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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避開了廣州


(1793年6月23日-24日)

  船隊沿著海岸航行,和陸地始終保持十海里左右的距离:馬戛爾尼很想觀賞一下珠江口。和其它所有來自西方的船只不同,他的船可以不必駛入。他感興趣的是北京,而去那里最近、最自由的路線就是海洋。走海路的好處不僅比走陸路快一個多月,而且還可以免遭貪官污吏的坑害。他知道他們正貪婪地等著英國使團的到來呢。
  斯當東在澳門時還曾听說,根据皇帝諭旨,每個港口都有領航人在待命,他們隨時可帶英國船隊去天津,或任何一個英國人想去的港口。英國使團來華的消息已經在廣州發生效應:貿易障礙減少,人們對英國東印度公司代理人的工作給予更多的尊重,甚至听說還要取消使澳門貿易十分困難的苛稅。
  這些消息證實了馬戛爾尼的預感:要想改善廣州形勢,必須避開廣州。這些消息也使馬戛爾尼松了一口气:在這之前,所有收集到的有關廣州的消息都曾使他焦慮不安。
  出發前,馬戛爾尼和斯當東在倫敦英國東印度公司總部向那些曾在廣州經商的代理人提出大量問題。他們在馬戛爾尼和斯當東面前把西方人居住區的生活描寫得凄凄慘慘。既是商店、倉庫、辦公室,也是住所的外國商行代理處一家挨著一家,門前捧著他們的國旗。這些代理處實際上是老鼠出沒的破房陋室。這些同中國搞貿易的英王陛下的臣民所過的生活“既和時代不相配,也和英國臣民的稱號不相稱”。西方人在那里不能和中國人有任何接触,中國人不准向夷人教授中文,違者問斬。每一次危机都對所有歐洲人构成威脅。
  英國海軍上將安森遭遇的挫折就是一例。1741年,由于船艙里躺滿了病號,他就把船開到珠江以便在廣州獲得補給。當局告訴他,他那艘裝備有60門火炮的“百人隊長”號戰艦不能靠廣州港。他獲准乘坐小艇去廣州。他希望能會見總督,但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代理人勸阻了他:還是由他們直接和公行協商。
  “百人隊長”號取得補給后便重新啟航了。在海上他截獲了一艘西班牙船,便又領著需要補給的西班牙船回到廣州。這一次,廣東當局要索取兩艘商船的關稅。事情正要變糟時,廣州一片木房著火了。多虧這場火災,一切問題都得以解決,因為正是安森的水手們把火災給扑滅了。
  于是,總督接見安森,并向他表示感謝。安森便乘机就稅款的高昂、官僚的苛刻以及各种各樣的刁難提出了抗議。安森回國后便吹噓說是他的強硬措詞獲得了中國人的尊重。馬戛爾尼當然很樂意借鑒這一經驗,但他知道,安森的船一開航,英國商人便又遭到更惡劣的刁難。人們以為和中國人達成了協議,但沖突一過這种協議就等于從末存在過一樣。安森的教訓不正是說明這一點嗎?談判的地點不應該在廣州,而是在北京。

  假毒藥与真詐騙

  馬戛爾尼還曾听說過一次不尋常的遭遇。那事發生在安森到中國后的28年。1769年,裝載有英國東印度公司“金庫”現款的“格蘭比”號過海關。一些關員上船檢查,但遭到一陣拳訂腳踢,全都被扔到泥漿水中。于是,船被扣下。英國東印度公司代理人指出,裝載金庫的船是不受檢查的,但毫無效果。“格蘭比”號船被扣,船員們便上岸尋歡作樂去了。
  一天晚上,一名代理人發現有几個水手喜歡按中國方式躺午碼頭上睡覺。當天夜里有3名水手死去。第二天,又有5名水手死了。船上人都惊呼是中國人下了毒,要報仇!尸体解剖時都沒有發現任何中毒的症狀。不過,中國當局大概是良心上感到不安,他們放棄了對“格蘭比”號的追究。于是,船又啟航了。
  安森事件以火災告終,“格蘭比”號事件是在8個人奇怪地死亡之后不了了之:在廣州的歐洲人和中國人的關系中有著某种令人不安的陰影。相反,人們可以發現中國商人在他們的歐洲客戶面前趾高气揚。啊!如果中國政府不對歐洲人采取恐怖政策的話,中國人該會多么可愛!
  什么事都可能出問題。中國人禁止一個叫埃爾芬斯通的船長繼續為他的船裝貨,原因是他竟敢把一名在馬德拉斯碰上的長得嬌小漂亮的印度姑娘帶到英國代理行,并打算再把她帶回英國當女婢用。這名船長大肆宣傳中國人其實根本、重視禁止外國人帶女人到中國的法律:他們看重的是他的錢。關于這一點,他的看法是正确的:他為此付了500美元。但他也錯了:中國不允許有家庭或婚外的“重新組合”!只允許有單身漢:這是一种貞洁的愿望!在這方面,中國人很認真,是不肯作讓步的。他們是不是想排斥比男蠻夷更危險的女蠻夷以保護中國人种的純真呢?不管怎么說,他們堅持認為外國人不帶女人居住在中國的狀況將是暫時的。
  馬戛爾尼對歐洲人在中國的生活情況非常了解:沒有任何自由,沒有任何尊嚴,還受到窮凶极惡的官吏的敲榨勒索。那是一個令人生畏的地方。

