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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緊接著瑪利亞在第二天下午又因馬丁的第二個客人而激動了。這一次她不再手忙腳亂,因為她把布里森登請到她那接待貴賓的豪華客廳里坐下了。
  “我來拜訪你不會介意吧?”布里森登說道。
  “不,不,一點也不,”馬丁一面和他握手一面回答,然后揮手請他在唯一的椅子上坐了下來。自己坐在了床上。“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地址的?”
  “給莫爾斯家打了電話,莫爾斯小姐回了話,我就來了。”他從外衣口袋里扯出一本薄薄的書扔在桌上。“有一個詩人的集子。讀一讀吧,送給你了。”接著,他回答馬丁的抗議道:“我拿書有什么用?今天早上我又吐了一次血。有威士忌么?沒有,當然。等一等。”
  他轉身便走掉了。馬丁望著他那瘦長的身影蜇下了外面的台階,發現在他轉身關門時那原本寬闊的肩膀已在塔拉的胸膛兩邊垂落,不禁感到心酸。馬丁拿出了兩個酒杯,開始讀起那詩集,那是亨利·伏恩·馬羅最新的集于。
  “沒有蘇格蘭威士忌,”布里森登回來說,“那叫花子除了美國威士忌什么也沒有。只好買了一夸脫。”
  “我打發一個小家伙去買點檸檬,我們做檸檬威士忌甜酒喝,”馬丁建議。
  “我不知道像這樣一本書能給馬羅帶來什么?”馬丁拿起詩集說下去。
  “也許五十元吧,”回答是,“如果他能收支平衡,或是能騙到個出版家冒險給他出版,就算是万幸的了。”
  “那么說,靠寫詩吃飯是不行的了?”
  馬丁的口气和臉色都顯得沮喪。
  “當然不行,哪個傻瓜會那么想呢?湊湊韻能吃飯,比如布路斯、弗吉尼亞·斯普玲,還有塞季成克。要寫詩么,你知道伏恩·馬羅靠什么過日于?——靠遠在賓夕法尼亞州一個填鴨式的男校教書。在所有私立的小地獄里這种地方是最糟糕的。哪怕他還能活五十年我也不愿意跟他交換地位。但是他的作品在同時代的湊韻詩人里可是有如胡蘿卜堆里的紅寶石。但是對他的評論呢!全他媽的扯談,一批愚蠢的休儒寫的!”
  “是些不知道怎樣評論作品的人寫的,這种人太多了,”馬丁表示贊成。“研究史蒂文森和他的作品的卑劣之作就太多,多得叫我害怕。”
  “吃死人的僵尸,女身鳥爪怪!”布里森登咬牙切齒地叫道,“是的,我知道這幫妖精。因為他為達米安神甫1寫的那封信就得意揚揚地啄他的肉,撕扯他,折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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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達米安神甫(184-1889):比利時人,1873年訪問了夏威夷的莫羅開麻風寨,從此留在那里為麻風病人服務,十二年后自己也得了麻風病,一直工作到逝世。斯蒂文森寫了一封公開信《達米安神甫》,表示對他的敬佩,并駁斥了對他的种种污蔑。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馬丁插嘴說。
  ‘對,這話正好不過——滿嘴真善美卻糟蹋著真善美,最后還拍拍真善美它的肩膀說,‘好狗好狗,忠心耿耿。’滾吧!理查·瑞爾夫彌留那天晚上把他們叫做:喳喳叫的小烏鴉,叫對了。”
