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孟華
羲雅朝天花板丟了一眼,刺又冒出來了。
「或許你不想談,可像你現在遇到這種狀況,如果有男友在你身邊,就可以依賴和保護了。」理智突然管不住嘴巴,話就這麼說出來了。
砰!茶壺不輕不重的放在桌上,但仍發出問聲,而另外一對愛情鳥則戛然止口,眼珠子烏溜溜的在散發出僵硬氛圍的兩人之間瞟著。
啊咧,出了什麼事?
「我為什麼要依賴男人的保護呢?」她冷冷地問道。
賓果!女權主義者!
他對「女男平等」這點無意見,也非常尊重女性在這個社會享有和男人一樣的權利與平等,可他無法忍受,那種站在高處,以輕視眼光看著男人的「女權強者」,有著完全蔑視、不尊重人的自大,是超乎性別的認知。
她——是嗎?
「至少男人可以有較多的能力,可以保護他的女人。」他雙手環抱胸前,決意挑釁。
「哦?男人是哪裡有比較多的能力?是上面還下面?」她亦學他將手臂置在胸前。
曉昭夫婦倆發出像是被嗆到的聲音,不約而同地咳起嗽來,但另外兩人恍若未聞,依舊像一對公牛般互相瞪視著。
羲雅微微一笑。「男人——從頭到腳、從內而外,都有這個能力保護他的『女人』。」有點幻滅的感覺,白雪小姐說話可不是細聲細氣,反而直接得令人難以招架——這點至此已可確認無誤。
「是嗎?」嵐春揚起嘴角,亦回他一記冷笑。「可根據研究報告指出,碰到危難時,女人比男人更機警,更擁有智慧面對、解決問題,而男人比女人更容易退縮,至於——男人有力氣可以對付敵人……哼!在面對槍械彈炮時,空有一身蠻力也發揮不了作用,除非施暴者是個gay,否則施展男色也沒用!」
羲雅倏地瞇緊眼,無法抑制怒氣地說道:「你瞧不起男人!」
「你瞧不起我!」
啊咧?現在到底是誰犯的罪較重?是侮辱全體男人還是侮辱她個人呢?
勝負立分,羲雅氣勢立刻減弱,曉昭搖搖頭,活該!誰叫他沒事挑起這種話題,自己招惹的!
嵐春站起身,僵硬的說道:「我再去泡一壺新茶。」不行!再下去,她會忍不住將壺跟杯往這人砸過去,那就可惜了她好不容易搜集到的寶貝茶具。
「呃!別忙了!」在接到老婆使來的眼色,曉昭忙開口說道。「我們已經叨擾你夠久,也該回去了!」
再這樣待下去,這兩個可能會把彼此給撕了……火藥味之濃的,教人坐立難安。
嵐春深吸口氣,讓情緒冷靜下來。「……希望對這次的案子有幫助。」
「希望如此!」
送他們到門口,在離去前,原本繃緊著臉的羲雅突地轉過身說道:「你確定這個『家』安全嗎?」
她眨了眨眼。「什麼?」本來看也不看他的,但他的話——
「這個社區大廈的安全根本就有問題!不然怎麼會讓人輕易盜去監視錄影帶,而且管理員還沒看到犯人進出,所以如果有人再用同樣方式潛進這個社區找你的麻煩,你覺得……這個家可以給你足夠的庇護嗎?」
這正是她的隱憂,她死命瞪著他。「那你有什麼建議?」
「你跟對面的鄰居熟嗎?」
「還好!但他們夫婦人現在都不在,全都到加拿大坐移民監了。」
還說女人比較聰明?「狡免有三窟,幹麼讓自已停在原處成為個明顯的箭靶?」羲雅深深地看著她。
這是個忠告嗎?她嚴正的回視他。「我選擇以不變應萬變。」
他氣結,真是頑固!有理說不通,他從口袋中抽出一張紙,飛快地寫下了幾個字,然後拿給她,見她不拿,便硬塞進她手裡。「這是我的住址和家裡電話,我跟你住的地方近,如果你有什麼困難,可以跟我聯絡。」說完後,電梯剛好也到了,他轉身走進去,曉昭夫妻倆對她笑了笑,說聲再見後也閃進去。
瞪著已關上的電梯門一會兒,再瞪著自己手中的紙片,這人真的是……難不成他想當那個讓她依賴的男人?
一股火熱爬上她的臉頰,趕緊甩開這個念頭。這怎麼可能?何況依方才劍拔弩張的情勢,他不可能還認為她是個需要呵護的女人。
只是——當他把紙片塞給她時,臉上嚴肅的表情以及聲音中的真誠卻莫名打動了她,不像是應酬的客套話,讓她像被催眠似的忘了將紙片丟回給他……
驀地,她伸手撫住臉龐,要命!她的臉頰為什麼會愈來愈燙?!
