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連亞麗
「我已經來了。」
鞏維樞穿著一件名牌夾克,不是她以前買的……但是看來很暖,心想已經有人開始幫他打理儀容了,這不是很好嗎?為什麼她覺得有點悲傷?
他手裡提了些工具,拉來一個小凳子,沒有多說什麼就直接踩了上去,打開手電筒,將拆闊的燈管裝了上去。
允恬抬頭看他,看得脖子都酸了……
「你不要修了!我要搬走了。那燈壞了就算了,我不會留在這裡。」
或許她原本想搬走的情緒還不至於這麼嚴重,既然鞏維樞出現了,那就表示她真的該走了。
「我把燈裝好就好。」他將燈管套上,屋裡馬上多了幾分明亮,但是屋裡的破敗仍讓一切看來多了點灰暗……
「那現在燈裝好了,你可以走了吧!」她只希望他快點消失在這屋子裡,允恬一點都不想再見到他。
可是鞏維樞卻慢條斯理的抽了幾張面紙擦了擦手,順手拍了拍,沒有要離開的跡象。
他看起來成熟了些,身上多了一種她所不熟悉的氣質,但是鞏維樞仍是她五年前所認識的那個人。
「你還不走嗎?」她說過,這輩子都不想再見到他了,不是嗎?
「我還沒好好看看你。」他丟開手中的紙,對著她說道。
只見她不安的來回走動,看來她和當年還是一樣。
允恬不耐煩的將手環抱在胸前,別開了眼,「我沒有什麼好看的……」
但是他不肯讓她把臉別開,反而伸手握住了她的肩膀,要她好好的看著自己。
「允恬,已經五年了,你難道就不能——」
「我已經把錢給你了!」她冷不防的開口。
這句話凍傷了兩個人,也讓鞏維樞的表情跟著僵硬。
「你到底還想要什麼?難道不夠多……你還要多少?」
「我只是想看看你。」
「你已經看到了!」
「你沒忘記……我還是你丈夫吧?」
「你不肯辦離婚,難道是我的錯嗎?我早已經簽了字也蓋了章,不管你想怎樣,都不關我的事了!要是你想去告我,歡迎你來,反正我也沒什麼好失去的啊!你以為我還怕什麼?」她的身體在發抖,但允恬只認為那是氣溫太低所導致。
「你難道不能冷靜點聽我把話說完?」
「我不想聽……你看不出來我連看到你都很難受嗎?」她的情緒跟著激動起來,「你放開我!」
「如果我不放呢?你叫給誰聽?你住在這種地方做什麼?你躲誰?如果是我,大可以省省了!從今天開始,就從現在這一秒開始,我不會再讓你離開我的視線,除非我們辦好了離婚,否則你別想再這麼走掉。」
「那你打算什麼時候才辦?我沒有時間等你……難道你搞不懂嗎?我有我的生活,我已經不是以前那個包允恬了!我的生活已經不一樣了!你知道我花了多久時間才學會自己生活?你難道不能讓我安靜的過日子嗎?」
「你還要多久?已經五年了!你走了五年了!我給了你五年的時間,你給過我什麼?你一聲不響的就走了!」
「我給你錢啊……」
她以為她不會再哭了,但是每次一開口,眼眶還是忍不住的盈滿淚水,那是多傷痛的回憶,她一直都很愛他的啊!
從以前到現在,他是第一個帶她去吃路邊攤的人,他帶著她去每個她不曾接觸過的角落,教她認識這個世界,把她從父母的羽翼下帶出來,告訴她她得學會去面對這個社會,因為她的父母已經不在了,這些她一定得學會才行!
但是她偷了懶,愛上這個無所不能的男人,以為只要待在維樞身邊,那些事情她不學都無所謂……
她錯了!但是她有了改正不是嗎?她還是學會所有求生的本能,她還是獨自生活了五年。
「跟我回去。」他的話不是種請求。
允恬抬起眼看他,希望他可以從自己眼裡看出來,她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包允恬了。
熱水燒開的汽笛聲就像她心中的警鈴一樣,提醒著她不能再重蹈覆轍。
「我不會跟你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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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允恬回台灣了!這消息悄悄的在台北蔓延闊來。
原本以為不會有人知道她回台的消息,怎奈還是曝了光,在消息還沒燒出滿城風雲之前,鞏維樞只能悄悄的派人跟在她身邊,免得她出意外。
畢竟「包允恬」三個字背後所代表的巨額身家就已經足夠歹徒覬覦,尤其允恬身邊沒有任何人陪伴,又堅持要和自己保持距離,這更讓她的人身安全面對強大的威脅,但是乾著急又有什麼用?連鞏維樞都拿她沒辦法。
他不想逼允恬去做她不想做的事,可是又放不下她。
還好她真的搬了家,公寓的等級是換了,從四十年歷史的破屋,變成二十年的老房子,不過還是一樣的破機車,一樣在晴天的夜裡到鬧區夜市擺攤。
就那麼幾張照片,有一搭沒一搭的賣著,她蹲在路邊和幾個一樣擺攤的大學生聊天,就算賣掉一張照片,她頂多也只能賺一頓溫飽而已,可是她看起來卻很快樂。
確定她臉上的確是綻著笑容,鞏維樞仍然不願離去。
「你為什麼不過去跟她說說話?」
光是這樣一人一邊,她蹲坐在小椅子上賣她的照片,鞏維樞則站在另一端看她,這樣到底有什麼意義?
