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馥梅
「忘了?哦……你是說……」庚心慧心虛地支支吾吾不知他所指何事。
「老媽──妳真的忘了?」庚熙大歎一聲,他不該意外的。
「對不起,小熙,你就直說吧!」她不再做無謂的掙扎,認命的道歉。
「我真是敗給妳了。」庚熙翻了個白眼,「今天妳不是和我學校的教授約好了嗎?要談談我直接進博士班的事。」
「啊!」她想起來了。
「啊!恭喜妳恢復記憶。」庚熙給她一陣掌聲。
「對不起,小熙,我真的忘了。」庚心慧再一次道歉,「不過你也真是的,書讀得那麼好做什麼?不嫌枯燥乏味嗎?」聽聽,這是為人父母會說的話嗎?哪個父母不望子成龍的?只有她,竟然嫌兒子書讀得太好,智商太高!
「不會啊!我覺得很有趣,尤其是在整人的時候。」庚熙無所謂的聳聳肩。
「拜託,你只有十五歲耶!能不能有個十五歲的樣?沒事幹麼那麼聰明,害我都沒有享受過玩兒子的快樂。」庚心慧收拾著桌上的東西,仍忍不住地抱怨著。
「拜託喔!有人生兒女是拿來玩的嗎?這種話只有妳說得出口。」庚熙也忍不住抱怨回去。
「是嗎?我還以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她收拾好東西,準備跟著兒子到學校去,也許她該跟教授說說,讓小熙不要衝得那麼快,學學一些社會經驗似乎還比較實際一點。
這似乎是個好主意,不過,就怕小熙不答應。
「OK!我們走吧!」
「老媽,妳沒又忘了什麼吧?」庚熙提醒她。
「沒啊!」庚心慧左右看看後搖搖頭。
「老媽,那妳下午還要開會吧?不用叫秘書通知各主管取消嗎?」庚熙實在有點受不了。
「喔!」她不好意思的點點頭。
***
庚熙騎著腳踏車穿梭在街道上,心裡頭仍然為老媽所做的事犯嘀咕。
沒想到她竟然會對教授說謊!
說什麼她近日身體漸漸變差了,需要兒子進公司幫她打理一些事情,希望自己暫緩進入博士班,學習一些實際的社會經驗對他來說也是一種益處。
什麼嘛!明明知道教授那個人除了學術之外,是最不擅言詞的,老媽這麼一說,教授一定無話可說的咩!
要他進公司?如果她不是他老媽,他肯定先整垮這間公司再說!看還有沒有人敢打他的主意。
心裡還在不平的嘀咕著,突然左側公園入口處的異象吸引了他的注意,於是他腳踏車龍頭一拐,轉個方向朝那堆人而去。
一群街頭混混正向一個在街頭畫畫的男人索取保護費。
那個男人滿臉的落腮鬍,讓人看不清他的長相和年齡,一頭的亂髮已超過了肩膀,穿著邋遢,卻不會很髒──哦,是普通的髒而已。
他的身高至少有一八五公分以上吧!庚熙目測著。
原本這樣的人是不會引起他的注意的,但是這個人卻意外的吸引他,原因就是他那雙墨綠色的眼睛。
庚熙停下腳踏車,停在遠處看著他,以他的穿著打扮,他該是一個落魄的流浪漢,靠著替人畫畫賺一點錢餬口。但是,由他的眼神他卻一點也不覺得他像是一個落魄的人。
那雙眼睛裡充滿令人膽寒的冷光,像是一把利箭筆直的射向那群小混混,沒有尋常人該有的害怕或是任何情緒。
就這麼一眼,庚熙決定他喜歡這個流浪漢。
他不急著出面幫忙,因為他肯定遭殃的不會是那個流浪漢。也只有像那種剛出道且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混混,才會分不清楚什麼人可以惹,什麼人是不可以惹。
既然有人願意提供娛樂節目讓他觀賞,那麼他何樂不為?反正他正覺得無聊。
混亂在下一瞬間就開始了,但是其結果卻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本以為那名流浪漢會給那些混混一個狠狠的教訓,但結果卻是混混們拿不到錢後,給他一頓粗飽,而那男人只是縮在地上任他們圍毆,完全沒有還手的機會。
搞什麼啊!難道是他看錯了?
眼前的情況若他不出面的話,那個流浪漢準會被那群混混給打死。
但是……他真的看走眼了嗎?
