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奪愛

第2頁 文 / 樓雨晴

    一開始,他也曾有過異想天開的念頭,想取代小旭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可是後來,漸漸的,他才領悟到,兒子對她的重要性是無人能及的。

    有的時候,他免不了會想,她對小旭重視若此,忍著單親媽媽的苦楚和辛酸,就是堅持要生下小旭,撫育他成人,是不是心中多多少少,仍對昔日戀人餘情未了,殘存的依戀感作祟呢?

    正因如此,才會令大部分的追求者望之卻步,有個七歲大的兒子反倒不是問題了。

    多次測探,就是無法由那應對得宜、不溫不火的態度中挖出什麼結論,她一向都那麼沉穩端莊,笑容溫溫淺淺,無波無瀾,對任何人都是!

    一次又一次的挫敗,他難免心灰,但是感情放得深了,不是說收就收得回。於是,他開始調整自己的心態,不再去想和誰一較高下,而是以更耐心、更體貼、更包容的溫柔守候,期許能打動佳人芳心。

    試著接納小旭後,他發現,這其實不難辦到,小旭是個善解人意的孩子,疼愛他,成了很容易的一件事。

    他的用心良苦,相信她都懂,只是刻意不去面對。

    要到什麼時候,她才能打開心房,正視他的存在?

    遙遙無期的等待,讓他失去了自信,愈來愈多的不肯定,使他開始自我質疑了起來,會不會到最後,她心繫的,仍是那名她始終絕口不提的初戀情人?

    她的心,太難捉摸……

    ???

    不曾出過遠門,本以為,小旭得花好些時候才能調整兩地時差,沒想到他這麼快就生龍活虎的到處晃,害她這個當媽的,只能感傷地發現,自己真的是老了,比不上「年輕人」精力充沛。

    「媽媽,你不是說要去Shopping嗎?快快快,起床刷牙洗臉,我去做早餐,不能賴床哦!」

    一連串話交代完,小小的身影便消失在門扉的另一端,童采寧只能揉著惺忪睡眼,認命地謹遵兒子「教誨」,起床梳洗去了。

    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說不定還會分不清誰是媽媽、誰是兒子呢!

    她這小寶貝呀,從小就很獨立,總說他要快快長大,然後就可以照顧媽媽。

    整理好儀容出來後,他已經做好簡單的早餐在等她了,雖然火腿有點焦,但不失美味;蛋煎得不怎麼美觀,但吃進嘴裡又看不到;小黃瓜切得厚度不一,不過技術不是問題,進廚房的小君子還是值得嘉許的。

    吃完兒子的愛心早餐,母子倆相偕逛街去了。

    從坐上計程車開始,童朝旭就趴在車窗邊,看著窗外往後飛掠的景物,好奇地問道:「媽媽,這就是你從小長大的地方嗎?」

    「是啊!」童采事順手將兒子摟在胸前,凝望著久違了的台北街頭。

    以為自己夠堅強,可以鎮定地面對昔日舊物,但是自從踏上這片太過熟悉的土地之後,心緒就一直處於迷惘狀態,太濃的酸楚衝擊心扉,她才驚覺,這七年來,她從來沒有一刻放下過這裡的一切。

    包括——人、事、物!

    月是故鄉圓,水是故鄉甜啊,這裡,有著她太深、太濃的依戀——

    吸了口氣,將潮水般湧來的過往回憶再度壓回心靈深處,眨去眼底薄霧,低頭問:「我們有好長的時間,都要住這裡嘍,喜不喜歡呢?」

    童朝旭皺了皺鼻。「媽媽喜歡就好。」

    他並沒有什麼的感覺,但是他知道,媽媽一直都想回來,卻沒勇氣。

    後來,邵叔叔的公司想打入台灣市場,需要一個人負責,而且要留在台灣好久。那些亂七八糟的事,他不是很懂,只知道,這讓媽媽有了回來的借口,然後就自告奮勇,擔下來了。

    媽媽說,既可陞官為總經理特助,又能大展身手,她為什麼不要?

    很合情合理,可他知道,才不是這樣。因為爸爸在這裡,這才是事實。

    如果不是怕媽媽難過,他真的好想問:媽媽明明還很喜歡爸爸,為什麼要和他分開呢?

    結果,她只能自己偷偷傷心,而他也不知道父親到底長什麼樣子。

    ???

    西門町的人潮,依然多得不可思議,母子倆一不小心,竟被萬頭鑽動的人群給衝散了!

    當童采寧發覺時,簡直急得快瘋掉,馬上循著原路往回找。

    這兒可不比英國,若在他打小生長的英國,聰明的兒子還有能力應對,她倒比較不擔心,可現在是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小旭現在一定害怕得快哭了……

    而此時的童朝旭,在發現自己成了「失蹤兒童」後,倒是不若母親的慌亂,反而還有興致沿路走馬看花一番,愜意得不得了。

    顯然的,童采寧是太小看她兒子了!

