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天生絕配鬧翻天

第28頁 文 / 陳明娣

    越過簇擁的人群,新娘捧花直朝伴娘的面前飛去,有趣的是,那位伴娘一發現捧花是朝她的方向而來,忙不地閃開退到人群的後端,站在旁邊的伴郎出人意料地搶過眾人爭奪的新娘捧花,不顧大家的驚訝聲追隨伴娘而去。

    坐在禮車內的新郎新娘看得是目瞪口呆,好半晌新娘才找回了說話能力:「看來,爾強還得經過一段長期抗戰才行。」

    不用說,這對新人是古秀秀跟丁傑中。他們趁著古秀秀的學校放暑假,趕緊舉行婚禮,然後再到瑞士看丁傑中的父母,順便度蜜月。

    古秀秀應丁爾強所托,故意把新娘捧花丟給王平,希望他們能沾染到喜氣早日結婚,沒想到王平竟然避開了!古秀秀歎氣地直搖頭。

    丁傑中摟住她的纖腰,輕吻著她的臉頰說:「今天是我……我們……結婚的日子,你……你不要管別人了。」

    「他不是別人,他是你堂弟。」她順勢偎進他的懷裡,不依地說。「而且王平曾幫過你的忙。」

    丁傑中先吩咐司機開車,然後打趣地說:「堂……堂弟怎麼比得上老婆呢?」

    「你真是──無情。」她輕拍他的胸前笑罵道。

    「誰……誰說我無情,我……我最多情了」他的眼神變得深邃,愈來愈靠近古秀秀迷惘的臉龐,深情低訴:「──只對你,多情……只對你!」他的唇溫柔地蓋上她微張的紅唇,進入了無聲的兩人世界。

    過了許久,丁傑中懷抱著還陶醉在剛才的熱吻中心神恍惚的秀秀說:「其實你根本不必擔心他們的事,王平跟爾強是天生一對,時候到了自然會有結果的。」

    ※※※

    丁爾強對自己可沒有這樣的信心,他手裡拿著捧花,四處尋找王平的芳蹤──

    啊!找到了!對街剛從便利商店走出來的人不就是王平?

    他鬆了口氣,看著她穿過馬路走近他。

    「你瘋了?」她看著他手裡的捧花。

    他把花往前一遞:「是……給你的。」

    她翻翻白眼,沒好氣地說:「你平常不是這麼小氣的,如果你要送我花,應該自己花錢去買。你不知道拿到新娘捧花有特別的含意嗎?」

    「我……我知道!所以要……送給你。」他再把花遞過去。

    王平聽懂了他的意思,臉上染上些許酡紅,她突兀地塞給丁爾強一瓶可口可樂:「這給你。」然後不理會他手裡的花,背轉過身打開她手裡的可口可樂邊喝邊往前走。

    丁爾強愣了一下,過了一會兒才回過神,一手拿著可樂一手握著捧花,快步跟了上去。

    每次一看到他深情款款的眼神,她就有一股衝動想告訴他,她不是真的喜歡他,她之所以騙他,是因為他先欺騙了她;但是她始終說不出口。雖然她從沒談過戀愛,但從自己優柔寡斷地跟他牽扯不清這點看來,她是誤蹈情網了,真的喜歡上他了!當初不該想佔他便宜的,現在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虧大了!

    最慘的是,她到現在還搞不懂,自己到底是看上了他哪點?論長相,憑良心說他還不錯啦,不過長得俊俏只會招蜂引蝶,算不上是優點:論工作,他做的是珠寶業,成天在女人堆裡打滾,實在不怎麼體面:論口才,那更不用說了!

    唉!王平無奈地在人行道上的長椅上坐下,等丁爾強過來。

    「王……平,你……為什麼不要新娘……捧花?」丁爾強氣喘呼呼,上氣不接下氣。

    「為什麼我應該要?」她反問。

    「因為……這是我特別拜託……秀秀的。」丁爾強可憐兮兮地看著她。

    又來了!他又這樣看著她!王平實在氣不過自己老是為他改變心意……算了!

