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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紅寶石1


                  ——白山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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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此篇頗為夸張的故事,根据印第安傳說寫成。它太荒唐又太動人,實在無法用散文來恰到好處地表現。沙利文在其獨立戰爭以后所寫的《緬因州歷史》一書中指出,就連那時候,大紅寶石的存在也并非完全不可信。——作者注
  很久以前的一天,夜幕降臨,水晶山坎坷的山坡上,一群尋找大紅寶石的探險者白白奔波一天,筋疲力盡之后坐下休息。他們來此地冒險,既非朋友又非伙伴,除一對年輕夫妻外,各自都對這塊神奇的寶石怀有自私而孤寂的向往。不過,同舟共濟的情誼倒還挺濃厚,大家一齊動手,用樹枝搭起一座簡陋的小棚子,還用順阿莫諾沙克河急流中漂流而下的松枝燃起一大堆篝火。他們就是在這條河下游的岸邊過夜。他們當中大概只有一個人被尋找紅寶石迷了心竅,与大家自然產生的共鳴格格不入,連攀登到這么個遠离人煙的荒涼地方有眾人作伴還不知足。大片荒野橫在他們与最近的村落之間,頭頂不足一哩就是黑黝黝的森林邊緣。那儿,山巒脫去它濃郁的林木斗篷,把自己裹進云海,或赤裸裸直指藍天。阿莫諾克沙的咆哮會令孤獨者心惊膽戰,不堪承受,而淙淙的山溪卻在与風儿交談。
  于是,探險者們相互致意,相互邀請到小棚內做客。人人都是主人,又都是全体伙伴的客人。在石板上舖開各自帶來的干糧,大家共享一頓美餐。吃完飯,人人臉上都洋溢出友好情誼。然而還有所克制,因為知道明天早晨再度出發尋找大紅寶石,大家又會形同陌路。就這樣,七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圍著篝火取暖。火光騰騰,照亮小棚屋的正面。他們相互打量各自對比鮮明的外表,以及映在搖曳火光中的滑稽模樣,不約而同地得出結論,不論在城市還是荒野,高山還是平原,再沒比他們更奇怪的一群人了。
  眾人當中最年長的是位又高又瘦、滿面風霜的漢子,約六十歲光景,穿一身獸皮。這衣裳的式樣模仿野獸真是唯妙唯肖,因為鹿、狼、熊們長期以來是他最親密的伴侶。他正是那种印第安人所謂的倒霉蛋,年紀輕輕就被大紅寶石迷得痴痴癲癲,尋找紅寶石成了他一生熱烈追求的美夢。到過這一帶的人都知道他叫“尋寶者”,而不知他還有別的名字。誰也記不清他何時起就開始了尋寶生涯。薩柯山谷里人人都說他對紅寶石貪欲過度,命中注定要一輩子在山野間流浪,直到末日,老是在太陽升起時滿怀希望,太陽落下時痛失信心。這位凄慘的尋寶者身旁坐著位個頭小小年紀一把的要人,戴一頂狀如坩鍋的高帽子。這是來自海外的卡卡福代爾博士,從事化學与煉金術的研究。他總是彎腰面對炭火爐,吸入有害健康的煙气,結果把自己弄得干癟萎縮,活像一具木乃伊。不知是真是假,据說他開始從事研究時,就抽干了自己身上全部健康的血液,把它与其它一些貴重配料混在一起,在一次失敗的實驗中消耗殆盡——從此身体就沒恢复元气。另一位冒險者是伊卡博德·皮戈斯諾特老板,一位頗有影響的商人兼波士頓市政委員,也是著名的諾頓先生教堂的一位長老。他的冤家中間流傳著一個荒唐說法,皮戈斯諾特老爺每天早晚禱告之后都要脫光衣服,精赤條條地在一大堆松樹先令1——馬薩諸塞州最早期的一种銀幣——中打滾,長達一小時之久。