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文 / 亞果
序
唱啊!這裡不怕曲高和寡
我承認現在才看過「美麗蹺家人」是有一點趕不上流行,雖然這只是一部通俗的愛情喜劇,也沒多令人驚奇的橋段,可是我就是瘋狂地喜歡上這部戲,喜歡到任性地硬要用在小說裡,讓編輯很頭痛,這就是作者讓人討厭的執拗,我正是會被那幕蒂芬妮感動到答應男配角求婚的膚淺女人,嘿嘿嘿(這三個字當然也退流行了)!
我也承認,現在才聽過「鋼琴師和她的情人——ThePiano」電影原聲帶,十分地遜,可是,我還是瘋狂地愛上它,每天睡前都麥聽,然後讓自己陷入莫名悲傷的自我幻想裡,以為自己悲到最高點,就會變成宇宙無敵超級美少女(我本來就是了,幹嘛變?這個事實我會永無止境地提醒著看我書的每一個人,直到你們都深信:Yes,Iam!Ireallyam!Iofcourseam&foreveram!文法不對?去!美女永不犯錯)!
美好的事物不會改變,靜靜地等待你去挖掘它,發現的喜悅,只有自己才知道,可是經由分享,就會給更多的人帶來驚奇服喜悅。
在這個世界上,一定有跟我一樣喜歡「美麗蹺家人」跟「鋼琴師」的人吧?
還有跟我一樣喜歡強尼戴普到不行的人吧?太帥太帥了呀!對於「神鬼奇航」裡女主角沒有選擇他,真是我心中永還的謎!導演肯定是顧慮到全天下狂愛他的「粉絲」,對不?帥哥就要永遠的單身是鐵則呀,是不是?是不是?
以上離題……恕我離開電腦兩個小時,再次回味帥哥……我會這麼做嗎?
這個故事能夠完成,我想要感謝一個網友,雖然我不認識他,可是他的鼓勵是讓我完成這部作品的動力——M,雖然你沒有捐血給我,但是我謝謝你(老套呀!我知道我是老狗變不出新把戲,但是我超愛耍冷,把耍冷當作是我的終生職志!耍冷萬歲!雖然聽不憧我耍冷的朋友真的不少)!M,你若是女生或醜男,那遠遠地祝福我就夠了;若是帥哥,就馬上寄mail來,我要跟你一起分享我的榮耀,但是金幣和夏威夷我都要跟己用!
以下,是我第二個人格的發言,你們可以不相信我,但是請相信她:
這個故事裡面有兩個對我十分十分重要的人,我很想念你們!蘭,還有小芳,希望你們都能夠幸福。
第一章
蘭,她不是一個聰明的女孩子。
她的媽媽阿玲十七歲懷了她,同年的男友不願負起責任,硬逼阿玲去拿掉她。
十七歲的阿玲,自己都還是個孩子,什麼都不懂,又怕痛,不肯去醫院,也不敢跟任何人講,偷偷到藥房買些雜七雜八的藥,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囫圖吞了它們——人家不是都說孕婦不能亂吃藥嗎?
橫豎吃了亂大一把連自己都叫不出名字來的成藥,這肚裡的種,該是活不成的吧?
活不成,自己就會掉下來吧?
別怪她心狠,沒有懷孕過,自然也沒流過產,打胎這一回事,究竟是怎麼?她不懂;孩子的心跳她沒聽過,母愛是什麼?她也不懂。
可這般年華的少女,能懷上自己心愛男人的孩子,誰又願意打掉它?
這男人對她到底有沒有心、有沒有愛,阿玲卻有一點懂了。
可她愛他,就是愛上了,有什麼辦法?
等沒幾個月,肚子大起來,嚇到阿玲,也嚇著男人,嚇得他氣怒地掄起拳頭,想要將孩子硬生生地打掉,結果打傷了媽媽,孩子依然故我,穩穩地生根在她肚子裡,連翻個跟頭都懶。
她哭著求他娶她,他不肯,連一絲絲的猶豫跟憐惜也沒有。
如果阿玲有一對正常的父母,打死也不會將女兒嫁給這樣的男人。
這一個男人,還沒有成年,已經壞事做絕,吃喝嫖賭,無一不行,把酒當作開水在喝;一輩子沒有工作過,也沒拿過一毛錢回去家裡;換女人就像換衣服,對老婆唯一的貢獻,就是拳頭加上心碎。然後,活不到四十,肝臟就硬得像塊堅石,嘔出了滿缸子的血,離開這個世界。
他的心肝,確然硬得像塊石頭,唯一的熱血,死的時候才流出來。
這樣一個男人,只要有一丁點兒心疼女兒的父母,就怎麼也不會答應將女兒嫁給他。
可惜,阿玲偏就沒有這樣一對父母。
阿玲的生父是個早死的賭鬼,生母是個懦弱的女人,帶著她這個拖油瓶,嫁給一個小器又沒錢、脾氣暴躁、心眼兒狹窄的鰥夫。
鰥夫自己有幾個小孩,母親跟他又再生了幾個小孩,一串小孩,像串粽子似的綁住他們,讓生活變得更艱難。這些粽子每張嘴張開便是要吃要喝,日子過得再慘再苦,總還是自家的種,要張揚著餵食,唯一一張白吃白喝的,就剩蘭她媽媽的嘴了。
像這樣沒有貢獻的廢物,竟然敢懷上男人的野種,他就不怕將她掃地出門。
後來,唯一一個阻止這場婚事的,變成男人的媽媽。
她苦口婆心地勸著阿玲,說自己的兒子是怎樣子她知道,她是為了她好,不願讓她年紀輕輕就往火坑裡跳。
天底下有母親說自己的兒子是個火坑的嗎?
