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喬安
芙菱呻吟一聲,翻身撇開沈徹的手,全身像條毛毛蟲似的卷在棉被裡。
「起來。」他又捏住她的另一邊臉頰,她可真能睡,臉都已經被他拉得變形了,還完全沒知覺。
她果然是有些特別的——特別的懶!也特別的會睡!
他微扯嘴角,突然想到一個也許可以叫醒她的方法。
「『麥可』,上來。」他拍拍床墊喚道。「麥可」睡眼惺忪地看著主人允許它上去溫暖的床鋪,便搖搖尾巴「爬」上了床,一頭鑽進芙菱的被子裡,並且拚命蠕動身體尋找一個最舒適的睡覺位置。
一秒,兩秒,三秒過去,芙菱終於感覺到腳邊有個毛茸茸的東西正在侵略她的地盤,她倏地張開眼睛,疑惑地看著正坐在床邊的沈徹。
「你終於醒了。」他賊笑道。
「那——是——什麼東西?」她睡眼惺忪地問,心裡已有八成的譜了。她一把掀開棉被,果然看見「麥可」那顆大大的狗頭正對著她打呵欠,可惡,就是它破壞了她的美夢。
芙菱以極快的速度捲走所有的棉被,並且縮到大床的一角,她絕不會和一隻狗共享她最心愛的棉被。
「咻,下去,不要賴在我老公身上。」
「麥可」無聊地看了她一眼,大大地打了個呵欠,趴在床上繼續它的睡眠。
「你老公?」沈徹挑著眉。
她點頭。「我的棉被就是我老公,抱起來舒服又溫暖,別人都不能碰。」她埋進棉被裡,一臉白癡的幸福樣。
沈徹翻翻白眼,不想再繼續這種愚蠢的話題,除她之外,大概沒有人會無聊到把棉被當老公。
「好了,既然醒了就趕快下床吧!」他拍拍她的屁股。
芙菱看看時間,才早上六點。「我已經放寒假了……」她又準備躺回去。
「我要出去跑步。」沈徹拉住她,阻止她又倒頭大睡。
「那就快去,順便把那只懶狗也一起帶走。」芙菱擺擺手,仍賴在床上。
「你也得跟我一起去。」沈徹笑道。芙菱口口聲聲叫「麥可」懶狗,根本就是「龜笑鰲無尾」,她自己又何嘗不是一個懶字了得。
「你跑步我跟去幹什麼?」她咕噥道,死都不肯離開她的棉被,這麼冷的天氣要她一大早去跑步,無疑是要她的命。
「我不能放你一個人在家。」他堅決道,突然拉開棉被,將她一把橫抱起來。
芙菱被這意外的舉動嚇了一跳。「你要幹什麼?」她揮動雙腳拚命扭動掙扎,他到底要怎樣才肯讓她安心睡覺?
雖然芙菱是一百七十二公分的高個兒,但對一百九十公分高的沈徹而言,抱她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他箍著她,將她直接送到浴室門口,有些賴皮地說道:「限你五分鐘梳洗完畢。」
他把她推進浴室,並替她關了門,以堵住她的迭聲抱怨。
芙菱一個人在浴室死瞪著被闔上的門扉,就算是大哥和二哥,也都不曾把她硬拉起床;她昨天才剛開始覺得他是個不錯的人,今天就立刻做出這種「令人髮指」的事情,真不曉得他到底在想什麼?沈徹雖然看似那種凡事無所謂的人,但實際上,他做事都帶有強迫性,只要是他下決心要做的事,他就一定會達成。
忍著早起的痛苦,她還是完成了刷牙洗臉的工作,不過她故意用了六分鐘,算是對他強迫她起床的無言抗議。
待她重新回到房間時,沈徹已經將棉被都疊好了,而那隻大懶狗也轉移陣地到了沙發。
「把外套穿上。」沈徹遞給她運動外套,拿著鑰匙走向門邊。
「等等,那隻大懶狗不去嗎?」芙菱嫉妒地看著窩在沙發上的「麥可」,為什麼它那麼好命,可以待在家裡不必出去?
