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冤家宜解不宜結

第16頁 文 / 樓雨晴

    還有,我依然固執地認為這個背包很適合妳,我猜如果是妳,應該會選咖啡色,但是妳給人的感覺已經夠灰色了,我不認為妳還適合再一路灰灰土土下去,換個心情看世界吧,妳會發現,人生還走很美好的,因此,我挑了白色。

    好吧,我承認我是有陰謀的,十九歲了,再讓人叫妳男人婆似乎不大妥當,請妳以後動作不要太粗魯,白色容易髒,我確定我不會幫妳洗。

    PS.仗勢我人在台北妳扁不到,再放肆地補上幾句:從沒看妳穿過裙子,如果妳容許我得寸進尺的話,再配條白色的裙子會更好。

    洛宇於掛念妳的台北凌晨

    「這個笨蛋!」看完後,她笑罵,將信摟抱在胸前,笑著流淚。

    於是,近一年又過去,言洛宇在學業上一貫穩紮穩打;感情上,與周毓雯持續交往,感情與課業一樣穩。

    至於和丁群英之間,以前常常三天兩頭就要通個電話,說說教授有多變態,報告有多難寫,同學有多賤骨頭,巷子口的魯肉飯有多難吃,世界簡直悲慘到活不下去……

    而現在,通話次數寥寥可數,只要讓彼此知道對方一切安好就可,偶爾回南部,見個面,一起吃飯,再各自纏一條棉被聊通宵……

    為了不讓她再發脾氣,他真的把她的話聽進去了,深摯的情誼化為淡淡地、淡淡地往心底儲存。

    這是他們之間無須言傳的默契,他們都知道,自己在對方心中無可取代的地位,那是不需要靠密集的聯繫也不會動搖的,只要對方有事,另一個人都可以義無反顧,沒有第二句話。

    也許,這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吧!

    每次回去,總免不了向父母問上一句:「群英還是沒交男朋友?」

    得到的答案,永遠是千篇一律的搖頭。

    她到底在等什麼?快二十歲了,連個正式的戀愛都沒談過一次,心裡真的一點都不覺得嚮往或遺憾嗎?

    他曾提過要幫她介紹,同學裡面有幾個比較沒那麼人渣的,還充得了場面。

    她只是涼涼笑諷,回答他。「算了吧,大學生呢,我高攀不起。」

    他實在沒轍,也投降了。

    本以為他會一直這樣過下去,到畢業、到時機成熟,然後和毓雯承諾一生的約定——

    但,人生劇碼並不這樣鋪排。

    毓雯生日這天,他們約好了和彼此共度,整天濃情相依,直到夜裡,上貓空喝茶談心,風景很好,氣氛對了,包廂門一鎖也沒人會不識趣地硬闖進來,真的,一切都對了,她的意思也表達得夠明顯,是很適合自然而然地讓一切發生……

    一年多的交往,其實也差不多了。

    他這麼告訴自己。

    所以當她柔軟誘人的唇湊過來時,他本能地貼上,濃情溫存的深吻、撫觸……

    她很主動地碰觸他,他是男人,當然不會沒感覺,二十歲生日這一天,她打算把自己獻給他,允許他成為生命中第一個男人。

    可是當她伸手脫去他的上衣時,無法解釋的,他一陣恍神,有那麼零點零一秒產生不確定的感覺。

    他在不確定什麼?氣氛棒到不行,女友很柔情似水,而且就在他懷中啊!

    他必須咬牙承認,女人絕對是全世界最敏感的動物,就那麼一秒,她居然就察覺到了,停下了所有的動作,定定地望住他,而他還該死地被望得很心虛!

    「你的心在哪裡?」一陣沉窒過後,她冒出這一句。

    他答不上來,這麼明顯的「標準答案」就在他懷裡,他居然答不出來!

    因為他眼睛看著的,是胸前的平安符,丁群英給的平安符。

    那一刻,他覺得呼吸困難,完全沒有辦法面對她,起身退開,腦子亂得連他都無法解釋為什麼!

    「洛宇,我很愛你,你知道的,但是,你真的愛我嗎?」

    「我真的喜歡妳……」如果不喜歡,幹麼要和她交往?