哎呀!她轉過身奔進屋中,將門重重關上。
☆☆☆
「學弟,我以為你對女人一向都是溫柔體貼的……」
「最近這兩點已經自動放假去了。」
性騷擾案的後遺症,但——
「學弟,你今天跟我們到這邊來,到底是為了什麼?」曉昭忍不住繼續問道。
「怕你們不知道地方,走錯路。」羲雅大步走在前頭,頭也不回地說道,儼然是個「帶路者」。
夫妻倆互望」眼,這理由也未免太牽拖了,想要在這個地區迷路可不是容易的事,何況從他家出來還看得到這棟社區大廈……
「學弟,你好像很關心這位紀小姐?」曉昭試探地問道。
「不是關心,只是湊巧我熱心病發作了,需要吃藥控制一下。」
喔?有這種藥嗎?
「羲雅,你對剛認識的女子都這麼熱心嗎?」黎卉促狹地問道。
「不是!」
「不是?」真坦率呀!
羲雅停下腳步,轉過身瞪著笑得像偷吃貓一樣的夫妻倆。「你們想到哪去了?我的意思是說我不是剛認識她。」
「咦?」
「我已經認識她好幾年,直到現在才跟她說話……」正確地說,應該是她終於認識他了……
羲雅此刻真是厭惡自己極了,明明告誡自己最近少管閒事,可總會不由自主……
都怪這個阿春小姐,看到她,總會牽動他某種情緒,擔任律師那麼久,閱人無數,可她卻讓他有種新奇感,引發他想探索的慾望,尤其今天進了她家,覺得她更有意思,但他不懂,她幹麼老豎起帶刺的冰牆,讓他失去一向最自豪的自制,想要攀牆一試……
但——經過今天這一陣仗,算了,除非她打電話給他,否則他可不會再讓自己被凍傷、刺傷。
唉!距離果然是美的。
他再一次在心中暗歎道。
第四章
台北火車站,男廁內,一個男人坐在蓋緊的馬桶上啃咬著御飯團,吃完後,他用舌頭將塑膠袋上舔了一遍,確定沒有任何飯粒和餡留在上面,這才丟進旁邊的垃圾桶。
張繼邦用手抹去嘴角的食物碎屑,臉上好幾天未刮除的鬍子刺痛了他的手掌。
該死!他真希望現在能有刮鬍刀可以讓他乾乾淨淨,不!不只是臉,他抓起身上的衣服,低頭嗅聞,汗酸味撲鼻而來,令人作嘔。
身上的衣服也穿了好幾天,卻無法替換。
如果現在有個地方可以讓他梳洗乾淨、好好吃一頓,然後狠狠睡上個幾天幾夜就好了。
但——不能。
他的家以及所有認識的朋友,全都被監視了,如果他一出現,必死無疑。
而他身上的錢只剩兩千塊,得省著用這些錢來填飽肚皮,否則他很快就會餓死街頭!
現在好像無論怎麼走,都是死路一條。
他把臉埋進掌中,該死!他是被鬼迷了心竅嗎?誰不好惹,敢去惹那男人?!
他掀起衣服,腰間綁了一個黑色腰包,打開那包包,拿出一疊照片和底片,現在——這些照片,是他目前所有厄運的來源。
如果那天,他沒有因為不甘和嫉妒心留下來守著拍照,那麼今天就不一樣,頂多他只是會到劉菲芸的墓前去祭拜默禱一番,畢竟——她是個對他很好的女人,總不吝嗇花錢買禮物和衣服送他,雖然那錢不是她的,可她對他真的有用心……
而且她很美、很媚,經驗豐富,跟她在床上所體驗到的性歡愉,是他最刺激的經驗。
但……她就這樣死了,就這樣死在他的鏡頭前……
如果他在那傢伙把她拖出屋子前就跳出來阻擋,或許她就不會死了,但他卻像看好戲般的不停拍照,一心只想把那傢伙跟女人鬼混的醜陋德行拍下來,好賣給八卦雜誌,好歹那傢伙也是在政商界有頭有臉的人物。
本以為那人只是把她拖到頂樓去教訓一番,孰料他居然喪心病狂地把人直接丟下樓去!
天!
他當時就應該明白,那男人是個冷血動物,可以毫不留情的把人給殺了!
偏偏,他沒有馬上報警,反而躲了起來,把他拍到的照片洗出來後寄給那男人,看那男人願不願意花錢把他的罪證買回去。
因為從報上得知,有人看到了兇手,卻還不知道兇手的身份。
當然!他也沒打算就這樣放過那個傢伙,原本想說,那人願意給錢,那他就賺了一筆,可他還是會把照片交給警方,因為他要為劉菲芸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