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頁 文 / 金萱
「好了,我該走了。」
「你要走去哪兒?」
「回家睡覺吧。」
為了這事,他已經連續幾天都沒睡好。
「回家睡覺?回家睡覺?」
言墨以一臉不可思議的表情重複他的話,緩緩地從座椅上站了起來,不懷好意的走向他。
言筆心中警鈴倏然大作,他二話不說轉身就走,但來不及了,言墨已快他一步的來到他面前,同時擋住他的去路。
「老大,不好意思,我發現我的耳朵好像出了點問題,你剛剛說要回家做什麼,可不可以請你再說一遍?」言墨皮笑肉不笑的問。
為了家裡和自己的公司,近來他猶如兩頭燒的蠟燭差點沒忙死,身為言家老大的他不管事也就罷了,竟然還敢這樣大搖大擺的在他這個已經將近連續一個月,每天只睡三小時不到的人面前說要回家睡覺!
他倒要看看,他有膽說一次,有沒有膽子說第二次?
光看他臉上咬牙切齒的表情,言筆便知道他心裡在想些什麼。
「嘿嘿。」
他先是傻笑兩聲,繼而突然出腿攻向言墨的下盤,企圖將他絆倒再脫逃,但言墨又豈是省油的燈,以一個跳躍便輕巧的避開他首波的攻擊,同時反擊。
頓時,兩兄弟的拳頭你來我往,誰也不讓誰,誰也沒留情的使盡渾身解數,只想將對方撂倒。
可惜的是,從小打到大,而且又從小便勢均力敵的兩人,通常一對上手,除非兩人一起累倒喊不行之外,通常沒有第二種結局。
所以到最後,兩人都如願的睡了一場,只不過是癱在言墨辦公室的地板上睡。
第四章
言筆之所以能在同期生中出類拔萃的成為有史以來,在最短任期中便升到組長的警官,除了他在工作表現上彪炳輝煌之外,果斷、勇往直前的性格也替他加分不少。
所以當他決定了一件事之後,便絕不會再為它浪費一丁點時間,而雍小歡之事則再度證明了這一點。
日子在他每天上班辦案,下班睡覺中又過了幾天。
這一天,在他下班前十分鐘接到命令,說在林森北路上的一家KTV內傳出槍響,要他前去瞭解詳情。
「走吧。」柯森同情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兩人一起趕到事發現場。
KTV外圍了一大群好奇的民眾,言筆和柯森穿過封鎖線,走過KTV大廳。廳內除了幾名正在做筆錄的員警和工作人員外,還有幾個與案情有關前來消費的顧客,而言筆一眼就看見了她,雍小歡。因為一見他出現她半透明的身形便迫不及待的朝他飄來。他也看見了雍沁歡。
「言大哥……」
「老柯,你到那邊看看,我去那邊。」言筆對夥伴柯森說,不等他回答已率先邁步走開。雍小歡飄浮的身形緊跟著他。
「你們倆怎麼也在場?」遠離所有人耳目,言筆轉身開口問。
「沁歡跟朋友來唱歌。」
「然後呢?不巧遇見槍擊案件,還是她根本就在這場槍擊案件之中?」
雍小歡張口欲言,卻被他伸手打斷。
「你先別說,讓我來猜一猜。」一頓,他連思考一秒的時間也沒,即道:「她也在這件槍擊案件中?」
「開槍的是沁歡朋友的朋友,她根本就不知道他們身上有槍……」
言筆伸手要她暫停一下。「整件事情是怎麼發生的?」
「一開始那幾個男的就覺得帶我們進包廂的服務小姐很漂亮,他們以點餐、點酒的方式不斷將服務小姐叫進來,以給小費的方式吃人家豆腐。我看得出那服務小姐不喜歡他們的舉動,所以在一次他們過分的逗弄她,擋在門前不讓她出去後,前來服務的人員就變成了男生。」
「說下去。」
「他們很不高興,叫那男生去把服務小姐叫來,那男生沒理他們……」
「所以他們就拿槍對準他?」
雍小歡點頭。
「該死!」言筆忍不住的詛咒。
「他們喝太多酒了,直到響亮的槍聲響起,才驀然驚覺自己做了什麼。他們一個個爭先恐後的奪門而去,只剩下醉醺醺的沁歡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的繼續喝她的酒。
「她真是個麻煩的傢伙!」
「言大哥,怎麼辦?如果爸爸知道沁歡這次竟然捲進了殺人案裡,一定會很生氣、很生氣的。」她不知所措的盯著他。
「換做是我,我大概會被氣死。」言筆毫無同情心的說。
「不,不是的,你不知道……」
