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偷心契約

第26頁 文 / 凌淑芬

    「他們暗中進行這項撫成計畫的目的是什麼?」她想不出合理的解釋。

    「那種老而不死的怪物還能想出什麼好事?」他冷笑,眼眸深處一抹殘酷又野蠻的閃光幾乎嚇住她。「中國歷史中曾經出現慈禧太后與宣統皇帝的垂政關係,他們打的算盤不外乎如此。」

    舉凡一個人爬到最頂層,嘗盡了權力的美味,要能捨得放手的人只怕微乎其微,非但如此,往往還渴望更上一層樓。而比「國家」更高一層的權力地位,當然就是放眼世界了。寧馨直覺聯想到亞維斯塔的奪權野心。如果權勢欲比亞維斯塔強烈的人產生「帝天下」的妄想,所造成的後果足以影響全人類歷史。

    可以想像得到,當年這五個人必定是互相牽制,誰也不信任誰,卻又缺一不可。因此折衷的方法就是培養出一位優秀的傀儡,供他們使喚而成就王天下的大業。

    顯然,他們終究沒有成功。深沉的「傀儡」最終反噬了主子一口,登上勝利者實座。

    這麼看來,憑韓偉格個人區區之力,居然鬥得倒五大強權的幕後主人,他才是最可畏的強中手。

    寧馨只要遙想到這場權力鬥爭包含了多少驚心動魄的謀術,徹骨的冷顫不由自主地浮上水膚。

    「妳又怕我了!我就知道不該把內幕故事告訴妳。」他密切觀察著沉默不語的東方美人,突然歎了口氣。「不過妳已經沒有後悔的機會。繼續!告訴我妳還想要什麼?」

    就是這種頤指氣使的口氣最惹她反感。寧馨瞪了瞪眼,沒好氣地提出:「第二,你必須答應將我視為平等的個體,就像事業合夥人一樣,不許再對我呼來喝去,日後對我的家人也必須同樣尊重。」

    「可以。」他忽然曖昧兮兮地淺笑。「可是我有一個原則:不跟合作夥伴發生關係。妳確定還想當我的『事業合夥人』?」

    洶湧的紅艷嘩啦淌滿她的薄嫩臉皮。「第三點,不可以貧嘴!」

    「多麼特殊的要求。」他咕咕噥噥地笑著。「成。妳還想要什麼?」

    「第四,你答應我以後不能再碰其它紅粉知己。」

    「嗯……」他故意裝出一臉苦思的表情,然後搶在佳人翻臉之前開口。「好吧!妳還想要什麼?」

    第五點提案,寧馨頓了一頓,突然垂下眼瞼,思索著應該如何開口。羞怯的小女兒嬌態宛若朝露,明明淨淨的吸引人。

    他的心中情動,忍不住拉過她,索求密密實實的吻。

    「第五點……」她柔音低低的,俏臉紅紅的。「我想聽你說……說『你愛我』。

    還以為她打算謀求什麼難以啟齒的大事呢!

    「我愛妳。」他滿足地擁著心愛佳人,傾躺在床上。「再給妳最後一個願望,妳想要什麼?」

    寧馨抬眼掃量他的眉、他的眼、他的俊偉和傲慢、他的溫存和體貼。一直以來,她只想要一樣東西,卻不曾真正開口向他索討,以前是擔心她得不到,或者留不住,而今,終於可以求取。

    「你。」

    韓偉格輕笑,深深切切的柔情在他眼底,迴盪成纏綿。

    這才是他一直等待的答案。

    跋

    不能免俗的,小女子也得來上一段歲末紀事,才能真正為本年度畫下句點。回思整個九五年度,凌某人終於完成了幾件心願。

    第一,猶記得前年「歌劇魅影」在香港公演時,我因為事忙而沒有法子前去聆賞,當時簡直遺憾得想打暈自己,最後只好自我安慰,反正我已經在聖路易市欣賞過一次了。而去年四月,「悲慘世界(孤星淚〕」同樣也在香港舉行巡迴公演,這一回,愛好音劇樂的凌小女子無論如何也不願再錯過。當下約妥了好友小孟,兩個人興匆匆地飛到香港,只為了趕赴這場音樂饗宴。