咱們要看的第四個人,同伴們誰也不知他姓甚名誰,只要瞧瞧他那張瘦臉和那副大眼鏡,就能認出來。這張瘦臉總是被挂在上面的一絲冷笑扭歪,而那副大眼鏡則使他看到的大自然整個變了形失了色。第五位冒險者同樣無名無姓,這著實遺憾,因為他看起來像位詩人。此君目光明亮,但可悲地形容枯槁。假使照有些人斷言的那樣,平日里只食晨光暮靄,外加伸手可得的一片最厚的云彩,蘸上不論何時能搞到的月光調味,弄成這形銷骨立的尊容也就自然不過。當然,從他胸中涌出的詩句也就頗具這一切佳肴的風味儿。這群人中的第六位是個神情高傲的青年,与眾人坐得遠些,在長者面前也神气地戴一頂羽毛帽。火光映照著他華貴的繡花衣裳,在他鑲著寶石的劍柄上閃閃發光,原來是維爾勳爵。据說此君在家時,要花不少時間到自家祖先的墓窖去,在發了霉的棺材里翻來翻去,從尸灰中尋找先人生前的榮耀与驕傲,結果呢,除了他自己那份自負外,還一脈承繼了列祖列宗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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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松樹先令:1621年——1684年間,北美殖民地馬薩諸塞州違反英國法律自行鑄造發行的一种錢幣,幣面鑄有松樹,故名。
  最后,還有一位鄉下打扮的英俊后生,身旁坐著位如花似玉嬌小玲瓏的姑娘,她那處女含情脈脈的嬌羞正在化為年輕妻子愛意濃濃的紅暈。她芳名漢娜,丈夫叫馬修。名字雖質朴無華,對一雙單純的小夫小妻倒十分合适。在這群被大紅寶石弄得神魂顛倒的人們中間,他倆似乎很不相稱。
  同一座陋棚之中,同一堆火光映照之下,坐著這些形形色色的冒險者,全都專注于一個目標。不管誰先開口,最后總會說到大紅寶石上來。有几位談到把他們帶到這儿來的詳情。一位在自己遙遠的國家听一個旅人談到這顆神奇的寶石,立刻產生了親眼一睹的渴望,非紅寶石耀眼的光芒才能解除心頭之痒。另一位則早在聲名赫赫的史密斯船長1航行到達這一帶海域時,就在迢迢的海上領略過它的輝煌。結果這么多年都心神不安,干脆投入找它的冒險。第三位說道,有一回他出門打獵,在距白山以南四十哩的地方宿營,夜半醒來,只見大紅寶石光芒四射,宛若流星,連樹影都直往后退。大家談到為尋找紅寶石藏身處的無數次嘗試,還有迄今為止使所有冒險者敗下陣來的厄運,雖說追蹤比月亮更亮,簡直亮似太陽的寶石光輝似乎易如反掌。看得出來,每個人都在嘲笑別人自以為會比前人運道好的狂妄,卻又同時遮掩不住以為自己一定走運的想法。為了減少大家過分樂觀的希望,眾人又重提那個印第安傳說。說是有位神明在護著寶石,專門跟找寶者搗亂。不是把寶石從這座高山之巔移到那座高山之巔,就是在懸著紅寶石的富于魔法的湖上喚起一層迷霧。不過這類說法均不足信。大家都認為,前人之所以失敗,是由于不夠精明或缺乏毅力,抑或迷宮般的森林、峽谷、崇山峻岭之中,有其它原因自然而然地阻擋了他們奔向某處的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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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約翰·史密斯(JohnSmith,1580—1637):英國航海家。1607年到達北美洲大陸的詹姆斯敦(美國弗吉尼亞州東部歷史遺跡,英格蘭人在北美最早的殖民地),并成為這塊殖民地的首腦。
