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祁歡
第三章
「這個,這個,只要七萬五。」笑容可掬的老闆看見雷姍姍手上的提包,馬上用怪怪腔調的中文熱烈招待。
雷姍姍故做不感興趣地瞄一眼,七萬五努比換算台市還不到七百五,便宜便宜,雖說手工粗了點,皮卻是不折不扣的好貨,在台北隨便一個地攤就都不只這個價。
可是,這裡是巴里島耶,來這裡購物不殺價,簡直就是白癡加三級的行為,乾脆自封國恥算了。
這可不是雷姍姍心狠手辣,而是大家都知道,不殺價並非對商家仁慈,他們背地裡還會大笑三聲:「台灣來的冤大頭。」別丟臉丟到國外去!
雷姍姍盤算一下,庫塔海灘這邊的商店專賈觀光客,多半只有十分之一強的成本,她也不狠,讓商家賺一點好了。
她緩緩舉起手指,像是勝利手勢。「兩萬。」
深黃近黑膚色的老闆嚇一跳,這女人是來搶錢的吧,殺得這麼狠,他連忙搖手。「高一點高一點,皮,好的。」老闆拚命摸著提包,彷彿是要展示給她看有多堅固似的。」
雷姍姍露出施恩惠的表情。「OK,兩萬五。」
「喔,漂亮的小姐,五萬,五萬最低了。」拜每年數以萬計台灣觀光客的。老闆的普通話可是琅琅上口。
「五萬最低?」雷姍姍一臉嫌棄地看著包包。「好啦,好啦!三萬。」
「小姐……」老闆露出為難的臉色。
雷姍姍半分遲疑都沒有,輕移蓮步往外走。她,放心得很。
果然,老闆急切地拉住她,涎著臉陪笑。「好好好,就三萬!」
雷姍姍拿出錢包,不懷好意地笑笑。「老闆,給我一個新的。」
老闆歎口氣,往最後面的角落翻來覆去,終於拉出一個,還像獻寶似地說:「小姐,最後一個、最後一個。」
「最後一個呀!」雷姍姍狀似不經意地撈起展示架上,剛剛那個提包。
「反正只剩這兩個了,一起賣我。」說話的同時已把六萬努比塞在老闆手上。
老闆這一驚非同小可,賣三萬一個已經沒賺頭了,兩個不就虧大了,連忙搖手。「NO!NO!」
雷姍姍臉一垮。「那算了,都不要了,money!」手直直伸了出去。
到手的錢怎忍心見它飛了?老闆痛苦地天人交戰,額上冒出點點的汗珠,肯定不是天氣熱的關係。
雷姍姍狡黠的神情一現,甜甜堆起膩笑。「老闆,拜託啦,謝謝峻!」說完,兩個提包一抄,就走出門口。
老闆直直追出門口,又不好叫住她。看來今天真是遇到高手了。
「小姐,你從台灣來的吧?」
「沒錯!」大陸同胞要出國還不容易哩。
他就知道,生意作了這麼多年,只有台灣人才有這種「段數」,他無奈地伸出大拇指。「台灣人,厲害厲害!」
雷姍姍衝著他甜甜一笑,看得老闆都癡傻了。
這就是雷姍姍,絕不會讓人多佔便宜,遇到目標,便勇往直前,一定要手到擒來,就像她肩上掛的兩個戰利品,她一開始就打算要嘻到兩個,最後也就如願以償。
別的觀光客也許不介意當冤大頭、散財童子,可是她太常出外流浪,荷包一定要樞緊一點,更何況還有一群窮追猛討紀念品的死黨,不省一點怎麼過得去!
腦中正盤算著要把提包送給誰時,突然感到不對勁。有人拿東西丟她!
她猛一回事,看到地上的花生殼,順著往前看,一群街上的無業「卒仔」。
她皺眉,不準備理會他們。巴里島民風純樸,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土生土長的本島人,其他除了華人。外籍人口,還有為數不少的爪哇人,爪哇人羨慕巴里島豐富的觀光資源,所以想來淘金,可是爪哇人卻生性懶散,不愛做事又不想回爪哇,窮使他們變壞,作扒手。作混混,不然就聚集在觀光客最多的庫塔海灘滋事。
對這些人沒必要發脾氣,她說服自己繼續往前走,卻也發現有幾個跟了上來,一邊吹口哨,一邊嘰裡咕嚕不知說什麼。
想也知道不是什麼好話,她低頭望自己,小可愛、短褲、涼鞋,大家都這樣穿呀!濕熱的巴里島還有更多直接穿著泳裝就逛街的洋妞哩。
是啦!一是欺負她黃皮膚,跟他們同個洲的「同胞」,換成那些高頭大馬的洋妞,料他們動也不敢動,去!垃圾!
