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貝比-Baby

第8頁 文 / 櫻桃

    無怪乎二十一世紀的大都會,女人們巾幗不讓鬚眉,幾乎人人都有工作,也能財務獨立,卻還是會在三十歲時想「婚」頭;明明幾年前說得很瀟灑,三十歲卻還是照常拉警報,大概是因為生活中有個人可以互相照料,那感覺不賴吧!

    雖然暴躁鄰居「晾內褲」的功力令人不敢恭維,但他至少還有可取之處。

    明月打著字,心情慢慢寧定下來。

    雖然施工過程有點吵,而她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噪音,但是、但是……

    暴躁鄰居在工人旁邊,跟他們說話,指點這邊要這樣、指點那邊要那樣。

    他低沉的聲音竟有一種安定她的力量,像是催眠,讓她宛如置身在又溫暖又安全又舒適的環境,她對噪音漸漸充耳不聞,反而沉浸在她編織的故事之中。

    等工人離開後,明月伸個懶腰,喘口氣,才轉過頭去看成果。

    一扇看起來堅硬無比的實木門板鑲在門框上,上頭的門把鎖金光閃閃,還搭配了一副堪稱「瑞氣千條」的煉條鎖。

    一看就知道,換上這道門,鈔票是「成群結隊」地飛掉!

    「我家的門不是這一種的。」她淡淡地說。

    「我知道。」

    「那你幹麼換這種?浪費錢!」

    重光大樓的業主,也不曉得哪天會突然湊到錢,等那一天到了,他們都得捲鋪蓋走路,而這扇嶄新堅固的大門也只好躺在瓦礫堆中,被當成垃圾丟掉。

    他沒好氣。「你管我,我就是喜歡踢這種門,聲音聽起來夠爽。」

    爽就爽,反正付錢的人又不是她!

    「你要是踢到腳腫,不要怪到我頭上。」

    「是啊!我會說,是我自作孽,不可活!」陸青野沒好氣地甩上門,回家。

    去她的!

    他只是看到那扇舊門板是爛便宜貨,裡頭都被白蟻蝕光了,就算不是被他踹壞,也會輕易地毀在某個心存不善的壞蛋手中。她一個女人家,體格瘦瘦弱弱,氣色青青白白的,要是壞蛋登門,有心欺侮,她也只能束手就擒。

    他一時心軟,撇棄對她的成見,以安全為優先考量叫人安了堅固的門與鎖,不讓她有危險,可是瞧瞧她的表情,還嫌他多事呢!

    他幹麼替她設想那麼多?她是好是歹又不關他的事!真是氣死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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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果真恢復了互不往來的鄰居關係。

    所謂「互不往來」,就是不打招呼、不說話、各過各的日子。

    但是,不爽的話,可以盡情踹門。

    如果他那邊突然鬧來一陣電子樂,滴滴答答地亂響,她就去留下「五趾印」。

    如果她心血來潮,突然想聽狗血到了極點的芭樂情歌,他就過來……按門鈴。

    她的門鈴是小鳥兒叫的「啾啾啾」,在他一次、兩次、三次緊按著不放的抗議之下,小鳥兒的叫聲開始「騷聲」,變成恐布的烏鴉叫。

    奇怪,換門的時候,他不是說過他喜歡踢這種門嗎?現在幹麼不踢了?

    莫非是換一次門板,付出去的鈔票讓他皮痛肉也痛,所以收斂多了?

    明月走出大門,邊暗忖。

    可他對她的不順眼,不怛沒有收斂,反而暴增許多。

    就說某天下午,一點半,自助餐店即將打烊,用三十塊錢可以買到五十塊錢的份量,俗擱大碗,只是能選擇的菜色很少,她貪這個便宜,趕著去包便當。

    「我要那塊排骨肉!」她說。

    「我要那塊排骨肉!」她身後一個男人也說。

    明月回過頭,看到她的暴躁鄰居。怎麼又是他?

    陸青野沒看她,手裡拿著環保便當盒,擺明也是來買吃的。

    歐巴桑陪著笑。

    「先生、小姐,排骨肉只剩下一塊,你們其中一個換成吃炸魚好不好?」

    「炸魚給他,我只要排骨肉。」吃魚好麻煩,還要剔刺,多浪費時間!

