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頁 文 / 樓雨晴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腦子裡始終重複著上樓前,他留下的最後一句話∼∼
「那就去吧!去展開妳全新的人生,自由的呼吸;爸媽那邊,我幫妳說服。」
後來,我真的走了!
我並不清楚程予默究竟用了什麼方法去說服叔叔、嬸嬸,總之,南下高雄的那一天,他陪著我早起,送我到承德路的統聯客運坐車。
「你回去,我自己等車就行了。」既然打定主意要結束,就不要給我太多的回憶,那只會讓我更難忘。
他真的轉身走了,我看著他的背影,強忍心頭的酸楚,不讓眼眶發熱的水氣凝聚成汪洋。
我孤孤單單地站在等車口,看著人來人往。沒多久,一道暗影籠罩我眼前的世界,我本能地抬頭,傻傻看著去而復返的他。
「你‥‥」
「前面7.買的,帶去車上吃。」
我枉然看著被移到手上的袋子,裡頭是一瓶加溫的統一鮮奶、一個全麥麵包。
他還帖著我沒吃早餐‥
我不是不感動,事實上,我的胸口正發燙著,漲滿了一股說不出來的情緒。
「你不回去?」我起碼該說聲謝謝的,但是突然變笨的嘴,就是自顧自的不知所云,跑出這句活似趕人的話‥
他搖頭,接過我手中的行李袋,只讓我提著他剛替我買來的早餐。
「我陪妳等。」
很簡單的一句話,那時的我卻聽得想哭。
也許是離愁,讓我變得脆弱善感起來。
工作人員揚聲喊著往高雄的旅客上車,我正想移動,他扣住我的手臂,搖了一下頭。「等下一班,這輛車沒什麼座位了,坐太后面妳會暈車。」
的確,一趟路四、五個小時,不坐得舒服一點,簡直是酷刑。
「暈車藥吃了沒?」
他還記得我會輕微量車‥‥
「吃了。」
「該帶的都帶齊了嗎?」
「帶了。」最想帶的是他的心,卻帶不走。
「如果有什麼遺漏的,打我手機我會幫妳寄下去,別打家裡電話,免得媽知道了,妳又要挨罵。」
「嗯。」從頭到尾我始終盯著鞋尖。
「妳個性太倔強,這樣不好。有事別一個人強撐,打通電話告訴我,好嗎?」
「好‥‥」他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婆婆媽媽的?句句殷切叮嚀,像是對我極為牽掛‥
酸酸的感覺,已經由眼眶蔓延到鼻骨了,他再說下去,我一定會放聲大哭。
「還有‥‥」他頓了頓。
「還有什麼?」等不到下文,我抬起頭。
「好好照顧自己。」他低低地,輕喃出聲。
我立刻就後悔抬頭,迅速背過身去,兩顆水珠也正好由眼眶跌出。
「車來了,海寧。」
我狼狙地拭去淚水,他先幫我把行李放進去。
我是該上車了,但我的腳步移動不了。
「如果我去高雄找妳妳會歡迎嗎?」
「當然啊!」我牽強地擠出微笑。「到時我再帶你逛遍高雄名勝。」
「一言為定。」
將票交給服務人員.上車前,我不由自主地再一次回頭,他始終站在原地看著我,那一剎那,我無法思考更多,衝動而任性地奔向他,伸手樓住他的頸項,深深地∼∼印上他的唇。
這是我最後一次放縱自己愛他,為這段感情做個完整的紀念∼∼以及告別。
鬆手之際,瞥見他短暫的震愕,我沒有回頭,迅速上了車,不敢多看他一眼,更不敢去想像,他會有什麼樣的反應。
結束了,一切都結束了:
我把我的愛留下,埋葬在這裡,然後,重新去開始另一段人生。
這是最心酸,也最無奈的抉擇。
其實,我一直都不想走‥
捲臥在位子上,我顧不得別人的眼光,放任自己痛哭失聲。
不知何處傳來了這麼一句
「小姐,別哭得這麼傷心啦,台北、高雄只要四、五個小時,很近的,想他再叫他來看妳嘛!」
是啊,台北到高雄只要短短五個小時,但心與心的距離,卻已經遠到窮盡今生都無法交會了。
第二幕卷四
學校開學了,新的環境、新的生活步調要摸索適應,大學新鮮人的身份,讓我每天都忙碌到無暇去理會自身複雜混亂的思緒。
以前讀高中時,聽同學講了太多關於宿舍「不乾淨」的故事,剛好我膽子也不夠大,就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住。
一直到現在,我還是沒有勇氣回想那天的情景,抵達高雄時,我曾經打過一通電話回去報平安,接電話的是予潔,我分不清該失望,還是鬆一口氣,若另一頭的人是程予默,我還真不知該跟他說什麼。
一切都安頓好後,我又打了通電話回去報告現況,這回接電話的是叔叔。
第一個月,我回去時,程予默和同學去中部玩,沒回來過夜,據予潔說,他是和女朋友一起去的。
第二個月,學校有考試,我走不開。
或許是他有心逃避我,也或許是我和他的緣分真的太淺薄,每每總是很巧合的錯過彼此。
而他也從沒打過電話給我。
時至今日,我已三個月沒見到他,也沒聽到他的聲音了。
命運就像是一出安排好的戲碼,將我和他錯排開來,漸行漸遠。
要忘記他,比想像中的還要困難,每當我一不留神,他的形影就會躍入腦海,佔住我所有的思維。
隨著分離時日的拉長,他的影像不但沒有轉淡,反而多了一種名叫思念的東西,它像只小蟲,侵入我的血液、骨髓,一寸一寸的啃蝕著我。
也因為這樣,我學會了用忙碌來麻痺思想,每每只要有一丁點危險情緒冒出頭,就拿其它的事物來轉移注意力。
我熱中於社團、聯誼,藉由認識各式各樣的朋友,讓自己沒有太多的時間想起他。
在一次的聯誼中,我認識了一個男孩子,他叫童聖陽。
他對我很好,既體貼又包容,和他在一起,讓我感受到了自小所缺乏的照顧與關懷。
我間他,為什麼要對我這麼好?
