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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頁 文 / 孟華

    「你可以打電話給林小姐。」仲凱在還沒眼花之前出聲說道。

    羲雅望向他,兩個男人交換彼此才懂的視線。「我知道怎麼做了!如果她再利用公眾媒體發話,檢察官將會追究她之前所犯的刑責。」

    「沒錯!」

    孟軒開口說道:「你需要我聯絡媒體幫你澄清嗎?或是譴責X週刊?」

    「算了!不想再有話題讓他們作文章,反正總會有新的八卦出來。」

    「羲雅說得是,大家很快就會淡忘這件事,你們還是趕快吃早餐,待會兒你們還要趕回事務所呢!對了,羲雅,你是不是還要帶紀小姐出去玩?」華琳開口說道。

    「嗯,等她醒來吃過早餐後,我們就出發。」

    「好,那你記得把那週刊收好,既然你打算認真追求她,還是別讓她看到這些亂七八糟的……」華琳倏地止口,倒抽口冷氣瞪著站在門口的人。

    眾人順著望過去,也都暫時停止呼吸,其中以羲雅為最,連心臟都幾乎停止跳動了。

    天!她聽到了多少?她該不會相信他對那個女人有胡亂來吧?

    從那難看至極的表情,一半?或是比一半多一點?

    嵐春慢慢走到羲雅的面前,目光冰冷的注視他。

    「你是一個……律師?」

    「是、是呀!你不知道嗎?」該死!他沮喪的發現她的牆又豎起了。

    她目光更加冰冷刺人。「我一直以為你是地檢署的人。」直到此刻,她終於明白昨天聽到他有老闆和合夥人時,為何會感到怪異和不對勁,沒想到她看錯他了!

    「我從沒說過我是!」

    「可你也沒說你不是。」

    「我有——」

    「你只說你不是檢察官而已,但你跟魏檢察官一起到我家來查案子不是嗎?你讓人誤以為你是他的助理。」

    天呀!他沒想到她竟是這樣想的,好吧!就算是她誤解了,那又如何?「我當時只是帶曉昭學長去你家而已,然後雞婆的多做了一些事——」包括在她半夜受襲時趕過去探望,並提供住處。「除此之外,我並沒有做錯什麼,也沒佔你便宜,你為什麼要生氣?」

    「你沒說你是律師!」她依舊很堅持這一點。

    早領教過她的固執,羲雅深吸口氣。「OK!我們倒回去一點,如果我事先就對你表明了我的職業是律師,那會發生什麼事?二」

    「我會叫你離我遠一點,永遠不要靠近我!」她兩拳握緊,尖銳地說道,太近了!他已近到超出她所能控制的範圍。

    此話一出讓所有人都呆了,有那麼嚴重嗎?

    羲雅瞪著她,不明白她為什麼突然變得如此張牙舞爪,他得盡快讓自己冷靜,以使頭腦恢復正常邏輯運作。「你討厭律師?」

    「對!」

    用力被刺了一下。「為什麼?」他依舊維持原來的聲調問道。

    「因為律師是這個腐化、毫無節操可言社會下的不良產物!」

    在場的五大律師頓時僵若石柱。

    「抗議!」於伊率先發難。

    「Objection!」尚勤跟進。

    孟軒點頭附議,仲凱沉默,羲雅則死命瞪著這個已經快讓他抓狂的小女人。

    「『律師』究竟礙著你什麼了?」他很輕、很輕地問道。

    嵐春冷笑。「律師自以為比一般人懂得法律,就可以任意利用巧舌在法庭上擾人耳目,將有罪的變無罪,無罪的變有罪,輕易地就將一個人、不!不只一個人,還有一個家庭給毀了。但之後,律師卻可以當作沒事般地回到自己事務所數錢,再去接下一件案子,你說你們律師是什麼樣的生物呢?」說到最後,幾乎是用嘶吼的,嵐春頭一扭,轉身便衝了出去,留下一室靜然。

    呆了數秒後,華琳首先恢復過來。「羲雅,你還不趕快追上去問個明白?」

    羲雅仍站在原處動也不動。

    仲凱向前推了他一把。「喂!她可是你想要追求的伴侶,還不趕緊追上去?」

    「可是……」羲雅仍反應不過來。「為什麼?為什麼她會視律師如此不堪?」

    「想知道答案就去問個清楚,而且,你不是說她人仍陷在險境?你讓她一個人這樣跑出去,可以嗎?」

    羲雅頓時如夢初醒,立刻拔腿追了出去。

    眾人搖搖頭,一致難以置信那是他們事務所的天之驕子。

    「果然男人一碰到愛情,天才也會變白癡。」於伊若有所思地說道。

    「那個紀小姐是不是以前受過律師的傷害?像是被拋棄啦!或者在法庭上因為打輸官司,所以恨透了律師?」孟軒再度發揮他的想家力推理道。

    「或許吧!有果就有因,就看羲雅能不能化解她的心結了。」此時仲凱的手機響起。「喂?……學長!有!他跟紀小姐都有在這裡。……什麼?好!我知道了,我會立刻去找他們。」講完電話,仲凱抬頭對眾人說道:「各位!快去把羲雅和紀小姐找回來!學長遠到兇手了,他需要紀小姐回去指認。」

