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郎君魂

第8頁 文 / 歐倩兮

    此時,他穿一襲長袍,加了件寶藍滾緞邊馬褂,玉樹臨風,人如其名,一脈的秀逸,哪裡有半點武夫的模樣?分明是清清朗朗的一介書生!事實上,凌秀原是文生,從小天資總額,曾考入縣學唸書,詩書時文,很下過功夫。十八歲因為家變,轉入武行,參加征戰上,在他是不得已的一件事,他卻很投入;現任彰化營把總的位置,已經斐然立了好些功績。

    雖然如此,凌秀畢竟胸次不凡,一邊供職,平日還是不忘抽空讀書,博覽群經,總懷有大志。他的長官就曾經當人稱他,「上馬能射,下馬能文,既可勇進,又擅深謀;將來能夠步青雲之路,有一番作為的,除了他沒有別人!」

    閔正有這樣一位允文允武的門生,自然得意,總只有在見到他,才露出生活裡少見的一絲笑容。

    現下,凌秀長步來到恩師面前,深深一拜。

    閔正忙將他揖起,開口便慰勉,「凌秀,這趟路辛勞你了。」

    「恩師,這本就是凌秀的職責所在,何辛勞之有?」

    閔正要他入座,他倒先轉向真真,喚了聲「真妹妹」,深深看她一眼。

    真真臉又熱了,覺得他那眼神別有-種蘊涵,一種意味,待把頭重抬起,凌秀已經掉過身去,落了座,神平氣定,毫L畏樣。

    這麼一來,真真不免認為是自己多心,趕忙定定神,正要關照阿釆為兩位爺兒奉上銀耳湯,好讓他們邊吃邊談,回頭卻見阿釆立在一旁,手捧著漆金邊的托盤,一雙媚長的眼睛一半兒垂一半兒睇──盡盯著凌秀不放。

    這阿采並不是閔家帶來的僕婢,而是「霞外居」這座邸園的舊人,二十了,還未配人,生得頗有些風情,平時未見她有什麼賣弄,這會發現她勾著眼稍兒瞄凌秀,真真只覺得奇怪。

    凌秀卻不覺得奇怪。阿釆注意他,他早知道,一向只裝做不知。阿采將一盂銀耳湯擺到他的几上,胳臂彎撞了他一下,他依然端末不變。

    真真領著丫頭退去了,她身上那縷蘭麝般的芬芳,彷彿仍在凌秀的鼻端上飄忽未去,然而他不許自己再分心,他與恩師還有正事要談。

    果然閔正很快問話了,問的是此行的結果。

    凌秀開門見山道:「徐參將和劉大人都表示,對付凶番,不宜姑息。」

    這個答覆,顯然是在閔正的意料之中,故而他點了個頭,卻陷入沉思裡。

    原來,對於此次水沙連番亂,閔正一直抱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態度,不願大張旗鼓的入山討剿,因為事情的開端,也不過就是漢番交易的一個衝突罷了。

    起因是,在地有個富賈詹福九,專與番人互市,以鹽、布交換番人的皮貨;又曾入山開墾,佔有大片番地,地方上還有點勢力。

    半個月前,內山的哮天社番攜了一批熊皮,下山找福九交易,卻因為條件談不攏,番人悻幸離去,忙亂中,錯把屬於福九的幾捆鹿皮也一起帶走了。

    「我派人去追,不過想索回我的鹿皮,」詹福九在向閔正投訴時,這麼說道:「哪知哮天番凶蠻不通道理,不得已只好動武。」

    動武之下,不但拿回鹿皮,連帶把番人的熊皮也一併奪了來,佔為己有,而這一部分,福九隱而不說,只道:「那哮天番受傷回到部落,心有不甘,竟糾結族人,下山夜襲我宅,傷了人丁,還搶了錢貨,揚長而去。」

    詹福九原不是個好惹的人物,立刻聚集壯勇數十人,各配有刀槍利器,入山追擊,將一干番人全數格殺。

    余番驚怖,逃竄至深川,不敢再出。

    事情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了,福九卻來面求閔正討番,理由是──趁勝追擊,肅清餘孽,對於水沙連一帶的民心,也有安定的作用。

    閔正卻認為,這場事件裡,哮天番並沒有太過分的舉動,福九也已經將一干鬧事的禍首格殺,算是示了懲戒,沒有必要再興事舋。

    但是福九畢竟是地方上得力的人士,遊說鄉里,把一件桿格渲染成了番亂,而使得民心沸騰,討番的呼聲四起,都要求閔正做主。」

    閔正為官一向愛民,在這種情形下,只好將此事重新加以考慮。討番不能不有兵助,因而派凌秀去徵詢營參將和同知大人的意思,如今,得到的答覆都是願意襄助。

    沉思了半晌,閔正心中依舊掙扎──大興兵戎,實在不是好事,何況,哮天社番說來亦不算大過……閔正感到如此為難,少不得要與得意門生做最後的商榷,他問:「凌秀,討番之議,你是否也贊成?」

