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極惡梅關係

第13頁 文 / 席絹

    梅靜默了好一會,也沒有掙扎,只是看他。

    怕了吧?!常孤雪輕哼了下,終於感到在這個女人面前揚眉吐氣,招展出男子漢的氣魄。就說嘛,他可不是紙老虎,否則令一山寨的人幹嘛對他又敬又畏的?她最好明梅輕啟櫻唇打斷了他的自我幻想。出口的話不是畏怯,也不是求饒,當然更不可能是撒嬌──

    「你第一次講那麼多話耶。」

    什麼……?

    「你平常對別人都是一副棺材瞼,外加『嗯』『哼』之類的單字,我還以為你鼻子還是喉嚨有難以散口的隱疾呢,不然做什麼老是哼哼呀呀的,又不是啞巴。」

    她在說什麼?!

    「還有,你不要以為講了那麼多話就可以讓我忘掉你還沒刷洗的事實。去去,回去洗乾淨一點,我看你身上那層垢恐怕一時半刻洗不掉,要不要去伙房借鐵刷來刷刷看?難得浸了水,好歹把臭味洗掉……」

    她到底以為她在說什麼?!

    大吼已不能翔實表達出他怒火興旺的程度,他……他……

    「最後……啊,對了,我差點忘了,你沒事把那個於莽打個半死是為了什麼?

    別人說因為他說了聲『賤人』,還有什麼『來給老子暖床』這我就不懂了,他可能只是要傭人給他房裡多補充些炭火,你就打人,然後丟他在地牢奄奄一息,好奇怪哦。你真是個吝嗇的山大王。這是不行的,你必須當個好人,我說!」

    噗!吐血、昏倒以表明內傷嚴重的程度。

    「哎呀!別想裝睡……哎,好重!至少先放開我呀,哪有人這樣的,討厭洗澡也不必來這招嘛。」梅逕自嘟嘟嚷嚷。

    你……給我記住!

    這是陷入黑甜鄉前,最後一抹忿恨的記憶。

    真是壞脾氣的傢伙。

    最近「孤寨」上下沉浸在一種肅殺的氣氛中。偌大的山寨裡住了至少一千人,原來該有人聲喧嘩的,卻像是突然成了啞子寨,人們來來往往,通常以比手劃腳的方式來傅達。追根究柢,還不是被吃了炸藥似的寨主給嚇壞了。

    三、四日以來,他操練得所有幫兵口吐白沫,冷眼瞪人的次數多到令整個山寨為之雞飛狗跳,再也沒有人敢高聲談笑、沒有人敢偷閒,就連向來最白目的劉昆與於莽也閉上他們的大嘴巴。

    「焚天峰」隨著嚴冬凍成冰山,連人也跟著化為冰棍。除了各自多加炭火取暖順便保重外,他們實在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化解這個困境。

    梅隱形在梅樹上,口中含著花瓣解悶。這常孤雪到底是怎麼讓自己養成這種壞脾氣的?他六歲、十歲時都還算純真可愛啊。而且由他身體來看,十歲以後所吃的苦頭不至於太刻骨銘心,沒理由他會變得這麼陰晴不定嘛。

    到底是什麼地方出了岔子?

    接連著兩次溯往,成效已逐漸呈現。

    首先,他對人性仍有著正面的看法,所以他即使仍是土匪,也不致於對人趕盡殺絕,甚至已變成盡量不殺人,只搶貨了。

    再來,他不再逢財必搶。兩天前山下走過了一批糧草,那是京城富賈們共同捐出的米糧,準備運往北方救濟黃河大水的災民。常孤雪並沒有去搶,甚至還偷偷的代為解決一些覬覦的小賊。但除此之外,他對一般富戶仍是搶得凶就是。

    光這樣還不行,這還不算是好人。即便他會把一部份財物分贈給窮人,但畢竟那還是來自劫掠。說是劫富濟貧,也不過是好聽的名堂而已,給自己找了個無罪的理由。事實上,這種行為仍是不可饒恕的。

    世間凡人,誰有資格以天神自居,來評斷世間的公平正義法則呢?富裕並沒有罪,有錢不代表活該被搶。反而是那些劫盜宵小,那些不思振作自強,反而做起無本勾當的人才是真正的亂源。搶來十兩,分人五兩,就想買來心安嗎?就算劫富濟貧嗎?就是好人了嗎?

    可笑的觀念!偏偏這些人就是為此洋洋自得。

    顯然她的努力還不夠,因為常孤雪依然行搶得理直氣壯。是拉回他一點人性,但離目標仍太遠。

    唉……還是得再回到他的過去看看有沒有什麼要修理的。真是歹命!

    對了、對了,順便看看他壞脾氣是怎麼來的,最好也改一改。人家那個晉東城脾氣多好哇。

    她會不會是給自己擬了個太高的標準哪?

    常孤雪與晉東城之間的距離,恐怕有天外天到十八層地獄那麼、那麼的……唉……遠。

    再歎一口氣。走嘍,去看看少年時期的小崽子吧!

