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文 / 花顏
序
愛情奇跡
花顏
最近很忙,忙到整個人都瘦了下來。
從來沒有想過忙碌的最大收穫竟然是看得見腰身了,對於這個結果,我是該感謝,還是該抱怨我好久沒有好好睡覺了?
這本書就是在這段忙碌的日子中抽空寫出來的,寫得很心虛,心虛到要寄出時還猶豫再三。
要寄?不寄?一個女人在郵局前抓頭、發瘋,對著掛號的窗口又愛又怕,但終究還是狠下心寄出去了。
稿子寄出後就數著退稿的日子,天啊!那真的不是人過的。所以,接到通知後好高興,高興到想抱著任何一個看見的人跳舞,以慶祝它可以出版。
大家可以想像一個女人邊打序文邊笑得很白癡嗎?那就是我。
其實應該先寫《魔莊情緣》之二的,但因為那本書女主角的個性我還不是掌握得很好,寫了又停,修了又改,最後就被這本書追過去了。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誰教這本書的男女主角都是一不如意就會拿人開刀,早點解決他們,我也不用心驚的睡不安穩,怕腦袋搬家。
在寫這本書的時候,不曉得為什麼女主角一子在我的腦海中徘徊不去,所以就這樣固定下來,但男主角卻是一變再變,從最初設走的「斯文」變成了最後的「性格」。
男主角一百八十度的轉變,有一度讓我失了分寸,不知道該怎麼去解釋這樣的情況。
書中的男女主角是一對很奇怪的愛侶,標準的「打是情」,而且打起來還是風吹走石、轟轟烈烈的那一種,但他們卻不是別人口中常提的歡喜冤家。
他們之間沒有情人間的濃情蜜意,沒有伴侶間該有的和諧,他們也許已陷入情愛泥淖,卻又下意識的懸崖勒馬。
習慣了一個人的世界,再放入另一個人,想回頭卻發現再也不可能。
他們對感情的掙扎形於外的成了不知所以然的焦躁難安,沒有明確的理由,沒有認定的目標,最近的那個人就成了最好的出氣筒。
他們的愛情故事也就這樣展開了。
其實,在我眼中看來他們是很寶的一對。
愛對沒有真正用心愛過的人而言是難以捉摸的,但他們是那麼真誠又讓人動容的放下心中的抗拒,只為了能夠章對方的手過一生。
愛會讓人傷心的落淚,卻也能讓人低回不已。
當愛情越過重重的阻礙,開花結果出來會情覺甜蜜,那是愛情的迷人之處吧!
但最終絢爛歸於平淡,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才是對愛情最大的考驗,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通過那樣看似無味卻又處處是體貼的平凡。
能夠愛上一個人已經很不簡單,又能夠相伴過一輩子,那絕對是上天的恩賜了。
希望每一個人都能用一顆最虔誠的心,去對待近乎奇跡發生的「愛情」。
第一章
薛清綾是一個在江湖上名不見經傳的「俠女」。
五歲時,父母雙雙亡故,她被雙親的好友帶回青海的深山中撫養長大。
年幼的薛清綾自然而然的認了那個人做師父。她很努力、很認真的學習師父教給她的東西,雖然資質稱不上絕頂聰明,但也沒被師父嫌棄過。
師徒倆在青海的日子一向很平順,偶爾用抓跳蚤來當作休閒娛樂。
但一等到清綾功夫學成,師父二話不說,一反平常不管事的態度,語氣堅決的要她去中原遊歷。
老人家所持的理由是,她已經長大成人,不再需要他這個老到走不動,而且隨時會進棺材的人為她料理人生的大小雜事,理由正當的把她趕出家門。
薛清綾沒有反抗,聽從師父的要求乖乖的離開從小生長的地方,變成了一個四處為家的人。
下山前師父對她沒有任何的期望和交代,她對自己也沒有任何的計劃,已經到中原已經三年多的她,一向懂得讓自己過得愜意。
她從不為別人擔心,也不替自己著急過任何事,生活過得很悠哉,所以到二十一歲了還沒有打算找婆家,在中原各地流浪的她,只能算是混一天過一天的大米蟲。
看起來閒散的薛清綾長得並不花容月貌,不是豐盛的山珍海味也不是爽口的清粥小菜,更不會有人肯自作主張的為她煩惱任何事。
其實她長得還可以,不會讓人討厭。她一張圓圓的小臉上有著兩個深深的俏酒窩,和一臉溫和的神色。
她笑起來時,有一種讓人不知從何處冒出來的甜甜滋味,奇異的是在她眼中所散發出來的眼色卻不會讓人想去親近她。
她的外表唯一可以讓她感到自傲的,就是她那豐滿的胸部了。
薛清綾一點也不介意自己「普通」的長相,因為這樣的面貌正好可以讓她在漫無目標的旅途中省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而且也沒有自命風流其實是下流的登徒子會惡意的來打擾她。
她一向不愛管閒事,也不愛被閒事管,她的過去樂得逍遙又自在。可是,見鬼了,現在她幹嘛間間的幹下這件大事情?
