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江曉嵐
「你說什麼?」那女人橫眉豎目的站起來,短衫下白皙細長的手臂一伸,一把扯下他肩上的背包。
天啊!這女的力氣怎麼這麼大,好像是有練過的。
「喂!」
「是不是要來比一場啊?」她在他臉前揮舞拳頭。
「告訴你,我是空手道黑帶,柔道六段,貽拳道九段,沒有人能夠在我出拳後不流血的!」
真的假的?她的手揮舞得很有力,但是她看起來瘦弱的好像他用一根手指頭就可以扳倒她。
孟凡衷吞了一口口水,想起老爸每次跟老媽吵架後跟說他的話:「孩子,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所以在危急之秋,就要表現出男人寬大的胸襟跟風度來,不要跟恰查某一般見識。
她好像看出他有一點軟化,嘴角得意的揚了起來。
「要是讓我找到可以喝的東西你就完了!」她一邊威脅他,一邊動手翻他的背包。
孟凡衷一向對自己很有自信,但是今晚面對這個太妹,他感覺到自己的尊嚴完全掃地,所有人竊笑的眼神集中在他和她身上,現在的人很奇怪,看到男人欺負女人就會挺身而出,可是看到女人爬到男人頭上像在看人作戲。
他就這樣像個木頭人,傻呆呆的看著一個陌生女子亂翻他的背包。
「六法全書?」她皺著細細的眉毛看他。「你沒事帶這麼厚一本書上街幹麼?這種書是給人看的嗎?」
看就知道她沒知識也沒常識,這種專業的書籍豈是她這種人看得懂。
她打開他的鉛筆盒。「藍筆、紅筆、黑筆……喂!阿呆,為什麼沒有螢光筆?」
「為什麼要有螢光筆?」他又不需要。
「我喜歡螢光筆!」她答得很理所當然。
笑話,她喜歡,他又不喜歡。孟凡衷在心裡冷笑。
「記得,要去買一隻螢光筆,下次我檢查要是沒有的話,」她握起拳頭。「你就等著瞧!」
還有下次?像她這種太妹,他逃都來不及了,誰還想跟她糾纏不清。
「啊哈!小子,讓我抓到了吧!這是什麼?」她從背包裡面拿出他在還沒進捷運站前買的可樂。
「這……這是可樂。」他有點呆滯的回答。
「在跟我裝傻啊!」她點頭冷笑。「可樂不是用來喝的嗎?那你用可樂來刷牙漱口的嗎?」
孟凡衷吞了一口口水,他不明自己一個堂堂正正的優質新好男人,為什麼會懼怕一個無理取鬧的落翅仔?
她又重新站了起來。「好啊!我問你有沒有喝的,你居然敢騙我沒有……」
她在他面前扳手指,喀啦喀啦響得他頭皮發麻。「在捷運站裡面不能飲食。」
「誰說的?」
「政府規定的。」
「政府?政府是什麼東西?政府是人民的公僕你不知道嗎?沒有我的選票他們當得了官嗎?」她再度露出殺人般的陰狠眼神。
話是這樣沒錯,但是,她以為她那一票跟他的有什麼不一樣嗎?她以為她的票具關鍵性,能救亡圖存、力挽狂瀾?她…也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孟凡衷在心裡連連冷笑數聲,但就是不敢直接說出口恥笑她。
「你敢騙我……」她惡狠狠的瞪著他。
她要殺他滅口嗎?孟凡衷不安的望著四周的人,希望萬一他有個什不測,他們能替他指出殺人兇手。
她用力的搖了搖可樂精,不由分說就朝他的臉拉開拉環--
想當然耳,可樂噴了他一身!
孟凡衷根本就來不及反應,就已噴得滿身滿臉!
「這是懲罰你說謊,我最討厭人家說慌騙我了她在他面前大叫。
這真應驗了一句話: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他是招誰惹誰了?他根本就不認識這個女的,為什麼一而再的吃她的虧?
孟凡衷狼狽的站在原地,身上還不斷滴下可樂深色的汁液。
整個車廂的人即使想笑也不敢笑出來,因為這女的凶神惡煞的狠樣,讓人以為她是黑社會老大的女兒,此時風聲鶴唳、人人自危,生怕自己會是繼這倒霉男人之後的下一個犧牲者。
她拿出他鉛筆盒裡面的筆,「手伸出來!」
可樂噴得他整身都是,他幹麼要理她?可偏偏手就這麼不聽使喚的乖乖伸出去。
她另一隻手握住他的手,然後在他手心上寫字。
「噢……哇……」她寫得可真用力,痛死人了!既然會在他背包裡拿鉛筆盒,為什麼不會他的筆記本,一定要寫在他手上呢?而且…那是一支鋼筆耶!她不知道那筆尖既硬又利嗎?