    只能說,這種事發生太多次,他已經習慣了,反正他身上有錢,家裡的地址也記住了,找不到人大不了就自己坐車回去而已。

    但是他那只要一急,腦袋就會成漿糊的媽媽,鐵定不會想到這一點,唉,媽媽是朽木,怎麼教都教不會——

    晃呀晃的,行經一間雅致的精品店,他停住腳步,想了想,一路逛了進去。

    這裡頭擺了好多好多的布娃娃哦!各式各樣都有,他忽然想起媽媽的生日快到了!

    別看他媽媽一副很成熟女強人的模樣,其實她有個很好笑的小習慣,就是長這麼大了,睡覺還要抱布娃娃,不然就會睡不著;因為覺得太丟臉,所以除了他,根本沒有人知道。

    他在想,要是邵叔叔知道這件事,不曉得是會笑到昏倒,還是驚訝到昏倒?然後再來後悔做盡浪漫的行為,卻遠不如送一個布娃娃來得貼心。

    媽媽房裡,有好幾個布娃娃,一直都像寶貝一樣珍惜著,每晚摟著睡覺,她說是爸爸送的,這次回台灣,她行李沒帶多少,但就是堅持將布娃娃帶在身邊。

    有時候他覺得媽媽好奇怪,嘴裡說要忘記爸爸,卻一直做著死摟住過去不放的事情,大人的想法真難理解。

    想著想著,他讓木架上一隻趴趴熊給吸引住了。

    伸出手,卻發現高度不夠。

    眼珠子轉了轉,他露出甜笑,仰首看著身旁的男子。「叔叔——」

    那名男子,正失神地輕撫手中的泰迪熊,恍恍惚惚不知在想些什麼。

    「叔叔!」他又喊了聲,連帶扯了下對方褲管。

    「呃?」紀沛陽回過神來,將視線往下挪。「你——叫我?!」

    「對。」他又露出足以收買人心的乖巧笑容。「我想請叔叔幫個忙,替我將那個娃娃拿下來,可以嗎?」

    有禮貌的小孩,是很討人喜歡的。紀沛陽順著他指示的方向,拿起架上掛著兩顆黑眼圈的布偶。「這個嗎?」

    他飛快點頭。「謝謝叔叔。」

    不知哪來的好感,紀沛陽蹲下身,隨口問:「送小女朋友啊?」

    「叔叔呢?送大女朋友啊?」他偏著頭反問。

    紀沛陽輕笑,笑中有絲難察的落寞。「曾經是。」

    「噢。」童朝旭不太懂,也沒敢問。

    紀沛陽正視他,這才真正注意到,眼前的男孩,真是漂亮俊美得過火,難怪這麼小就有泡馬子的本錢。

    「小子,別仗著自己長得好看,就到處去欺騙純情的小女生哦!」醜話得先說在前頭,要不然,他也間接成了「幫兇」!

    童朝旭有些不屑地輕哼。「那是大人在玩的,我也不曉得愛來愛去到底有什麼好玩的。」

    紀沛陽一愕,說不出話來。

    不能怪他「以貌取人」,這小子看起來就像天生的多情種,很具備當「花花公子」的條件。

    「那叔叔呢?你也長得很好看,但是不可以亂騙大女生,害別人傷心哦!」童朝旭反過頭來給他諄諄教誨。

    「我沒有!」

    他這輩子,就只愛過一個女孩,雖然,他確實傷了她的心……

    但,他沒騙她,她應該知道的!

    童朝旭盯著他的表情,冒出一句:「叔叔已經有好喜歡好喜歡的女生了嗎?」

    「嗯。」他低應。「她的生日快到了……」

    多久了呢?太過漫長的歲月,他不敢回顧,只清楚知道,有關她的點點滴滴,他沒一刻或忘。

    「我媽媽的生日也快到了哦!」

    「媽媽?」紀沛陽微愕。「你是說……小子!你送錯禮物了,這只適合送妹妹。」

    「才不,爸爸也有送給媽媽,而且媽媽都好喜歡,因為那是她最喜歡的人送的,那我也是媽媽最喜歡的人,我送了,媽媽也會很高興的。」

    原來小傢伙是不想讓父親專美於前。

    「所以你就一個人偷偷跑來選禮物?」

    「也不對。是媽媽走失了。」

    「不對吧?應該是你走失了才對。」如果是這樣,這孩子的家人現在一定很著急,他開始考慮是不是該送這小子回家……

    「我才不會走丟,走丟的是媽媽,常常都是我把她找回來的。真的哦,媽媽每次都這樣,上一次還牽錯別人小孩的手,走了半天路才發現,後來那個小孩的媽媽還以為她想綁架,解釋了好久呢!」童朝旭一臉受不了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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