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席絹
為人夫,可真是辛苦呀!
除了星期六、日必定留給家人之外,他晚上兼了四天家教,剩一天與志同道合的豬朋狗友在PUB唱歌娛樂自己兼客人,還可以賺取微薄的金錢;白天沒課時幫忙寫作業、抄重點,賣「考前猜題」命中率百分之六十,每每在考試前成為唯一搶手貨。
這麼忙碌的情況下根本沒有招蜂引蝶的機會,如果還會招來別人的愛慕,那也只能怪他生得太師;如果招來的是師長、學長們的關愛眼光,就得說他能力太強了。
不過,抱歉得很,他李家老兄一概沒精神理會,賺錢比較重要啦!
抄得很累,將筆一丟,李舉韶高舉雙手,動了動自己僵硬的肩膀。要命,晚上還得去教那名笨得飛天遁地的國三生何謂「因式分解」,天曉得一個連基本公式都搞不懂的小鬼如何去應付明年七月的大考?要他說,他會直接指著南陽街的方向祝他一路順風;方便的話,讓他賺介紹費更好。
不過,也不錯啦,將那小子的數學分數從個位數提升到十位數,小子的家長早已千恩萬謝。這個錢賺得並不辛苦,只是一味的賺錢操心勞力.還真不是人過的日子。
唉──呵──歎息聲吁到一半改為呵欠聲,十月底了,天氣正好催人眠。
才想拿下二百度的近視眼鏡好生瞇個十分鐘,卻見得一位娉婷美女已落座在他對面。氣質斯文,看來一極棒的優雅美女形象,足以勾引圖書館內百分之九十九的曠男芳心;只消她放放電,沒有半尾傢伙能逃其電眼的魔力。而美人兒顯然也相當明白自己的功力高強,在夢幻般的一笑後,大眼直直對上對面的俊男──李舉韶,用端莊可人的笑臉以對,朱唇輕啟,流淌出清脆的嗓音:
「李同學,又在用功了?」
他認識她嗎?李舉韶左看右看,發現一大票癡男眼睛抽筋地定在這邊,可見這位美女頗有來頭,不會是校花系花之類的人物吧?有可能。
「請問有何指教?」他直接問著。既沒有發暈盜汗,也沒有臉紅心跳,當然也就不會偷笑自己受美女青睞的好運道。
美人兒編貝玉齒輕咬下唇,顯見他的反應令她頗懊惱,也甚感因反應不對而使話題無以為繼。
「我……我是乙班的劉淳雨。」
她以那種「這會兒你該知道我是誰了吧」的表情期盼得到回應,實在令李舉韶無比為難。會令他注意的人不多,除非是某方面有專長的人才能榮列其上,但這位小姐除了她可能是系花之外,還有什麼豐功偉業嗎?
「你好。有事?」無論如何。這才是重點。何況以他現在的身份,最好表現得呆一點,如果對方的企圖是當他李某人的女友的話,能撇多遠就撇多遠。
「我……我想知道你對我的看法。」似乎用盡畢生之力才將話說完,並且含羞帶怯地垂下頭。
「我不認得你,所以沒有看法。而且我已有老婆了,沒有空出來的懷抱再去容納他人。我想,你應該也不是這個意思吧?」他很好心地給台階下。
「你……你有女朋友了?」而且還到了已稱「老婆」的地步?羞怯不見了,大美人此刻的紅暈是因為羞怒。
奇怪,怎麼沒有人相信他口中的老婆是真真正正的「老婆」?不管啦,沒差啦!他點頭。
大美人倏地起身,在眼中湧滿兩泡淚時,丟下一句:「我不會放棄的!」
隨著白裙飄飄,大美人鎩羽退場,看得一票癡男好不心疼。
「造孽呀!」隨著一顆籃球飛來,調侃的女中音也傳了過來。
「杏子,又找我玩球了?現在不行,我工作還沒做完。」他將球丟回去。握起筆又開始努力賺錢。
王春杏甩甩短髮,悄立一邊偷看他好看的側面。
莫怪他一入學就吸引女人注目,誰能不被陽光一般的大男孩吸引呢?俊秀的面孔因架了金框眼鏡而顯得無此斯文儒雅,而且他的皮膚天生不場曬黑,真正像一名白面書生;功課好,運動也強,口才更上佳,天生是白馬王子的料!尤其當他開懷大笑時,簡直讓女人心怦失神。
他自知條件好,但並不高傲,和氣而逗趣,與任何人都相處得極好。但他也有缺點的,太愛錢以及太過冷淡──對男女之情冷淡排拒。入學至今兩個月半了,一路跌碎在他身後的,是女子們的玻璃心。
因為他一直表明自己有要好的女友,所以大家也沒給他按上什麼辣手摧芳心的盛名……但,他真的有女友嗎?還是只是想阻止女人示愛?