「你這邊有沒有查到什麼?」柯森倏然出現在雍小歡身後朝言筆問。
她立刻噤口。
「沒有,你那邊的情況呢?」言筆瞄了她一眼後,對他說。
「剛剛醫院傳來被害者已不治,確定身亡的消息。」
「該死!」言筆詛咒出聲,深吸一口氣。「現場搜證呢?」
「搜證工作都已經做完了,現在只要回局裡把錄影帶裡那群在逃嫌犯找出來,再捉拿到案,一個個對證,就可以知道兇手是誰了。只不過……」柯森突然欲言又止。
「只不過怎樣?」言筆問。
「嫌犯中有一個不怎麼好辦的人物。」柯森歎口氣。
「雍沁歡。」言筆將她的名字說出。
「沁歡不是兇手,人不是她殺的,這件事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真的。」雍小歡忍不住在一旁替姐姐申辯。「言大哥……」
「這件事我會處理。」言筆打斷她道。
「你要辦這件案子?」柯森愕然的看著他,上一件案子的報告他們今天早上才交出去耶,就不能休個一兩天嗎?」我可不可以拒絕這件差事?」他苦著一張臉。
「可以。」言筆面無表情的回答。
「我開玩笑的啦。」想也知道不可能。「不過醜話先說在前頭,你可以叫我去追緝嫌犯,也可以叫我寫那煩死人的報告,但是千萬不要叫我去面對那個姓雍的立委,否則我可會跟你翻臉喔。」
「我會親自應付他。」
「那最好,你知道那種人最會拿頭頂上的帽於壓人,我已經不是很高了,被他一壓不死也半條命,所以……」他聳了聳肩,一切盡在不言中。
「走吧,我們回警局。」
***
雍正英五十歲,身材高壯,頭髮花白。身處政治圈多年的立委眉宇之間有著深刻的皺紋,不怒自威。此刻的他表情嚴厲,雙唇緊抿成一直線。
「你說不能放人是什麼意思?」
「令嬡不只在命案現場,和其餘在逃嫌犯還是朋友,所以在真正的殺人兇手找到之前,警方不能放人。」
「你們有證據證明人是小女殺的嗎?」
「沒有。」
「那你們憑什麼逮捕她?又憑什麼不讓她交保?難道警政單位一向都是這樣在辦事,沒有任何證據就憑『懷疑』便隨便捉人、關人?如果真是這樣……」
「如果令嬡有吸毒呢,警方是不是可以以違反煙毒條例法將她拘禁?」言筆打斷他道。
雍正英愕然的瞪著他,接著瞼色一沉,怒然低吼,「你們局長呢?我要見你們局長。」
「這件案子的負責人是我。」
「我說,我要見你們局長!」
言筆突然全身放鬆的靠向椅背,玩著手中的原子筆,一副氣定神閒、見多識廣的樣子,完全沒準備起身去叫人。
「雍先生,我想你有點搞錯了,這裡是警察局不是立法院。」
雍正英頸上青筋乍現,言筆不為所動的看著他。
「你叫什麼名字?」
「如果你想請我吃飯,我可能會告訴你我很忙,沒空。」言筆面不改色的說,不讓他有機會開口,便又繼續道:「雍先生貴為立法委員,我想你應該聽過一句話,齊家,治國,平天下。在你忙於治國的同時,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令嬡進警察局猶如進自家廚房一樣?」
「你在教訓我?」他瞇起雙眼。
「我只是在陳述一件你可能不知道的事實而已。」
「她是我女兒,她做了什麼事我怎麼可能不知道!」
「那麼敢問,令嬡上回是為了什麼事,在什麼時候被抓進警察局的?」
雍正英張口欲言半晌,終於惱羞成怒的怒吼出來,「我為什麼要回答你這種問題?」
「不是你不回答。而是你回答不出來吧?」
「夠了!」他憤怒的站起身,「我不想再繼續待在這裡浪費時間,你們局長呢?我要跟他說話。」
「我已經說過了,這件案子是由我負責,你——」
「言組長。「小張站在會客室門前朝他叫道。
他看向他。
「局長請雍先生移駕到他辦公室。」
該死!言筆在心裡詛咒著,還來不及開口,只見雍正英已迫不及待的大步跨出會客室,朝小張所指的局長辦公里走去。他迅速緊跟在後。
進入局長辦公室,梁靖煥正對著窗外背門而立。一段十餘步的路程讓雍正英重新抬回冷靜與鄙睨他人的傲氣,他雖已進入局長辦公室,卻不先開口,逕自等著背對他們而立的梁靖煥主動轉身面向他們。可是他可以沉住氣,言筆卻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