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 文 / 陳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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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該回台北了,嵐若?」在回到孤兒院的第十天早晨,方嵐若聽見她的阿姨這麼對她說。「現在你是人家的管家,這麼多天不回去工作似乎太說不過去了。」
方嵐若露出調侃的笑容。
「哦?居然想趕我回台北。看來阿姨有林叔叔陪伴,就不需要我這個飛利浦大燈泡了。」
陳雪臉紅了。
「你這孩子在胡說些什麼?阿姨是擔心你啊!你聽說過誰上班一個星期就休假十天的!再繼續待下去恐怕人家要另請高明了。」知道方嵐若對司徒青鷹的感情後,陳雪偶爾也會糗她。
「是他自己說我想待多久就侍多久的。」想起司徒青鷹,她感覺心裡酸酸甜甜,像一種青色的蘋果糖。「何況阿姨你生病了,院裡又忙著整修的事,我怎麼能在這個時候離開?」方嵐若笑著。「別擔心了,阿姨,我很笨拙,菜又燒得不好,他們幾個大男人少了我的蛋炒飯也活得下去啦!」
「話不是這麼說。」陳雪蹙眉。「你已經接下這個工作了,回來這麼多天卻連通電話也沒打回去,他──司徒青鷹不會介意嗎?我只是小感冒,吃了藥也休息了一整天,現在感覺好多了,你可不要為了我耽誤正事。」
「他才不會介意呢!」方嵐若悶著聲音道:「如果他想我早點回去,打個電話來不就行了!哎呀,我不管,總之阿姨病沒好之前我是不會回去的。我不在的話,這些頑皮到極點的小傢伙誰來帶?林叔叔還有自己的事要忙不是嗎?」
「我說過我不要緊——」
「不行,生病的人最需要的就是安靜休息,即使是小感冒也一樣。」
看她一臉堅定,半坐在床上的陳雪只能苦笑著搖頭。
「你的個性真像你媽,只要打定主意,怎麼都說不動。」
「我是擇善固執。」
陳雪無奈,只能由著她。
「好,你一定要幫忙就留下來吧。不過得打通電話給他,問問他的意見,人家怎麼說也是你的老闆,公事私事是不該混為一談的。」
「啊,要我先打電話給他?」方嵐若面有難色,嘟起嘴道:「不要好不好?我不曉得該跟他說什麼──」
「說你過幾天再回去啊。」陳雪很堅持。「你一定得打這通電話,否則不許留下來。」
「阿姨!」
「我什麼時候教過你這樣拖拖拉拉,對自己的事負責是做人的基本原則。」
方嵐若扁著嘴。
「好嘛,我打就是了,阿姨你不要生氣嘛。等會又咳嗽就不好了。」
「你會打電話?」陳雪嚴肅地間。
方嵐若歎氣、點頭。「我會打,絕不騙你。」
「什麼時候?」
「再等一下子好不好?這會兒他們都才剛起床。」
陳雪這才滿意地露出笑容。「那麼,快替我把早餐端過來吧。感冒好多了,食慾也跟著恢復了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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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嵐若是不會對阿姨說謊的:不是不敢,只是她不願意。阿姨一輩子都在疼她、教育她,這麼個善良的好女人應該得到的絕對不是欺瞞加哄騙。
其實,說不想打電話給司徒青鷹是騙阿姨,也是騙自己:十天不見他,她不僅想聽聽他的聲音,更渴望能看見他的人。以他們分別時的情況來看,方嵐若真的不知道自己怎麼能改變這麼多。令她一想起就忍不住要臉紅。
唉,唉,唉!他為什麼不先打電話來呢?難道他當真一點都不在乎?雖說只是一次公事性質較重的聯絡,先採取行動畢竟還是有損女性應有的矜持不是嗎?阿姨為什麼不能瞭解呢?居然這麼逼她!
