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娶了你囉!

第15頁 文 / 陳毓華

    為了安定自己的心緒,他撐了傘出門,看見芳鄰家中光亮的燈火,焦躁的心才逐漸沉澱。

    「你是怎麼知道我去可娣家?」荷眼好奇的挑高秀麗的眉毛。

    「妳的朋友數來數去就那幾個。」他打電話去確定過了,她不在霍一飛那邊。

    「你緊張我?」呿,這麼確定!

    「妳突然從我身邊逃開,會讓我以為妳又要不告而別。」她的離開一直是他心上的陰影,擾擾嚷嚷的過去在心中無法確定的時候,就會冒上來考驗他的信任。

    即便兩人再度相屬,他是人,人類全部該有的愛恨情仇他都不能免。

    「那麼以後你是不是要亦步亦趨的拴著我,你才有安全感?」這樣的他就跟幾年前的她一樣,對彼此之間存在著巨大的不安全感。

    「完了,想不到我差點就重蹈覆轍。」他瞪著自己拿傘柄的手許久,恍然大悟。

    「我要你相信我,以後,要是我們之間一旦產生問題,我一定不會再像以前那樣不吭一聲就走,我會跟你溝通清楚,直到無法溝通為止。」

    曹黔丟掉手上的大傘,激情的擁抱住眼前的人兒狂吻。

    「欸……」

    她的聲音隱沒在他的唇裡,他收緊手臂,似要將禁錮已久的感情通通灌注到這個吻上面。

    好一會,熱情稍稍止息。

    荷眼雙眼迷離,要不是他收手,她肯定被啃噬得體無完膚。

    曹黔雙臂不放,擁著她柔若無骨的身子,在她耳邊低語,「妳知道我愛妳,很愛、很愛妳!」

    荷眼先是被他的告白弄昏了頭,接著驀然瞠大眼睛,小嘴驚愕的打開。「我記得這句話……」她摸著額,「讓我想想,我發誓,我記得這句話,我不知道在哪裡對誰說過這句話的……」

    她明明記得,為什麼會想不起來?

    看她逼迫自己的模樣,曹黔再度抱住她。「不要著急,我說給妳聽,這幾句話是妳幾年前要離開我,打給我的電話中最後的留言。」直到發現她失蹤,遍尋不著,就算發動瑞士所有的警網關係,也音訊全無,失望之下,有一度他還把那些話當成了她的遺言。

    「我不知道自己對你的感情那麼深刻……」她居然傻得要霍一飛拿掉她的記憶,要不是這場邂逅,她豈不是要寂寞千年?

    她真是活該自討苦吃啊!

    「是我沒有珍惜妳,是我的錯。」

    荷眼迅速掩住他的嘴,輕搖頭。「別再說了,都怪你我太年輕,年輕的不知道要珍惜彼此。」

    「妳願意再給我一次機會,證明我不是個很差勁的老公嗎?」如此,雖然不是花前月下,絲絲小雨也算良辰美景,趕緊打鐵趁熱。

    「又結婚吶?」

    「我保證這次不會像上次那麼多賓客了。」

    「我們上次結婚客人很多?你家族很龐大嗎?」她等於是一張白紙,對於他的家人而言。

    但是,這不成問題。

    他的家人巴不得他早日「再婚」,至於新娘是不是同一個人,他可以稍後,也就是生米煮成熟飯再找機會解釋。

    一家人好商量。

    「你看!」他們兩人不知不覺沿著海邊的堤岸走到另一處山丘,由僨起的山丘往下望去是燈海般的社區。

    他隨著荷眼的手勢看過去。

    「真漂亮,看了叫人感動,不管走到哪裡,每一個屋簷下都有一盞燈,不管那燈是明亮還是微弱的,都代表著溫暖,蕭伯納說過,家是世上唯一隱藏人類缺點和失敗的地方,同時也蘊藏著甜蜜與愛。」

