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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格雷諾耶夜間行走。与他旅游開始時一樣,這次他也避開城市,不走大路,白天他躲起來,睡覺,晚上他起身,繼續走路。他吃在路邊找到的動植物:草、蘑菇、花、死鳥、蠕虫。他穿過普羅旺斯,乘著偷來的一條小船渡過奧朗回南面的羅納河,順著阿爾代什河一直深入到塞文山脈,然后經阿利埃向北走去。
  在奧弗提山脈中,他接近了康塔爾山峰。他看到它就在西面,山峰高高,在月光下呈銀灰色,他嗅到從山峰那邊吹來的干燥的涼風。但是他并不想到那邊去。他已經不再眷戀山洞的生活b這方面的經驗已經有過,已經證明在山洞是不能生存的。同樣,在人們中間生活,他也取得了經驗。在有些地方,人們是要窒息的。他壓根儿不想再活下去了。他想到巴黎去死。
  他不時地把手伸進口袋,抓住裝著他的香水的小玻璃瓶。瓶子几乎還是滿的。對于在格拉斯的那場戲,他僅僅用了一滴。剩下來的足夠迷惑全世界的人。如果他愿意,他在巴黎不僅可以使一万人,而且可以使十万人圍著他歡呼發狂;他可以散步到凡爾賽去,讓國王來吻他的腳;他可以寫封香水信給教皇,宣布自己就是新的救世主;他可以在巴黎圣母院當著國王和皇帝們的面涂上圣油成為太上皇,甚至成為人間的上帝——若是他還可以作為上帝涂圣油的話……
  只要他愿意,所有這一切他都可以做。他擁有這种威力。他手中握著這种威力。這种威力比貨幣的威力、恐怖的威力或死神的威力更強,是可以促使人們產生愛慕的不可戰胜的力量。這种威力只有一樣辦不到:它不能使他嗅到自己的气味。盡管他在世人面前通過他的香水以上帝的身份出現一旦是他不能嗅到自己。因此他永遠不知道他是誰,所以他對世界,對自己,對他的香水毫不在乎。
  他那只握過香水瓶的手,散發著柔和的香味,若是他把手放到鼻子下聞聞,那么他就會感到郁郁不樂,有好几秒鐘光景,他忘了跑路,只是呆立著,一個勁地嗅。他心里想,誰也不知道這香水有多好。誰也不知道,它是如何精心地制造出來的。其他人勢必屈服于它的作用,他們根本不知道,對他們產生作用并迷惑他們的是一种香水。唯一在任何時候都認識它的真正美妙的人就是我,因為它是我親自創造的。同時,我是它無法迷惑的唯—一個人。我是這香水不起作用的唯—一個人。
  另一次,他當時到了布爾戈尼,他想:當時我站在花園時,花園里紅發少女在游戲,她的香气朝我這邊吹來……或者更确切地說,她的香味的預兆,因為她后來的香味在當時是不存在的——也許當時我所感覺的,与我對林蔭大道上的人施放這香水時他們所感覺的相似—但是隨后他又拋棄了這种想法:不,它完全不同。因為我知道,我渴望得到的是香味,不是少女。可是那些人相信,他們渴望得到我,其實他們真正渴望得到什么?他們始終覺得是個秘密。
  后來他什么也不想了,因為思考不是他的特長,況且他已經到了奧爾良。
  他在敘利渡過盧瓦爾河。一天以后,他的鼻子已經聞到巴黎濃郁的气味。一七六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清晨六點他經過圣雅克大街進城。
  這一天是炎熱的一天,是這一年來最熱的一天。千种气味和臭气像從千個破裂的膿瘡里涌了出來似的。沒有一絲風。還不到中午,市場攤販上的蔬菜已經失去水分萎縮了。魚肉已經變質。巷子里彌漫著惡臭的空气。就連河流也似乎不再流動,而是滯住,散發出臭气。這天就像格雷諾鄧生下共100天一樣。