    「拿來吧!」她接過了花。

    丁爾強露出愉悅的笑容,心滿意足地坐在王平旁邊,打開拉環喝了口可樂,趁勝追擊地說:「你想什麼時候結婚比較好?」

    王平看看手裡的花,戲謔地說:「人家都說拿到新娘捧花的人會成為下一位新娘,你相信嗎?」

    「我……我相信!」丁爾強點頭如搗蒜。

    「我可不相信──」王平拉長語氣,表情正經地捉弄丁爾強:「除非你是同性戀,要不,你怎麼也當不了新娘的!」

    丁爾強眨眨眼,迷惑地自言自語:「我本來就當不成新娘呀!我是男人呀!」

    「接到捧花的人是你,對不對?」王平耐著性子問道。

    「對……也不對,花是我拿的,可是我是為了你才……」他想把事情說清楚一點。

    王平截斷他的話:「花既然是你拿的,那你就應該是下一位新娘嘍!」

    「我怎麼可能是下一位新娘!」他抗議。

    「我早說過,我不相信拿到新娘捧花的人會成為下一位新娘,是你自己說你相信的。」王平臉上掛著狡猾的笑容。

    聽到這裡,丁爾強才曉得繞了這麼大一圈,說穿了就是王平在開他玩笑。他仍不氣餒,動之以情地說:「你……不能怪我這樣……著急,每次我……我提起結婚的事,你……你都隨便搪塞,好歹你說個……明確的時間嘛!」

    「好吧!」她乾脆地答應著。

    王平這樣爽快的答應,令丁爾強頓時難以置信:「你……你是說真的嗎?什……什麼時候?」

    「二──十年──後。」王平一個字一個字地說。

    「二……二十年?你……你不是當……真的吧?」

    王平點點頭,丁爾強哭喪著臉說:「太……太久了吧!」

    「怎麼會?台灣的高離婚率就是因為許多男女認識不深就倉卒結婚造成的。」王平又說:「我們應該學習丁大哥跟秀秀姊,他們兩個不也是認識了二十幾年才結婚的。」

    「他……他們是從小就認識的,等……個二十年,剛……剛好是適婚……年齡;我……我們不一樣,我們……這個年紀結婚最適當了,要……是再過二十年就……變成中年了!」

    「你要是等不及,可以不要等呀!天涯何處無芳草!」王平橫他一眼站起來,瀟灑地邁著大步離開,留下那束新娘捧花。

    「王平,你……你等我……不是,我……會等你的,不管多久我……都會等你的。王平,你等……等我呀!」他對著她的背影喊著,追向前兩步猛地停了下來,遲疑片刻,又回頭抓起擺在長椅上的花,再追上去。

    尾聲

    六年後……

    門開了,室內隱約傳來輟泣聲。

    「你……怎麼又哭了?」一個懊惱的聲音響起:「拜託你……不要再看媽寫的小說了!我……不喜歡看見你掉眼淚。」

    另一個哽咽的聲音抽氣地說:「我……沒辦法……控制嘛!」既然控制不住,她索性嚎啕大哭。

    他趕快遞過去手帕,嘴裡念著:「都怪媽不好!」

    「你別怪我媽一個人,你也要負一半責任的。」王平淚眼婆娑地抬頭抗議,費力地從沙發椅上撐起身軀。

    丁爾強緊張地扶住她,「你……覺得怎麼樣?」

    「還能怎麼樣?」她虛弱地回答:「早也吐,晚也吐,連喝口水都吐。」

    丁爾強看著她淚痕末褪,略見蒼白消瘦的臉蛋,心疼愧疚地說:「我……不知道懷孕這麼難受,要不然我絕對不會……鼓勵你懷孕的。」

    「現在說這個已經大遲了!」

    經過五年追趕跑跳碰之後,丁爾強終於抱得美人歸。

    婚後他希望王平能馬上生個屬於他們兩人的愛情結晶,因為他大哥跟秀秀已經有了三個可愛的蘿蔔頭,最大的都上幼兒園了!他當然要急起直追嘍;偏偏王平不答應,擔心生了孩子以後,工作跟家庭難以兼顧,後來經過了爾強再三保證,孩子由他全權負責,王平才勉強答應了。誰曉得她懷孕後害喜害得厲害,都已經六個月了還時常噁心反胃,根本沒辦法上班,只好在家休息,讓丁爾強擔心不已。

    這樣的結果,就屬羅玲最高興了,她捧來了一堆她寫的愛情小說,美其名是給女兒王平解悶,實質上是逼她非看不可。羅玲叫王平的弟弟王安搬走電視、錄像機,又命令丁爾強不准帶任何「精神食糧」回家,讓王平沒得選擇。

    按照王平的性子,她是不可能乖乖就擒的,但無可奈何,她正處於非常時期,身體的不適令她沒有體力也沒有精神抵抗;也許是懷孕增加了她的母性激素,或是她經過了愛情的洗禮,說老實的,她還滿享受閱讀這些小說的,所以她不頂在意她母親半強迫式的推銷她的小說。

    倒是丁爾強反對她看小說,特別是會激動人心、感人熱淚的小說,他都竭力勸阻。不是他自私,不願跟王牢一起分享閱讀小說的樂趣;而是王平自從懷孕以後,淚腺超級發達,一句溫馨的話語、稍微激情悲傷的情節都能觸發她易感的神經,淚水條地決堤而出,好像要把她積蓄多年的淚水一次流完,讓他看了又憐又疼,一顆心隨著她的情緒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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