  談話中斷時,戴大眼鏡的家伙環顧眾人,以他永不消逝的冷笑,把大家挨個儿變成嘲諷的對象。
  “好啦,朝拜寶石的同伴們,”他說,“咱們來啦,七個男人外加一位漂亮姑娘——毫無疑問,她跟咱們當中任何一位白胡子老頭都一樣聰明。是啊,咱們來啦,為了一項共同的大事業。依我看,咱們現在倒可以都來說說,要是自己交好運,找到了紅寶石,會拿它怎么辦。披熊皮的朋友,你先說,打算如何消受一直在追求的這個寶貝呀,好伙計?天曉得你在這水晶山中已找了多久。”
  “如何消受?”上年紀的尋寶者苦澀地叫道,“我可沒指望從中得到什么快樂,這號傻念頭早過去啦!我一直在找這塊混蛋石頭,只因為年輕時傻乎乎的野心到老成了命定,只有找它我才有力量——它是我靈魂的動力——血中的暖流——骨中的精髓!我要是掉轉頭不去找它,就會一頭栽倒在這諾奇山坡上死掉。這儿是通往這一帶山區的門戶啊。可要是我浪費了一輩子的光陰還能倒流,我還是不會放棄找到大紅寶石的希望!一旦找到它,我要把它帶到一個我知道的山洞里去,緊緊抱著它,躺下來等死,把它和我永遠埋在一起。”
  “啊,坏蛋,就不為科學的利益想想!”卡卡福代爾博士嚷起來,滿腔哲學家的憤怒。“你壓根儿不配看到它的光輝,連遠遠地看都不配。它是大自然這個實驗室制造出來的最最珍貴的寶石。至于我的目的,不過是一個有頭腦的人想得到它的唯一目的。一得到它——我有种預感,諸位,這寶貝是特地留給我的,好使我在科學研究上的榮譽登峰造极——我要回歐洲去,把自己的余生都用來將它還原為最初的元素,還要把一部分寶石研成极細的粉末,把另一部分溶解于酸,或別的任何能溶解這么美妙的合成体的溶劑。剩下的,我打算給它放進坩鍋熔化,或用吹管使它燃燒。采用這种种方法,我將得到一份精确的分析,最終將我的研究成果寫成一本巨著,獻給全世界。”
  “妙极了!”大眼鏡贊道,“博學的先生,您也用不著為破坏這顆寶石有無必要而拿不定主意啦。反正只要仔細看看您的大書,咱們人人都能造出一顆寶石來。”
  “可老實說,”伊卡博德·皮戈諾斯特老板開了口,“我反對造出這种假貨,因為這么干勢必降低真寶石的市价,直說了吧,先生們,保住它的价格對我至關重要。我撂下日常的生意,把倉庫交給伙計照料,在拿自己的信譽冒風險。再說,還有生命危險吶,說不定就給那些該死的异教徒野蠻人逮住——代价這么大,我卻不敢請求教友們為我禱告一聲,因為人家都認為,尋找大紅寶石就跟与魔鬼做交易差不多。現在你們想想,我會這么委屈我的靈魂,我的肉体,我的名譽和財產,而連從中獲利的一個合理机會都沒有么?”
  “是啊,虔誠的皮戈諾斯特老板,”大眼鏡表示同意,“我絕不會以為你有那么傻。”
  “沒錯儿,但愿不會。”商人道,“這顆大紅寶石,老實說,我連一眼都沒見過。它只要有人們傳說的百分之一那么亮,就肯定比莫臥儿大帝1視為無价之寶的那顆鑽石還要值錢。所以,我打算把它帶上船,航行去英格蘭、法蘭西、西班牙、意大利,或者只要是上帝的旨意,還可以去异教徒的國家。一句話,把這顆寶石賣給人間肯出最高价的帝王,讓他把它鑲在自己的王冠上。你們誰要是還有比這更明智的辦法也請說說看。”
  “我有!你這利欲熏心之徒!”詩人叫道,“你難道以為世上再沒比黃金更明亮的東西么,就打算把這顆寶石非凡的光芒也變成你已經在里頭打滾的銅臭么?要是我,就把寶石藏進我斗篷下面,赶緊回到倫敦那條黑胡同里我的小閣樓間去。在那儿,日日夜夜,我要凝視著它,讓我的靈魂汲取它的光彩。這光彩會浸透我的全部智力,在我寫下的每一行詩中閃耀光芒。于是,我死后多年,大紅寶石的燦爛光華仍會照耀著我的名字!”
  “說得好,大詩人!”大眼鏡又開腔,“把它藏在你斗篷下面,你是說?嗨,它會從你斗篷的破洞里透出光來,讓你像盞南瓜燈籠的!”
