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獨身女人香

第22頁 文 / 阿蠻

    駱偉回台渡假期間,曾帶我回台南老家探親一次。從他家那一大塊由阿拉伯特製原裝進口,一刀不剪鋪在地上任人踩的手工織氈,可窺見其府上之氣派與他母親對品味堅持到底的態度。

    他爸爸已年近八十了,公司大大小小的事務早放手給駱偉同父異母的大哥駱旭掌管,只是駱旭大哥那時回大陸探母沒現身,我無緣與之會面,又碰到駱偉那個剛選上立法委員的二哥駱遠和他的二嫂,及他的小妹駱鈴。

    十八歲的駱鈴跟以前的我一樣身長體胖,靦腆的她不是個多話的孩子,處身於外表出眾的駱家人裡,顯得毫不起眼,讓我頻想起年少的自己。

    最後就是駱偉的媽媽,駱媽媽跟我印象裡的人簡直是大相逕庭。

    我本以為一個會包粽子、迷信、愛看連續劇又喜歡逼兒子相親的駱媽媽是個六十來歲、穿著碎花洋裝的老太太,誰知完全不是如此,她看起來才五十出頭,風韻猶存,皮膚比駱偉的二嫂還滑嫩呢!

    駱媽媽不只精明,還很會做菜,手藝跟飯店大廚有得較勁。只要有貴客上門,在駱家幫傭的僕人是得閃邊站的,駱偉的二嫂則自動從二少奶奶降格成了她的跑堂倌。

    才一個下午,她就變出十來道豐盛佳餚,食材都是最昂貴高檔的山珍海味。

    菜一旦上桌後,我就成了眾矢之的,每人一雙筷子爭先恐後地把菜夾到我的碟子上,才三秒,我的碟子已是菜滿為患。

    沒食慾不打緊,我光是看到那驚人的份量,酸水就要從賁門嗆出,因為我雖已開始進食,卻只能少量,吃多消化不了照樣要吐,於是只好愁著臉。

    駱偉似乎未卜先知,坦率地將我的碟子挪到他桌前,頗不高興地責怪他媽媽,「媽,跟你提過,我不喜歡念香太胖,你別再餵她吃東西了。」

    「吳小姐那麼瘦,比你以前那個叫安安的女朋友還沒肉,我是關心她耶。」

    「我喜歡瘦一點的女孩子。」駱偉只違心地強調這一點,疼兒子的媽也不敢有意見了。

    想來駱偉沒將我患上厭食症的事透露給家人知道,這一層我能瞭解,畢竟駱家財大勢大,若事前發現兒子要討一個帶衰的媳婦進門,即使對方門當戶對,恐怕又有一場爭辯了。

    吃過飯後,大家聚在客廳,駱媽媽聊天的興致相當濃,言下之意對我家的背景非常滿意。她詢問我的年紀,發現我跟三十而立的駱偉差了三歲犯沖後,似乎有點悶悶不樂,直到駱偉堅持我們只差兩年又八個月,還用很多歪理去模糊焦點,他母親才又眉開眼笑。

    最後門及八字。

    我連自己的八字都沒概念,駱偉倒一清二楚地查報了出來。真沒想到他這個「放洋的孩子」也信這八股的一套。

    到最後我才知道事實剛好相反,那個八字是他私下去找算命師配合他的生辰推衍出來的理想八字,只要他看中的女孩子,不管先天八字如何,在他母親面前一律以他認可的「後天理想八字」為準。

    我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有前車之鑒在先。」

    原來當年駱偉帶安安回家時,照實報了安安的八字,結果駱媽媽拿去給人批,批回來的結果是凶多吉少,會克駱偉,從此駱媽媽是千方百計地阻撓,只要安安南下來訪,從沒給她好臉色看。

    駱偉因此明白如果要靠他家人創業,就得聽媽媽的話,聽了媽媽的話,就表示他得跟安安說再見。最後,他選擇安安與經濟獨立,從美國念完書回台後,一個人留在台北打拼,不受駱家的遙控。

    人家說前人種樹,後人乘涼,有安安在前受罪當犧牲品,我今日才免於重蹈覆轍。

    說實在的,我不確定自己喜歡駱偉的母親,因為她是那麼地自我中心,讓旁人無福消化她所謂的好意與關心,但她讓我聯想起我已逝的母親,基於移情作用,我試著去體諒並找尋她本性如此的原因。

    半個月過去,駱偉的假也差不多用完了,他不願與我分隔兩地太久,希望我跟他一起去美國。

    爸爸不答應,主要是怕長途奔波令我勞神,他甚至打著要留駱偉在他自己公司的歪主意,因為他覺得有駱偉這個「打手」在,我哥才不會作怪,只因吳念宗從小到大,總算碰到一個敢扁他的人。