  “在大師們流星一般迅速地飛翔時,”馬丁熱情地接下話頭,“專跟星塵找茬的家伙。我寫過一篇文章諷刺他們——那些找茬專家,亦稱書評家。”
  “讓我看看。”布里森登興致勃勃地提出要求。
  于是馬丁翻找出一份复寫的《星塵》,布里森登一邊讀一邊格格地笑,搓著手,忘掉了威士忌甜蘇打。
  “我的印象是:你就是一個墜落到凡間的星塵,被扔進一群戴了風帽的沒有眼睛的作儒之間。”他看完稿子說,“當然,第一家雜志就會叼住它不放的。”
  馬丁翻了翻自己的稿件記錄本。
  “已經被二十七家雜志退了稿。”
  布里森登開怀大笑,笑了許久,卻痛苦地嗆咳起來。
  “喂,你用不著告訴我說你沒有寫過詩,”他喘著大气說,“拿几首來看看。”
  “現在先別看,”馬丁請求,“我還想和你談談。我把詩扎成一扎,你帶回去看。”
  布級森登帶走了《愛情組詩》和《仙女与珍珠》,第二天地回來了,對馬丁提出:
  “再給我一點。”
  他肯定馬丁是個詩人,也讓馬丁知道了他也是個詩人。馬丁被他的作品弄得神魂顛倒,卻大吃了一惊,原來他根本沒有打算拿它們去發表。
  “讓那些出版社滾蛋吧!”馬丁主動要求幫他投稿,他卻回答。“為美而愛美吧,”他勸告說,“別去找雜志社了。回到你的船上去,海上去——這是我對你的忠告,馬丁·伊甸。你在把日于一天一天地浪費,想把美當婊子出賣,去滿足雜志王國的要求。那只是在割自己的脖子而已。你那天對我引用過的話是誰說的?——哦,對了,‘人呀,最后的蜉蝣。’你這個‘最后的蜉蝣’拿名气來干什么?你要是出了名,反倒會中毒的。照我看你太年純,太本色,太理智,靠這种東西是好不起來的。我倒希望你一行也沒有法子賣給雜志。你要侍奉的唯一主人就是美。侍奉他吧,讓苦芙眾生下地獄去!成功!你的成功已經在你的《愛情組詩种為斯蒂文森寫的那首十四行詩里了,已經在你那些海洋詩里了。那不是成功是什么?那比亨雷的《幽靈》還要好呢。
  “你獲得歡樂不在取得成功,而在寫作本身。你不會告訴我,可我明白,你也知道美煎熬著你,使你永遠痛苦,是個無法痊愈的傷口,是一把烈焰熊熊的利劍。你干嗎去和雜志打交道?就把美當作你的目標好了,為什么要把它變作黃金?好在你做不到,我倒不必激動。讀上一千年雜志,你發現的价值也比不上一行濟慈的詩。丟開金錢和名譽吧,明天就簽合同上船去,回到你的大海去。”
  “不是為了名譽,而是為了愛情,”馬丁哈哈大笑,“在你的宇宙里似乎沒有愛情的地位;可在我的宇宙里,美不過是愛情的婢女。”
  布里森登怜憫地也佩服地望望他。“你這么年輕,馬丁孩子,這么年輕。你想高飛,可是你的翅膀是最精致的薄紹做的,畫上了最美麗的顏色。可別讓它們給燒焦了,當然,你已經把它們燒焦了。要解釋那些愛情詩需要找一個打扮得光彩照人的小姐,丟臉的地方就在這儿。”
  “讓小見光彩照人,也讓愛情光彩照人。”馬丁哈哈大笑。
  “瘋狂的哲學,”對方駁斥道,“我在那些風魔的夢里也拿這話安慰過自己。可你要小心,這些資產階級的城市是會殺死你的。你看看那個生意人的南吧,我是在那里遇見你的。說它腐朽是不夠的,在它那气氛里人就清醒不了,它叫人墮落,沒有一個人不墮落,男的,女的,全都是些行尸走肉,指引他們的是跟蚌亮一樣的聰明和藝術沖動——”
  他突然住了嘴,望了望馬丁,然后靈机一動,明白過來。臉上的表情變作了惶惑的恐怖。
  “你那惊人之作《愛情組詩》原來是為她寫的,為那個蒼白、干癟的女人寫的!”