  他走過新橋到達河的右岸,繼續朝著阿朗和圣嬰公墓走去。他在弗爾大街尸骨存放所的拱廊里安頓下來。公墓的場地像被炸坏的戰場展現在他面前,場地被翻得亂七八糟,溝渠縱橫,尸骨遍地,沒有樹,沒有灌木,沒有草,是死神的垃圾堆。
  這儿看不到一個活人。尸体的臭味可怕极了,就連掘墓人也已溜走。他們要到太陽下山以后再來,在火把照明下,為第二天的死者挖掘墓穴,一直干到入夜。
  午夜過后——掘墓人已經走了——所有流氓、盜賊。殺人犯、持刀毆斗者、妓女、逃兵、走投無路的年輕人都活躍在這里。人們燃起營火煮東西,以驅除臭气。
  當格雷諾耶從拱廊里出來,混雜在這些人中間的時候,他們起初沒有發現他,他可以不受阻礙地走到營火旁,仿佛他就是他們中間的一員。這在后來支持了他們的意見:他必定是個幽靈或天使,是一個复活過來的人或是超越自然的生物。因為在通常情況下,一個陌生人靠近,他們的反應是非常敏感的。
  身穿藍色外衣的小個子男人突然出現在那里,仿佛是從地里長出來的,一只手里拿著一個蓋子已經揭開的小瓶子。這就是所有人肯定可以回憶起來的第一個印象:一個人站著,一只小瓶蓋子揭開了。后來他用瓶子里的東西噴洒自己的身体,一次又一次,就像用閃閃發光的火、用美來澆注似的。
  一瞬間,他們退了回去。但是在同一瞬間,他們對他感到敬畏,并在惊异中發覺,他們的后退更像是向前沖,他們的敬畏已經變成渴望,他們的惊异已經變成歡呼。他們覺得自己已經被這個天使吸引住了。強大的吸引力已經從他那里發出,它像是退潮的一股拉力,沒有哪個人能夠抵擋,同時,也沒有哪個人想抵擋,因為這是意志本身,這次退潮正沖刷著它,朝著退潮的方向沖去:沖到他那里。
  他們二三十人形成一個包圍他的圈子,圈子越縮越小,很快就容納不下所有的人了,他們開始播、推、揉,每個人都想到達离中心點最近的地方。
  后來,他們中最后的障礙被沖垮了周子不复存在。他們沖向天使,向他扑去,把他摔到地上。每個人都想摸他,每個人都想要他一點東西,比方說一片小羽毛,一個小翅膀,他那神奇之火的一個火星。他們撕下他的衣服,剝去他的皮,拔光他的頭發,用手抓和用牙齒咬他的肉,像德狗一樣向他扑去,拉他,扯他,拖他。
  但是,像他這樣一個人的身体相當堅硬,不是那么容易撕開的,甚至用馬來拉也得花很大的勁。于是,很快就刀光閃閃,刺進去,拔出來,斧頭和大砍刀朝著關節砍去,喀嚷一聲響,骨頭被砍斷了。剎那間,天使被分成三十塊,這一伙人每人搶到一塊,他們在貪婪的欲望驅使下退了回來,把肉啃光。半小時后,讓一巴蒂斯特·格雷諾耶已從地面上徹底消失,一根頭發也沒留下。
  這幫野蠻人吃完人肉后又聚集在營火周圍,沒有哪個說一行民這個或另一個在杆觀時九一小塊骨九南津三地咂舌頭,用腳輕輕地把藍外衣剩下來的一片破布踢到火里,他們大家都有點窘,不敢相互對視。他們中的每個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已經參与了一次凶殺或一种別的卑鄙的犯罪行為。但是把一個人吃掉?他們想,他們絕不會做出如此殘酷的事。他們感到惊奇,他們竟會做出令人難以置信的事,奇怪自己盡管非常難堪,卻沒有發覺有過一點坏心眼。正相反!盡管他們的胃里不好受,他們還是覺得心里是完全輕松的。在他們陰沉的靈魂里,突然變得那么輕快樂觀。在他們的臉上,表現出一种童話般的、柔和的幸福光輝。他們或許是因此而羞于抬起目光和相互對視吧。
  當他們后來敢于這么做,起先是偷偷地、后來則是完全公開地相互對現時,他們不禁破涕為笑。他們感到特別自豪。他們第一次出于愛而做了一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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