    「喜歡,但不是愛。」

    他訥訥地,無言看著她。

    「你知道嗎?今天對我來說,其實是一項賭注,賭我在你心裡的地位。你不是那種性與愛可以分開來的人,如果你毫不遲疑地確定就是我了,那我會很欣慰的把自己給你,可是——你猶豫了。洛宇,我很失望。」

    「……對不起。」他也弄不懂,自己為什麼會這樣。

    「其實,你心裡一直穩穩地佔著一道身影,她比我還早到,我不是笨蛋,就算一開始沒發現,後來也該有所警覺,只是我一直以為,我可以取代。但事實上,它存在得太牢固,牢固到扎根深植,與你共存,也許你沒有察覺它的意義,但是潛意識裡你會有反應,而那個反應——就是對我的抗拒。」

    他啞了聲,說不出一句話來。

    他很清楚她所指的那個身影,確實一直以來都佔了他心中不小的份量,但是他以為,那和他的愛情不會有衝突……

    「我以為,妳可以理解的,我和她——」

    「只是哥兒們?」她替他說完,笑得苦澀。「記得我跟你說過什麼嗎?如果『只是』哥兒們,那我根本不在意,但結果我發現,不只。」

    不只?那還有什麼?還有什麼,是哥兒們以外的模糊地帶,複雜情緒?

    「你很清楚那是什麼的,不用我說。」哥兒們,不會讓他在與女友親密時,腦海裡想著她;哥兒們,不會遠在台北,仍心心唸唸地惦著遠在高雄的身影;哥兒們,不會無時無刻,連逛街時都本能地想到她適合什麼、想要什麼……

    「就這樣了吧!洛宇。我努力過,所以我不會怪你,你可以好好地想想,你要的到底是什麼,如果思考過後,你的選擇還是我,我會等你回來找我。」

    說出來可能離譜得沒人會相信,女友生日當天,本該耳鬢廝磨、溫存纏蜷到羨慕死一堆男人的浪漫之夜——他們分手了。

    分手之後不到一個禮拜,緊接著就放春假,利用一個禮拜的假期,他回家一趟,算是沉澱心情,好好釐清自己的想法。

    母親好死不死,就挑在這個節骨眼問他:「啊你不是和女友交往一年多了?哪時要帶她回來看看?」

    在吃飯時說這種事來影響每個人的食慾,實在很不道德,但他還是說了,平平靜靜地說了——「我們剛分手。」

    「啊?」父母異口同聲,表情像被鬼打到。

    抬頭望向另一個方位,丁群英挾菜的手停在半空中,呆呆瞪著他。

    那天晚上,「東倒西歪」的老規矩睡法中,她問他:「你分手,和我有關係嗎?」

    他兩手枕在腦後,由他這個方位,剛好可以看到窗外的星星。「我沒有辦法說與妳完全無關,但是更多是我自己的因素!」

    「我不懂。」她皺著眉,大學生就是這樣嗎?說話愈來愈深奧了。

    「沒關係,妳不必懂。」他挪出一隻手,揉了揉她長長些許的頭髮。「比較有女人味了哦。」她以前總是把頭髮削得短短薄薄的,像個小男生。

    「我跟你說正經的,你不要鬧我!」丁群英拍掉他的手,不爽地瞪他。

    他歎了口氣。「我還需要自己冷靜地好好想想,等我確定了,第一個就會讓妳知道,好嗎?」

    相關話題到此為止,沒人再提過。直到他回台北,半個月後與她通電話的一個夜裡,他清楚地告訴她。「我和毓雯,到此為止,不可能再復合了。」

    她沉默了好一會兒,沒立刻搭應。

    這就是他思考過後的結論了嗎?到底為什麼?她想不通。

    「你!」她發了聲,又停住。

    「妳想問什麼?說啊,沒關係。」他柔聲包容。

    「你不是——很喜歡她嗎?」她記得他這麼說過,她一直以為,這段戀情對他很重要的……

    「喜歡,但不是愛。」他回了句毓雯當初對他說過的話,現在他懂了,徹頭徹尾地弄懂了。「今天我約她出來,把事情談開,很完整地結束了。」

    「什麼事情這麼嚴重?」居然搞到一年多的戀情吹了。

    「與她無關,是我的一些心態問題,很多事情以前總是看不清楚,現在弄懂了,就沒辦法再當作沒這回事,繼續和她走下去……」

    「喂,你愈說愈玄了!」講解禪機啊?她是俗人,慧根不夠好不好?

    「沒關係,我說過妳不必現在懂。」他笑笑地轉移話題。「群英,妳還是不想交男朋友嗎?」

    「你又來了!我說一百遍了。你老人家耳背啊!再有一百零一次,我真的會揍——」

    出乎意料的,這回他說:「好,那就別交了,我陪妳。」

    丁群英呼吸一窒。

    他、他這話什麼意思啊?他——要陪她?

    掛掉電話的這一夜,丁群英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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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後的無數個夜裡,變成南北兩頭地抱著電話,讓對方的聲音伴彼此入眠。

    沒了考量,更不必顧忌太多後,他感覺到她自在多了,他們很輕易地找回以往笑鬧無狀的美好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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