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董妮
「會不會倒閉要看時局怎麼演變,現下是說不准的。我現在倒比較想知道,大姊,妳對剛才那位王先生究竟有哪裡不滿?妳不喜歡年紀差太多的,王先生只大妳四歲,應該在安全範圍內。身高一七八,也合標準,年紀輕輕就擁有一家公司,算是有本事了,而且他也說了,不會干涉女朋友的工作,對妳那個中輟生基金會還大力褒揚,更願意親身加入。試問這樣一個有錢又有內涵的男人……妳哪裡不中意?」
「我……」舒璨璨為難地低下頭。「他想牽我的手。」
舒明翰下巴殼掉了下去。「就這樣?」
「你不覺得才剛認識就想牽女孩子的手,這樣的男人太過輕浮?」
「大姊,現在都什麼年代了,牽個小手罷了,又不是親吻,妳是不是忌諱太多了?」
好吧!前一項算她挑剔,但是……「他走路的姿勢好醜,東搖西擺的,好像喝醉酒。」
「我不覺得。依我看來,王先生走路的樣子滿瀟灑的。」
「我覺得男人走路就該挺直背脊,腳步踏實,穩重又可靠,這樣的男人才有氣勢。」
舒明翰低下頭,掩住一聲輕歎。「大姊,妳這種要求恐怕只能往軍人方向去找了。」說白點,他認為舒璨璨根本是對郭弋難忘舊情,才會見到每一個男人都拿來跟郭弋比一比。當然,也就越比越心痛了。
舒璨璨不否認自己忘不了郭弋,她從國中就認識他,十六年的愛情長跑,她生命中有大段歲月都跟他在一起,哪這麼輕易遺忘?
她太熟悉他了,習慣他的言語、他的行為、他的一切一切。
郭弋已經不只是一個男朋友,他是她的生活、她的身體,她血液裡的一部分。
如今與他分離,她覺得就好像四肢少了一部分一樣,生命不再完整,她也忘卻了拋開他獨自生活的方式。
見她心傷,舒明翰不禁又是一歎。「大姊,妳如果真忘不了郭大哥,何不回去找他?」
「不可能的,摔碎的鏡子就算重新貼合,痕跡仍在,我和他……說實話,到現在我還是不明白我到底錯在哪裡?在這樣的情況下,就算讓我們重新開始,也不會幸福的。」
錯嗎?在舒璨璨與郭弋離婚後,舒明翰曾經問過他,倘若舒璨璨在他心中是這樣地無關緊要,隨時都可以放棄,過去的十六年,他為何緊追不放?
他們也如同大多數的男女朋友一般,走過熱戀期,開始冷卻,吵架、和好,然後感情更深一層。
這樣的經歷,郭弋怎麼捨得說拋就拋?
而郭弋是如此回答的。「正因為我愛璨璨,不想強硬改變她活躍的個性,才放手讓她高飛。」
舒明翰覺得這種答案很無聊。不想改變就去妥協啊!說什麼為妳好就是放開妳,根本是豬頭。
「大姊,事情都已經過了一年了,妳可不可以……不全說也沒關係,稍微透露一下你們爭吵的真正前因後果?」這個謎已經困擾舒家三兄弟很久了。
舒璨璨臉紅了,久久無法言語。
那一定是個非常私密的問題,但不知緣由,任憑舒明翰天縱英才也無能為力,他絕對不想探人隱私,但他確實需要答案。
「大姊,妳說不出口也沒關係。妳可以用比喻的,或者舉例說明也行。」
舒璨璨想了一下。「明翰,倘若……我是說……假使,只是假使喔!你女朋友在你們一夜歡好後,因為太高興了,忍不住衝出飯店房間在大廳親了你一口,當時旁邊還有很多人,你會怎麼樣?」
「回親她一口,然後回房間再廝磨一次。」不過那是他的反應,至於郭弋……舒明翰突然有種想去撞牆的感覺。
「那麼其它男人呢?你有沒有認識其它人有過類似的經驗?」她需要更多的實例來檢測過去那段婚姻觸礁的原因。
「如果是大哥的話,大哥會把人抱回家,再來一回。因為家裡的房間不用錢,而飯店錢卻是筆大支出。倘若是小弟……他八成會當場來個熱吻,酬謝女朋友的愛護……總之大多數人應該都會很高興。」
「所以說,在那時候翻臉不認人很奇怪嘍?」
「我剛才說過了,在那種情況下,多數男人會高興。但不代表全部,起碼郭大哥不在名單中。」舒明翰用力抓了抓頭皮。「大姊,妳明知道郭大哥古板,幹麼又做那種事?」
「我知道他婚前很守男女之防,但在婚後,我是他的老婆、要牽手共度一生的人,他還這樣對我,那不是很奇怪?」
「性格是很難改變的。大姊,妳沒聽過嗎?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但是他晚上關起房門卻完全不一樣,我怎麼知道天一亮,他又會恢復!」她下意識為自己辯駁。
舒明翰腦海中閃過無數春色,瞬間呆到九重天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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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璨璨真恨自己的大嘴巴,一時口快,竟將藏了一年的秘密都吐出去了。
該死,她還有什麼臉回家去?現在所有人都知道她過了一個香艷刺激的新婚夜,卻在第三天跟老公鬧翻,一拍兩散。
「但這也不能怪我啊!誰讓郭弋那渾球前後變化那麼大?他一定有人格分裂,才會白天、夜晚差這樣多。」
可就算她早知道他有那種病,她還是無法扭轉自己的態度去配合他啊!