    第六章

    常孤雪十五歲冬天

    又是冬天!又是天殺的冬天!

    常孤雪像是在跟這般嚴寒的天候賭氣似的,僅著一件不甚厚的棉衫,杵在薄雪裡死命的劈柴。兩個時辰不間斷下來,早已汗流浹背,濕透了衣衫。

    「常哥哥,下雪了,爹要我問你要不要進屋休息?」

    七歲的鍾萍全身上下包得密不透風,儼然像顆灰色的球,再加上原本就肥肥的臉蛋,活似一大一小的圓球拱在一塊。要是不小心跌了跤,還真無法計算她必須怎麼滾才會均衡。

    劈劈劈!他充耳不聞的繼續勞動,活似打算把明年冬天要燒的柴也一塊兒劈完,簡直勤勞得不可思議。

    「常哥哥、常哥哥!」

    「閉嘴,肉球。」常孤雪咬牙瞪過去一眼。

    「你……嗚……你罵我!」

    「我罵你?」他不可思議地問,索性丟下斧頭,走近她,彎下身,兩根手指首先捏出她臉上的肉道:「這叫肉。」然後再點了點她的頭與身體:「這叫球。」為了表明出自己並無胡謅,他更推了一下,就見她滾呀滾的,還真滾了好幾尺遠。

    「就是肉球。下次別人再這麼說時,別以為那是罵人的話,他們只是在叫你的名字而已。」

    「嗚哇……阿爹,常哥哥打我……哇……」小肉球抽抽噎噎的哭回破屋裡找大人告狀去。

    常孤雪看也不看一眼。如同其他步入少年期的男孩一般,巴不得甩飛那些幼椎的小鬼頭。誰耐煩理他們?能整得他們逃得遠遠的,才是大快人心的樂事。

    偏偏那顆肉球每天都要來自討沒趣一次,煩!

    跟鍾家父女生活在一起,已有……三年了吧?他不自覺的想著。時間飛逝,印證在他的身長上,記錄在他的體格上,他從一個瘦弱的小鬼,抽拔成高壯的少年了。

    在他當乞丐的第二年,差點失手溺斃了一個搶他食物的老乞丐。原本他該冷血的任由那個叫李四的乞丐淹死的。在他們的世界,不乏為一口飯而被活活打死的例子。何況李四搶人食物的行為,是被默許致他於死地的。

    也不知是哪根筋出了問題,他最後拿了根竹竿救他上岸,又分了一半的食物給他。揍了李四一頓就當恩仇兩消,真是仁慈得教自己無法置信。

    然後,他遇到了軟弱仁慈得一塌糊塗的鍾南山。

    鍾南山原本出身殷實小康人家,但因生性仁慈,禁不起別人說兩句可憐,就開倉贈糧;加上壞朋友的拐騙,家業交到他手上不到三年就敗光了,最後淪落成一個乞丐,加上妻子生完女兒後不久即病亡,父女倆就開啟了浪跡天涯,有一頓、沒一頓的困苦日子。

    當了乞丐,仍奇異的抹不去鍾南山慷慨的本性。

    乞到好吃的,女兒先吃,再分贈給虛弱到無法出門乞討的老人,如果再僥倖些沒給別的乞丐搶走,最後才送到自己早已飢腸漉漉的腸胃裡。

    常孤雪從不與任何同行往來,有一年他與其他乞丐共同棲身在一處無人的破屋裡過冬。他也只是冷眼看著老好人鍾南山做著可笑的善行,並且毫不介懷(或不敢?)於其他壯年乞丐搶他食物的惡行。

    直到常孤雪不慎染上風寒,沒人敢靠近他,他又冷又餓的幾乎以為自己將成為這屋子裡在今年冬天第八個病死的乞丐……

    但鍾南山救活了他。不斷餵他熱粥,又給他拭汗擦身,終於驅走了病魔,兩人從此成了忘年的患難之交。

    不知不覺便走在一起、生活在一起了。

    已是第三個冬天了……

    他們仍行乞維生,但他逐漸厭煩這樣的生活型態,然而鍾南山是個軟弱無大志之人,似乎覺得一輩子這樣過下去也不錯。

    但他不,不想一輩子這樣。

    昨日經過西街的「威西武館」,見到一群熊腰虎背的人大喝著聲練武,長期的鍛煉,或可上京去考個武狀元當大官;或也可役軍營當士兵、建功績;也可以……

    當個為所欲為的俠士或大盜……

    他想學會那些功夫,他想要當人上之人,想要成為沒人敢隨意欺凌、唾他口水的大人物!

    他要抬頭挺胸走在路上,不再哈腰跪地的求人施捨一碗餿飯,任由別人打罵不敢反抗就算是當個大惡人也在所不惜。

    他想學武,想要變強……

    手指撥動著地上的新雪,不意的寫出「盜」這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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