    凌秀的一張俊臉,突然一變而為冷肅。「內山番性,一向凶悍,得剿之便剿之,斬草除根,以絕後患。」他連說話的口吻都變得斬絕而冷硬。

    這也難怪,凌秀自己就是凶番手下的犧牲品。

    宋父本是彰化地主,家道殷實,地與番界,對番人十分地友好。不料,一年番亂,鄉民盡被屠害,連凌秀的父母都不能倖免,雙雙受擊而慘死。

    那一年,凌秀才十五歲,抱著父母的屍身,慟哭到昏死過去,躺了三天三夜,眾人都以為他小命不保了──誰知他又吐了一口氣,悠悠轉醒過來,發誓要為父母報仇。

    這便是當初凌秀棄文從武的關鍵。

    閔正將凌秀接回家中,著實照料了他好一陣子,後來凌秀跪辭老師的挽留,堅決投入行伍。

    他自小習騎射,懷有武藝,由於復仇心切,在平番的戰役裡,表現得格外驍勇,第一戰就立了功,北路營裡人人稱他是「小壯士」──從此,他成了討番的第一猛將。

    聽了凌秀斬釘截鐵的回答,閔正歎一口氣,討伐哮天番既已成了大家的共識,他也不能不做出決定了。

    當下他吩咐,「凌秀,明日你且邀集地方代表,前來共商討番大計。」

    凌秀雙眼立刻出現灼灼的鋒芒。「是!」他從命,且言:「如果決定用兵,則事不宜遲,否則恐番社相互聯結,勢力坐大。」

    「不錯。」閔正也同意。

    「討番需要調集官兵,也得召募鄉勇,力量夠,可一舉破敵。」

    師生兩人略談了一下軍事。在閔正敦促下,凌秀把一盂銀耳湯吃了。他唯恐勞累閔正,不敢久留,不久便告退,出了汲文齋。

    這時候,近黃昏了,總算從山那頭拂來一絲習習的涼風,稍解些燠氣。

    他過廡廊,來到前進花木扶疏的庭埕,這裡是「霞外居」最寬敞怡人的部位。

    說起來,「霞外居」這座三進的園邸,規模並不大,建道也沒有別緻之處,不過坐落的環境,依山傍水,的確可稱得上幽麗。這本是水沙連一名鄉紳的舊園子,聽說閔正要來養病,特為出借給他,並且留了幾名僕工婢子,供閔家使喚,如此周到,閔家十分感激,即使屋舍有些什麼不全之處,也不挑揀。

    埕上,設有石板疊起的花架,石榴、海棠開得正盛,不免落花紛紛,凌秀一行過,落花便成了他的靴下泥。

    「秀哥哥!」花間響起一聲呼喊,隨即一道小影子撲到了他腳下。

    凌秀笑著,把一個約莫三、四歲,穿著青衫紅褲的娃兒抱了起來。「小棗子,最近乖不乖?有沒有動不動哭得青青慘慘,變成一顆棗子呀?」

    這便是真真的幼弟,小棗子,有這綽號的由來。小棗子出生不久喪了母親,生性十分驚怯,常常啼哭,身子也嬌弱,看來比實齡要瘦小,小臉沒有巴掌大,卻生得眉清目秀,十分討人惜愛。

    聽得凌秀對他調侃,小棗子嘟起嘴來否認。「我、我都沒、沒有哭,我、我很、很乖,」

    他一急,說話便口吃,逗人得很。「我和玉姑姑在看金魚。」

    他回身朝半月池那頭一指,凌秀眺望過去──半月池前,一名身形瘦纖的婦人,慢慢立了起來。

    她穿著紗綾上衫,系百褶裙,一身暗藍,髮髻上只一支白玉簪,人顯得相當素美,卻有一張幽怨酸白的臉──因為三十歲不到,已做了十年寡婦,空閨裡只有過不完的霜冷日子。

    閔正的妹子,閔玉,早年配的是粵族名流,出嫁時也是風風光光的。誰知道大喜之日,還未送入洞房,新姑爺卻在酒席上飲過一杯黃梁,竟就無故暴斃了。

    姑翁哭天搶地,怨來怪去,所有罪咎還是歸結到剛過門的新娘子身上,一口咬定是閔玉命裡犯了白虎,活活剋死了姑爺。

    可憐閔玉的遭遇,實在是古今少有的慘事。在夫家苦苦熬了二年,不知受盡公婆多少的謾罵和苛待,甚至屢屢被迫跪在亡夫的牌位之前,自懺是不祥之身,幾度想要尋死,都不得解。

    消息傳到閔正耳朵裡,他大為氣憤,道:「可以居孀,可以守身,不能非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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