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文 / 梅貝爾(梅貝兒)
宋夫人沒有夫婿那麼死板,只要女兒能幸福就夠了。
'還不是因為咱們太久沒見到雨薔,所以突然想去看看她,誰曉得一進丁家,親家母就說……'她有些難以啟齒的說:'就說雨薔不守婦道,所以便把她給休了,過沒多久,雨薔就跟別的男人跑了,後來咱們探聽的結果,知道雨薔在杭州,所以就找了來。'
'她怎麼可以這麼說?'宋雨薔又驚又怒,'娘,不是這樣的,我怎麼會做出那種事來,您要相信女兒啊!'
'你是娘生的,娘當然相信你了。'
宋晉德冷哼,'如果沒那種事,人家親家母為什麼要誣賴你?'
'那是因為理虧的人是她,為了面子,她當然要說謊了。'聶廷軍想不到丁家這麼惡劣,當初真不應該輕易的饒過他們母子。
'你是說丁家有意騙咱們的?'宋夫人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雨薔,你是不是受了什麼委屈,快跟娘說。'
'岳母,還是由我來說吧!'聶廷軍瞭解妻子不好說丁家的不是,於是由他主動說明。
'因為雨薔嫁進丁家三年,一直沒辦法幫丁家生個孩子,丁夫人就以這個理由想幫兒子納妾,不料,對方卻要求必須休了雨薔,好讓女兒坐上正室的位置,才肯答應這樁婚事,所以雨薔就被犧牲了。'
一向好脾氣的宋夫人一聽也動了氣,'太過分了!丁家居然這樣對待我的女兒,老爺,你現在可聽到了吧!女兒被人家欺負,你這個當爹的竟然還怪她。'
'我……'宋晉德頓時語塞。
'娘,這不能怪爹會生氣,要不是因為大夫說我不宜遠行,否則咱們也想回天津去跟你們說明白。'
宋夫人朝丈夫投以埋怨的一瞥,'不!這都要怪你爹,當初挑來挑去,最後怎麼會挑上丁家,才會讓你受這麼多的苦,要是娘能早點知道,也會派人去接你回家。你這傻孩子,這麼大的事怎麼不跟娘說呢?'
'女兒只是不想讓爹娘操心。'她朝雙親屈膝跪了下來,懇求的仰首,'爹,請您原諒我,我現在已經是聶家的媳婦兒了,求您成全。'
聶廷軍也陪同妻子跪下,'岳父、岳母,我發誓會一輩子愛護雨薔,請你們安心的把她交給我。'
'老爺,女兒、女婿在跟你說話呢!'宋夫人扯下丈夫的袖子,催促的說。
'你……'宋晉德有些尷尬,畢竟剛才還對他大吼大叫,一時也拉不下臉來。'咳……你真的不在意?'
'早在第一眼見到雨薔時,我就對自己說,不管她是不是曾經嫁過人,我都要她!這個想法這輩子都不會改變。'聶廷軍再次宣告自己的決心。
宋夫人用袖口拭著淚,感動得說不出話來。
這下宋晉德終於服了他,臉上的線調也放柔了。'你們都起來吧!'
'爹,您肯原諒女兒了?'宋雨薔淚中帶笑的問。
他逞強的板著臉,'不原諒也不行,連孩子都有了,我還能說什麼?'
'你爹已經不生氣了,只是臉上掛不住,不好意思承認罷了。'宋夫人故意扯丈夫的後腿。
宋晉德臉上微紅,'夫人,你……'
'岳父、岳母大老遠的從天津到這兒,不如留下來多住幾天,順道瀏覽一下杭州的山明水秀……'
在聶廷軍誠摯的邀請下,宋晉德漸漸敞開心扉接受這個新女婿,他也不能不承認,這個女婿可比丁書恩強上幾百倍。
翁婿倆越聊越投機,說得越多就越起勁,宋雨薔覺得自己像是被幸福的雲彩所包圍住般,心底湧起無限的甜蜜。
跋
寫這本書時,剛好遇到聖誕節,也收到了以前的同事ANNA的卡片。
記得與她共事的那三年裡,從她身上學習到許多工作經驗及做人處事的方式,她的獨立和能幹一直是我由衷欽佩的,想到自己不過小她一歲,觀念和想法都還很幼稚,不禁覺得汗顏。
ANNA在卡片中寫說非常羨慕我目前的工作性質,既自由又愜意,不像她現在雖升了官,但面對惱人的人際關係以及沉重的業績壓力,另外還得挨上司的白眼和責備,想來就全身無力。
不只是她,其他過去的同事也心有同感,讓我不知該慶幸自己幸運,還是同情他們。
不可諱言的,梅貝爾在未正式成為專職的文字工作者之前,是在一家有名的港商服飾公司擔任銷售小姐,工作的地點更是東區人潮最擁擠、生意最好的百貨公司。
雖然業績向來不錯,MONEY也不少,那是因為付出的代價高,不只勞心又勞力,每一餐的便當幾乎只花十分鐘就吞進肚子裡,搞到最後常常胃痛,而且在百貨公司大力宣導服務品質的同時,即使面對'澳洲來的客人',也不能輕易得罪,否則就是一張申訴書,讓你吃不完兜著走。
後來梅貝爾選擇離職,離開了那個五光十色的工作環境,最大的好處是每個月的卡費減少許多,不再買那些貴得嚇人的衣服、化妝品,就算是夜市拍賣的衣服也穿得很快樂,無法再像過去那樣刷起卡來眼睛眨都不眨一下,這種改變應該屬於一種好現象吧?!
閒話就聊到這裡,咱們再來談談這本'偷香竊玉',起初是無意間翻到陸游的這闕詞,對'釵頭鳳'這三個字情有獨鍾,所以才有了寫這個故事的構想。
在古代的社會裡,不能生育的女人被休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中國人最講究的是傳宗接代,為了生下子嗣,女人只有被迫接受丈夫納妾,或者讓出正室的寶座,那是多麼不公平的事啊!
就連如今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仍無法改變女人是生孩子的工具,這種既落伍又悲哀的觀念。
我喜歡小孩,不過並不特別想當媽媽,即使將來結了婚,也不想被孩子絆住,朋友都笑說那是因為我還是未婚的關係,等結婚後,在公婆和親友的催促下,不想生也得生,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至少也要生一個,免得老來沒有人奉養。
不過我實在很懷疑這種說法,與其將來靠兒女,還不如留一筆私房錢,再保兩個險,包管過得有尊嚴又愉快。(以上純屬個人意見,大家聽聽就算了)
下回再見了,拜!
(梅貝爾的信箱號碼是,台北郵政一零五四八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