就有!
這母親還說這個火坑,像原子爐一樣,能燒得你屍骨都不剩!
可阿玲不怕,流著眼淚說的還是那一句——愛上了,有什麼辦法?
有什麼辦法?
沒有辦法的阿玲,嫁給除了做惡以外,同樣沒有辦法的他。結婚的當天,他就成了失蹤人口,不需要去報警,她知道,他厭了,便逃也似的離開她。
可憐的十七歲的新娘,大著肚子,住在租來的小房間,拿著男人的寡母提供的少少生活費,守著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的老公、不知道在哪裡的未來,還有,被她的少不更事,被她的無知與殘酷傷害到的.可憐的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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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自她有記憶以來,媽媽總是成天喝得爛醉,醉死了就昏睡,睡醒後又喝,難得清醒的時候就打她、罵她;能夠的話,桌子底下是她唯一可以躲藏的地方。她經常待在桌子底下,祈禱她媽媽不會發現她,可以暫時躲過一場皮肉痛,但是有時,也躲不了。
鄰居常常聽見打罵小孩的聲音,卻不曾聽見過小孩的哭叫求饒聲,小孩他們是看過的,她小小的身上、細瘦的手腳,有數不清的傷痕,被衣架子打的、酒瓶砸的、菸頭燙的,什麼都有。
夭壽喔!鄰居時常說,這後母對待孩子也未免太過心殘,這樣小的孩子,也下得了這樣狠的手。
誰家的大人沒打過孩子?就是沒人猜得出,蘭確實是她的媽媽懷胎九月,經過整整一天陣痛才生出來的親骨肉。
就算是後母,也太過心殘了。
但是在民風還質樸保守的彰化鄉下,沒有人願意去管那個沒有老公、在酒店上班的不正經女人家裡的事;況且人家家裡還有一個可怕的姘夫。那個姘夫,一看就是個狠角色,單純的居民,沒有一個人能夠得罪得起。
哪怕那個姘夫,久久才出現一次,也夠威脅人的。
蘭不怕那個姘夫,因為那人不真的是媽媽的姘夫。媽媽說,他是她的親生父親,當他在外頭混得難過了,就回到家裡找媽媽要錢,媽媽沒有錢,他就要她去找相好的老頭,去跟他要。
他口中那個相好的老頭,是一個日本人,是阿玲上班的地方的客人,在日本有好幾家公司的社長,是一個非常有錢的人。
他來台灣談生意,被招待到酒店,認識了阿玲,心裡喜歡,就不捨得走,回程的日子一延再延,為的是想將她一起帶走。婆婆都勸阿玲跟他走。
「那個人喜歡你就跟他走,女人最要緊的是找一個愛自己的人,愛情怎麼也沒有吃飽的肚皮重要,何況你守著的算是哪門子的愛情?」
「可是,人家有老婆,過去要做小的。」
「人家是拿金屋子給你住,嬌寵你、疼惜你啊!出入有司機載,作息有傭人伺候,有花不玩的錢,過去了是當貴婦人,做小也比你現在的景況強,你還沒有三十歲呀,天天去陪酒,回來又繼續喝,難道非得要喝死你才甘願嗎?」
「可是……我還有……蘭,人家……人家沒說孩子可以跟過去……」
「你在意過這孩子嗎?」奶奶說著便紅了眼眶。是自己兒子造的孽,她沒有立場怪媳婦,兒子是她快四十歲才生下的。兒子沒有幾歲,他爸爸就走了,他的爸爸是個清白的公務員,一生除了名聲,沒有留下什麼,只有一個孽子;這孽子,在很早以前就被她寵壞了,等到後悔的時候,什麼也來不及。
她六十幾了,怎麼撐起這一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