王春杏衷心希望是後者。
「幹嘛,吃我呀!要收錢了哦!還不把口水擦一擦!」李舉韶猛抬頭,笑弄著同班同學男人婆。
「去你的!我玩球去了,下工後咱們打一場。」
「再說。」他揮揮手,看她倉卒離去,不在意地聳聳肩。
終於得以拿下眼鏡會周公去了。
眼前花花草草芳華遍地,但他小指上的紅線,早與一名女子纏成了一生一世。說來還真的可惜,不過如果束雅不是紅線另一頭的伴侶,只怕會更可惜吧?
大概。這麼想也好,反正老婆到底是娶了嘛!
閉上眼,思緒濛濛,時光彷彿未曾走過十七個月,畢竟一年前與一年後根本沒啥改變。多的,只是一個叫李毓的小祖宗而已
這,其實已是天翻地覆了,在他們未及弱冠的小世界中……
若當真要起算他們之間不清不白的關係,其實也不必推算得太遠。雖然從國一同班之後彼此就有點給他那麼郎有情、妹有意,但敗筆在於他們都不喜歡當第二名。
國一屬常態分班,第一學期就在李舉韶的輕敵之下敗北,但第二學期倒也扳回了好幾成。國二就男女分班了,最奇怪的是分班了反而令他們走在一起;成天泡圖書館吃冰的下場是世間又多了一對小小的情侶。
除了更加在學業上較勁之外,他們發明了一個遊戲。如果各自考上了國一中與國女中,看分數高低,可以要求對方一件事──而在那之前,親密的限度只在於拉拉小手。
後來他們果真都考上了第一志願,不過季舉韶分數高了那麼十來分,成就了他們青澀的初吻。
有了初吻,尺度當然也就大膽了。趁著大考、小考、模擬考,幾乎沒吻得出軌。
不過他們約定「那檔子事」必須在考上大學之後才做。但說與做是兩回事,否則也不會蹦出來一名叫做李毓的小娃娃了。
孫束雅的母親是藥劑師,家中自然也就開了一間小小的藥局,以便與當醫生的孫父狼狽為奸,一個看病、一個配藥,多麼天衣無縫。
藥局嘛,當然少不了保險套這玩意兒。有一天──也就是十七歲的孫束雅高二下學期甫開學時,沒事拿著保險套把玩,孫母見了,生怕女兒搞不懂用法,要是哪天不小心與男友天雷勾地火,忘了防範可糟了。於是無比詳細地將女兒教得非常明白,甚至畫了圖表來讓她印象深刻。太過深刻了!
這是錯誤的一大步!
雖然上了高中後,強大的競爭力之下,菁英之一的她已不再保有第一名的寶座,但這並不代表她旺盛的求知慾有所稍減。趁著某個週末的空檔,她偷渡了三打保險套前往男友的臥室,要他進浴室測量看看哪一個size比較合,結果……結果證明了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最好不要拿敏感又易上火的話題來討論。
孫束雅在「教訓」之下,終於明白了這個道理。
第一次實在是不好受的,試問,兩隻菜鳥還能有什麼美好的結果?他痛,她也痛。不過李舉韶比較不怕死,而她怕,根本不願讓他再親近。
隔了三個月,才又給他親近了一次,感覺十分愉悅。然後,注生娘娘便來叩她的肚皮了。
真是有冤無處訴!由此可知上天是公平的,總不會亞當、夏娃被趕出了伊甸園,而其他偷吃禁果者安然無事吧?
孫束雅是在九月開學後才發現自己珠胎暗結了三個多月,居然不曾發現!
報紙上有「九月墮胎潮」的聳動標題,而她以為自己恐怕也會成為其中的一份子。不然還能怎樣?她與舉韶都小,哪有法子養小孩?
何況她可不想給父母活活打死。於是只好找參與有分的夥伴支援了。她不知道多少錢才夠,慎重約了男友出門會面後,摟著豬公撲滿一路哭了出去,直怪老媽怎麼可以進貨不良保險套,根本一點也不保險。
李舉韶甫知她有孕,當然也差點楞到九重天去,但再一波的震撼是關於女友愛人決心墮胎的話。
他是沒料到會有小孩啦,但也從來不存墮掉自己骨肉的想法。何況他是認定這個老婆的,既然有心要娶──本來預定十年後實行,現在也不過是提前進行,那麼又怎麼忍心殺死自己的小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