思緒轉換間,見一個猥瑣的小個兒從她面前走來,不懷好意的眼神顯而易見,她還沒會意,那小個兒飛快在她胸前摸一把,然後迅速跑開。
隨即,身後傳來轟笑聲。
「Shit!」敢在太歲頭上動全,活得不耐煩了!要是以為她雷姍姍有仇不報,那就太沒知識了。
她冷靜地先不想那種屈辱,飛快地在腦中運轉報復的方法,這時,眼前一對男女進入她的視線,她抬眼一看,男人的表情擺明他看到那一幕,憤慨之情可見。
有了!
雷姍姍對著眼前男人低聲說:「快!推我一把。」
男人微愣,被雷姍姍眼中激烈的目光震懾,無意識輕碰她的肩……
「唉喲!」雷姍姍誇張大叫,身子如受重挫般向後飛去,準確撞倒那群「卒仔」。
她瞥眼一看,認得剛剛伸出祿山之爪的小個兒,露出邪邪擰笑,趁摔得一團混亂時,用力向他打出拐子,這個拐子可不是尋常那種痛痛手臂、傷傷肚子,一下子就好的小伎倆,她結結實實、不偏不倚打中小個兒的命根子。
「嚎!」一陣豬叫般哀嚎淒厲響起,小個兒痛得滿地打滾。
圍觀的群眾只看到女孩子不小心跌倒,而被壓到的男人居然鬼叫鬼叫的,弱不禁風得令人」受不了,有人還快嘴罵出:「叫個鬼,甭種。」
沒人看到實際狀況。
除了眼前的男人,他滿懷笑意地伸手扶起女孩。
雷姍姍拍拍屁股,起身則還嫌不夠似地狠跺一腳,猙獰地對小個兒一笑,清柔地在他耳邊灑下銀鈴般美聲,內容卻是——
「SonofBitch!」
報仇,爽!
小個兒敢怒而不敢育圍觀的人太多,使他不能出手打女人,而且大家看他的眼光鄙夷,沒有人同情他,真是欲哭無淚。
終於,雷珊珊正眼仔細地看著眼前的男人。
高!
而那個眼神與笑容……
雷珊珊笑開了。這個男人跟她是同類,掩藏在溫煦笑容下的,是跟她不相上下的狡黠,彬彬有禮的眼神祇是欲蓋彌彰,毫無隱藏地被她發現眸光深處的狂野。
第一次交手,雷珊珊先勝。
「小姐,你還好嗎?」
普通話!
早知道台灣人無孔不入,飛了五個小時來度假,耳邊依然充斥著普通話。
雷珊珊假笑。「先生,謝謝你的伸手援助。」幫她報了仇哩!
「哪裡,舉手之勞,沒受傷吧?」
「我好得很,要就關心那些『卒仔』,呃……」她回頭一看,「卒仔」跑得連影子都不剩,果然識時務。
「再不跑可能連骨頭都被啃了。」男人的眼光未曾離她須臾。
「要給點教訓,免得以為台灣弱女子好欺負。」雷珊珊奸詐的笑容再現。
「弱女子?」男人失笑,好久沒見到這麼強悍的「弱女子」了,不過她處理得成熟。
「你很聰明,知道怎麼報復又不顯得潑辣。」
雷珊珊驕傲地抬頭叉腰。「這是現代女子的生存之道。」
眼前的女子大概二十三、四歲吧,烏黑的秀髮及腰,不甚在意的以手中紮起,短褲下露出一雙修長白育的美腿。好白,屬於東方人那種瓷般,凝脂般的顏色,健康地透著紅潤血色。
她穿得太清涼了,季殊群微微皺起眉頭,那件上衣只剛好包住渾圓的胸部,上下露出的肌膚比蓋住的還多。
「看樣子也不能怪那個痞子。」
雷珊珊對上他的目光,唇邊浮起一朵冷冷的笑容。
「你的思想還停留在裡小腳時代嗎?」遇到問題就責備自己行為不檢,這無異助長犯罪者氣焰。「不管我怎麼穿,都絕對有免於被侵犯的權利!」
「戰神雅典娜呀!我不記得台灣女權運動中見過你。」季殊群挑釁地說。
「這是基本常識,不必女權運動鼓吹。」雷珊珊用看白癡的眼光嘲笑地。
「你還是把衣服穿上吧,免得被人看到,巴里島民風很純樸的。」男人身邊的女人開口了。還好她發出了聲音,不然雷姍姍壓根兒沒注意到;不只沒注意到,她向來直接忽略不重要的人。
雷姍姍直覺望向自己,真有那麼暴露嗎?又望向那個女人,長袖、長褲、帽子,外加陽傘、喔,怕曬,所以嫉妒她細皮嫩肉,好,她雷姍姍記下來了。
雷姍姍狀似無辜又聽話地把繫在腰間的衣服套上,甜蜜問道:「這位小姐好美,貴姓大名,他鄉遇故知,真令人興奮。」
這位小姐真的挺美的。所謂柔情似水,纖纖弱弱,大概就是這款的。配在男人旁邊雖然小巧依人,郎才女貌,但她就是覺得兩人不搭軋,誰會認為小綿羊配大野狼是絕配呢?大野狼是適合小狐狸的,鬥起來才夠辣,而她,雷姍姍,正好屬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