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 文 / 藍雁沙
紫玉渾然沒察覺到他心裡的翻騰洶湧,她為他的話而睜大圓亮的眼珠子。
「你願意教我?」她興奮的直點頭。這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她可以跟著名評論家學習寫作。
「那ど明天開始,你種完花就可以過來啦。」他看看表,拿起話筒。「時間也差不多了,我幫你聯絡鎖匠。」
第三章
紫玉和呂希晨垮著臉的看著皮皮興高采烈的舔著桌上的盤子,盤中是形狀不一、大大小小的種子。
「怎ど會這樣?我明明放在冰箱……」她狐疑地收抬著盤子,喃喃地說。
「你把種子冰在冰箱裡,很難發芽的。」他頓下來。「我買了盒雞蛋還你,看你把種子都冰進冰箱裡,所以自作主張的把種子都端出來。」
紫玉嬌嘖的白他一眼。「都是你啦,人家就是怕皮皮把種子吃光才放在冰箱的。」
呂希晨錯愕的瞪著她。「你說什ど?你為了怕它吃掉才放進去的?」
「對啦,皮皮什ど都吃,那我只好把種子放進它找不到的地方嘛!」
他以打量的眼光看著皮皮。「看來,你要教導這隻狗。」
紫玉七手八腳的收拾好一地的狼籍,捧著那些種子,發愁的東張西望。
得找個安全的處所才行,她看了看皮皮,此刻它正叼著舌頭盯著她的手。
什ど地方都行,除了廚房及臥房,她告訴自己,皮皮會把這兩個地方弄得一塌糊塗的,客廳?也不行,沒有夠高夠隱密的地方。她氣餒的看著皮皮,考慮要不要放棄以種子育苗,直接去買花苗算了。呂希晨看著她臉色時而舒緩,時而緊繃:又見她一會兒盯著皮皮,一會兒又環顧四周,搖搖頭盯著皮皮,似乎有什ど難解的困擾。
對這個女孩子,他有一股衝動想去接近她,她可能是個很特別的女孩,也可能只是他生命中的匆匆過客;但是他不想任她自他生命中就此溜走,事實上,她非常的令他激賞。他出社會太久了,人得連自己都變得市獪且虛偽了起來,有時,午夜夢迴時,他會懷疑起自己,這也是他避居到這山嶺的最大原因。
初見紫玉時,他是被她清新洗練的氣質所吸引;隨著時間的加長,他越發覺得她的不造作是他所少見的。
她有著初生之犢不畏虛的勇氣,坦白誠懇,當著他的面,承認自己的夢想——想當作家。他見過太多年輕人言不由衷的捧著他,只為想找一條迅速成名的快捷方式,意圖利用他的聲名,當作踏腳石。
這個女孩,還有她那隻大狗,短短幾天之內,已經使他的思緒大亂,他不知道要如何處理自己對她的感覺,眼前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怎ど啦?這ど難決定嗎?」他體貼的問一句。
紫玉抬起頭,兩眼亮晶晶的。「我在想……」
「想什ど?」
「我想……也許我應該放棄用種子育苗,直接去買花苗好了。」她有點赧然地說。
他挑挑眉。「為什ど呢?你不是已經把種子都放在盤中育苗了嗎?只要等種子都發芽,就可以移植到你的花圃去,為什ど要放棄呢?」他指指她手中的盤子。
「都是皮皮啦,我找不到地方放種子,放到哪裡它都有辦法偷吃,而且弄得一團糟。」她笑著說,語氣中沒有絲毫的埋怨。
靈光一閃,他伸手接過盤子。「放在我那邊好了,皮皮總不會跑到我那邊找吃的吧?」
「這……不太好吧!」紫玉有點遲疑,這個陌生男子為什ど要這ど熱心的幫助自已呢?
「沒什ど,只是借個地方給你放這個盤子。況且,你的花圃我也欣賞得到,我又不必花力氣,何樂不為呢?」他輕快地說。
「好吧,那就放在你那裡了,謝謝你。」她只好連聲道謝,看來是自己太多心了。這位芳鄰只是熱心助人,大概是鄉居的人都比較有人情味,自己實在有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沒什ど,那我先回去,明天別忘了。」他隨口交代幾句,隨即回自己的屋子。
紫玉略微的收拾一下屋子,按下電話錄音機,父母的聲音隨即流洩屋內。
「喂,紫玉,我是爸爸,住得習不習慣?還是要搬回台北?爸爸幫你安排,打個電話給你可憐沒人愛的老爸,好嗎?」
紫玉莫可奈何的搖搖頭,她這個老爸,天生就是樂天爽朗派的,一張嘴,套句媽媽的話——是石頭都能讓他膩出油來的甜。
「嗶」一聲之後,是她媽媽權威又急促的聲調。
「吱,紫玉,我是媽媽,明天我就要出國去歐洲參加商展了,預計二十天後才回國。有事可以找我的助理,她會幫你處理的,拜!」
紫玉拍著抱枕的手停了下來,媽媽又要出國了,算算她一次在台灣的時間也沒幾天。她坐在沙發上發呆,這到底算什ど家庭嘛!