  “想想看!”維爾勳爵突然發話,不像對同伴倒像對自己,大約認為他們當中最出色的也完全不配跟他交談——“想想看,一個披一領爛斗篷的家伙,竟敢說要把大紅寶石弄到格拉布街2的破閣樓上去!我不是早就主意已定,世上再沒比大紅寶石更适合裝點我祖傳城堡的門廳的么?它將在那儿世世代代放射光芒,使午夜亮如白晝,照耀著懸挂四壁的鎧甲、旗幟和盾徽,使英雄們万古流芳。所以,其他人統統白費力气,不正是為了讓我贏得它,把它做為我們崇高家族榮耀的象征么?再說啦,白山頂上的這塊紅寶石,還從沒有過比維爾家大廳為它保留著的位置那么体面的地位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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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莫臥儿大帝(theGreatMogul):16世紀征服并統治印度的君主。
  2格拉布街(GrubStreet):17世紀英國倫敦窮文人和雇佣文人集居的街道,即當今的彌爾頓街。

  “了不起的想法。”諷刺家嘲弄道,“不過,可否冒昧說一句,用紅寶石做上一盞稀罕的墓燈,挂在您先人的墓窖里,比挂在您家城堡大廳,更能顯擺您先人的榮耀哩。”
  “呣,沒錯儿,”年輕的庄稼漢接口了,他和新娘子手拉手坐在一起。“這位先生替這塊發光的石頭派了個好用場,漢娜和我找它的目的也差不多。”
  “什么,小伙子!”勳爵大人失惊叫道,“你有什么城堡配挂它呢?”
  “沒啥城堡,”馬修回答,“只有一幢跟水晶山這帶地方上,任何干淨農舍一樣的小房子罷了。伙計們,要知道,俺跟漢娜上禮拜才成親,就赶著來找大紅寶石了,因為長長的冬夜俺們需要它照明。再說,左鄰右舍來看俺們,也好讓他們見識見識這漂亮的東西。它能把屋子照得通明透亮,不管把針掉到哪個旮旯都找得著。還讓所有的窗戶都亮著紅光,就像壁爐里燒著一堆松樹節疤的大火一樣。那樣的話,俺們半夜醒來,就能瞧清楚彼此的臉,該有多開心哪!”
  冒險者們一听這對年輕人的打算全都笑了。要知道,這塊美妙無价的寶石,連世間最偉大的君王都愿用來裝飾自己的宮殿,并為之驕傲,而這對年輕人的打算卻如此朴素簡單。尤其那位大眼鏡,他已逐個儿嘲笑過所有的人,這下滿臉惡意的笑容,連面孔都扭歪了。馬修有些惱火,就問他自己要拿大紅寶石怎么辦。
  “大紅寶石!”諷刺家的輕蔑難以形容。“嗨,你這個蠢貨,天底下根本沒這么個玩意儿。我已經走了三千多哩路,打定主意要踏遍這一帶所有的山峰,把腦袋探進每一條峽谷,就為了一個目的,要讓任何沒你那么蠢的家伙明白,大紅寶石純粹是騙人的鬼話!”
  多數到水晶山來的冒險者的動机都虛妄愚蠢,可誰也不如這位戴一副巨大眼鏡的嘲世者更虛妄更愚蠢更邪惡,他是那种可鄙且心術不正的家伙,向往的是地獄里的黑暗而不是天堂。這种人若能扑滅上帝為人類點燃的明燈,宁肯將午夜的昏暗視為最大的榮耀。嘲世者講話時,他們中有几位被一道璀燦的紅光嚇了一跳,這紅光照亮了四周的崇山峻岭,岩石遍布的急流河床,与他們映照林木枝杈的火堆發出的光芒迥然而异。他們側耳傾听雷聲,卻什么也沒听到,慶幸暴風雨不曾襲擊他們。滿天的繁星,這些天堂的指針,此刻警告他們閉眼不看熊熊燃燒的柴火,而到夢中去向大紅寶石的光芒頂禮膜拜。
  年輕的新婚夫婦在棚屋最遠的角落睡下,以一道用細枝精心編成的屏障把自己与眾人相隔。這屏障恰似夏娃新房懸挂的層層花彩,是那位羞答答的新娘趁眾人交談時動手編成的壁毯。她和丈夫親熱地手拉手墮入夢鄉,又從神奇光芒的夢幻中蘇醒,彼此交換更愉快的目光。他倆同時醒來,臉上挂著同樣幸福的微笑。想到鮮活的生命与愛情,他們的笑容也更為亮麗。然而一想到自己身居何處,新娘便透過那塊枝葉編成的壁毯向外張望,發現棚屋外間竟空空蕩蕩。
  “快起來,親愛的馬修!”她忙叫,“那伙怪人全走光啦!
  快起來吧,不然咱們就錯過大紅寶石啦!”