    「YesSir!」

    ☆☆☆

    禮拜一AM08:45

    曉昭掛上電話。真是要命!急於聯絡嵐春,偏偏她人不在家,手機沒開,而說要負責「收容」的羲雅也不知跑到哪去,手機也打不通,這兩個實在是……

    昨晚從王奇口中知道劉菲芸命案最大的兇嫌就是偉夫集團的首腦吳偉夫時,差點跌下椅子。

    可這一切也說通了。

    偉夫集團以建築業起家,後來轉往百貨業,在台灣幾個大城市都設立了大型百貨公司,政商關係良好,現在頗出鋒頭的T黨立委就是由他支持當選的,黑白兩道都吃得極開,所以他有辦法找王奇和紀嵐春的麻煩。

    昨夜發佈拘提令後,警察趕到吳家時,吳偉夫早已不在了,無人知道他的去向,他急忙聯絡機場及各港口的出境局,調查他是不是出國了。

    赫然發現他就在小港機場,準備搭飛機前往澳門,因補不到機位與機場人員大吵,甚至動用到機場和航空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來協助處理,但因前兩天是星期假日,每個航班旅客都塞到爆,即使上面有心想幫他安排,卻又因他不肯委屈待在商務艙或經濟艙而不了了之。

    也幸虧如此,才得以在他離開台灣之前逮住他!

    從現在開始的二十四小時是關鍵時期,主要是找到了兩名關鍵證人。其中一名張姓男子聲稱他手上握有吳偉夫行兇的直接證據,可王奇在和他碰頭之前便被車撞成重傷,之後他音訊全無,下落不明。在知道兇嫌是吳偉夫後,曉昭對那張姓男子的下場並無樂觀想法,所以現在只能倚賴嵐春了。

    他看看手錶,再過兩個小時,吳偉夫就會押送到這來,他已經下令押送員警嚴加戒備,他雙拳握緊,希望一切可以順利!

    ☆☆☆

    嵐春不明白淚水為何不停地落下,雖然眼前朦朧一片,可她仍快步走下伊甸園之館通往下方道路的階梯。

    「嵐春!」

    一聽到他的呼喊,她拔腿就跑。

    這個騙子!她不要再見到他了!他怎麼可以……可以是律師?他可以是任何職業——無分貴賤,但就是不該是律師!

    但眼淚讓她看不清路,一踏到平地,就往大海方向奔過去,她記得那邊有很多的礁巖,可以讓她躲起來!不讓他找到她。

    她跑得不算慢,但是羲雅更勝一籌,他大步的拉近距離,眼見她跑向海邊,不禁心急喊道:「注意看路!不要被礁巖絆倒了!」

    可她恍若未聞,依舊跑過去,他不敢太過逼近她,免得害她摔倒了,好不容易見到一塊較平坦之地,他一個箭步飛跳過去,恰好拉住了她的背包,她嚇得驚呼一聲,整個人的前衝力被他的拉力阻擋,力道往旁邊傾斜了過去,而旁邊正好有一塊大巖礁,眼看她就要跌撞下去,他趕緊側身擋在巖礁前,讓她倒在他的懷中,由他承受與巖礁的撞擊。

    火熱的痛感立刻從他赤裸的手臂傳過來,令他皺緊眉頭,可他無暇看自己的傷口,他立刻低頭檢視懷中的嵐春。

    「怎樣?有沒有撞到?」

    嵐春一會兒回過神,立刻奮力掙扎,掙扎間又令他的手肘傷處磨到巖礁,即使痛得齜牙咧嘴,他也不願意放開她。

    「你放不放?」方才跑步時已費了不少力,再加上剛才的驚嚇,她根本無力掙脫。

    「不放!」

    她氣得舉起手肘就想往後拐去,他忙張臂用力將她環在身前,讓她動彈不得。

    「你不要再管我的事!從今以後不准你再管我的事!」她用盡氣力尖吼道。

    「我偏要管,從昨天開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他毫不讓步說道,非要搞清楚她為什麼會變成這樣不可。

    他的話令她想起了昨天的一切一切,他們是那麼緊密的黏在一起,寸步不離,幾乎分享了彼此內心所有的想法和情感,甚至還動情親吻,默許彼此更進一步。

    可想到他居然忘了將最重要的事跟她說,她就火冒三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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