情況已不容他多做思考,庚熙連忙奔上前去。
「住手!」庚熙大喊,雖然知道效果不大,那些人除非直接動手阻止,外人的喊話通常不會引起多大的注意力。
果不其然,除了帶頭的人停了手,轉過身來看是誰之外,其它的人仍是不留情的往那流浪漢的身上伺候著。
「小鬼,回家吃奶去,少管閒事,也許還能活著娶老婆。」混混老大不屑的看著庚熙,雖然庚熙的身高有一七四公分,但是一張東方娃娃臉,一看就知道年紀不大。
「小鬼?我看閣下也不過比我長個兩三歲吧,斷奶了沒?」庚熙也不客氣地反擊回去。
「小鬼,給你活路走,你偏偏往死門闖!」混混老大一怒,一拳便朝庚熙揮來。
庚熙巧妙地躲過,這種下三流的角色,多來十個他也不放在眼裡。
「喂!長我兩三歲的小鬼,要不要叫你那些手下一起過來幫你?不然我看你撐不了十秒鐘喔!」庚熙邊閃邊嘲弄地說。
「可惡!兄弟們,全都給我上!給這個小鬼一個教訓!」混混老大立刻大喊。
瞬間,所有的混混抽出隨身的武器,改變目標朝庚熙圍攻而來。
才踢掉四名混混手上的尖刀,正打算好好的伸展一下筋骨,卻聽見嗚嗚的警笛聲由遠而近。
「嘖!來得真不是時候。」庚熙看著一聽見警笛聲便逃之夭夭的混混們,低聲的抱怨著,「我也該閃人了,不然讓老媽從警局保出來可是很糗的事。」
接著他跑向那名流浪漢,拉扶起他健碩高大的身軀,手中的觸感是不容置疑的結實,不像是健身房練出來的肌肉,倒像是經生活歷練所得到的成果。
不及多想,也不顧流浪漢聽起來微弱的抗議聲,庚熙撐著他躲開警察。
「小兄弟,你可以放開我了。」流浪漢在來到一條安全的巷子後,開口要求。
「OK!沒問題。」庚熙順從的將他放開,看著他癱軟在地上。
「我叫庚熙,你呢?」庚熙主動地問。
「你可以叫我丹尼斯。」
「我喜歡你。」庚熙毫無贅言地說。
「哦?謝謝。」丹尼斯訝異的望他一眼,覺得有點好笑。
「為什麼覺得訝異?」
「你為什麼會喜歡我?因為我是個弱者,而你正好撞見我被人欺負?」丹尼斯挑高了眉,這時候的他,神情一點也不像是個剛剛受到圍毆的人。
「當然不是。」庚熙不屑的皺眉,通常那種人被他遇到,他頂多只是嗤笑一聲,說他活該,要他喜歡那種人,下輩子也不可能。
「那是為什麼?」丹尼斯似乎也被庚熙引起了興趣。
「你的眼神。」庚熙直言。
丹尼斯的眼神閃了閃,一抹寒光快速的一掠而過,又隱藏在那長長的睫毛之下,嘴角揚起一絲笑意,「我的眼神?我不懂。」
「沒關係,我自己心知肚明就好了。」庚熙無所謂地擺擺手,「你目前有住處嗎?」他轉移話題,實行了第一眼看見他就在腦中決定的計畫,若成功,既可以滿足自己的好奇心,又可以報復報復老媽,呵呵!
「處處是家。」丹尼斯坦然地說。
「那好,既然處處是家,那我家也該是你家,你就來我家住吧!」庚熙作下決定。
「去你家?你的父母呢?他們不會贊成的。」丹尼斯當他是在開玩笑。
「放心,沒問題的。走吧!」庚熙拉起丹尼斯,走出巷子,往家裡的方向走去。
「喂,小兄弟……」
「我叫庚熙,你可以叫我小熙,我老媽都是這麼叫我的。」庚熙打斷他。
「好,小熙,你不能就這麼把我帶回家去,這不是正常人會做的事。」丹尼斯還想勸阻。
「那很好,幸好我不是個正常人。」庚熙慶幸地說。
「我可能是匪徒、通緝犯、殺人狂……」丹尼斯無奈的被庚熙拖著走,試圖阻止他。
「沒關係,我也很想嘗嘗人肉叉燒包的味道究竟如何。」
「人肉叉燒包?那是什麼?」丹尼斯一楞,叉燒包他知道,一種中國特有的食物,但人肉?
「那是種用麵粉揉成的皮,裡頭裝肉餡的點心,而這種叉燒包肉餡是用人肉做的。」應該是這樣吧?其實他也沒吃過叉燒包。
「噁心!你怎麼會想吃那種東西?」
「看過電影後,就想嘗嘗看是不是真的那麼美味,比用豬肉還好吃。」庚熙似假還真地說,其實他的目的只是堵丹尼斯的口罷了,誰會想吃那種東西?他寧願吃老媽煮的恐怖食物。
「你不擔心你父母的反應嗎?就這麼帶著一個流浪漢回去,也不事先通知一聲?」
「哎呀!事先通知就不好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