  說真的,這對貧窮的年輕人也實在不配得到引誘他們來這儿的無价之寶。他倆竟酣睡通宵,直到山頂陽光普照。而其他冒險者卻徹夜興奮難熬,輾轉反側,或夢中都在攀登懸崖峭壁。拂曉時分便統統出發圓他們的夢去了。不過,馬修与漢娜安歇一夜,腳下生風,快似兩只小鹿。他們只停下來禱告片刻,并在阿莫諾沙克河清涼的水潭中洗了把臉,吃了几口東西,就開始爬坡。二人艱難跋涉奮力攀登,夫妻情深相濡以沫。一路出現了几次小小的事故,衣服挂破啦,鞋子跑丟啦,漢娜頭發纏到樹枝上啦,等等。終于走出森林上緣,眼前正是一段更艱苦的道路。方才,數不清的樹干和稠密的樹葉禁錮了他們的思緒。此刻面對頭頂的山風白云,裸露的岩石,孤獨的陽光,他們不由惊慌畏縮起來。回頭望望剛剛穿越的那片黑壓壓的森林,倒宁肯重新湮沒在林深之處,而不要把自己交給如此廣袤如此鮮明的一片荒涼。
  “還往上爬么?”馬修問新娘,一面伸手摟住漢娜的腰肢,既為保護她,也為貼近她的心,好使自己寬慰。
  然而小新娘雖天真質朴,卻具有女人喜愛珠寶的天性,無法放棄擁有人間最燦爛的寶石的念頭,哪怕為此必須歷盡艱難險阻。
  “咱們再往高處爬一點儿吧。”她悄聲道。然而仰望寂寥的天空,她聲音發顫。
  “那就來吧。”馬修鼓起男子漢的勇气,拉著她就走,因為他剛剛壯起膽子,她倒害怕起來。
  于是,兩位紅寶石朝拜者向上攀登,一路踩踏矮小卻枝繁葉密盤根錯節的松樹枝松樹梢。這些松樹已生長好几百年,苔蘚遍布,卻只有三尺來高。他們又爬上亂七八糟擠作一堆的岩石,大大小小赤光裸露,活像由巨人們堆起來的一座紀念他們頭領的石冢。在這片凄涼的高空地帶,沒有東西呼吸,沒有東西生長,除卻集聚在他倆胸中的生命便沒有其它生命。他倆爬得這么高,連自然母親也仿佛無法再与他們做伴。她在他倆的腳下,在森林邊緣以內踟躕不前,并向他們投來告別的一瞥,目送孩子們走上她自己綠色的足跡不曾到過的地方。然而,很快她就看不到他們了。一片又濃又暗的霧靄正在下面聚攏,給廣袤的景色投下一塊塊黑影。它們密密地飄往一處,仿佛最高的山峰在召喚与之親近的云朵前來聚會。最后,層層霧靄相融相合,化為一体,呈現出一條通天大道的模樣,好像兩位漫游者可以順其走去,只可惜他們一旦离開幸福的大地,就會再也找不到回來的路。唉!此時此刻,這對戀人多么渴望重新看到綠色的大地,比當初在烏云密布的天空下,向往著看一眼天堂的愿望強烈多啦。霧靄漸漸漫上山頭,將孤零零的峰頂籠罩,于是完完全全湮沒了他倆的全部視野。這反而減輕了兩人的孤寂感。他倆偎依得更緊,相互深情而憂傷地凝望,深恐舖天蓋地的云霧會把對方一把奪走。
  然而,要不是漢娜漸漸体力不支,勇气也隨之減少的話,他倆本決心只要能找到立足點,就要在天地之間盡量攀得更高,登得更遠。漢娜气喘吁吁,又不肯拖累丈夫,但又時時踉踉蹌蹌倒在他身上,重新站穩的力气越來越小。終于,倒在了一片岩石遍地的山坡上。
  “親愛的馬修,咱們迷路啦,”她傷心地說,“再也找不到回地面的路了。唉,在咱倆的小茅屋里本來有多快活喲!”
  “寶貝心肝!——咱們還會回到那儿去的。”馬修回答,“瞧!陽光從這個方向穿透了這陰濕的云霧,憑這點光,俺可以找到回峽谷的路。親愛的,回頭吧,甭再夢想大紅寶石啦!”
  “太陽不可能在那邊,”漢娜垂頭喪气,“這時候該到中午啦。這儿要還有陽光的話,也該從咱倆頭頂照下來。”
  “可你瞧!”馬修口气有些變了,“這光越來越亮。要不是陽光,還能是啥?”
