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非常絕配

第7頁 文 / 歐倩兮

    李棄反過來打量她。這些年了,依舊是他當年挨在門腳上看她走時的風華絕代,可見她替自己做的決定沒有錯。她出身富貴,也只有富貴才是歸宿。世家小姐特別有一種脆弱的嬌貴,是禁不起錯的,一錯像百年身,不是人人都有像她這樣翻身的機會。

    「你有什麼需要?」李蘭沁站在白色大理石壁爐的前面,壁爐上方的白色義大利鍾計著拍子的走著,好像隨時會喊一聲「時間到」,然後把人淘汰出局。

    「需要?」李棄笑道,繞著一尊水晶雕成的聖母像走。「我沒什麼需要?我只是想來看看你——趁部長不在家的時間。」老天,他對她從來不說實話,但這一句卻是真心的。

    她卻彷彿要尖叫起來。「不要再來!我告訴過你上裡人多嘴雜,你想給我惹麻煩嗎?」

    他背對她,賞析著那尊剔透晶瑩、沒心沒腸的聖母像,不在意地挑挑肩。「那麼以後我們在電腦網路上聯絡好了。」

    她讓他去說笑話,交握著一雙豐白的手,向前走幾步。「下星期李家祭祖,你頂好避一避,到別地方去。」

    李棄回過身,看她。「這是怕我丟人現眼,還是擔心你自己出醜,或是部長受窘?如果部長擔心受窘,當初何必娶了你?如果你擔心出醜,當初何必——」

    李蘭沁陡然變色,不待他說完,上前便給了他一巴掌。「不許你侮辱我——你只不過是個私生子!」

    他從容的、冷冷的笑,頰上的紅印子一條一條浮上來。

    常常,他不得不佩服她的膽量,別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宇眼,她總能如此無畏地說出來。她不怕傷害自己,當然也就更不怕傷害別人。

    「你知道嗎?我幾乎能夠瞭解我父親當年為什麼拋棄你一走了之你是個屠夫,你用你的自私和冷漠殺人。」李棄對他母親這麼說,轉身推開玻璃門,走了出去。

    ☆☆☆

    赫威路,和三代的昌隆一樣長,和他的一輩子一樣幽暗。

    夜幕已經垂下來了,對李棄來說沒什麼差別,他還是走得漫不經心,走得慢,一點也不怕浪費生命。他在乎什麼?自從八歲那年,他母親選擇了自己的幸福,走出他的生命,他就明白,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方式。

    而他選擇無所謂。

    無所謂人生,無所謂走路,自然,一輛車來到他身邊時,也無所謂上車。

    駕車的是妹妹,她仍穿著茶會的衣服,一件櫻桃紅的洋裝,充滿許多花邊和皺褶,讓她蓬鬆得像個櫻桃小蛋糕。

    「表哥,怎麼走得這麼匆忙?」她嗔道。「表姨也真是的,老長的一條山路,也該派輛車子送你下山。」她在宅邸時那份憂慮的神色不見了,此刻淨洋溢著一股嬌憨,是個生活被照顧得很好的小女人。

    妹妹的母親離婚不久就亡故了,妹妹投靠到李家,和李棄一起都住在大宅子。李蘭沁婚後,也許為求個伴,回來把她接走,自此她便一直隨表姨過著官家生活,顯然是也過得不錯。

    「你這不是來救火了嗎?」李棄舒適地坐在皮椅上笑道。

    「是剛好我也要下山,」妹妹操著方向盤說道,然後問:「你這趟是回來度假?」

    「不算是。」李棄回答。他只是回來,其他什麼也不是。

    「表姨說你在美國念哲學和音樂。」

    「現在全都不念了。」

    妹妹看他一眼。「很難念嗎?」妹妹是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女孩子,所以談起實際人生,顯得生疏、隔閡、愚蠢,但不失善良。

    「就看你從哪一個角度來說。」然而妹妹是沒有角度、沒有觀點的,她只是活著,幸福的活著,於是李棄改口道:「別談我了,說就你的事吧,這兩年都在忙什麼?」

    她偏頭想了想,很認真的回答:「我學法文和插花,加入『給流浪狗一個家』的活動,不過也常常做表姨的跟班嘍,陪表姨忙東忙西——她一直把重點放在幫助孤兒的工作上,募款啦、蓋孤兒院啦、成立基金會,做得有聲有色,公益社團還頒獎給她哩。」

    「照顧孤兒是嗎?」李棄覺得胸膛在抖動,簡直要失聲狂笑。「我母親這人做事,可真會繞遠路,而且總是遺漏了什麼。」

    妹妹聽不出李棄的諷刺,儘管天真誠懇地說:「如果你覺得我們做的有什麼不足,請多多批評指教,我們會研究改進的。」

    李棄只是微笑,讓妹妹面有得色的講述她們娘兒倆的公益活動,也不答腔。一路下山,進了大學城,妹妹才想到似的問他:

    「你還是住大宅子吧?」

    「是的。」李棄外公死後,幾房親戚分散各地,老房子只留下一個老傭人,李棄住那兒也樂得清靜。

    這時車過一棟灰白色調的西班牙房子,李棄望著它。是苗家,屋裡是暗的。他起了個頑皮而冷酷的念頭,如果此刻屋裡有人,他或許會跳下車,敲開苗家大門對他們說:

    「我來帶走我的女人。」不由分說的,像個狂人。

    也只有狂人,才搶得走藺宛若。

    因為她不是那種會束手就擒的女人。

    而他不是那種會輕易罷手的男人——

    他認識藺宛若有十二年了,雖然她一直不知道他。藺氏夫婦意外死後,李棄回來過,遠遠見到苗家長輩把她接走,十二歲的小女孩,異常清秀的小臉帶著一股鎮定和堅強。他自己十六歲,就算藺氏夫婦囑托過他,他也不能做什麼。況且他何必?他有自己的麻煩。

    他把雙手插在口袋,踢著地上的石頭,人就走了。

    第二次去看藺宛若,她上了中學,亭亭玉立,眉目已顯出了她母親的那分美色。她和苗家的兩個孩子在打網球,看得出來,她過得很好。他飛到美國上大學,沒有和她打交道的意思。甚至把她忘了。

    沒有,他沒有把她忘了,更糟的是,他還常常夢到她——夢到她母親最後對他的囑咐。

    「告訴我女兒,爸爸媽媽愛她。」

    這些事永遠讓他感到不耐煩,一對死前尚念念不忘孩子的父母,一個顯然夠堅強,根本不需要他費心思的孤女,卻像捆在他肩上的重量,他扛著走,在國外漂泊。終於他受不了,這次回來,他上了苗家,在她的訂婚酒會上見到她。

    她穿一身瑰麗的禮服,秀髮盤梳起來,露出皓潔的一張臉。

    李棄沒有想到她會長成那麼美。

    她母親的美是一種鋒芒畢露的美,清楚分明,一眼即讓人喝采——而藺宛若卻美得淡雅,美得出塵,像朵淡淡幾筆的白描梔子花,非凡的清麗。

    然而那副極其秀致的眉眼,卻總是蘊著一抹自矜的神色,整個晚上,李棄看她始終用一種控制住的表情笑意面對著大家,他不由得感到稀奇、感到納悶。最後竟至生氣而厭煩——

    她是怎麼一回事?她沒辦法開開心心的和人說話談笑嗎?她非得那麼矜持、那麼保留,好像把真正的情緒都隱藏起來了,讓人看到的並不是真實的她似的。

    等到李棄目睹藺宛若和苗立凡在一起的樣子,更是覺得荒唐怪異。這兩個人全然不是那回事,他們顯得固然是熟稔融洽,卻見不到一絲男女閒的柔情蜜意——他和他那個老奶奶鄰居都要來得比這對未婚夫妻親熱!

    然而李棄竭力告訴自己——這不關他的事。藺宛若的感情和婚姻,他管不著,也不想理。綜合這幾年來打聽到的消息,那又怎樣?苗家是個規規矩矩的人家,苗立凡是個安分守己的人,藺宛若已跟著他們過了這些年,她的下半輩子再如此這般過下去,也未嘗不可,他只消去向她道聲恭喜,把她父母的事略事交代一番,就可以甩開這一切,一走了之。

    於是他隨她到了那道小廊,看見她靠在牆上,定著一雙大眼睛,怔怔望著對牆,她臉上有種嗒然若失的表情,像她面對的那片牆,空洞,茫然,一片虛白。

    李棄那種天生的敏銳聰明立刻發揮出來,他明白——藺宛若做了錯誤的選擇。

    但是不關我的事,隨她去,他對自己這麼說,完全沒有一點良心不安。

    李棄走向前,打算好了,只消說句「恭喜」,然後就拜拜,無事一身輕。

    他看到她在燈下的臉,他伸出了手,他觸及她的粉頰,他喚了她的名字——

    完全始料未及的,他吻了她。

    ☆☆☆

    李棄在車椅上挪了挪,想到她那張柔軟飽滿的櫻唇,一口就可以含住,源源不絕的吮它的蜜香,她的皓頸有醉死人的芬芳……他的小腹一陣收縮,差點要呻吟出來。

    「……你說好不好,表哥?」

    李棄聽見妹妹在問。不好,怎麼會好?把一句恭喜改成「你是我的人」,這個彎也未免轉得太大,這就是李棄有時候搞不過自己的地方。但是妹妹顯然不是在問這個,而他幸虧不是波士尼亞的士兵,戰場上像這樣分心,有十條命也別想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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