「它負責看家。」沈徹微扯嘴角,當然明白芙菱的想法。
「讓他看家?」芙菱怪裡怪氣地,讓一隻行動如烏龜的懶狗看家,東西不被偷光才怪。她既然都已經早起了,如果不把這只懶狗也一起拖下水,她實在不甘心。
「我看讓它看家不會有太大作用的,不如也帶它出去透透氣,以免它懶出老年癡呆症。」
聽著她「好心的建議」,沈徹簡直快笑出來了,這叫「一物克一物」,有時一個很懶的人就是看不慣有人比她更懶,尤其是當對方還是隻狗的時候,那更是分外眼紅。
穿好鞋子,沈徹雙手交叉於胸前,似笑非笑地靠在門邊。「如果你叫得動它的話,我是不介意帶它出門。」
一得到沈徹的許可,芙菱捲起袖子,毫不客氣地走向「麥可」。「起來,大懶狗,帶你去活動這身懶骨。」
「麥可」眼皮抬都沒抬。
「它叫「麥可」。」沈徹微笑提醒道,一臉看好戲的樣子。
芙菱撇撇嘴,改變策略。「我帶你去公園看漂亮妹妹。」
「麥可」睜了條細縫瞄她,投給她鄙夷的眼光,連狗都知道這個時間公園裡只有阿公阿媽。它伸了個大懶腰,繼續睡它的大頭覺。
這隻大笨狗。芙菱的耐心宣告用盡,她踢了踢沙發。「你是豬啊!快起來。」
沈徹在旁看得不亦樂乎,開懷大笑,他拿起狗鏈笑道:「過來,『麥可』。」他再不出聲,恐怕他的沙發就要不保。
「麥可」緩緩撐開眼皮,低嗚一聲,便「慢步」走向沈徹。芙菱則兩手插腰怒視著這個「狗眼看人低」的傢伙!
不過至少她終於如願地將它也「拖」出門,這讓她心裡比較平衡了點。哈哈,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嘛!
於是,在寒冷的二月天,藍芙菱開始了生平第一次晨跑的「創舉」。
第五章
才走到公園,她就覺得好累了,更遑論還要跑步。
都怪這隻大懶狗!
以往她看到別人蹓狗的畫面,都覺得溫馨又美好,所以她才會堅持也來蹓蹓看。豈知,這隻大懶狗走路的速度超慢,她幾乎是連拖帶拉,才把它帶進了公園,累得半死不說,連形象都被破壞殆盡。
「好累哦!」一進公園,芙菱立刻癱在籃球場邊的涼椅上,她已經被這隻大笨狗搞得筋疲力盡。
沈徹快速運球切入籃下,展現一記單手扣籃的絕技。
「小心你的手……」他的手指關節還沒好,竟做這麼危險的動作。
沈徹伸高他的左手,笑道:「我是用左手。」他又做了個原地跳投,籃球應聲入網,他瀟灑地朝她一笑。「你要打嗎?」
「不要!」她死命搖頭。
「既然出來就要動一動。」沈徹強迫性地拉她進場,將籃球塞到她懷裡,要她投籃。
「我不會啦!」她面有難色,天知道她體育課每次考籃球都一塌糊塗。
「你不是籃球社的嗎?怎麼可能不會投籃?」
「我是被學長硬拉入社的!」芙菱硬著頭皮說出不會籃球的事實。「那個時候加入籃球社的女生很少,我剛好又高,所以學長希望我入社,這樣比較有說服力,可以招到新生入社,所以—我在籃球社只是負責撐場面的,我根本不會……」
沈徹抿著嘴,忍笑道:「你知道,個子高又對籃球一竅不通,其實是有一點可恥的事——」
「才不是那樣,至少我對電動玩具裡的籃球遊戲就很在行,可能連你都不是我的對手。」她驕傲道。
「哦?是嗎?」果然懶人有懶人打球的方式。
不過,籃球是可以練的,只要她肯練習,學會投籃應該並非難事。
沈徹拚命對她指點一些基本動作,企圖讓她能順利投進一球;只可惜,最後沈徹不得不承認她的反應真的很遲鈍,簡直毫無運動神經可言。
而「麥可」早就不對她抱有任何希望,幾乎是在一旁從頭睡到尾。
「跟你說我從來沒投進過,你就不相信。」芙菱累得癱在涼椅上,因為運動過度,她已經一身是汗了。
「真難想像你體育考試是怎麼過的?」沈徹也坐在她身邊,兩手攤張在椅背。
「當然是哀求兼交換條件。」
「交換什麼條件?」
「當然是自願當體育股長,因為可以加分。」芙菱托腮苦笑道。「不過這個苦差事從來沒有人願意當,不但要帶體操,上下課要負責借還器材,測驗時還得第一個上場。」
沈徹一臉怪異的表情,不太能聯想一個又懶、體育又差的人會當體育股長。
「我可以說是以勞力換取成績。」她結論道,也滿佩服自己竟能苦撐過來。還好她大學只剩一學期,只要一畢業,她就可以完完全全和最討厭的體育課絕緣了,想到這裡,她就覺得好高興。
沈徹捏捏她的臉頰,笑道:「你也算是個異類,走吧,我們去跑步。」
「我不要啦!跑不動了!」她死賴在椅子上。
「不要這麼懶。」他敲敲她的頭,強拉起她,帶著她一起跑。
大約只跑了兩座涼椅間的距離,芙菱又不行了,她賴在涼椅上不肯再跑,陪他出來已經是她最大的極限了,他別想讓她再做劇烈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