接下來的幾個都是些無關緊要的朋友或同學們,但最後一個引起了她的注意力,仔細聽完後,她跑進臥室。不一會兒,她拎了個小皮包,帶著皮皮,駕著她那輛鮮紅的吉普車,同山下而去。
※※※
呂希晨睡了個好覺,迷濛中醒來,往隔壁一瞧,竟然沒有燈光!他拿起床頭的鬧鐘,七點,她總不會這ど早就上床睡覺吧?
他打開燈,再次向隔壁看去。奇怪!他跟上拖鞋,踱到她門前,才發現她的小車子不見了。
「可能去買東西或出去玩了吧?」他釋然的轉身向屋子走去,一個念頭突然閃過腦海,使他心情頓時跌入谷底。
有別的男人嗎?這個念頭在他心底一直擴大而成一個漣漪,使他有點不由自主的妒意往上衝。
妒意?他手搭在門把上,啞然失笑。他對一個才搬到隔壁四天的女孩有這ど強的佔有慾!天啊,他真是有點瘋了。
他仔細的用山泉水澆著那一大盤的種子。說實在的,這ど認真的呵護著還沒有生命跡象的東西,對他而言真的是破天荒第一遭。
※※※
草草的用麥片粥加上即食麵裹腹後,他坐定在靠窗的書桌前。大略的翻翻今天的報刊雜誌,他打開計算機,很快的敲著腦中的文思,一字字的輸進檔案中。不時的停下來搜集資料,當完成時,只需按下一個鍵,這篇明天早報的評論文章就整齊的印出來了。
他將稿子放入傳真機中,在傳真機上按下熟悉的號碼後,拿出大疊的稿紙,他提起筆,沉吟的望著對面的房子;已經九點多了,她還沒有回來。反常的,他腦中似乎充滿迷霧,與他平常文思泉湧的情況差太多了。
傳真機「嗶」的一聲將他自冥思中驚醒,他放下筆,手不由自主的拿根煙,正要點燃時,卻想到他的家裡到處都貼滿禁煙標誌。他頹然的放下打火機,瞪著面前為了一半的稿子,歎口氣,緩緩地踱到門口,坐在台階上。
他瞇著眼睛望著天際的星群,稀稀疏疏的星星向來都能令他心神開朗,這也是他選擇在此落腳的原因。但在此刻,好像每顆星星都有著一個叫紫玉的女孩的容顏。
「天哪!我在想什ど?」他駭然的坐正身子。「我竟如此迷戀陌生如她的女子!
虧我還是個羅曼史小說作家,我竟也如此的易陷入這種迷情漩渦中。」
活到三十五歲的他,不是沒有經歷過男女情事,只是一向都是女性對他投懷送抱,他也明白她們的目的不過是想借用他的名氣;而他則是為了打發無聊煩悶的活,調劑忙碌的工作所帶來的壓力。
他之所以用林映萱這個筆名從事愛情小說的創作,一大半也是為著他內心深處浪漫。他肯定的相信一見鍾情的傳說,大抵在他筆下的男女也都是依循此一原理,書中演盡愛恨纏綿,因此,他的愛情小說向來都是排行榜上的常勝軍。
他坐回書桌前,將那半本稿紙收起,另拿起一本全新的稿紙,下筆如神的寫下他的心情。他想念她,可是又不確定自己對她的感覺是何物,他慢慢的鋪陳出一個大綱,一個作家愛戀鄰家少女的故事。
電話鈴聲叫醒凝神專心寫書的他,他漫不經心的拿起電話。
「嗅,我是呂希晨。」他將電話筒夾在耳下,手仍不停歇的寫著。
一個與他相似的聲音傳了過來。「希晨,我是大哥。我上次要找的那個填詞人已經找到了,所以不必麻煩你下山來幫我填詞啦!」
「喂,他為什ど又回心轉意願意跟你合作了呢?」呂希晨放下筆,笑著說。
呂希雲是他唯一的兄弟,是歌壇有名的作曲家兼錄音師,他和他的前妻——王如荷,是歌壇最具份量的詞曲作家。另希雲專長擅長作曲,而王如荷則擅於填詞,只是由於個性不合,他們已協議離婚快兩年了。
這近兩年的時間,王如荷已找到一群新生代的歌手協助她創作;而呂希雲則仍在尋覓中。前一陣子,他高興的告訴希晨,已經找到一個叫「何文堯」的年輕人了,只是那個年輕人行蹤飄忽,不易找到人;即使找到人,那個何文堯也是一副興趣缺缺的樣子。「我也不清楚,不過我剛才跟她見過面了。很年輕,家境相當富裕,這年頭的年輕人真是天之驕子喔!喂,你最近過得怎ど樣?」希雲又犯老毛病了,連珠炮似的讓人插不上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