    「炸魚給她,我要吃排骨肉。」他眉不掀、眼不眨,也很有堅持。

    「喂,我先來的!」她本來想保持低調,卻忍不住嗆聲了。

    「你還沒付錢,不是嗎?」他擺明了要跟她作對。

    明月瞪著他,他也一眼瞪回去,鏗!雙方的眼神在半空中交擊出火花。

    歐巴桑看他們這樣,有點緊張。「不然我把肉切成兩塊,你們一人分一半。」

    「誰要跟他分一半?」算了,退一步海闊天空。「給我炸魚好了!」

    「要就讓給她!反正都是吃到肚子裡,也沒什麼差別。」就在兩個女人都以為他要讓步的時候,陸青野說了。「給我炸魚!」

    啊現在是怎樣?變成要搶炸魚了嗎?歐巴桑眨眨眼。

    吼,他又來亂!「那我也要炸……」

    為了賭一口氣,明月差點說出讓自己後悔的話。

    幸好話還沒出口,她就發現不對,乾脆閉上嘴,抓來一個鐵夾把排骨放進自己的便當盒裡,再迅速夾兩樣青菜,頁奔收銀台結帳,才沒被他耍得團團轉。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便利商店、水果攤、超級市場……等地。

    她要買啤酒,他也要買啤酒。

    她要啃白吐司,他也要啃白吐司。

    她要買「這一顆芒果」,他也要買「這一顆芒果」。

    她趕著傳真稿件到某家公司,說也奇怪,他也急著要傳真!

    每一次每一次,他都把她惹得很毛,不翻臉都不行,搞得附近的商家一看到他們兩個,臉就拉下來。

    明月也覺得怪。現在的她,已經很少動怒,很少爭些什麼,但只要他一出現,不曉得為什麼,她就是覺得自己不能輸。

    既然他要搶,她就奉陪,而且一定要搶贏!

    這種無聊的賭氣,意外地為她找到了趣味。

    有了他的攪和,「工作→吃飯→睡覺」、「開稿→趕稿→完稿」的單調生活,好像多了點新意。他那張怒沉沉的臉,也不那麼駭人了。

    但……為什麼他會來槓她?為什麼他會知道她的名字?

    艷陽下,明月邊走邊想。

    他的模樣是有點眼熟,但,她不記得她認識這樣的男人,下巴有胡碴,又是個「大聲公」,穿著隨性,往往是黑背心加黑長褲,他手臂上僨起的肌肉曲線優美,泛著古銅光澤,絕對構得上猛男的水準。

    如果她以前認識這麼搶眼好看的男人,她一定不會忘記呀!

    對了,那輪廓,她好像記得那輪廓……

    叮咚!便利商店的開門鈴,中斷了她的思緒。

    她走到她要的貨架前面,「叮咚!」奇也怪哉,他隨後也到了!

    看到兩大冤家聚頭,工讀生苦著臉,恨不得就地消失。

    他瞪著她看,她也瞪著他。

    「你要買什麼?」

    「隨便看看。」然後再伺機而動。

    陸青野也知道,這種搶來搶去的遊戲幼稚兼無聊,擺明是在賭氣,但他就是這樣,江明月把他忘得一乾二淨,他非常不服氣!

    若說要「報復」她,把她修理得慘兮兮,又未免太小題大作。最適合她的懲罰之道,莫過於把她按在大腿上,給她的屁股來一頓好打。

    可眼前使不得!

    基於男人的面子問題,他不想自己開日坦承,多年前自己曾被她強吻。

    但是,如果讓整件事就這樣平了過去,他又不甘心。

    所以,就處處找她的碴,一天不鬧她,心頭就一天不舒坦。

    明月哪會知道他的心思?她只曉得,自己不能一直處於挨打地住,所以想出一個點子,定要教他當場傻住。

    她甜甜一笑,清麗的小臉亮了起來。

    陸青野心中一震,看得目不轉睛。

    原來,她笑開是這麼好看……為什麼她平時不多笑一些,非要揪著眉不可?

    「我今天是來買衛生棉的。」她得意洋洋地將了他一軍。「這一次,你應該不會想再跟我搶了吧?」

    他一愕,悻悻然的走開,到櫃抬去四貝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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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點快點,兩點半快要到了!

    明月下午有事出門,為了節省時間,她堅持寫稿到不出門就遲到的最後一刻,才七手八腳地換上唯一一套套裝,洗把臉,擦上護唇膏,趕緊出門。

    幸好公車肯幫忙,來得迅速,讓她及時踏進「鴻觀商業大樓」。

    搭電梯上了七樓,電梯門一敞開,寬廣明亮的接待處就在眼前。

    她上前去,迎面而來的冷空氣凝住了毛細孔,把熱出來的汗水全都封住了。

    「小姐,你好,請問第三會議室往那邊走?」

    「請問您是哪位?」

    「江明月。」她從隨身包包抽出一封信箋。「貴公司通知我下午過來開會。」

    接待處小姐靈巧地敲了敲計算機,看了下屏幕資料,露出微笑。

    「江小姐您好,請您往這邊走,左手邊第三間就是第三會議室。」

    她照著指示,來到門前,忍不住頓了一頓。

    雖然她打過無數零工,也在辦公室當過小妹,但正式參加會議,成為可以發言的一角,這可是生平第一次。

    如果出擊順利,也許以後會有更多接案工作落在她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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