    駱偉拒絕了,因為他若留在我們吳家賣力,駱家人不會不知道,屆時會傷了他父母的心。

    最後是我堅持要跟駱偉走,我父親才完話可說,他提議我和駱偉先赴美,訂婚與結婚之事則由雙方家長料理,屆時新人趕回台灣行禮如儀即可。

    我只願與駱偉朝暮共嘗甘苦一生,後續的事我可一點也不在乎。後來我們都承認自己犯了一個大錯,不該信任雙方家長的智商。

    首先,光談下聘的事,就足以讓我爸跟他媽撕破臉。

    駱偉的媽認為她的寶貝么兒討老婆是大事,豈可等閒視之,於是決定送給我們吳家一個很白癡的天文巨數為聘禮,這才能保住顏面。

    我父親則認為他已夠有錢了,不需親家這樣錦上添花,更何況他是嫁女求半子,而非賣女求榮,於是堅辭不受,還反過來說他也為我準備好一份豐厚的嫁妝,不會讓被此丟面子的。這話可算污辱到駱偉的母親了,於是她也依法炮製拒絕合作。

    再來,談及婚禮舉行的地點。照理訂婚依女方作主,結婚則循男方意思辦,我爸接受傳統,但現在強調一句,「沒關係,再遠我包好幾輛遊覽車,非得把台南大大小小的飯店包下不可。」

    駱偉的媽媽自當不服輸,「唉啊,這怎麼成,我看婚禮還是在台北舉行好了,台北的大飯店房多又豪華,我們駱家的親戚不用分頭住,還順便可以包下整幢飯店,豈不更理想?」

    我的靜香姨與駱偉的爸爸只好尷尬地坐在另一端扮笑臉,急於為自己的老伴找台階下,以緩和僵局。

    我表哥常棣華這位主婚人到場見識了這場紛爭,下意識地摟著已懷有身孕的嬌妻,私下慶幸安安躲過一場浩劫,不必勞神地淌這種缺乏時間管理效率的渾水,並且當下打電話給駱偉提及近況,順便警告他,若再任老人家這樣胡鬧下去,搞不好隔年我肚子大了,孩子蹦出來,我們的婚禮恐怕還是遙遙無期。

    最後,是駱偉忍無可忍地在越洋線上發飆了!

    「不過是一場儀式,你們有必要像三歲孩子吵成這樣嗎?別人對嫁聘大多是隨意就好,喜氣洋洋一團和氣,你們倒好笑地在那裡猛開支票比闊,你們以為我和念香結場婚是花錢消災是嗎?給你們一個月,如果再沒下文,我和念香直接在這裡辦理結婚登記,公園裡隨便拉兩個路人證婚就好,不勞你們操心。」

    奇跡的事終於在一個禮拜後發生,我們終於等到自己大喜之日的「佳音」,我甚至喜極而泣地哭了出來,而這一切都該歸功於我的表哥和駱偉從大陸返國的大哥,是他們連手擺平雙方家長的歧見,將事情承接過手。

    猜猜怎麼著?我們的佳期就是在後天,成婚地點則是在台中的一家大飯店,住房有三分之二被雙方家長包下了。

    我的天,表哥和駱大哥的折衷效率也未免高過頭了。

    結果他們發電文過來,反而將功勞算在我們頭上。「是你們小倆口效率好,我們只是照章行事罷了。」

    我突然有了婚前恐懼症!在駱偉面前跳來跳去,「不行,我沒準備好!我最近似乎又胖了,連新娘禮服都還沒試,怎知合不合穿?」

    駱偉馬上摟著我的腰身安撫我,「不會有事的,就算禮服不合身,你穿著布袋跟我拜堂都沒關係,因為我沒耐性等了。」

    兩天後,我終於嬌羞地在眾佳賓的祝福下嫁給他了,他深情款款地看著我,讓我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美麗的女人,一切都那麼完美,我也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直到敬酒見到「陳高」與「陳紹」這白酒黃湯表兄弟時,我才記起自己遺漏了最重要的一件事沒提。

    大家千萬不能灌他黃湯啊!

    但太遲了!關鍵性的第二杯酸梅陳紹已入腹,我見他不勝酒力,喜形於色的面頰泛紅,知道局勢已無法挽回,只好緊張地守在他身旁,怕他心曠神恰之餘,去調戲別人家的老婆與女兒。

    在確定駱偉露出七分醉意的神態後,故舊老友不分男女,如陰風猛鬼般紛紛出籠,使出鬧場絕活,他們在我的婚紗上黏上m&m巧克力,確定一排北斗七星從我的左胸橫到右胸後,又要趙燕麗在我的蕾絲內褲裡塞金莎巧克力,並且強剪下我的褲襪綁住他的雙手,要他用舌頭一粒一粒地將藏在我衣裡衣外的巧克力找出來吃乾淨!

    最後更過份的是,他們竟搞下我的粉紅色高跟鞋,在裡面倒酒要駱偉一口仰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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