他也許還是未經世故的少年,但對人生某些事的看法,他遠比大多數人都深刻,尖銳。 李尋歡也不禁歎息了一聲,緩緩道:“擔還有些事你縱然拒絕去想,卻偏偏還是時時刻刻都要想起,人,永遠都無法控制自己的思想,這也是人生的許多种痛苦之一。” 阿飛道:“你呢?你真的只記得他救過你,真的已將別的事全都忘了?” 笑聲是從對面的屋檐上傳下來的。 一個人正箕踞在屋檐上,啃著條雞腿,卻赫然正是胡瘋子。 他眼睛盯在雞腿上,并沒有瞧這父子兩人一眼,仿佛連這雞腿都比他們父子好看多了。 他冷笑著道:“你們用不著溜得這么炔,李尋歡絕對不會追來的,否則他就根本不會讓你們走出這道門。” 龍嘯云的臉已有些發育。 “他已明白李尋歡的力量是從哪里來的。 但胡瘋子也是不能得罪的。 龍嘯云突然笑了,抱拳道:“這些天你破費來照顧我那兄弟。實在過意不去。” 胡瘋子悠然道:“其實那也沒什么,李尋歡吃得并不多,每夫只要兩條雞腿几個饅頭就夠了,替你守門的,又是個白痴,我每次點了他的睡穴,他都以為是真的自己睡著了。” 龍嘯云暗中咬著牙,只恨不得立刻讓那人長睡不醒。 胡瘋子接著道:“你對我有過好處,我也幫過你的忙,我們已互無賒欠,對你這种人,我本來連話都懶得說了。” 龍嘯云只有陪著笑,听著。” 胡瘋子道:“但有句話我卻非說不可,最后一句話。” 龍嘯云道:“在下正洗耳恭听。” 胡瘋子道:“你雖是個混蛋,上官金虹更混蛋,你若真想和他給拜兄弟,還不如自己赶快找根繩子上吊好些。” 這果然是他最后一句話,說完了這句話,他就一個字都不說了,凌空一個翻身,已落在屋背后,眨眼就不見了。 龍嘯云目送著他,嘴角漸漸露出一絲得意的微笑,悠然道:“想不到我和上官金虹結拜的事,江湖中已有這么多人知道。” 沿著牆角,慢慢的走著。 李尋歡和阿飛都沒有說話。 他們知道沉默通常都比言語更真摯,更可貴。 黃昏。 高牆內有人在吹笛,笛聲中也帶著秋的蕭瑟。 這种樂聲往往最容易令人憶起往事、也最容易引起相思。 阿飛忽然道:“我得回去了。” 李尋歡道:“她在等你?” 阿飛道:“嗯。” 李尋歡沉吟著,終于忍不住道:“你認為她一定在等你?” 阿飛的臉色又蒼白了些,沉了許久,才緩緩道:“這次是她要我來救你的。” 李尋歡說不出話來了。 他一向很了解林仙儿,但這次卻很難猜得到她的用意。 阿飛道:“我這一生,只有兩個最親近的人,我希望……你們也能做朋友。” 這几句話他分了很多次才說完,說得很艱澀,顯見他心里很痛苦。 李尋歡瞧著他痛苦的眼色,心里更是說不出的怜憫悲傷。 只有真正愛過的人,才能了解愛情的力量是多么可怕。 笛聲已遠了,听來卻更凄涼。 李尋歡忽然道:“我也想見見她。” 阿飛的嘴閉得很緊。 李尋歡笑了笑道:“若是不方便,你替我去謝謝她也一樣。” 阿飛終于開了口,道:“我……我只希望你莫要傷害她。” 阿飛本不會說這种說的,因為他知道李尋歡從未傷害任何人——李尋歡傷害的只是他自己。 只有為了林仙儿阿飛才會說這种話。 猛抬頭,眼前一片燈火輝煌。 不知不覺間,他們又走回了那條長街。 這條街晚上比白天更熱鬧,各式各樣的攤子前,都懸著很亮的燈籠,每個人都在大聲賊喝著,吹噓著自己的貨物。 一串串亮晶晶的糖葫蘆,在燈光下看來更亮得如同寶石。 李尋歡腳步突然停下。 每一串糖葫蘆,仿佛都映著一張臉。 一張穿紅衣服的小姑娘的臉,大大的眼睛,笑起來一邊一個酒渦。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賣包子和水餃的小舖。 “鈴鈴是不是還在等著?” 李尋歡突然覺得很慚愧,他居然已將這件事完全忘了。 他眼角雖已有了皺紋,但誰也不能說他已老了。 那正和鈴鈴第一次到這里來的眼色一樣——阿飛也從未到過這個地方。 李尋歡笑了。 看到自己的朋友還沒有失去赤子之心,總是令人愉快的。 阿飛忽然道:“我們已有根久沒有在一起喝兩杯了。” 李尋歡笑道:“你想喝?” 阿飛微笑著,道:“也不知道為了什么,只有和你在一起時,我才會想喝酒。” 他面上居然也露出了笑容。 李尋歡的心情更開朗,笑道:“餃子下酒,越來越有……我們就到那邊的餃子舖去如何?” 阿飛笑道:“很好,再貴的地方,我就請不起了。” 這世上有很多种事很奇妙。 譬如說: 越丑的女人越喜歡作怪,越窮的人越喜歡請客。 請客的确也比被請愉快得多,只可惜這种愉快并不是人人都懂得享受。 餃子舖里的生意并不太好,因為生意大半已被外面的攤子搶走了,所以現在雖然正是吃晚飯的時候,店里也只有四五桌客人了。 角落里的桌子上,坐著個白衣人。 李尋歡第一眼就瞧見了他。 無論任何人走進來,目光首先就會被他所吸引。 雖然坐在這种煙熏油膩的小店里,但這人全身上下仍是一塵不染,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剛從燙斗下拿出來的。 他穿得雖簡單,卻很華貴。 但這些都本是他吸引人的地方一吸引人的,是他的气質。 一种無法形容的傲气。 他旁邊的儿張桌子都是空著的,因為無論誰和他坐在一起,都會覺得自慚形穢,有他在這里,別人的聲音部小了些。 這正是那霓在屋檐下,以一小錠銀子擊斷青衣大漢扁擔的人,也正是手指宛如利剪,將賣卜瞎子銀棍剪斷的人。 他為什么還留在這里?難道也在等人。 他本來正在舉杯,孿尋歡一定進來,他的動作也立刻停止,目光也立刻瞬也不瞬的盯在李尋歡臉上。 他對面還坐著個人,是個身芽紅衣裳的小姑娘,辮子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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