  洪仁輝船長的嘗試

  馬戛爾尼的使命就是要跳過這塊中國對外貿易的必經之地。在他之前曾有過多次嘗試,但每次都以失敗告終。最接近于成功的一次嘗試比馬戛爾尼正好早40年,冒險者是洪仁輝船長。
  1753年,英國東印度公司要求洪仁輝船長在廣州以北的中國海港宁波開設一個分公司。兩年以后,洪仁輝船長和他的水手們抵達宁波,并受到熱烈歡迎。回國時,洪仁輝船長帶回了滿艙的中國貨物。第二年,他又來到宁波做生意。可在1757年,當他再次到達宁波時,中國人先讓他等著,然后沒收了他半船的貨物,并不作任何解釋就收繳了船上的所有火炮。
  接著,乾隆皇帝發出諭旨,規定對外貿易只能在廣州進行。中國又恢复其本性,重新把大門關上。皇帝把英國人再次推回到原出發地:廣州。
  浙江巡撫當即命令洪仁輝离開宁波。洪仁輝揚帆啟航,但他卻往北航行!他沿著白河一直開到天津——他是第一個進入天津的英國人。他打算去北京見皇帝,但他不得不放棄這一打算,滿足于說服一名地方官員,請他把一份申請報告遞交朝廷。洪仁輝便又從天津回到廣州,等待皇帝的答复。
  在廣州等著洪仁輝船長的是總督的召見。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代理人很不放心,便陪同前往。他們一進總督府,腰間的佩劍立即被摘下,并被推到總督面前,想強迫他們磕頭,但遭到英國人的拒絕。洪仁輝被判流放澳門3年,不准再來中國。其罪名是他違抗皇帝旨意去了天津。至于那名好心替洪仁輝向朝廷轉交申請報告的天津官員,听說被砍了頭。
  馬戛爾尼對洪仁輝的做法持嚴厲的批判態度:“一個人只帶很少一點人,在沒有安全通行證的情況下駕一條小船去告發廣東巡撫的不法行徑能會有什么結果呢?”這次,馬戛爾尼有“海洋主宰”、“世界上最強大的”君主作后盾,他是受合法的委托,乘坐一艘大型戰艦來中國的。
  洪仁輝的嘗試由于1760年清朝廷發布的法令而失敗。這項法令使外貿條件變得更加困難:(一)外國人必須在春節离開廣州,撤到澳門,直至秋天;(二)中國人不得同外國人做生意,也不得為外國人服務,否則判流放罪;(三)外國人不准學中文,他們只能同廣州公行的翻譯接触;(四)任何外國商船在中國領水停泊期間船上都必須有中國官員;(五)外國人不准攜帶武器,他們送寄信件都必須通過中國當局;(六)外國人如和中國人發生糾紛將按中國法律處理。
  克萊夫勳爵將軍是在听說中國皇帝這一法令后向英王內閣建議占領中國的。克萊夫勳爵當時是印度地區的總督。中國皇帝發布這一法令已有30年了,但這30年又算得了什么呢?中國在“四千年間”不管怎么變動、分裂、解体,最后總是恢复原來樣子。直到這次英國使團抵達廣州前,廣州的情況依然是外國人受到壓抑和侮辱。現在馬戛爾尼奉命要結束這种狀況。
  馬戛爾尼必須相信自己的好運气。他像過去熟記NavigationAct那樣熟記錢德明神父關于“韃靼中國朝廷”的記述。錢德明神父是在中國資格最老的、著名的耶穌會傳教士,馬戛爾尼希望能在北京同他見面。錢德明在書中指出:“只有那些被認為俯首歸順的外國使團才被中國接受。”
  馬戛爾尼現已避開了廣州這個陷阱,那么他也要設法避開北京朝廷里的那些荒唐規矩。船隊离開珠江口,駛往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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