  此刻,小新娘也無法否認,一道光明正在穿破迷霧,將其昏暗的色彩變成暗紅色,紅得越來越鮮明,仿佛濃霧中摻和了燦爛的微粒。這時,山頂的濃云也開始消散,漸漸退隱,山上的景物從無法穿透的昏暗中顯現出來。這情景正如舊的混沌被完全吞沒之前,新的生命已經誕生。目睹眼前的變化,他倆忽然發現腳下有一片小光,原來已到了一座高山湖泊岸邊。這湖打堅硬的岩中凹出一眼深潭,湖水充溢,幽深明亮,澄澈宁靜,美不胜收。湖面閃過一道燦爛光芒。兩位尋寶者想弄清這光從何而來,卻又由于极度的興奮与贊歎,赶緊閉上眼睛,好避開迷人的湖面上方,懸崖峭壁之間射出的刺目光芒。原來,這對朴實的男女已來到那座神秘的湖畔,終于找到了人們苦苦尋覓的大紅寶石圣地!
  他倆熱烈擁抱,為胜利顫抖不已。有關神奇寶石的种种傳說潮水般涌上他們的記憶,他們感到自己竟被命運挑中,反而膽怯起來。打孩提時代起,他們就時常看到它似一顆遙遠的星星,閃閃發光。此刻,這星星最強烈的光芒正照在他們心上。他倆在彼此眼中似乎變了模樣,絢麗的紅光在他們臉上燃燒,同樣火一般映紅了湖水、山岩、天空,以及那被它的威風嚇得退去的迷霧。可是定睛再看,一樣東西把他們的注意力從那顆奇妙的寶石吸引開來。峭壁腳下,紅寶石正下方,有一個人形,雙臂前伸,一副攀登的姿勢。面孔上仰,仿佛在痛飲那寶石的光芒。可是他一動不動,像是化做了一塊大理石。
  “是尋寶者,”漢娜悄聲說,震惊地抓住丈夫胳膊,“馬修,他死啦!”
  “成功的狂喜樂死了他。”馬修戰栗不已,“沒准儿大紅寶石的光就是死光!”
  “大紅寶石!”身后傳來一個忿怒的聲音,“大騙局!你們要是找到了它,就請指給我看看。”
  他倆回過頭,原來是諷刺家,鼻梁上小心翼翼地架著他那副大眼鏡,時而瞧瞧湖面,時而看看岩石,時而打量遠方的水汽,時而正對大紅寶石,可他似乎并未感覺到它的光芒,似乎所有四散的云塊又重新密集在他的周圍。其實,大紅寶石的光芒已將這位不信者的身影投在他自己腳下,他還是不相信那儿有什么閃光,因為他正背對著那塊光芒四射的寶石。
  “你們的大騙局在哪儿?”他又問一遍。“看你們能使我也瞧上它一眼!”
  “就在那儿!”馬修道。見他這般剛愎自用,閉眼瞎說,小伙子火冒三丈,一把將嘲世者轉過來,朝向那座亮閃閃的峭壁。“摘掉你這副可惡的眼鏡吧,要看不見它才怪啦!”
  的确,這副有色眼鏡大概有礙嘲世者的視線,至少和人們透過煙玻璃觀看日蝕的效果一個樣。不過,他決心已下,虛張聲勢地一把扯下眼鏡,勇敢地直視大紅寶石的紅光。可剛剛接触那光芒,他就頭一低,發出一聲深沉顫抖的呻吟,雙手緊緊捂住了那雙不幸的眼睛。打那時起,千真万确,這位可怜的嘲世者就再也看不到大紅寶石的光,再也看不到塵世任何其它的光,連天堂的光也看不到了。他早已習慣于透過剝奪一切東西光亮的大眼鏡來看待一切,結果紅寶石的光芒一閃,照到了他的肉眼,就使他永遠瞎了。
  “馬修,”漢娜緊緊偎依著丈夫道,“咱們走吧!”