  轉瞬之間馬丁的右手已經伸出,緊緊攫住了布里森登的喉頭,直搖得他的牙齒答答作響。可是馬丁在他的服服卻沒有看見絲毫畏懼——除了一副惊奇与嘲弄的魔鬼表情之外什么也沒有。馬丁這才回過神來,揪住脖子一把把布里森登橫摔在床上,才放了手。
  布里森登痛苦地、大口大口地喘了一會地气,格格地笑了/
  “你若是把我那點火焰搖滅了,我可要永遠感謝你了。”他說。
  “我這些日子煩得快要爆炸了,”馬丁道歉說,“希望沒有傷害了你。來,讓我新調一杯甜威士忌蘇打吧。”
  “啊,好個棒小伙!”布里森登說了下去,“我不知道你是否以你那副身坯為驕傲。体壯得像個魔鬼,是只小豹子,小獅子。好了好了,你得為你那身力气付出代价的。”
  “你是什么意思?”馬丁好奇地問,遞給他一杯飲料。“喝了吧,以后乖乖的。”
  “因為——”布里森登啜著甜酒,很欣賞,微笑了。“因為女人。她們會纏住你,直到把你纏死。她們已經纏過你了,要不然我就算是昨天才出世的奶娃。你把我掐死也沒有用;我有話還得說。毫無疑問這是你的童稚之戀;為了美的緣故,下一回回味可要高一點。你拿一個資產階級小姐有什么用?別沾她們的邊。找一個嘲笑生活。戲弄死亡、說愛就愛、火一樣燃燒的了不起的女人去愛吧,這樣的女人有的是,她們會愛你,不亞于任何一個資產階級閨閣里培養出的嬌小姐。”
  “嬌小姐?”馬丁抗議。
  “對,就是嬌,嬌嬌滴滴地說些從別人那里听來的道德信條,害怕生活。她們會愛你,馬丁,但是她們會更愛她們那些瑣碎的道德信條。你需要的是痛快淋漓不受壓抑的生活,是偉大的自由的靈魂,是絢爛的蝴蝶,而不是灰色的小飛蛾。哦,所有那些女人都會叫你厭煩的,如果你倒了霉,老是不死的話。不過你不肯生活,不肯回到你的海洋和船上去;因此就繞著城市里這些瘟疫的洞窟轉,等到你腐敗到骨頭里的時候,你就會死去。”
  “你可以訓斥我,但是你無法讓我跟你辯論,”馬丁說,“歸根到底你的見解來自你的性格,而我這來自我自己性格的見解也和你的一樣無懈可擊。”
  兩人在對待愛情、雜志和許多問題上的看法都有分歧,但是兩人彼此卻很喜歡,而馬丁的喜歡又很深沉。他們倆天天見面,盡管有時只是布里森登在馬丁那令人气悶的屋里呆上一小時。布里森登每一次未必要帶一夸脫酒,兩人在市中心吃飯時他從頭到尾總喝威士忌蘇打。他總是付兩人的車費,馬丁是通過他才明白了食物的美妙的。他喝到了第一杯香按,也見識了萊因葡萄酒。
  但是布里森登永遠是個謎。他一臉苦行僧相,体質也越來越弱,可他卻是個毫不諱言的酒色之徒。他不畏懼死,對种种生活方式都辛辣尖刻,憤世嫉俗,但是他雖然快要死去,卻仍然熱愛生命,絲毫不放。一种要活下去、要快活地活下去的狂熱攫住了他。他要“在我所從來的宇宙塵埃的空間里玩個夠。”他有一次這么說。為了追求新的刺激和感受,他玩過毒品,做過許多古怪的事。他還告訴馬丁他曾經三天不喝水。那是自愿的,為了要体驗极端的口渴解除時的奇妙的歡樂。馬丁從來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從哪儿來。他是個沒有過去的人;他的未來是即將出現的墳墓;而他的現在就是生活里這苦澀的狂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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