薛清綾正一臉不知所措的看著手中的長劍。
她從遙遠的青海老家下山到中原已經三年多,在這麼長的時間裡,別人從未找過她麻煩,她也未曾遇上什麼麻煩,她甚至有避開麻煩的妙方——「遠離人群」,可是她現在到底是著了什麼魔,做了什麼事?
薛清綾看著手中沾滿血跡的劍,和林子裡遍地的死屍,她不知道剛才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她呆滯的巡視著大部分一劍斃命的屍體,還是不敢相信這些人都是她一個人殺的。
這……真是她一個人殺的嗎?她滿臉的疑問,還是不明白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她竟然失心瘋的殺了十幾個跟她無冤無仇的人,她到底是吃錯了什麼藥?不會啊!她今天早上只吃了個硬饅頭,喝了幾口水,什麼也沒有多吃啊!
薛清綾整個人不自覺的繞著圈圈走。
但眼前的太陽炙人,溪水潺潺,一片如畫的風景,薜清綾再怎麼樣也忘不掉下山之後,她第一次開了最無情的殺戒。
她像碰到什麼髒東西般的丟掉手中沾血的利劍,馬上轉身就要走。
她一定要遠離這一切讓她失去記憶的地方,她一定是生病了,所以要去找大夫看看,馬上遠離這一切,就當作什麼事也沒有發生,她不認識他們,他們也不認識她,這一切什麼也沒有發生過!
對!什麼事也沒有發生。
一陣綿長的呻吟聲被她敏銳的耳朵聽到。
沒有!她什麼都沒有聽到,她什麼都沒有遇到,她也沒有殺任何一個屬於「黑幫殺手團」的人,她也沒有失去記憶的去救一個麻煩人物。
她依舊是薛清綾,那個不愛惹麻煩、麻煩也不會上身的人!
呻吟的聲音依舊不放過的縈繞在她的耳際。
喔!叫那個呻吟的人可不可以就此斷氣,她什麼也沒有遇到,什麼也沒有聽到!
薛清綾摀住自己的耳朵,試著踏出一小步。哈!太簡單了,有了第一步就可以有第二步,瞧!這不就是所謂的「知難行易」。
但入她耳的呻吟聲由輕微轉到急喘。
一陣不捨的憐憫滑過她從不愛管閒事的心房,讓她無端的感到難受,制止了她遠離的腳步。
該死!該死!薛清綾氣憤的放下想掩耳盜鈐的雙手,怒瞪那個渾身浴血躺在地上還不肯死去的爛傢伙,「你為什麼不斷氣算了,還苟延殘喘做什麼?」薛清綾對著那個在呻吟的男人氣急敗壞的大叫,希望同情心不要再冒出頭!
老天爺!她不要救他啦!薛清綾在心中大叫。
但那個混身血跡的男人已經開始急咳。
薛清綾緊捏手到泛白,她咬緊牙關在原地遲疑再三,最後還是舉步艱難的往那個受傷的男人躺的地方走去。
清綾狠狠的瞪著他,男子像在跟清綾作對一樣的咳個不停。
憤懣的清綾蹲下身去,不顧地上的崎嶇不平,氣憤難平的將那個男人拖到不遠處的小溪邊,動作粗魯的扶起他傷痕纍纍的身體,讓他靠在樹幹上。
失去意識的厲戒宜對清綾的粗暴,不由得以更重的喘息和肌肉的緊繃來回應。厲戒宜落到薛清綾的手上不知是幸運,還是不幸。
薛清綾撥開厲戒宜沾血的衣服檢查他的傷處,大傷見骨五處,中傷見肉十處,小傷見皮二十處。薛清綾一臉的惋惜,算他好狗命,短時間還死不了。
薜清綾一點也不細心的把傷重的厲戒宜剝光衣服,也把他的破衣服和其他的貴重物品丟在一旁。
她用溪邊的水清洗厲戒宜沾土的傷口後,看著他的污血都已經把溪水染紅,還是想不透,他為什麼還不會死掉?
清綾一邊縫著厲戒宜的大傷口,一邊包裹傷處,看著他沒意識卻也痛到跳動的肌肉,還邊不甘心的念著,「不認識的,你為什麼還不死掉,請你趕快死掉好嘛!快點,請你快點好嘛!我都已經快把你包紮完畢,你就不能好心一點趕快報恩的死掉嗎?」清綾邊念著,下手也越來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