  馬修發現她在發暈,赶緊跪下來,抱住她,從迷人的湖中撩起冰涼刺骨的湖水,洒在她的臉上、胸前。她蘇醒過來,卻無精打采。
  “好吧,親愛的!”馬修將她顫抖的身体緊緊摟在怀里——“咱們走,回咱們不起眼的家去。神圣的陽光,溫和的日光會照進咱家窗戶。天黑了,咱們就點燃快活的爐火,讓它的光明照得咱喜气洋洋。咱們再也犯不著要那比世人共享的光更多的光了。”
  “就是嘛,”新娘道,“讓這大紅寶石嚇人的光照著,咱們白天咋過日子,黑夜咋睡覺呀!”
  二人用雙手掬一捧清水喝下,這水還從未被任何凡人的唇沾染過。然后牽著瞎了眼睛的嘲世者動身下山。這家伙一聲不吭,連痛苦的呻吟也深深埋進了自己痛苦万狀的心底。不過,离開在這之前還無人涉足的神湖岸邊時,他們朝峭壁投去告別的一瞥,發現水汽濃濃地凝聚起來,寶石穿過迷霧,發出朦朧的閃光。
  至于大紅寶石的其他几位朝拜者,相傳,虔誠的伊卡博德·皮戈斯諾特老板很快就放棄了追求,覺得這樁買賣太擔風險,聰明地決定撤回自己的貨棧,它就在波士頓市的碼頭邊。可惜,穿過大峽谷時,一伙印第安勇士抓住了咱們這位倒霉的商人,把他弄到了菲利特爾關了起來,直到他傷心傷肺地從自己那堆松樹先令中拿出一大筆贖金。而且,這么長時間不在家,生意也給攪得亂七八糟,結果他后半輩子不但不能在銀子堆里打滾,連价值六個便士的銅板也拿不出來了。卡卡福代爾博士,那位煉金術士,帶著一大塊花崗石重返自己的實驗室。把這東西研成粉末,溶于酸性液体,倒入坩鍋,熔化,用吹火管點起火來燒著。然后把實驗結果寫成了當時最重的一卷對開本大書。而且,為達到這個目的,紅寶石還真不如那塊花崗石有用吶。而那位詩人,也犯了一個差不多的錯誤,把從大山背陽處裂縫里采集到的一大塊冰當作了寶貝,發誓說這東西各方面都与他所想象的大紅寶石一模一樣。評論家們則說,即算此君的詩缺乏那塊寶石的璀燦,到底也飽含著這塊冰的寒意。那位維爾勳爵呢,回到了祖居的大廳,面對點蜡燭的枝形燭架也心滿意足。時候一到,也就填入了祖宗墓窖里的另一口棺材。既然有葬禮的火把在昏暗的墓道中閃光,又何須大紅寶石來炫耀人間浮華的無聊呢。
  嘲世者扔掉了他的大眼鏡,在世上到處流浪,成了慘兮兮的可怜虫。由于他從前故意對一切視而不見,如今遭到懲罰,總是痛苦地向往著光明。整夜整夜,他那被光芒刺瞎的眼睛都仰望著月亮和星星。日出時,他与波斯的拜日者一樣准時把臉朝向東方。他還到羅馬朝圣,去親眼一睹圣彼得大教堂輝煌的圣燈。最后,他葬身于倫敦的那場大火1,是他自己扑進去的,因為絕望中想在舖天蓋地的大火里,捕捉哪怕一絲絲微弱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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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元1666年,倫敦發生火災,除東北角的一些民房外,全城几乎化為灰燼。
  馬修和他的新娘子多年來過得太太平平,老愛講講這個大紅寶石的故事。不過,他們長長的晚年行將結束時,這個故事已不完全符合那些仍記得紅寶石古老光輝的人們所講的內容,因為人家斷言,自打兩個凡夫俗子十分聰明地拒絕了這塊使人間万物黯然失色的寶石之時起,它的光輝就日漸衰微。待其他朝拜者攀抵峭壁,只發現一塊晦暗的石頭,表面閃著云母的碎片。另有一种說法是,年輕的一對离開之后,寶石就從峭壁之巔跌落下來,掉入了迷人的湖中。還說,一到中午就能看到尋寶者的身影俯在紅寶石無法湮沒的閃光之上。
  只有少數人相信,這無价之寶仍和往日一樣光芒万丈,還說他們都親眼見過,它就像一道夏日的閃電,划破薩柯山谷深遠之處。還得承認,距水晶山好几哩遠的地方,我也曾看到一种奇妙的光彩在群山之巔熠熠生輝。而且以詩歌的名義起誓,我也為之著迷,愿做大紅寶石的最新朝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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