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芃羽
說真的,在倒向軟床前一刻,他對即將來臨的錯愕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直到身體碰到一團又軟又硬的東西,直到一聲尖叫貫穿他的耳膜,響徹雲霄——
「啊——」
睡夢中被壓醒的於慎言當真要嚇掉三魂七魄了。
媽呀!有人趁她入睡時要非禮她!
這地方果真太偏僻了,不然不會三更半夜成為歹徒闖空門的目標!
「誰?你是誰?闖進我家要幹什麼?」她忙不迭地滾下床,拿著枕頭護在身前,聲勢驚人但氣息不穩地怒叫著。
黑暗中一個瘦削的男人矗立著,她的雙腿嚇得直打顫。男人耶!天曉得他想幹什麼?
這人是怎麼進來的?大門明明上了兩道鎖啊!怎麼她連一點聲響都沒聽見?還是她晚上被家裡三個臭男人氣乏了,睡得太沉?
「你家!」鍾肯被她驚天動地的尖叫聲嚇得從床上彈跳起來之後,驚駭的程度一點也不比她小。天下還有這種荒唐事嗎?回家反而被誤為入侵者!
「小偷!你想偷什麼東西?我先告訴你,我可是身無分文,這裡的一切也都不值錢,你闖錯房子了,光聞這股霉味你也該知道這裡的主人有多窮酸!」她防衛地看著對方模糊的身影,聲音中卻洩漏出藏不住的懼意。
窮酸?鍾肯被她的用詞逗得險些笑出聲,不過這時他沒心情聽笑話,嘴角的微笑硬是收回去,他向前跨了一步,說道:「小姐……」
「別過來!」於慎言立刻阻止他越雷池一步。「我……我會空手道,我舅舅是警察局局長,表弟是雷霆小組隊長,我有電擊棒……」
很好笑的台詞,這個女人的反應妙透了。
「我想,是你走錯了房子吧?」他無奈地提醒,她該不會是闖空屋的遊民,以為沒人人住,想霸佔這地方棲身吧?
「我走錯?」她誇張地斥罵,「我要是走錯地方,頭就剁下來給你!」她十點半才冒著雨搬進這裡,皮包裡還放著鍾欣給她的鑰匙呢!哪有可能走錯?
「我要你的頭幹什麼?我只要你離開』我的『房間』。」他冷靜地說。
「哈!你的房間?」太好笑了!
「沒錯,這裡是我家。」
「你家?」哦,這是她一星期來聽過最好笑的笑話。
「如果你沒地方躲雨,樓下還有間房間,我允許你在這裡過一夜,不過明天你就得離開。」他以主人的口氣說話,自認已經夠好心的了。
「老兄,該走的人是你吧?我今天才把這裡租下來,你要是以為我沒權力將你送警法辦,那就大錯特錯了!」她氣呼呼地警告著。
「你說什麼?你把這裡租下來?」這下子鍾肯的語氣變了。難不成……
「沒錯!」
「誰租給你的!」他幾乎要有答案了。
「我的同事,鍾欣!」於慎言篤定地說,好似一說出鍾欣的大名事情就能解決。
鍾肯吁了一口氣,他就知道,老姊一缺錢什麼蠢事都幹得出來,他竟然打起他房子的主意來了!該死!
「我想,我們最好到樓下好好談談。」他不想繼續杵在黑暗中和一個陌生女人為了房間爭執。
「我們沒什麼好談的,你最好快滾!」他可沒閒工夫和一個陌生人談天。
「你如果知道我是誰就不會這麼說了。」
「是嗎?你是誰?就算你是天皇老子也不能亂闖民宅!」她怪笑一聲。
「我是鍾欣的弟弟,鍾肯。」他朗聲地道。
鍾欣的弟弟?老天!他是鍾欣說的那個「怪胎弟弟」?鍾欣不是說她弟弟根本不回台灣的?她啞然地瞪大眼睛,小嘴張得好大,對這突如其來的答案震驚不已。
「現在,你願意和我談談了嗎?」他說著便精準地找開牆上的燈,乍亮的光線照亮了一室的清藍。
這個女人長得還不錯,個子中等,清秀可人,年紀介於二十五到三十歲之間,一頭直髮披垂在後頸,穿著白色休閒服,從五官判斷得出她是那種凡事都親自打理、熱心過頭的女人。鍾肯只花了五秒鐘就將她研究完畢。
於慎言則怔怔地盯著站在門邊的斯文男人,還有點猶豫著該不該相信他。不過,這男人給人一種乾淨清新的感覺,灰藍條紋襯衫裡一件白T恤,一條深藍色牛仔褲,他和這間房間幾乎成為一個整體系列,光是這點直覺就告訴她,她可能真的遇上這房子「真正的主人」了。
「你……真的是鍾欣的弟弟?」她支吾地問。鍾欣從沒說過她弟弟叫什麼名字。