可是…孟凡衷覺得她握著他手的手掌,柔柔軟軟的像棉花糖,讓人好像咬一口…」
「這是我的手機號碼,明天這個時候打給我,要不然的話……」她突然像厲鬼一樣的拉長語調。「你這輩子最好不要再搭捷運!」
列車到站,自動門打開,她把筆放進自己上衣的口袋,邊瞪著他邊走出車廂。
孟凡衷渾身血液凝結似的目送她走出車廂,一直到自動門關上,她還站在月台上威脅意味濃厚的朝他揚揚拳,列車慢慢駛離月台,待他提在喉嚨口的心臟慢慢歸回位,才發現—
「啊」他大叫一聲,嚇到了整個車廂裡的乘客。
他剛剛應該下車才對呀!孟凡衷懊惱的抓抓頭……這下完蛋了,非打電話給剛才那個神經病不可,沒想到……居然會衰到和她同一站下車!
***
人在衰的時候,倒霉的事通常是接二連三的接踵而至。
昨天晚上過站下車,將近凌晨十二點已經沒有公車,身上又沒有多餘的錢搭計程車,只好認栽一個人孤零零的走在深夜的街頭。
委靡不振的走回家後,又被老媽數落個半死,老媽聲淚俱下的指責他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老爸則在一旁幫腔家門不幸出他這個逆子,雙親無視他的髒污與疲憊,在冀望他早日成家立業的結語下恨恨休兵。
凌晨三點洗完澡上床,一早八點半就又到學校上課,下午到圖書館收集資料,晚上到補習班惡補,一直到深夜十一點才得以喘息。
走出補習班,正想去搭捷,腦海又不禁憶起昨晚的慘痛經驗,想想不妥,孟凡衷決定最晚班的公車回家.
拖著疲憊的身子走進住處所在的大樓,他愛困的要死,管理員伯伯跟他說什麼完全置若罔聞,他等電梯從二十四樓下來等得快睡著,好不容易電梯下來了,裡頭空無一人,他垂頭走了進去。
電梯門正要關上,低下頭的孟凡衷突然看到一隻穿著可愛涼鞋的腳卡在門縫間,然後那人走了進來。
電梯裡只有他和對方兩個人,他還是低頭看著對方的腳,懶得把頭抬起來。
她的腳趾頭真漂亮,玲瓏小巧,腳趾甲塗著淡淡的粉紅色,基本上他不喜歡女生塗有顏色的指甲油,但是她徹底推翻了他原先的想法。
難怪女生都喜歡粉紅色,因為粉紅色真的很適合女生。
他也不如不覺被這種夢幻的顏色所迷惑,粉色的扇貝指甲鑲在晶瑩剔透的腳指頭上,白裡透紅的腳丫子搭配白色的細帶涼鞋更顯雅致,然後他看到她纖細的腳踝上,銀色的腳煉亮閃閃的發著光……多麼美麗可愛啊!
靈光一閃,孟凡衷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錶。
時間:凌晨十二點整
地點:密閉式的電梯
人物:男女主角外別無其他閒雜人等
太好了!果然很符合他理想中的命運式邂逅,這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感謝老天,在他苦等了二十二年漫長的歲月後,終於派遣了他生命中的真命天女來拯救他,她將帶給他甜美的愛情,她將帶給他美麗的人生,她將帶給他全世界的快樂……
但是當孟凡衷抬起頭望向他夢中的公主時,他整個身子嚴重的震動,最後背脊砰的撞在電梯中大片的鏡子上!
為……為……為什麼?在天時地利人和的搭配下,他邂逅的不是他命裡的公主,而是昨晚在捷運裡把他整得很慘的落翅仔?!
「是……」女孩看到,臉浮現絲異,但隨即被一股蠻橫的驕氣所取代。「我不是叫你打手機給我嗎?」她在他跟前搖了搖手裡的行動電話。
他很怕她隨手就把手機往他臉上丟過來。「我……」
振作!振作!他是未來頂天立地、伸張正義的大律師,怎麼可以被一個太妹擊敗!
但是偏偏此刻不知是老天爺的捉弄還是老媽忘了生膽給他,遇到跟前這個張牙舞爪的落翅仔,他就什麼辦法都沒有,孟凡衷就是沒那膽子大聲說話,更逞論跟她唱反調了!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我正想找算帳,沒想到就在電梯間遇到你,還真是老天有眼。」她雙手環胸,站著三七步斜眼看他。
什麼老天有眼,算他衰!老天要是有眼的話,就不該讓他這國家未來的棟樑遭受到劣女如此的荼毒!孟凡衷盡量貼著鏡子,小心呼吸,看能有多遠就離她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