    「我就知道帶你來是對的。」荷眼蹲下來,兩手握著護欄,把額頭抵在上面,眼神濛濛的跟下邊的光明銜接。

    很多時候,她會一個人到這裡來,對著晴空發呆。

    因此,一整天下來天空的變換,空氣的流動,社區下面來來去去像螞蟻的人潮,她常常看在眼底。

    她有著人的身體,根深蒂固的性子卻不脫野性,她仍然喜歡大自然,喜歡不受拘束,喜歡發呆,喜歡混日子勝過賺錢工作。

    曹黔隨著她蹲下來,這一瞬問他有些明白能讓她自由自在的環境,不是他用錢堆砌起來的金屋,是逍遙自在的自然環境。

    當年,他把她從大雪原帶回家的時候就應該想到,卻遲至今日才開竅。

    他心裡有了決定。

    「回家吧,我有樣束西要給妳看。」

    「好哇,不過你要背我下去。」她骨子裡的淘氣又冒出頭來了。

    「我可以說不要嗎?」他一臉嚴肅,亮晶晶的眼神卻洩漏了他真正的心意。

    「不行!」否決!不許翻案。

    「那……就上來吧!」

    「YA!」她用力的跳上那堵牆也似的背,緊緊用手圈住他的脖子,撥亂他中規中矩的頭髮,這才得逞的哈哈大笑。

    他一路威脅的嚷,「妳這麼頑皮,要是妳跌斷手腳,變成沒人要的四不像,我不負責任喔。」

    「不管,不管,不管怎樣你都跑不掉了。」她笑得好開心,笑得白牙閃閃,笑得如花綻放,笑得曹黔也感染了她的快意。

    他故意搖搖晃晃,驚險萬狀,連跌帶跑的把她背回家,惡作劇的把她摔在柔軟的沙發裡面,然後叫苦連天。

    「好重,好重,我的腳都軟了。」

    「軟腳蝦。」荷眼羞他。

    「妳敢恥笑我?!」他作勢兇惡,兩人一下纏在一起。

    她氣喘咻咻。「我認輸……」

    她舉雙手雙腳投降便是。

    「認輸是嗎?我要索賠。」曹黔低下頭,嘗遍她柔軟馥郁芳香的小嘴。

    「你……根本是故意的!」被吻得什麼都忘光,直到呼吸了新鮮的空氣她才尋到自己的指控。

    「我情難自己。」

    他有表現得這麼明白嗎?想吃了她的慾望。

    「呿,你不是說有東西要給我看?」不會也是證她的吧?

    「妳好打擊我的自尊,我對妳沒有足夠的吸引力嗎?」他還巴望乾柴烈火一觸即發呢。

    荷眼歎息。「要是你的魅力不夠,我會為你這樣神魂顛倒嗎?」

    還要人明說,嘖!

    「我不為難妳,來,我是真的有東西要給妳看。」把她從沙發中牽起來,曹黔帶著她走向另外一間起居室。

    他的眼閃耀著無比的光芒,經過小小的走廊後,把一臉疑惑的她往前推。

    前面迎來的是一整面牆壁的照片,黑白、彩色都有。

    荷眼不能呼吸了。

    她摸著心口,躊躇的來到牆壁面前。

    每張照片都被人用心的貼著,絲毫不傷畫面。

    她的眼瀏覽過去──

    戳了戳上面的人。「……怎麼都是同一個人?」

    「眼熟嗎?」曹黔出聲。

    「都是我……」她聲音沙啞了。

    曹黔靠近她,兩人並肩。

    「這個地方是跟萊茵河瀑布距離只有三十七公尺落差的夏夫豪森,河上有美麗的餐廳,妳跟我在那邊釣魚,結果,妳吃掉的野餐食物比我釣上來的魚還要多。」

    「我……想起來,這家餐廳的熏鮭魚很好吃,我連續吃了兩頓,那個叫厄尼的胖老闆還把我抱起來轉了一圈,害我眼睛冒金星,尖叫的聲音在橫樑上面繞,厄尼說我把河裡的魚都嚇跑了。」

    照片上的她笑語如花,穿著花裙子,手中拎著一條小號蹲魚。

    「妳手上那條魚是我的收穫。」

    「我想想……是你害我釣的魚跑掉的。」

    她想起那時的驚險情況,噗啡一笑。

    「妳還想起了什麼?」

    曹黔的目光在她的臉龐上留連,聲音有著壓抑的迫切。

    他要人八百里加急搭機送來的照片真的派上用場。

    荷眼不說話,眼光往下方望去。

    「這裡又是哪裡?」她雪白的小指點啊點的。

    「啊,這裡是聖莫裡茲,聖莫裡茲是滑雪者的天堂,夏天是登山健行的好地方,我們那個假期有三天是逗留在那裡消磨時間的,妳喜歡冷冽的高山氣候,越冷,妳玩得越開心。」

    那個傻呼呼的她戴著大毛帽,雪衣上印著泰迪熊圖案,叫人發噱。

    「妳知道嗎?那件外套我們各有一件,穿起來是很可愛的情人裝。」

    「胡扯,你不像會穿那種衣服的人。」她羞他。

    「我也沒料想到現在的妳個性會改變這麼多。」

    要不是時間有限,他們還約好要去爬馬特洪峰看冰河。

    「這個裸男看起來好像是……你。」

    咕嘟,吞進喉嚨的口水好大一響。

    頂著濕漉漉的頭,腰際圍著飯店提供的大浴巾,那個人不是曹黔還有誰,仔細看,那時的他神情還稍稍帶點青澀,少了現在的穩重。

    「是妳幫我照的照片。」

    這下,鐵證如山了。

    然後,那台相機被冷落到牆角。

    說實在,他們只花了四天在遊山玩水上面,其它時候不是沒有玩興,是被熱情沖昏頭的下半身主導留在飯店,幾天幾夜下不了床。

    熱戀中的男女,難分難捨。

    荷眼在左邊的最上角看見兩人唯一的一張合照。

    「妳跟我後面那幢房子是我們婚後第一次的租屋,那天,我們新婚第一天,它在伯恩。」

    決定了要一生廝守並不難,尤其在感情萌發的時候,一分鐘見不到對方都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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