他一副被打敗的表情,驚訝地說:「不會吧!小姐,妳難道感覺不出來我在追妳?!」
是嗎?他在追我?也就是說,他喜歡我?
被人喜歡、在乎著的滋味好獨特,因為我一直都是沒人在乎的‥.
叔叔當然關心我,但是他的關心會讓我有壓力,我得提心吊膽接踵而來的戰火
程予默或許也關心我,但是他的關心太撲朔迷離,像是霧裡看花,什麼都捉摸不住,讓我的心隨著他不明確的態度而擺盪,找不到定點。
而童聖陽,他是第一個關心我,卻不必揣揣擔慮、不必茫然著慌,可以安心去感受、並接受的人。
我這才明白,原來被人放在心上的滋味,是這麼的教人感動。
和他在一起,讓我覺得很安心。
我對他是有好感的。如果愛情有一定的公式,最深的愛戀必先由淡淡的喜歡開始,那麼我想,我是很有可能愛上他的。
於是,我接受了他的追求。
我從小就獨立,凡事一肩挑,並不是我比別人堅強,而是被迫成長,我其實也會累、會無助、會力不從心,但是和他在一起,我可以放下武裝,單單純純的依賴他、信任他,當個不識人間愁的小女人。
還有絕大部分的原因,是我想藉由另一段新的感情,來沖淡初戀挫折的傷痛。
每當我又想起程予默時,就拿另一道影像覆蓋過去,取代它曾經存在的痕跡,有了另一個我該愛的人,可以幫助我忘記那個不該愛的人。
感情得到寄托,一切事情都變得容易許多。
我做得很成功。
那份曾經讓我的心擰得發酸、發疼的感情,被我牢牢壓在心靈最深處,封箱鎖起,現在的我,已經不太想起他了。
我相信,有一天我會徹底的忘記他。
十一月天裡,氣候開始轉涼了。
從小就極度怕冷的我,只要稍一不小心,就會噴當、鼻水直流。
這種天氣最討厭了,要在以前,沒事我一定會躲在被窩裡,睡他個地老天荒、海枯石爛。不過我並沒忘記我是有男友的人,童聖陽一群死黨吆喝著要見我,於是我這個醜媳婦就只好認命地見公婆‥‥嗯,是見「叔伯」。
就這樣,我難得蹺了一天的課,捨命陪君子。
一夥人殺到澄清湖去烤肉。
先承認一點我不是什麼當賢妻良母的料,你要我烤肉當然沒問題,但是我的功力僅止於把食物弄熟,如果你想更進一步要求美味,那…不好意思,送客,謝謝光臨,我們拜拜再聯絡。
幾乎我所經手的食物都有一定程度的焦黑,真要說有什麼差別,那就是烤焦的地方不一樣而已。
但是童聖陽卻吃得好開心。
「哇例∼∼嫂仔,妳想害我們大人「落賽哇喔?」
嘖,哪個傢伙說話這麼不可愛?
另一個人夾起一塊不明物體端詳。「果然最毒婦人心。」
很好,有人要拜拜再聯絡了。
我戳著肉片,委屈地解釋。「我怕它沒熟啊!」
「我說嫂仔,它簡直熟過頭了,好不好?」
「閉嘴,猴仔、阿衛!你們是要我一人一腳把你們踢進湖裡去嗎?」童聖陽出聲維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