「她想一個人。」
「真搞不懂她在想什麼,就算想一個人過也可以過好一點吧!賣那照片根本賺不了多少錢,一整個晚上也沒看她賣掉半張,蹲在那裡一整晚,天氣又冷得要死……」楊助理忍不住要碎碎念。「我想喝點東西,你要不要喝杯熱的?」
指了一下旁邊的熱豆花店,楊助理已經快耐不住寒冷了!
「你去吧!」鞏維樞點點頭。
丟下了手邊的煙,鞏維樞也覺得有些煩躁,他想過去直接把她從人群中帶走,至少給她一個溫暖的家,他不要允恬就待在那裡,任人群淹沒她;即使偶爾有幾個人會站在她身邊看看她的作品,卻少有人會掏出錢買,她認為這叫快樂,但在愛她的人眼裡看來這多讓人難過!
而另一頭的允恬怎有可能錯過他的存在?這種地方根本不是鞏維樞該來的場所,他不去高級俱樂部,反而待在這裡看她賣照片,如果想用苦肉計倒可以省省,他又不是不知道自己並不缺錢,她要的只是不想閒著,做做工作也很快活啊!
再加上她已經換了住所,沒有他所想像的那般困苦,這樣他應該滿意了。或許他來找自己也只是看不慣她過太慘的生活,既然她的生活品質已經稍稍有了提升,那他也不必再任憐憫的情緒做怪,應該可以走了吧?
問題是鞏維樞偏不離開,三天兩頭就來盯她,難不成他以為他的眼光可以凌遲她?
算了吧!她又不是小孩,現在的包允恬懂的要比過去多!
別過頭去,假裝不在意他的存在,和其他幾個擺攤的大學生說說笑笑,聊聊她在紐約的生活,那幾個學生總是羨慕得不得了!他們在這兒擺攤子也是為了將來出國唸書的學費,賺得雖是辛苦錢,但是賣的是熱門的帽子和小飾品,生意倒還不錯。
「包子,你一個人在國外要是遇到有人找你麻煩怎麼辦?」
一臉青春痘的男孩叫阿BEN,另一個女孩叫小乖,他們是三人一組,一塊擺攤子,只是今天另外一個去兼家教沒來。
「就……稍微處理一下。」她說得很含蓄,不知道他們兩個聽不聽得懂?
果然,眼前兩個學子愣了一下,看得出來有些一頭霧水。
「那你在紐約的時候都靠什麼過活啊?你總是要生活費的吧?」
生活費……怎麼說?她高興就去住飯店,懶得去領錢就找老嬉皮借住他的窩一晚,根本不擔心什麼生活問題。
「我偶爾會到華人的餐館打工,端端盤子,我在飯店裡當過翻譯,有些商務人士缺翻譯,我就上場擋一擋羅!」
「真好!你門路一定不少。」
「也還好,天無絕人之路,有信心走出去,就要有毅力走下去。」要不然她怎麼撐得過五年?這五年她就是這麼走出來的啊!
「喂!喂!」不客氣的聲音,加上一個噁心的吐痰聲打斷了他們的談話。
幾個矮胖的男人走了過來,用力的拍了下小乖他們的攤子,操著台語說道:「這誰的攤子啊?我有說你可以擺在這裡嗎?」
原本聊得正開心的三人抬頭一看,只見那幾個常來收保護費的地痞流氓這回看上了他們,上門找碴了。
「大哥,我們在這裡擺半年多了……」
「你沒聽說我是誰嗎?想在這裡擺攤子就得聽我的,我財哥沒說行,誰也不能在這裡給我亂擺!」
阿BEN和小乖對看了一眼,小乖拍了拍允恬的手,決定今晚就先到此為止。別惹事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如果直接跟這混混硬碰硬,毀了他們的商品,以後可賣不出去。