再怎麼拖延時間,該做的事終究還是要做的,她若繼續這麼瞪著電話發呆下去,教小朋友唱歌的時間就要耽誤了。
想到這一點。方嵐右把心一橫。深吸了口氣,動手抓起話筒,在還來不及多想時便撥了號碼,然後拿著無線電話在大廳裡走過來晃過去以消除緊張。
電話響了兩聲就被接起,方嵐若沒有報出自己的姓名,只堅持有重要的事情要找總裁,助理小姐在一番遲疑後才答應將電話轉至總裁辦公室。
「喂。我司徒青鷹。」不一會兒,電話那端就傳來他低沉不耐的聲音。
方嵐若心跳急速,拿話筒的手在顫抖,幾次張開嘴都沒發出聲音,急得她直跳腳。
真是太笨!有什麼好緊張的?不過是講電話而已。她這麼罵了自己三次,終於稍稍尋回幾分鎮定。
「啊──是我,我──」光是幾分鎮定似乎還說不出像樣的話。
「你──嵐若嗎?」電話那頭的音調變了,不耐忽然消失,取而代之的像是緊張、興奮,只可惜方嵐若無暇多想。
「對,是我。」她深呼吸又深呼吸。「我打電話是要告訴你──」
「你要回來了嗎?」她說了一半的話被司徒青鷹打斷,而他的迫不及待終於引起了她的注意。「你現在人在哪裡?高雄還是台北?要我派人──要我去接你嗎?」方嵐若還在想著他的急切,問題便一個接一個來了,使得她沒有選擇,非得先把事情都解釋清楚不可。
「啊——不,我暫時還不能回去,孤兒院正在大肆整修,阿姨她又──」
「你不回來?」
「不是不回去。是要過幾天才能回去。」他再度轉為冰冷的語調令她頗覺掛心,他──好像不高興了。
「怎麼了?你不是說我可以多待幾天嗎?我知道我已經回來很久了,可是──」
「我瞭解。」他又打斷她。一樣是冰冷刻板的語氣。
「你瞭解?」他真的瞭解嗎?方嵐若好懷疑。
「我瞭解你的意思,完全瞭解。所以你可以不必再解釋。」然後,忽然地,他的聲音聽起來極端地疲憊。「合約我已經撕掉了,地依然屬於孤兒院,我的資助也會持續下去,只是你不用遵守那鬼合約上所寫的一切,我──不再需要管家了。」
彷若一顆炸彈在腳邊爆炸。方嵐若被他的一番話炸得驚愕莫名,共感渾身疼痛。他不要她這個管家了!意思就是說她不必回台北、不必回他身邊了。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在她好不容易承認了自己的情感之後他才說出這種話?先前那些痛苦的壓抑、眷戀的眼神呢?難道那不是代表著他也愛她?
不行!她必須問清楚這是怎麼回事,她不能讓結局莫名其妙地變成這樣。這麼想著,她於是抓緊話筒。這才發覺電話早已切斷,嘟嘟嘟的短促聲響催得淚水如斷線珍珠般滑落她的臉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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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青鷹又喝醉了。這回連雷豹和風允文都拿他沒辦法,只能任他拿著高級洋酒猛住嘴裡灌,他們兩人則在一旁守著。以防他喝得更醉,進而做出什麼傻事。
他從不曾這樣的,以這種什麼都不在乎的姿態牛飲,不說一句話,眼神又絕望得令其他人也說不出話來,一點也不像在人生旅途歷經無數風浪的司徒青鷹。
「口渴不會喝水嗎?幹嘛浪費這些價格昂貴的洋酒?」風允文故意說,用意在詢問雷豹可知道司徒青鷹三番兩次拿酒當開水灌的原因。
「愛情。為愛傷風,為情感冒,你聽過沒?」雷豹回答,眼睛盯著正在開另一瓶酒的司徒青鷹。「喂,還讓他繼續喝嗎?是不是該阻止他了?」
「他愛喝光他酒櫃裡的洋酒是他的事,我可不會替他心疼。」
「你有點同情心好不好?心情不好猛灌酒的話很傷身的。」
「那你說怎麼辦?酒是他的。我們有理由不讓他喝嗎?」
雷豹歎氣。
「我拜託你。大哥,現在不是講道理的時候,老鷹再灌下這瓶酒的話恐怕就要送醫院了,不能讓他喝。」
「那你去把酒給搶過來啊!」風允文理所當然地道。
這其實是誰都想得到的辦法,幾乎可以說任何人在這種情況下都會採取這樣的反射動作。可是這兩個人都不敢貿然行動,因為司徒青鷹這傢伙很奇怪,他清醒的時候出拳只用幾份力。一喝醉了卻能使出十分的力道。你說他失去控制嘛,偏偏他的拳頭都能穩穩地命中目標,這也就是他們兩人只敢遠遠地盯著他的原因。
「我看我們先找東西把他打昏吧,然後再搶那瓶酒。」風允文建議。
「打昏了他就不用搶酒了。」雷豹提醒他,卻又認為這方法可行。「拿什麼打呢?要那種打了會昏卻不會死的東西。」
「球棒怎麼樣?我記得客房裡有一根。」
「木頭的?」
「是啊!」
「會打死人的,神經!」雷豹瞪他。
「太用力打才會死,我們輕一點不行嗎?」風允文很認真。
「問題是力道怎麼拿捏,我們又不是兄弟象的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