「要看我的身份證或戶口名薄嗎?或者,打個電話把我老姊挖起床質問一下?」他嘲弄地反問。
「不,不用了……」她覺得頭好痛。事情怎麼會變得這麼複雜?鍾欣啊,我會被你整死!她的表情哀怨而頹喪。
「那我們到樓下談談吧!」她率先下樓,留給她片刻整理思緒的時間。
隨著他走出門外的流動的空氣,一股清淡的香味倏地飄進她的鼻腔,她的焦慮霎時化為無形,慌亂的情緒也被撫平。真奇怪!這是什麼味道?聞起來滿……對味的。
五分鐘後,他們面對面坐在一樓的沙發上,終於理出所有問題的癥結所在——鍾欣。
「這房子早已登記在我的名下,我姊無權動用,她這次做得太過分了。」鍾肯面有難色,鍾欣不經他同意就將房子租給別人,況且還是個女人,這一次他不找她出來理論就太善待她了。
「她也是為了幫我……」於慎言振作起精神,開始解釋。「我有不得已的苦衷,才從我家搬出來,鍾欣自然好心地提供我這個地方落腳,她說你平常根本不會回來的……」
「我是不定期會回來,不表示不會回來。」他更正道。
「是啊!誰知道這麼巧,我們都挑今天晚上住進來。」唉!她依稀刻鐘欣和她同年,這麼說來,眼前這位又是個比她小的男人了?為什麼老天不放過她?剛脫離一堆幼稚男,就又碰上了個小男生!
「我姊收了你多少錢?我退給你好了。」他看得出她有難言之隱,不過,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總是不太好,更何況他是回來享愛「冷清」的,多個人實在有違他的度假計劃。
「你要趕我走?」她睜大眼,兩道秀氣的眉瞬間聚攏。
「不是趕你走,是請你搬回你家。」他平靜地回答。
「我不能搬回去!」現在回去只會讓三個弟弟笑話她而已,再說,她怎麼能破了自己的誓言,甘願淪為小狗?
「為什麼?」
「因為……」這要她從何說起?既牽扯到個人隱私,又和她難以啟齒的乖舛命運有關,她要怎麼向他開口她離家的真正原因?
見她不語,鍾肯倒也不強人所難,他退一步說:「這樣好了,我再叫我姊幫你找間房子,你明天先回家,等找到房子再搬出來。」
「不行!」她斷然否決。
「那你到底想怎麼樣?」他無奈地攤開雙手。
於慎言看了看四周,霍地雙手支在桌面上,探身向他。
「這樣好了,反正這裡有這麼多閒房間,你就分租一間給我,我保證絕不干涉你的生活。」跟個小男生住一間房子也沒什麼好忌諱的,頂多再把他當弟弟。
「我不習慣和別人同居。」他冷冷地道。
「這不叫同居!我跟你說,我已經二十八歲了,你可以把我當成姊姊,而且我一有空會幫你打掃房子,必須時還能幫你準備晚餐……」
「我已經有個姊姊了,不需要再多一個。我自己會整理屋子,因為我有輕微潔癖。再者,我廚藝還不錯,從不麻煩別人。」他一一駁回她的話。
有這麼上道的男人?於慎言簡直呆住了。為什麼她家的三個弟弟不能像他這樣?和這種男人住在一起肯定輕鬆多了。
「那更好,你就把我當隱形人,我每天早上七點半出門,晚上七點半以後才會回來,幾乎有十二個小時不在,白天你一個人逍遙自在,晚上我回來後你也差不多要就寢了,所以,多我一個人並不會干擾你的作息。」她將情況一一分析讓他明瞭。
「我這個人滿孤僻的,這也是不喜歡回家和我老姊住在一起的原因。」他直接表明不希望又多個「姊姊」來煩他。
「我不管!我已經把錢給鍾欣了,三個月沒住滿我不走!」她只好用上耍賴這招了。
「我姊收了你三個月的錢?」老天!正好是他的假期長度。
「沒錯!」
「我退給你!多少?」
「我不要錢,我只要有房子住。」開玩笑,要她去哪裡再找間一個月只要一萬五千塊的別墅住?
「你……小姐,別為難我行不行?」疲倦讓人耐性喪盡,他的好脾氣快用光了。
「是你為難我吧?」她咬著下唇,叉腰瞪眼。「還有,我叫於慎言,為了不讓以後日子過得尷尬,你可以叫我於姊,或是大姊,我不會介意的。」她說得好像人家已經答應讓她住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