「哪有人晚上把人家當寶,白天卻把人當成一根草的?」那種要老婆床上像蕩婦、出門像貴婦的男人,根本是神經病。
而偏偏,她一直忘不了的男人就是這樣。
「唉!反正我就是衝動,連假裝一下都無能為力。」她晃悠進路旁的便利商店,打開飲料櫃,拿了兩瓶啤酒。
「我喜歡打架,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我還愛邊洗澡邊唱歌,吃烤肉一定要配啤酒,生病了就特別『番』,我……」她有千百個優點和缺點,獨獨缺少一樣——矜持。
「女人為什麼就一定要含蓄呢?大方不也有大方的美?」不管前想、還是後想,她幾乎沒有一樣達到郭弋的標準,見鬼的,他們為什麼可以交往這麼久?
十六年耶!夠一般情侶分手幾百次了。他們卻一直堅持下來,直到結完婚才分手。
「唉!也許真像人家說的,相愛容易相處難。」她拎了啤酒到櫃檯,正準備結帳,左邊一道身影吸引了她的注意。
那是個比她高一個頭的少年,穿著高中生的制服,他的手正伸向麵包櫃,迅雷不及掩耳地抓了一個,藏進書包裡。
舒璨璨等著,希望能看到他走過來結帳,但沒有,他驚驚慌慌地朝門口奔去,看來是第一次幹這種順手牽羊的事。
「慢著。」她丟下啤酒衝過去,揪住少年的衣襬。「小弟弟,你是不是忘記一件事了?」她沒有直接將竊盜的罪名安在少年頭上。
在引導中輟生走回正途的基金會裡工作數年,她很清楚孩子的自尊心有多高,他們會因為別人一記異樣的眼光而干下各種蠢事,但追根究柢,他們只是希望被重視。
所以他們離開無法讓他們得到成就感的校園,或投入幫派、或滿街遊走、或四處結黨……他們以不成熟的方法和心態去追求他們夢寐以求的尊重,卻不知,他們正在喪失那樣東西。
少年慌亂的眼對上她,舒璨璨瞬間腦袋一陣空白。
這孩子……天哪!她見過他,他是郭弋大哥的兒子,郭為軍。
他小時候她還抱過他呢!她也算是看著他出生、長大的,怎麼……再相遇卻是這樣尷尬的場面?
「小姐,請問發生什麼事了?」便利商店的店員見情況不對,好奇地過來詢問。
舒璨璨可不想把郭為軍搞到警局去,隨手掏出五百塊遞給店員。「兩罐啤酒,還有……」她從郭為軍書包裡翻出麵包。「這個……五百塊不用找了。」說著,她搶了啤酒,拉著郭為軍迅速落跑去也。
郭為軍被一個身高不足一百六的女人拉著,居然掙脫不開。
她直拖著他跑了三條街,衝進附近的公園裡,才放開他,他已經喘得只能攤平在草地上了。
她的體力不錯,還能站,臉上也不見有多少汗。
「年輕人身體這麼差,不過跑了三條街就受不了了。」她邊扇著涼,邊打開啤酒猛灌。
「誰像妳這個女怪物,跑了三條街也不累。」郭為軍睨她一眼,卻也乏力開口。
舒璨璨丟了罐啤酒給他。「喝吧!會舒服一點。」
郭為軍瞪著她,五分鐘後,終於有力氣說話。「妳看不出來啊?我還未成年,不能喝酒。」
「啤酒哪算酒,不過是種消暑的飲料。」他不喝,她自己喝。這麼熱的天,不灌點啤酒消消暑,日子哪過得下去?
郭為軍有點好奇、又有點不馴地望著她。
舒璨璨也不小氣,留了最後一口給他。「想不想嘗嘗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