    終於,讓我聽見喜愛已久的歌劇,讓我瞧見號稱「舞台布景最壯觀」的雨果名作。

    第二,凌某人在(禾馬)混吃混喝居然也屆一年多了。很感謝(禾馬)的詹姊、淑華給我的發展空間,讓凌淑芬努力耕耘之後獲得一片寬廣的天空。更感謝所有讀友的來信支持,即使是批評也銘感於心。雖然我看不見你們,卻可以感受到你們總是站在我身邊,隨時為我打氣鼓勵。(雖然很多來信只是為了催新書、催續集、催回信、催摧摧催……〕

    第三,今年凌某人的「朋友宮」可能特別旺盛,除了認識幾位有趣的新朋友,連許久未曾聯絡、或者以為無緣再會面的朋友突然都冒出來,事隔經年,昔時的友情卻沒有降溫,真的很令人感動。

    我想,以上三點,應該就是我今年最大的收穫了。

    接下來,凌淑芬想留話給一些特定對象。

    周XX,妳的率直爽朗讓人感覺貼心,真的很高興交到妳這樣的朋友,不過工作起來請別太心無旁騖,省得有人老是在我面前鼓吹妳是好寶寶,眼裹還掛著那副「凌淑芬,沒事多學著點!」的暗示。

    高雄的蕙,努力加油吧!別再想東想西了,沿途處處是花香。

    日本的盈姊姊,算了,妳遠在番邦異國,不留話給妳了。替我向妳的倭寇丈夫問好,告訴他吃飯不要噎到,走路不要跌倒,下次拜訪台灣時,麻煩帶一份釣魚台的士產過來!

    還有永和的珍,妳再混好了,我等著看看妳會不會破紀錄,用超過八個月的時間拗妳下一本書。

    中和的麗華,我不是偏心,而是妳寫得太快。珍每年的作品只有那幾本,起碼我可以花幾個月的時間慢慢消化。請考慮一下我偷懶的天性,謝謝!

    還有漏掉誰嗎?

    對了,最後一位,台中的吳,妳是個很有意思的人,不過我對咱們倆常談到的那位「林小姐」更感興趣,麻煩妳想點辦法吧!求求妳……

    至於(禾馬)的工作人員們--

    詹姊,偷懶不是我的錯,請想想全年度的工作量,我也算很努力的。鳴嗚……還有,麻煩轉告那位先生,我不要把他的名字寫出來,因為聽說他知道後會非常不好意思,並且要求妳們把作者寫出他名字的部分刪掉。重點是,他喜歡搜集襪子實在不算壞習慣,請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別再讓他天天偷偷摸摸買襪子了,畢竟人家可沒有禁止妳搜集毛巾。

    淑華,妳和周已成為我的漫畫啟蒙者,謝謝妳借我的漫晝,可惜我仍然沒找到尾崎南的作品。為什麼?為什麼台灣沒有出版社願意發行她的合法版權?她的漫畫人物這麼漂亮!即使題材聳動了一點,仍然很賞心悅目呀!淑華,說真的,我把希望寄托在妳身上,妳有沒有意思給它發行一套試試看?我會是妳的忠實訂購者。噢,對了,《來自遠方》第七集上市的時候一定要告訴我。

    秀卿,辛苦妳了。要把整本「陽德是動物系研究生」的部分,一一校訂回正確的「法律系」,想必花了不少時間吧?還有,《月老的惡作劇》裹,把整本書的「七樓」改成「十二樓」,又是一番工程。多謝妳的細心,呈現在讀友面前的作品才得以成為正確的版本。不過我告訴妳一件令人扼腕的事,台中的老吳雞重裡挑骨頭,居然無巧不巧給她蒙到一個小地方:一開始的「黑衣白裙」寫到後來變成「白衣黑裙」。不過沒關係,咱們別理她,她嫉妒我!

    最後,好酒沉甕底,來到最最親愛的讀友身上。三個月不見,你們好嗎?

    去年,可愛的目May寄來她們班上「十大男主角」的票選,今年不知讀友們還有沒有什麼新鮮的排行榜可以看?若有,捎一份來分享分享,OK?

    願接下的三百六十五個日子--

    新作家,新風貌,新人叱剎

    老前輩,老經驗,老手縱橫

    無論是新作家還是老前輩,大家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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